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画家 第26章

作者:其实是九节狼 标签: HE 近代现代

  杜夏扶额,这事闹得他脑壳有点疼。

  “……实际点,庄毅,咱们都这岁数了,不是小孩子了,”杜夏无奈道,“在老家要是能挣到钱,咱们也不会跑蓉城来讨生活。”

  杜夏和庄毅的老家都在典型的劳动力流出地,穷乡僻壤得很,庄毅那老乡混的不错混出辆轿车,牌照上的也是蓉城的,年末开回老家过年,车头天天堆满红色的鞭炮纸,然后又在年初开着车离开。

  蓉城未必是这些人的第二个故乡,但真正的故乡,已然是留不住人了。

  杜夏说的是事实:“就算你今晚走了,等你身上没钱了,你还是要出来的。”

  “那我就换个城市。”庄毅还是很坚定。

  “哪个城市里有第二个大卫村?”

  庄毅二十三岁来大卫村,还比杜夏大三岁,都说男人三十而立,庄毅和杜夏在大卫村待了七年,切身经历了名画复制产业最红火的那几年,今年生意虽然没以往景气,但他们画室在大卫村已经算生意不错的了,庄周梦夏这四个字在画商圈子里也小有口碑和知名度,这块牌子在大卫村也算得上老字号。

  总而言之,杜夏和庄毅这一路走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庄毅要是没遇上阿珍,小珍珠去世后也没一股脑地把钱砸进股市,他肯定买得起一辆比楼下更好的车,蓉城商品房的首付捉襟见肘,和杜夏一样回老家盖个三层砖房还不是绰绰有余。

  可惜美好生活都只存在于如果里。每当面对重大的人生选择,庄毅似乎都没被命运女神垂青。这也不是他第一次提出想离开蓉城,早在去年去港岛看梵高真迹前,何筝就已经失了心气,要不是杜夏为此出了车祸,他过意不去,他说不定已经离开过一回了。

  但这次不一样。这次,庄毅对杜夏说,他要转行了。

  杜夏过于震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再说一遍?”

  庄毅抱起捆好的被子要下楼,笃定地跟杜夏说:“我以后不当画工了。”

  杜夏忙不迭站起身,张开双臂把人拦住,脸上的笑容很勉强:“别看玩笑了,你不当画工还能干什么?”

  不止是庄毅,杜夏自己也不知道,他除了当画工还能干什么。

  那些刚初高中毕业就出来打工的年轻人或许还有选择,在鞋厂干了一年觉得没意思,明年就去衣服厂,反正流水线上手快,厂与厂之间的薪酬也没有太大差距。少数人若是能在一个厂踏踏实实干个三年五载,被老板留意培养成小管理,手底下有十来个新员工,也不是没可能。早些年更是有打工仔自立门户办加工厂,家大业大到回老家建新祠堂的神话,这类传闻近些年来越来越少了,蓉城留给年轻人的机会也不多了。

  在工厂流水线上班的人不可能临时起意转行去当画工,画了这么多年装饰画的杜夏也不可能突然去厂里找个班上上。每个人在一个行业深耕久了,都很难说走就走,去不熟悉的新行业从头来过,那风险太大了,很有可能新工作干不好,老本行也回不去了,不三不四不上不下,只剩尴尬。

  但庄毅去意已决,抱着被子绕过杜夏,出门往楼下走去。杜夏见拦不住,赶紧先跑到二楼画室把灯打开,待庄毅走到画室外的楼梯口,杜夏再次张开双臂,一手贴着墙壁,一手握住楼梯扶手,把庄毅堵在画室和下楼的阶梯之间,无法前进。

  “庄毅,你还是回去睡一觉吧,睡醒了就不冲动了。”杜夏的劝说苍白又无力,但他还是没有放弃,希望庄毅留下。

  庄毅没生气,也没和强行去冲撞杜夏。杜夏让他看看身后的画室,和那个颜料垢厚厚一层的工位,庄毅很配合,面无表情地扭头,再面无表情地把头扭回来。

  像是对这个行业毫无眷恋,庄毅出离平静,整个人了无生气。

  见他如此敷衍,杜夏不知为何,反而有些生气。

  “不就是被阿珍老公找上门来了吗。”杜夏不是一个好说客,老四叮嘱过别当着庄毅面提这个,杜夏还是说出来了。

  事发时杜夏还在出租房里和何筝睡觉,不在现场,但从老四的只言片语里,阿珍那还没离婚的老公很是耀武扬威,特意来画室告知庄毅本人,说阿珍答应和自己回老家过日子了,他特意开车来蓉城接她,两人过几天就走。

  阿珍的公公在老家是个小官,一直庇荫儿子,阿珍老公在老家没啥正经工作,但生活质量很不错,强过他们这些打工人好几倍。

  所以来都来了,阿珍老公就想顺道看看,阿珍以前的姘头如今混得怎么样,借着卖画的名义来到店铺,话里话外炫耀阿珍最后的选择是自己。

  老四说庄毅那天脸都绿了,要不是被他拦住了,肯定把阿珍老公揍了。旁边几个店铺老板也假装路过来看热闹。阿珍老公这波操作攻击性不大,对男性尊严的侮辱性极强。看热闹的人再一传十十传百传遍大卫村,庄毅的面子丢尽,真的没法在村子里混了。

  “但那就是个傻逼人渣,臭鱼烂虾!”杜夏骂人的功夫不到家,但想表达的意思到位了。阿珍老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庄毅不应该受他影响,把他放在眼里。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跟何筝待久了,杜夏也会冒几句成语了。行行出状元,庄毅就应该留下来,重拾过去的激情,支棱起来跟杜夏继续干,好好干,庄毅默不作声地扭头望向画室,凝眸五六秒后回过头来,他的脸颊是红的,眼尾也是红的。

  “但我觉得阿珍的选择没错,那个人不是什么好东西,我?我什么东西都不是。”庄毅扯扯嘴角,想假装坦然地微笑一下,他眼眶也红了。

  他说自己是个loser,三十岁了,还一事无成,两手空空。

  杜夏呆滞。庄毅向来普通又自信,日常发言充满对自己的信心,这还是杜夏第一次听庄毅自贬。

  而且不是调侃。

  是真的自我厌弃。

  “阿珍老公那天说得也没错,我一开始确实骗了阿珍,让她以为我是搞艺术的,搞艺术的没钱、活着的时候不得志,很正常……”庄毅又一次回头,盯着自己工位上那副还未完工的梵高自画像,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他还是无法坦然自若地接受。

  但他又要逼迫自己面对现实,自言自语地喃喃,“艺术?就我,还搞艺术,艺术家?”

  他嘴唇颤抖,发红的眼眶瞪大良久,实在撑不住了,他一眨眼,有泪掉了下来。

  他清醒的时候绝对不会这么贬损自己,他今天肯定喝了很多酒,他说自己是下水道里蝼蚁,永远上不了台面的臭老鼠。

第48章

  杜夏半张着嘴,看着失意落魄的庄毅。他惊呆了。

  继而更加肯定,庄毅的酒绝对没少喝,连这种自暴自弃的话都说出来了。

  面子里子全都撑不下去了。

  “……走!我们去把阿珍追回来.”杜夏反而拉起了庄毅的手,要带他下楼,庄毅不肯,两人在画室门前出现拉扯推搡。

  杜夏还是没放弃,“你们俩好好说话,别让她跟那个混蛋走。”

  “太迟了……”

  “不迟!”杜夏知道他们还是有情的,帮庄毅出主意,“我……你、你现在就去找她,给她唱歌,你以前不是给她写过歌吗,阿珍爱上了一个画家……”

  杜夏回忆起了什么,脸上的笑稍纵即逝。庄毅只在热恋期的时候才哼这首歌,庄毅的眼睛也亮了一下,但旋即,面色更哭丧。

  “那歌不是我写的,有原曲,”庄毅也没再吹嘘隐瞒的必要,向杜夏坦白,他唱的调子都跟原曲一模一样,原曲的歌词是“阿珍爱上了阿强”。

  “我没什么创作的才华,我压根就是抄的,我……你也别可怜我了。”庄毅两边嘴角往下挂,又要哭了。他想继续下楼,杜夏不让他走,庄毅甩开杜夏推搡的手,捆好的被子掉到地上。

  庄毅弯腰要去捡起,杜夏一发狠,按住他的肩膀将人往后推,庄毅踉跄倒退好几步,身子进了画室。

  杜夏也进来,很迅速地把门关上,双手背在身后,像是还守着画室的门。

  两人先是在尴尬的沉默相对视了几秒。杜夏走上前鼓舞庄毅,写歌作曲又不是他的特长,油画才是他的专业领域。

  “你可以送阿珍画像啊,你的画都是原创的呀!”杜夏在一堆画稿里翻找,手忙脚乱地,房间里一时又只有纸张沙沙作响的声音。

  “杜夏……”

  “你看这幅!”杜夏打断庄毅的话,从那叠稿子里搜刮出一张人物线稿。他想以此为例夸赞庄毅绘画上的优点,他挠挠鼻子,实在是没发现什么亮点。

  庄毅画的是位热辣女明星,只用了五分钟就把曼妙身材勾勒了出来,特征明显得其他人一看就知道他画的是谁。

  庄毅当时还挺飘飘然,说自己就该去景区里摆摊给游客画头像,十分钟就能搞定一个单子。他当然是在吹逼,就他那连人体结构都没系统学习过的三脚猫功夫,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普通人的脸栩栩如生素描到纸上。

  杜夏赶忙又在稿纸里翻找,快翻完了才意识到这些全是废稿,堆到一定高度就要打包当废纸卖的那种。

  杜夏敲了敲自己那好久没用的脑子,忙不迭把庄毅又推到了画室角落。那里的画都是成品,就差装裱,里面有一幅庄毅画的风景观赏图。杜夏还没组织好夸奖的语言,庄毅就生无可恋道,里面几棵树是借鉴谁谁谁的,整幅画里还有其他好几个东拼西凑的元素。

  杜夏:……”

  杜夏憋闷得也想借酒消愁了。

  他重重地摁住太阳穴,使劲揉,希望能打通自己思维的任督二脉,有何筝一半的口吐莲花,不然他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挽留的话。

  庄毅还算平静,独自走到自己的工位前,凝视那幅还未完工的梵高。画里的梵高叼着烟斗,耳朵上裹着白色纱布。那是割耳后的第二个星期,梵高凝视着镜中的自己完成了这幅自画像,都伤成这样了,梵高仍然无法停止创作,那双眼那只手像是被上帝选中般,不得不看,不得不画。

  这也是梵高最广为人知的一幅自画像,但作为观赏装饰画来说寓意不太好,所以订单量不是很多。这并不妨碍这幅画成为庄毅最喜欢的梵高作品,他一直以为割耳自画像只有一幅,藏在国外的美术馆里,他去年去了港岛才知道,另一幅割耳自画像真迹就在那位办展的富商手里,当天的拍卖价水涨船高,现场来宾飙至2.7亿美金,最后被一通神秘电话以三亿美金一锤定音。

  三亿,美金,这得有多少个零啊。梵高生前穷困潦倒,唯一卖出的一幅画价格仅400法郎。

  “反正都要走了,也不怕告诉你。我那幅哪吒自刎图当年并没卖出去,那400港币也是我自己偷摸去找倒爷兑换的。”

  杜夏听得心里一咯噔。别看庄毅现在一事无成的颓废样,他五六年前是真的又拼又能干,通宵赶完订单还强撑着眼皮,在那种思维清醒和模糊的交界处游离,把意识和无意识交织的那部分灵感匆匆记下来,再倒头睡去。

  庄毅还挺怀旧长情,特别爱看79年版的《哪吒闹海》。杜夏陪他重温过一次,当龙王水淹陈塘关,哪吒喊完“爹爹,我这骨肉还给你,我不连累你”后自刎,杜夏内心感触再多,也是个成人了,庄毅却红了眼眶,被杜夏问了好多遍哭了吗?真的看动画片看哭了吗?庄毅还在那个情绪里头呢,被杜夏问烦了,但没否认,男人至死是少年,哪吒至死是他偶像。

  动画片拍出了哪吒的担当,神话文本里的哪吒性子更烈更勇,一人做事一人当,父母给了他生命,他就削骨还父,剔肉还母,死过一回后再重生,藕身便是自由身。

  这样的人物作为某种反抗精神的符号,其象征意义和孙悟空比都不逊色,所以当阿珍的小姐妹吐槽哪吒题材的电影,庄毅才会嘴欠地多说两句,别老羡慕外国佬的文艺复兴,咱们自己也要有文化自信。

  庄毅这时候已经算温和了,他曾经有多狂热地喜欢哪吒呢?他喜欢到有段时间梵高的自画像画多了,多到四小时完成一张四小时完成一张,手臂都有机械记忆,他强打起精神赶工到三更半夜,实在熬不住了,坐在工位前一眯眼就睡了过去,差点睡倒后激灵醒,他定眼往画布上一看,才发现自己迷迷糊糊之际用油画的笔触画出了哪吒的自刎图。

  时至今日,庄毅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把画出这幅图的,好像上帝在那个瞬间也握住了他的手。

  他激动啊,高兴啊,把画裱好放一楼店铺并不打算出售,是想给有缘人看看,一起交流,他的这幅原创挂了整整一个月都无人问津。

  所以庄毅后来跟大家伙说有港岛来的画商一眼相中那副画,花400港币带回港岛参加画展,杜夏是不相信的。但庄毅都把货真价实的港币拿出来炫耀了,他也就把怀疑压在了心里,时间长了,也就慢慢忘记了。庄毅今天跟他透了底,说了所有实话,那副自刎图也被他连画框扔到垃圾桶里,早不知在哪个焚烧炉里化成灰了。

  “搞艺术的都是天才,我?我没这个命。”

  “别呀……老话说得好,莫欺少年穷,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杜夏肚子里的墨水这回真的被搜刮干净了,他能看出庄毅还是有留恋的,他也想起来了,庄毅还带他去看过《至爱梵高》的露天电影呢。

  “你记不记得好几年前,蓉城文化局的工作人员来大卫村放电影,咱们看的就是梵高,你都看哭了,靠在我肩膀上嗷嗷得哭,说自己总有一天也要画成这样。”

  “对,没错,你说你要当中国梵高!”杜夏绞尽脑汁想起庄毅的原话了。

  有记忆做佐证,杜夏的音量都高起来了,“梵高那么天才的艺术家,活着的时候都惨成这样,只要我们一直画,总有一天会守、守得云开……见月明?”

  杜夏都要为自己鼓掌了。他说得多有道理啊,庄毅却摇头,使劲摇头,落泪的同时能忍住不哭出声,但面部肌肉扭曲,双手也放在大腿上撑住,像是逐渐失去站立的气力。

  杜夏这哪是在安慰他,揭开的往事全是伤疤。他是中国民工还差不多,他盯着自己工位上那张自画像,越看越觉得自己滑稽可笑,三十年活了个荒唐虚无。

  “我要真是中国梵高,我这会儿应该在棺材里!”

  是啊,真正的天才大多年少成名,活到庄毅这个岁数,差不多可以英年早逝了。

  带着对自己平庸人生的不甘和厌恶,庄毅猛地往自己工位上的画架冲去,那架势,那眼神,那表情……杜夏看在眼里,下意识的判断肯定想不到庄毅只是想把画撕了,给自己的前半生画个响亮的句号。

  杜夏以为庄毅是真的不想活了,要以头撞画架,慌得也冲上去,站到庄毅身前,弯腰将人抱住。庄毅就像个百米冲刺的选手在终点撞上了墙,画没撕着,也没能咽下被激起的呕吐欲,“哇”的一声吐出口混浊了酒气的紫红色呕吐物,又酸又臭。

  庄毅来不及解释,赶紧先把杜夏推开,鼻腔被那第一口难闻的酸臭味刺激后触发了条件反射,控制不住地继续呕吐。

第49章

  庄毅吐了一地。

  他喝的还是红酒,酒精和食物在他肚子里发酵了大半宿,吐出来的东西让正常人闻到,都会恶心到反胃。杜夏双唇紧闭忍住那股恶心劲,扶住庄毅的额头防止他跌倒。庄毅自己也恶心坏了,把下酒的菜全都呕了出来,低头闻到那酸臭味,没什么可以吐了也还在呕。

  难闻的呕吐物的气味在画室里弥漫。这地方待不下去了,何筝架着庄毅的胳膊出出,一开门,在外偷听的老四就捏住鼻子作呕吐状。何筝也在,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他的反应很正常,杜夏没和他对视,更像是对老四说的,要他们帮忙把楼下车里的东西都搬回来,包括地上这床被子。

  “我去我去!”老四自告奋勇地跑下楼去,要离醉酒的庄毅远远的,怕他再吐。杜夏随即架着庄毅上楼,没要求何筝帮忙,等何筝拿着被子来到庄毅房间门口,杜夏已经把人放到床上,自己坐在地上,垃圾桶放在床边,防止庄毅又想吐。

  这是夏天,盖不盖被子都热,何筝就没着急靠近,就站在边上。杜夏背对着他,但和躺在床上的庄毅刚好平视,杜夏现在的心思也全在庄毅身上,没功夫和何筝说话。

  杜夏问庄毅好点了没,庄毅点点头,眼神还挺清明,像那种喝醉了硬说自己没醉的酒鬼,庄毅还没喝到话都说不利索的程度,反而打开了话匣子,这时候的表达也最真诚。

  “好热啊。”庄毅盯着天花板自言自语。杜夏给他开了风扇,呼呼的扇片转动声里,他们想起的是同一段往事。

  “每年都是夏天的时候生意最好,也最热。”庄毅眯了眯眼,沉默了,杜夏帮他继续说,两人一起回忆。那时候小珍珠还在,晚上,小珍珠用蜡笔在墙上乱涂乱画,他们在自己工位上绘画。整个大卫村还亮着灯的不止他们家,连物流公司都在加班加点,争取第二天就把货发往国外。

  等第二天天亮了,他们没睡几个钟头,就又开工,杜夏也没时间做饭,大家伙外卖实在吃厌了,他才会烧点家常菜。

  那时候的电子支付也不发达,跟国内画商对接用的全是现钞。每出一批货,庄毅和杜夏拿到手的都是现金,握在手里特别有实在感,薄薄一沓却有沉重的分量感,让他们觉得特别踏实,生活特别有盼头。

  那时候谁都想多挣钱,时间就是金钱,谁家出货快谁家生意就更好,半夜里熬不住了就眯一会儿,醒来继续画,多画一幅就是多赚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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