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失真 第154章

作者:毛球球 标签: 近代现代

[孟哲]:可以啊江乘月,感觉你去了趟非洲之后进步飞速,这是找人请教了啊。

[竹笋]:当地人的鼓玩得都很好,刻在DNA里的那种,我只是学了点皮毛。

[孙沐阳]:))) 3'

Nancy Deer分公司的楼下,各种国内外超模进进出出,他们衣着前卫,每一个单独拎出来,都是时尚界的翘楚。江乘月进门时,有位黑色长直发的模特与他一同走了进来,他低头发消息,跟乐队的朋友说话,旁边人就在一直的打量他。

女模特的鞋跟很高,因为走神,不小心崴了脚,差点摔在地上。

“小心。”刚刚她一直在偷看的男生扶了她一下,多亏这一下,她抓住了对方的袖口,才没摔倒在地上,连忙说,“谢谢。”

“江乘月?”一个低沉有磁性的声音响起,“怎么了?”

女超模认出这是鹿与南希的独立设计师,打招呼:“路老师。”

路许没应声,遥遥地目光在她和旁边长得很好看的男生身上徘徊了两圈,她立刻想起了最近大家的那个传闻,连忙放开了还抓着江乘月衣袖的手:“抱歉,是我唐突了。”

“没事,你走路小心一点。”江乘月说完,冲路许的方向小跑了过去,空气里留着很淡的香水后调的薰衣草味。

路许的办公室最近换了个风格,相对于之前黑白灰为主的设计,多了点带有人情味的暖调配色,桌子上还有一盆江乘月斥5块钱巨资从花卉市场买回来的仙人球。

江乘月刚把书包挂到衣帽架上,路许就招手让他过去。

“嗯?”江乘月原本是要去倒水,闻言走了过去,“怎么了?”

路许抱着他的腰,把他提到桌子上坐好,扔给他平板电脑,上面是Nancy Deer的官网,切换网页,则是一些大品牌的官网。

“给你挑几件衣服。”

说完,白底红刻度的软尺又卷上了他的腰。

“又量。”江乘月小声说,举着平板电脑,专心看这些品牌的衣服。很多大牌的衣服在他眼中都有一个共通点,那就是看官网的图丑绝人寰,但实际上身的效果,实际上要比官网的图要好看很多。

路许收着软尺,从侧后方靠近他,亲了亲他耳朵后的小蒲公英纹身。

江乘月想说秋裤的事情,但是不觉得路许会喜欢,所以到底没说。

“你最近不忙吗?”江乘月问路许。

“不忙,你也不是天天都给睡,我闲得慌。”路许把软尺搭在自己的脖子上,翻看他刚刚挑选的衣服,“我应该给你提过,除了准备大秀,要盯整个服装制作过程,我其他时候工作的时间地点都比较自由,所以你不用担心我们会经常异地恋,这三年里,我每年四分之三的时间都在这边,纽约那边有Nalson,等你大学毕业后,你喜欢什么地方,我就带你去什么地方,你看可还满意?”

江乘月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么多:“我听你的。”

路许见他迷茫,也不嘲笑他不懂,只是伸手拍拍他脑袋:“总不能亏待你,Nancy Deer的小股东。”

江乘月眯着眼睛,双手抱着路许的脖子,轻轻在路许的脖子上蹭了蹭:“本来就不亏。”

“那是你说的啊,可别下次下了床又偷偷背后骂我。”路许把他从工作台上抱下来。

江乘月习惯性装听不见。

分公司这边的人都知道他和路许的关系,也知道路许转给了他10%的股份。那天路许在开会,江乘月和王雪还聊上了天。

“说实话,你们两个真让我意外。”王雪捂着嘴笑,“我一度坚定地觉得路许这样的人,就算是喜欢一个人,也会比较强势,会很强烈地想要灌输自己的意愿,而且他的处事和说话方式真的特别直男。”

王雪:“我错了,而且我发现他一旦开始喜欢你,段位就在大气层,跟咱们凡人一点都不一样。”

“好像还真是。”江乘月有些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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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学校里的学生都穿上了厚重的羽绒服,江乘月披着鹿家的冬季大衣,戴着顶黑色帽子,成了期末考场里最时尚的崽。

但路许来接他的时候,穿得比他单薄多了。

“这边的冬天一点都不冷,这也才刚零下。”路许冷漠地说,“走吧,带你去拍平面。”

冬天的马场温度很低,陈安迪裹得像个羽绒球,一边往手上哈气,一边调度现场的拍摄。

“你和kyle,最近打算办婚礼吗?”陈安迪幽幽地问。

“啊?”江乘月第一次听说,“不是吧。”

“他最近每次和我们见面,说起什么物件,就会加一句‘婚礼用很合适’。”陈安迪瞄了路许一眼。

江乘月:“……”

“他应该……单纯地是在炫耀,你还不了解他吗?”江乘月说。

“也是。”陈安迪笑了,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不打算做服装设计了。”

“嗯?”江乘月没明白他怎么突然说这个。

“kyle他们说的对,我确实没什么做设计的天赋,没创意没新意,只能拼命看别人设计的衣服找灵感。”

“那你……?”

“我想了,我的时尚嗅觉很敏锐,所以我还是能吃这碗饭的,只不过是换个角度。”陈安迪说,“做杂志搞钱去了,不做服装设计天气都晴朗了,我还是更喜欢钱。”

陈安迪挠挠头,又说:“哦,对了,送你个我设计的小手链玩,祝你和kyle幸福。”

天气很冷,江乘月这套平面拍摄的衣服却很厚实,他坐在路许先前带他骑过的那匹马上,牵着缰绳,看向镜头,目光含笑。路许就站在镜头后的不远处,用手机录了一小段给路念发了过去。

[路念]:真好看。骂了你那么多回,说你浑,说你行事不守规矩,但你的眼光也是真的好。

能不好吗,路许勾了下嘴角。

他二十多年来,做过的最骄傲的事情,竟然不是创立鹿与南希,也不是一人一相机地走过了诸多的风景,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