白雪奴 第222章

作者:七六二 标签: 近代现代

  “呵,那小子向来傻人有傻福。”那刺客闻言,不由笑了起来,“方才遇袭时,我看你应对得宜,当是个聪明人。你若真是那小子的结义兄弟,便该知道他家中的事,更应该知道,如今他家中还有什么人,愿意千里迢迢地跑来带他回家,而非取他性命?”

  白马知道,檀青出身段氏鲜卑,部落中为争夺权位正在内斗,他父亲生前属意他作继承人,但他上面有几个哥哥,俱是虎视眈眈,只会派人杀他,不会救他。而他的母亲王氏是汉人,乃博陵公王复嫡女。

  从前,白马谋划复仇,时时留心朝堂动向,对朝中人事所知甚广,他知道,博陵公王复曾任乌桓校尉,在北方势力不小,更与几个胡族部落有个千丝万缕的联系。此人妻妾甚多,但子嗣寥寥,女儿王宜兰远嫁鲜卑,唯一的儿子王霄汉则在其膝下承欢,坊间传闻甚少提及,这人会是檀青的小舅?

  白马不能肯定,便问:“你姓王?”

  那刺客点点头,道:“鸢飞戾霄汉,蝼蚁制鳣鱏。你已知我身份,当可放下心来,告诉我你是何人。”

  白马仍未松开袖中匕首,道:“我叫赵灵。”

  王霄汉恍然大悟,道:“你就是搞出这场风波,拿朝廷和江湖人都当猴耍的赵灵。怪不得,你会同阿青结拜。”

  白马的语气缓和了不少,又问:“博陵公势力不小,你若真想找阿青,何故此时才来?他若觉得你可信,又怎会三年都不尝试同你联络?”

  王霄汉无奈道:“年前,鲜卑王室中发生变故,我才知道阿青没有死于虎爪下。我从他失踪的鲜卑山一路追查到洛阳。说起来,你当谢我才是。”

  白马:“别卖关子。”

  王霄汉:“我同淮南王有些交情,他曾让我帮忙打探消息。我追查阿青的下落,找到了当年捡走他的人贩。我仔细看过那人贩子的账簿,发现他就是王爷要找的人。先前我王爷找那人贩子做甚,但这英雄会把你的事闹得天下皆知,我自然就明白了。所以说,你的信物、你要的证人,都是我找回来的,你难道不该谢我?”

  白马收了匕首,正容道:“多谢。”

  王霄汉挠了挠头,道:“我先将人送至淮南王府,而后马不停蹄地赶到青山如是楼。楼中掌事告诉我,阿青已被人赎走,却不肯告诉我是谁人将他带着。那地方不简单,我不能强行逼问,只因打听到,他同你情谊颇深,便赶来此地追踪线索。方才多有得罪,是因我实在心急,对不住了。”

  白马摇摇头,道:“我明白了,你可有信物为凭?我先帮你拿给阿青,让他自己做主。”

  王霄汉有一瞬间的迟疑,最终还是从怀中取出一个绣花荷包,递给白马,道:“这是姐姐给我写的最后一封信,虽只是一张青纸,但于我而言胜过千金。还请你小心保管,拿去给他一看便知。如今,阿青已是个大人,确实该自己做主,烦请你转告他,若他有意返回鲜卑,明晚子时,我在石头城外西峰下的猎户小屋中等他。还有……舅舅来晚了,对不住。”

  白马从王霄汉的话中,听出了满腔悲苦与无奈,不禁唏嘘,道:“逝者已矣,切莫过度伤怀。我会原原本本地转告他,就此别过。”

  ※

  天光幽昧,灯火阑珊。

  风波过后,已是下半夜。白马到后厨摸了几个冷面饼,就着凉水吃下,被王霄汉杀了自己想要生擒的刺客的那点憋闷劲儿,算是暂时缓和了一些。他怕岑非鱼回去路上发现尸体,担忧自己,便运起轻功,直接从客房的瓦顶上行过,快速跑回房间。

  “你给我滚开!”

  行经孟殊时宿处,白马忽然听见房中传来一声叫骂,他又想起了阿九那双湛蓝如海的眼睛,鬼使神差地停了下来,扒开一片青瓦,从缝隙间朝下望去。

  石头城荒废已久,城中没有多少木炭,客人烧来取暖的,大都是略带湿气的柴禾。厢房中灰烟阵阵,像蒙着一层纱。

  孟殊时用铁钳将冒着浓烟的柴禾夹住,放在一个小铜盆中,拿到房外,让风把烟吹散。等到柴禾烧成了黑炭,他便把东西拿进来,摆在床边,道:“你受伤太重,让我帮你看看吧。”

  “不许……靠近我,咳、咳咳。”阿九在床上打坐,隔着布帘,看不清她的情态。但听她闷哼一声,吐出一口黑血。

  一线血花呈射线,溅洒在布帘上,继而滴滴往下滑落。

  孟殊时低着头站在床前,见到阿九吐血,烦闷地来回走了两步,道:“你中毒了,是天山的冰蛇毒?你拖得太久,若不及时逼毒,后果不敢想象。”

  不知是否太痛苦,阿九没有回话。

  “孟大人,你别弄错了。”过了半晌,阿九才笑着说了一句话,声音略有些虚弱,“你是前途光明的三品大员,我是声名狼藉的天山刀客,我你因利而聚、利尽责散,不是真正的夫妻,不必相敬如宾。我没那么容易死,不会坏了你同王爷的关系。你不必这样对我,我不喜你们汉人的虚与委蛇,更无福消受。”

  孟殊时叹了口气,道:“或许,你是逢场作戏;或许,孟某对你没有感情。但我既已同你拜过天地,便是真心将你当作妻子。往后,无论你何时想要离开,我都愿同你合离,罪责皆在孟某。然而,只要你同我做一日夫妻,纵使有名无实,我亦会将自己当作你的丈夫,尽责照顾你,非是怜悯。”

  “你这人……可真奇怪。”阿九愣了片刻,忽然发出一阵轻笑,笑中隐隐有些苦涩,“那好吧,我的手被是被你心上人所伤,现你去将他的手砍来给我,我自有办法接上。”

  这回,换作孟殊时一愣,道:“我做不到。”

  “你是个重情义的人,这事确实令你为难。”阿九不知在做什么,像是有些脱力,声音越来越轻,语气不复平日的凌厉逼人,“那就请你去找个漂亮姑娘,将她的手砍下给我。我须在十二个时辰内接续断肢,若等到一日过后,便是无力回天,此生再不能用双刀。”

  “恕孟某不能行此不义之举。”孟殊时眉头紧锁,“阿九,你既能接续断肢,想必医术超凡,难道就没有别的办法,非要累及无辜?”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要你死时,哪曾问过你是不是无辜?”阿九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我难道……就不是……无辜的?”

  孟殊时心中担忧,一把掀开布帘,发现满床都是鲜血。原来,两人说话间,阿九已用一种特殊材质的丝线,将自己的断臂缝了回去。此时,被单上的鲜血尚有余温。

  “怪不得今夜她一反常态,同我说了那么多话。多半是因为没有麻沸散,才想借同我说话来让自己分神?”阿九出手狠毒也就算了,可她对待自己都能这般冷酷,孟殊时既惊讶又无奈,心中隐约生出一点同情,可万不敢让阿九觉察到。他迅速清理了床铺,用一条纱巾蒙住双眼,帮阿九擦拭手臂,上药包扎。

  等到料理完这些,孟殊时已是满头大汗。

  蜡烛将要燃尽,阿九的脸庞,在朦胧的烛光的映照下,意外地显得格外稚嫩柔和,全不像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

  白马身负血海深仇,绝不能怜悯仇人,但当他看到这样的阿九,实在忍不住有些难过。说来奇怪,他本不是个优柔寡断的人,为何对上这天山刀客时,总会情难自禁?许是她生得好看,全不似个刽子手吧。白马害怕自己看久了,会同孟殊时一样可怜阿九,便迅速将青瓦放回原处,无声无息地离开了。

  孟殊时本欲离去,但发现阿九的额头滚烫,怕她半夜出事,便将椅子搬到床前,烧了热水、沾湿布巾,为阿九擦汗,再把布巾叠好,放在她额前。

  孟殊时放下布帘,准备坐回椅子上,却忽然被阿九拉住。

  阿九身受重伤,不知服了什么药,浑身发热、神智模糊,死死地拽住孟殊时的衣摆,挣扎叫喊:“匈奴狗!滚开!该死的匈奴狗……把我娘还来!娘?娘……”

  孟殊时粗通胡语,但胡族语言众多,且各有不同。阿九梦呓的声音微弱,他一时间听不大明白,只听到“匈奴”和“娘”两个词,心中推测,或许阿九有个可怜的身世。

  阿九的睫毛浓密如小扇。她的双眼虽紧紧闭着,但因为做恶梦,眼珠一直在动,睫毛轻颤,在雪白的脸颊上,落下了一层朦胧的影。

  孟殊时忽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却想不起来何时见过,便轻轻掰开阿九的手指头,放下布帘,再听不见其梦呓。

  泪珠从阿九眼角滚落,她嘴唇翕动,在梦中轻似无声般地喊了一句:“快跑……白马,跑!”

  ※

  白马行至厢房外,却一片灯火通明。

  岑非鱼对手下人大吼:“你们是如何排兵布防的?一百个人连个饭桶……呸,一百个饭桶连个人都看不住。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派人去找!”

  “你才是饭桶呢,连个错都不敢认,还扒在树上装狗熊。”白马纵跃一步,轻灵落地,“刺客在暗,我们在明,自然防不胜防。拿他们撒气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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