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烂俗桥段
这一段日子下来,说他完全不后悔,那是假话。现实跟理想总是有差距,他是喜欢舞台,但他不太喜欢这种舞台。
浅层的原因是他并不热衷于舞蹈,他喜欢的一直都只是音乐。
或许他该去参加歌唱比赛,但他的公司已经为他规划好了闪耀星途。
至于深层的原因,大概是这舞台的表里不一。
大学时那块红幕布虽然简陋,里里外外至少都是同一种动机:因为热爱,所以聚首一堂。
而这片造价不菲的全投映式舞台,聚光灯打下来,一切都光鲜亮丽,却照不清人心。
只是虽说如此,孟和玉想的却很清楚。能够做自己热爱的事,即便这件事的本质被现实压缩得只剩十分之一,都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
站上舞台的正中,鲜花与彩纸。
主持人问孟和玉感言,他的感言是将所有人都谢过一遍,而后停了停,再开口:“最后,我要感谢一直支持我、鼓励我的……家人。”
电脑前,钟承明的手微微颤了一颤。
“我们会在各自的领域发光发亮的。”孟和玉绽开笑容,那笑容很有感染力,仿佛在告诉人们最坏的一切都已过去,从今往后花好月好。
夜晚结束时孟和玉去了趟洗手间,出来以后发现梁成弘就候在门口等着他。
孟和玉连一句借过都不说,只装作看不见,想直接跟梁成弘擦身而过,却听他一声低喊:“小孟。”
梁成弘苦涩地问:“你哪有什么会支持你的家人?”
孟和玉停下脚步,转过身,坚定地回答:“我有。”
梁成弘抬起眼。他今晚一身白西装,本该是很精神的打扮,此刻倒显得他苍白无力。
“你跟家里人断交了不是吗?”
“我不能再找新的家人吗?”
孟和玉今晚是一身黑,毫无杂质的黑,跟他的发色很衬。
和梁成弘站在一起,仿佛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
走廊里还有人来往,各有各忙,而他们就这样对峙着。
梁成弘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问孟和玉喜欢的人到底是谁。
孟和玉只掷出了五个字:“不关你的事。”
“你总得让我输得明白点。”
“梁成弘,”孟和玉忽然笑了,“你别说的好像你争取过。”
-
尽管孟和玉天真,但不少道理他还是晓得。
造星链条需要资源的不断投喂才能运作,成团也主要是为了早期的各种丰厚资源,滚雪球一样将自己的商业价值越滚越大。
最后站稳脚跟,解绑以后依旧可以得到曝光。
孟和玉排在第三出道,商业价值的长势,却是九人团中最好的。
有不少研究粉丝经济的文章意图分析孟和玉的成功之道,首先就是他那一张非常能打的神颜。
孟和玉长得实在太过精致,来自两种人种的混合基因给了他极大的优势。
孟和玉的粉丝形容孟和玉,长着一张可以平息战火的脸。
钟承明见了这句就心想他实在该死,当初他可是把门都摔在这张脸上。
当然这形容有夸张的成分。孟和玉本身长得确实漂亮,却绝不至于能当礼物来平息战火。
实在是现如今的化妆术太过出神入化,再加上灯光和衣着的衬托,直接叫他的漂亮升至满级,人见人惊艳。
孟和玉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也得归功于他过硬的实力。
孟和玉是懂写歌的,一次参加综艺,即兴创作了一段,粉丝反馈说好听,没想到孟和玉过两天就将整首歌都写出来了。
抱着吉他的孟和玉很认真,一点都不见平时呆呆傻傻的样子。粉丝嗷嗷叫翻了天,这条博文也自然冲上了热搜。
孟和玉更有讨论度,毕竟他身上有太多未解之谜,最大的两个谜团,是他为什么会到夜店打工,以及和梁成弘是什么关系。
没错,孟和玉早已给人扒得底裤都不剩,早餐午餐下午茶夜宵全都给人扒得干干净净,更何况是他早年跟梁成弘组过乐队这事。
乐队最后不欢而散,所有人都想知道原因。在这一层上,孟和玉确实借了梁成弘的热度,用梁成弘粉丝的话说,是孟和玉在吸他们哥哥的血。
孟和玉跟梁成弘不对头,他们的粉丝也势不两立。
不少人等着看好戏,这多少也造就了孟和玉的人气榜排名。
每次记者向梁成弘问起乐队为何解散,梁成弘都只说乐队里有了矛盾,最终决定各奔前程。
“青春的很多事,不都是这样抱憾而终吗?”梁成弘笑起来,很释然的模样。
记者追问那他会否想要了却遗憾,跟小孟重新合作。
“当然,”他将心虚隐藏得很好,“如果小孟肯给我这个机会。”
孟和玉这边的回答是再安排,但两人都清楚,这件事再安排几百年都不会安排上。
孟和玉私底下干过和钟承明差不多的事:警告。
他警告了梁成弘,如果梁成弘胆敢因公假私来打扰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他就会将那晚楼道的闭路公开,叫世人看看梁成弘的另一面。
这一招还是钟承明教他的。
两人的信任基础打得好,钟承明很放心孟和玉,教过孟和玉该怎么做之后,就让他自己去处理了。
而孟和玉也不负所望,即便见识过花花世界,一颗心却还是紧紧系在钟承明的身上。
异地恋的很多难关他们都一起迈过了,只一件,总是克服不了。
太想念。
钟承明很少看孟和玉的现场,因为孟和玉不让他来,他知道钟承明依旧非常抗拒人多的场合。
这个理由钟承明实则是不接受的,他之所以不来孟和玉现场的真正原因,是因孟和玉说,如果他知道钟承明就在不远处,却不能跟他拥抱,心里会更难受。
孟和玉说完这句,钟承明就听见通话那头传来断断续续的吸气声。
钟承明问小孟你是不是哭了?
孟和玉说他才没有。
过了三秒。
“好吧,”孟和玉胡乱擦着眼睛,“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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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和玉成团以后的第二个月,终于申请到半天假期,飞回了南城。
钟承明听见门铃响的时候,整个人都怔住了,等开门看见孟和玉,肌骨深处猛地就迸出了一股狠劲,叫他一下将孟和玉捞进了怀里,用力抱得死紧。
不知分秒流逝。
直到孟和玉终于忍不住:“钟承明,如果要抱抱的话,床上那种好像更舒服点……”
岂止是更舒服“点”。
孟和玉哭叫着抵达了高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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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理结构决定了男性那啥后会想休息,但两人都不肯闭眼睡去。
时间精准至毫秒都珍贵,孟和玉终于又能肆无忌惮地说真心话。
他倒是没有抱怨工作辛苦,总括而言,他对这份工作还挺满意的。
“除了不能看见你,”孟和玉叹了声,又很快安慰起自己来,“不过没关系,这一行是吃青春饭的,我顶多就红个两三年,等之后糊了,就能经常回家了。”
这段日子因为孟和玉的关系,钟承明也开始接触娱乐圈。有次还不小心给学生看到他的手机壁纸是孟和玉,吓得她当场傻掉。
不过就算钟承明不懂娱乐圈,也明白这社会的规则就是追名逐利。
倒是第一次见有人希望自己快点糊的。
钟承明吻了吻孟和玉的眼角,柔声道:“没关系,我能等。我的小孟是大明星,就要站在大明星该站的地方。”
他们又像往常一样,同床共枕,聊着琐碎家常。
孟和玉染了头发,造型师的要求。
“我的头发真的很黑,用了四次漂白,才漂成这种金色,”孟和玉用手指卷着头发,“钟承明,你觉得怎么样?”
是挺不错的,钟承明想,染了金发的小孟更像一个西方小王子了,不过……
“我更喜欢黑色。”钟承明用手指梳过孟和玉的头发,用了四次漂白剂,孟和玉的头发早已不像当初那样柔顺。
“你更喜欢黑色吗?”孟和玉问,“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我只是觉得黑色更适合你。”
这一头纯纯粹粹的黑发,是孟和玉身上最明显的东方要素,跟他的名字两相呼应。
钟承明很喜欢,没有为什么。喜欢是不需要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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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和玉在家休息了一个晚上,因为某些你懂我懂的原因,休息得精疲力尽。
第二天他却很反常地早起,一看时间,八点半。
是他以前的生理时钟。
钟承明还在沉睡,可以理解,毕竟他用的力气比孟和玉要多得多。
孟和玉睡不回去,就想起床给钟承明准备早餐。到家楼下时迎面走来一位老人,看方向应该是从海边回来的。
孟和玉觉得他整个身形有些眼熟,思索了片刻,决定同他打招呼:“阿伯,早啊!今天也去海边散步了吗?”
他是孟和玉从前在这住时,经常会看见的在海边散步的老人。
老人长得慈眉善目,“早上好啊,小伙子,上班?”
“不是,去买早餐,”孟和玉夸道,“您精神好啊!”
老人笑起来更是和蔼可亲:“因为昨晚做了个好梦!”
“是吗?做了什么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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