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球球
[Kyle]:。
[竹笋]:Hello,Kyle。
[Kyle]:你每次这么和我打招呼,我都觉得你在说:hello,kitty。
[竹笋]:对不起……
[Kyle]:去哪里了?几点回?报备。
[竹笋]:星彩livehouse,几点不知道哎,可能会排练,排练的话,就不回去了。
[Kyle]:嗯,去吧。
星彩livehouse的主理人宋均接了个路许的电话。
“来喝两杯?”宋均直接问。
“行。”路许答应了。
江乘月在湖畔坐了半个下午,等到日薄西山,湖面上水鸟的翅膀扑腾起一串破碎的水花时,他才想起来,自己约了孙沐阳在星彩livehouse见面。
他用手机自拍镜头看了看自己,眼尾的红褪去了一半,剩下一层薄薄的绯色,有风吹过的时候微微的痒。
问题不大。
江乘月振作地站起来,拍了拍衣服上沾到的灰尘,坐车去星彩找人。
他到星彩音乐空间的时候,孙沐阳看起来已经等了很久了。
酷哥头发很黑,换了个黑色皮外套,脚下蹬着一双机车靴,板着脸,面前摆了杯香槟,见他过来,薄薄的眼皮只是略微掀了一下,看起来不怎么高兴。
“对不起,我来晚了,有点事耽搁了。”江乘月在孙沐阳对面坐下,赶紧道歉,“让你久等了,是我的问题。”
孙沐阳:“是。”
江乘月:“嗯嗯。”
孙沐阳:“是、我来早、早了。”
江乘月:“……”
酷哥深杏色的瞳仁动了动,又生无可恋地瞥向了天花板。
江乘月低头翻了翻,从手机的音乐播放软件上找了段曲谱递给了孙沐阳:“这个,是你之前唱的吗?”
孙沐阳侧过头,听了两秒,吐出了一个字:“是。”
江乘月的嘴角弯了弯,孙沐阳抬手指了指他的眼睛:“怎?”
“啊,没有关系。”江乘月的心里只有乐队,闻言立刻摆手说,“有点过敏,不管它。”
“我因为读大学来这边了,要重组乐队,我很喜欢这个。”江乘月说,“目前有孟哲的贝斯,李穗哥的吉他,我的鼓,还差键盘和主唱,你愿意来吗?”
孙沐阳冷冷地说:“可。”
江乘月松了口气,虽然孙沐阳是酷哥,说话一个个往外蹦字,但酷哥的嗓音,真的太适合摇滚了。
“我能多问一句,你们之前的散队原因吗?”江乘月说,“除了缺钱,还有什么其他的缘由么?”
“不、不和。”
“好的,我知道啦。”江乘月从背包里拿了鼓棒,用手机调了段孟哲先前录好的贝斯,“我们试试?”
江乘月提前录了贝斯的是TheBeatles(甲壳虫乐队)的《Yesterday》,很经典的一首老歌,他们这些玩乐队的多少都会唱几句。
“Yesterday,allmytroublesseemedsofaraway……”[1]
孙沐阳没有让他失望。
酷哥说话磕磕巴巴的,但唱歌的时候吐字清晰流畅,嗓音既特殊又好听,半点都不磕绊。
江乘月:“nice。”
巴适。
“就你了,来和我们玩乐队吧,别卖布了。”江乘月说。
看你也不像是能卖得出去的样子。
江乘月:“我没什么钱,但会玩下去的。”
“行。”孙沐阳言简意赅地说。
“那回头我们找地方排练。”江乘月说,“我先走啦。”
眼睛好像不那么难受了,他想找镜子看看情况,要是红色全退了,不难看了,他就可以回家了。
路许在星彩二楼的卡座区坐了很久,面前摆着一瓶未开封的黑桃A。
从他的位置,恰好能看见不远处坐着的江乘月——
白天看见他就跑,现在却坐在这里,跟别人有说有笑的。
没过多久,江乘月起身离开,路许站起来,走了过去。
“嗨。”路许的指节敲了敲桌子,“他,江乘月,去哪里了?”
路许:“我是他哥哥。”
上一篇:渣攻的替身小傻子拒绝复婚ABO
下一篇:校霸他竟是宠夫狂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