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毛球球
以前在乐队时大家都这么穿,说是什么撞色,很潮。
“算了。”路许抬手中止了这个话题,“不和你聊审美。”
路许:“饿了,有吃的吗?”
他俩各自以一种几近昏迷的睡态在同一张床上躺了一整个晚上,现在虽然有互相看不顺眼的趋势,但还竭力维持着表面的和平。
但是。
当江乘月打开冰箱,从冰箱里拎出三个馒头的时候,路许的脸色彻底由多云转阴了。
“给你两个,我留一个。”江乘月小心地问,“行吗?”
“你午饭就吃这种东西?”路许难以置信地问。
江乘月举着馒头的双手无处安放:“也不全是。”
就是到月底了,身上的钱只够啃馒头了。
“还有别的。”江乘月又从冰箱里拎出了两瓶老干妈,“加这个,不辣。”
路许:“……”
“你自己吃吧。”路许站起来走了,“这房子不大,等下我的东西搬进来后,你记得把你放在墙角的那堆东西收拾好。”
原定乐队无了,江乘月成了野生鼓手。
已经成型的乐队,多少都有点排外,他想了想,决定还是自组乐队。
比如,孟哲的贝斯玩得就不错。
江乘月揣着自己的鼓棒,在美食街口的第一家店里找到了孟哲时,孟哲正挂着他爸的围裙,在卖小龙虾。
“来了啊,猛1如何?”孟哲转头看见他的第一时间就问,“香吗?”
“不香。”江乘月低头看小龙虾吐泡泡,“他是我房东,人都说了,自己是直男,只猛不1。”
“不是混血帅哥吗?”
“帅是挺帅的……”江乘月现在一想到路许,脑海中重现的就是那会儿掀开毯子时生出的参差感,他伸手比画了一下,“身高起码一米九,眼睛特别好看,长得是很高级,是我这种嘴笨理科生形容不出来的好看。”
“可是。”江乘月话锋一转,“我能感觉到他不喜欢我。”
“啊?怎么个感觉法?”孟哲问。
“就觉得……我跟他不是一路人吧。”江乘月绞尽脑汁地描述,“他有点像是那种……对,下凡的仙女,不食人间烟火,张口就能吐出仙气的那种。”
“?”孟哲歪着头想了想,实在是没想明白一米九的仙女是个什么概念。
“总之。”江乘月总结,“只要我能在他面前装孙子,他应该就不会为难我。”
“老板!我半小时前点的龙虾呢!”顾客吼了一嗓子,“还做不做生意了!”
“哎,来咯。”孟哲赔着笑道了个歉,忙不迭地走了。
江乘月吞了吞口水,觉得刚出锅的小龙虾好香。
手机上有两个未接来电,是D大的校园乐队,大概是没打通他的电话,学校的人给他发了消息——
[D大·主唱]:嗨,学弟。近期的大学生音乐节,可以帮个忙吗?
[竹笋]:尽管说。
[D大·主唱]:我们这边需要一个drummer,想请你来。
[竹笋]:没问题!几天没打,手有点生,我先找个地方练练手。
孟哲今天太忙了,没时间说组乐队的事情,江乘月站起来,想自己出去走走。
“去那里吧。”孟哲远远地冲他喊,“星彩音乐空间,本市最大的livehouse,据说是个有钱的富二代建的,占地约1000平米,单是灯光就投了小两百万,这边的乐队都喜欢往那里钻,你去找找感觉,我把龙虾卖完就去找你。”
“要得,我这就去。”江乘月挥了挥手。
星彩音乐空间坐落在文创街的尽头,一辆玛莎拉蒂停了下来,老板宋均亲自给拉开了车门。
“路设计师。”宋均说,“你能赏脸来我这儿一趟还真是不容易啊。”
“少埋汰我!就你昨天那酒差点坑死我。”路许刚下车,打量了一番朋友宋均今天穿的一身,“把你那装模作样的领结扯了吧,实在是搭不上你这衣服的CANCLIN面料,看着难受。”
宋均习惯了,抬手扯掉了领结:“那酒度数不高。”
“人怎么样啊。”宋均问,“要和你一起住的那个小朋友?”
“不太行。”路许说,“脸长得很漂亮,穿衣服的品味太差了。”
江乘月的眼睛像幼鹿,左眼下方靠近鼻梁的位置有一颗小痣,看人的时候未语先笑,怯生生的,还挺生动。
就是那个穿衣品味,颜色款式乱搭,简直是在路许的审丑点上疯狂蹦迪。
职业习惯使然,在设计师眼里,长相先于性格。
路许:“看起来也呆。”
“而且。”路许说,“我看出来了,他不喜欢我。”
“行啊你,这就感觉出来了?”宋均问。
“不是一路人。”路许说,“气场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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