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心眼 第142章

作者:牛角弓 标签: 近代现代

  雁轻的声音倒也没听出特别紧张的意思,只是问林青山的想法,又听他说荆荣也在,又问荆荣打算怎么处理。

  问了一圈之后,知道荆荣晚上也会留在他们家,就说等白天会过来看他。

  弥月以为雁轻就这么被他说服了,没想到雁轻是表面上淡定,实际上心里紧张,而且是非常紧张。

  因为转天一大早,弥月脸还没洗呢,雁轻就拉着凌冬至一起上门了——还不是自己来的,还带着一大家子的宠物来给弥月师徒俩当卫兵。

  弥月隔着铁门,看见满满当当的两辆车时,都有些傻眼了。

  第一辆车开车的是雁轻,后座上是他家的大猫八卦和两只猫崽子冰糖、雪碧。等车子驶入院中,他才注意到副驾一侧的脚垫上还载着一窝刺猬:两只成年刺猬,外加三只拳头大的刺猬宝宝。

  第二辆车还没开进来,弥月就已经看见了那个从副驾驶座的窗口探出来的狗头。

  弥月呆滞的看着他们拖家带口的下了车,一窝一窝地排着队到他前面来等着作介绍。就这,凌冬至还在那里表示遗憾,说他们家的几只大猫听说八卦要去,就吃了醋,坚决不肯参加这一次的家庭活动。

  弥月,“……”

  雁轻笑着说:“八卦它们就不用介绍了,冰糖、雪碧,你还记得吧?”

  两只小猫崽跟着矜持的大猫一起走过来,冰糖还记得这位从熊孩子手里救过它的叔叔,很亲昵地凑过来蹭了蹭弥月的腿。

  没有什么比柔软乖萌的毛团子更治愈了。

  弥月俯身挨个摸摸,对它们的到来表示欢迎。

  “这是蜘蛛侠和九宫,这三个小不点是它们家的宝宝,刚两个月,名字么……”雁轻无奈的摊手,“夫妻俩仍在争吵中,没有最后定下来。现在就是叫代号,一号二号三号。”

  雁轻一边说着,一边伸手点了点。

  弥月发现代号也不是瞎叫的,一号宝宝明显个头大一些,然后依次缩水,三号宝宝的个头最小,圆眼睛看上去娇滴滴的,据说是一位女宝宝。

  它们的父母个头就很大了,但面孔仍然非常的秀气,圆眼睛透着一股机灵劲儿。或许是弥月站在人类的视角来看它们,总觉得蜘蛛侠和九宫看上去也是非常孩子气的。

  而且非常乖。

  至于黑糖……

  它到哪里都是自来熟,不等大家互相介绍完,就已经跑得影子都没了。

  上门就是客。弥月把家里的几只喊出来,给它们互相做个介绍,然后准备点儿吃的喝的,一起送到后院去玩,让它们自己去联络感情。然后他把他的堂兄弟们拉进客厅里,等着听他们的解释。

  这种话是不能在院子里说的,因为小动物们听到了说不定会多心,以为弥月不欢迎它们。

  小朋友的自尊心也要充分的尊重才行。

  “没别的意思,”雁轻说:“就是不放心你们俩,给你们安排几个放哨的。”

  他其实是觉得林青山和弥月的神经最近都有些紧张,所以……这也算想个法子,让他们被小动物们闹一闹,精神上放松放松吧。

  凌冬至对古玩圈里的情况了解不多,他其实并没有真正意识到这里面是不是存在什么危险。但雁轻都把他家的小哨兵们派过来了,他也乐意让黑糖过来参加一下集体活动。

  “我家黑糖虽然傻得很,除了吃和拆家之外啥也不会,”凌冬至是这么说的,“但它有个优点,那就是屁大点儿的事,它也能嚎得跟天要塌了一样。你就拿它当个报警器来用吧……它的狗粮和狗窝我都带来了。”

  弥月狐疑的看着他,“我现在怀疑你其实是有目的的把黑糖扫地出门……难怪它会喊你后妈。”

  凌冬至翻个白眼,“这傻狗一直担心我会趁着它爹不在家给它喂毒苹果呢。”

  弥月和雁轻都乐了。

  弥月这会儿想法也扭过来了,既然大家都来了,就当是来做客吧,正好大毛它们也能多几个玩伴。

  *

  作者有话要说:

  雁轻,凌冬至:想办法在弥月身边多安放几个报警器……

第165章 林家琐事 “他说辛叔不来,他就不吃。”

  等林青山和荆荣都起来之后, 就发现家里已经热闹的像游乐园一样了。

  夜里下了大雨,虽然后半夜就停了, 但院子里的草地仍然是湿漉漉的。就算这样,毛茸茸们也玩的不亦乐乎。

  黑糖还妄图带着一脚的泥就窜进客厅里,被凌冬至一根香蕉砸过去,又气哼哼地掉头跑出去了。

  林青山还是第一次见凌冬至。在见到雁轻的时候被刷了一遍的三观,现在又被刷了一遍。他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上了年纪,家里这般闹哄哄的样子, 他不但不觉得厌烦,反而看的挺乐呵。

  他以前就挺喜欢陶天然家的那个小姑娘,可惜陶天然离了婚,孩子也被前妻带走了。

  林青山把脚边的猫崽抱起来撸了两把, 暗想小辈里虽然还没有结婚生子的人, 但因为弥月的缘故, 他也算是提前过上了含饴弄孙的日子吧。

  虽然孙子辈都是长毛的。

  家里一团乱的时候, 周时周警官上门了。

  他给林青山师徒俩带来了两个消息:一是他们连夜找到严赋,问询了停车场与人会面的事。据严赋说,那个人只是问路, 他们提前并不认识。他也不知道这人曾经去过医院。

  “第二件事, ”周时望着林青山, 眼神里带了些许林青山看不懂的神色,像是有些为难,又似乎对自己即将说的话半信半疑。

  “严赋说他没有得什么绝症,也从来没有与赵默结仇。他说不明白你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来污蔑他。如果你拿不出证据,他会以诽谤罪告你。”

  南唐还没从宿醉中清醒过来, 就感觉到自己双手之间似乎抱着什么东西。

  她懒洋洋地凑过去蹭了蹭, 然后……

  理智慢慢回炉, 她心里陡然生出一丝不妙的预感。

  果然一睁眼就见自己怀里抱着的,是一条男人的手臂,穿着柔软的白底灰色细条纹的睡衣,被她蹭过的那一块皱皱巴巴,好像还沾了点儿……口水?

  南唐慢吞吞地放开。这个时候装睡显然是不行了,而且对方似乎也醒着,因为她听见了一种仿佛是通过手机传来的影影绰绰的声音。

  反正也这样了,她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了,抬头看时,果然见林博因那张老脸带着嫌弃的神色正垂眸看着她。

  不等她说几句挑衅的话,他已经坐了起来,一边嗯嗯啊啊的说着电话,一边解开扣子脱掉了皱皱巴巴的睡衣,随手扔在了床凳上,然后他就这么光着上半身出去了。

  他们住的是套房,外面的客厅里似乎已经有人等在那里了。

  南唐扫一眼他的背影,忍不住在心里骂了一句:老流氓。

  听说这老东西最喜欢带着小嫩模到处跑。果然风流也是需要本钱的,明明年纪上跟她那个渣爹相比也没年轻很多,身材却保持地相当好。从侧面看过去竟然还有腹肌,也不知是不是她看错了。

  南唐洗漱完,换好衣服,就听门外有人敲门,一把清脆的女声轻声喊她,“夫人?”

  南唐皱眉,怎么还有年轻姑娘?她以为跟她有关的事情都是温淑那个老女人在管着。

  “进来。”

  房门推开,一个短发圆脸的年轻姑娘走了进来,规规矩矩的鞠了个躬,很乖巧的向她问好,“夫人好,我是小甘,先生安排我做你的生活助理。”

  南唐愣了一下,“温淑呢?”

  小甘是个模样普通的姑娘,笑眯眯的,挺有亲和力,至少南唐觉得自己这样刁钻的人看到她,也没生出反感的情绪。

  “温姐昨晚就走了,据说是回老家去了。”小甘笑眯眯的解释说:“她是先生的生活助理。我听高助理说,一开始聘用她的时候,她就跟先生约定好了,做到先生成家为止。”

  南唐有些意外,竟然是早就说好的?不是被她的坏脾气给撵走的?

  南唐皱眉,问她,“外面出什么事了?”

  刚才开门的时候,她似乎听到外面有很多人在说话的声音。

  小甘忙说:“刚才是高助理有事要找先生,现在应该回先生的房间去了。”

  南唐这才知道林博因还有自己单独的房间。那他又跑到这里过夜什么意思?新婚夜,给她一个面子?

  呸。

  谁稀罕。

  她再自恋也不会觉得林博因是突然对她有了兴趣。她也是看过八卦新闻的人,据说林博因喜欢的都是身材小巧,模样乖巧甜蜜的那一挂。

  估计还是考虑到新婚,怕外人再传什么闲话吧。

  南唐就问小甘,“今天怎么安排?”

  小甘悄悄看了她一眼,“先生说他要离开一会儿,让你……嗯,最好哄着老先生吃点儿东西。”

  南唐又愣住了。老先生就是林博因的老爹,在她印象里是一个面相有点儿凶的老头子,一看就脾气不好的样子。怎么这会儿听起来跟小孩子闹脾气似的,还……不肯吃饭?

  “他为什么不吃饭?”南唐想知道林敖是有什么原因,比如说不爱吃外面的东西?还是单纯在耍脾气?

  小甘就有些为难的说:“他说辛叔不来,他就不吃。”

  南唐回忆了一下,想起辛叔就是总是沉默寡言的跟在林敖身旁的那位管家。温淑也提过这个人,说他跟了林敖很多年,而且林家的后勤工作都是这个人在管。

  “辛叔呢?”南唐就有些奇怪了。

  小甘摇摇头,表示自己不知道。

  南唐想了想,毕竟是结婚第一天,也不好事事都跟林博因拧着来。既然他希望自己去哄哄林敖,那就是说,林家的工作人员的身份,已经降不住这个倔老头子了。而她现在勉强算是“家人”,或许……老头子能给她几分面子?

  南唐叹了口气,“那就去看看吧。”

  林敖一把年纪了,不高兴了只会生闷气,或者数落数落儿子,却不会去折腾身边那些工作人员。

  在他看来,这些人不过就是拿钱吃饭,又不是卖身到他们林家当奴隶,他们父子俩也不是旧时代的地主老财,不至于都一把年纪了,还仗着有两个糟钱就去作践人。

  所以他这会儿心情不好,也只是沉着一张脸不肯吃饭。

  南唐敲门进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耷拉着脸的老人家,周围的人都战战兢兢也不敢劝,这就搞得老人家自己在那里生闷气的样子有些可怜。

  南唐抿了抿嘴角,对身边的小甘说:“先生不在,但是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小甘连忙拿了个垫子铺在了林敖身前不远处,南唐走过来,规规矩矩地跪了下来。

  林敖也是一愣。他知道现在的婚礼上,很多人都不讲究下跪行礼这一套了。而且林博因也不在场,他也没想到南唐还会这么规矩的行礼。

  这姑娘的性子可跟他听来的描述不大一样。

  林敖的脸色就稍稍缓和了一些。

  这边小甘正要端茶,接收到了南唐的示意,一转身从桌子上端了一只精致的小碗,从一边的保温壶里倒了半碗米汤,递给了南唐。

  林敖看得一乐。

  南唐也笑了笑,说:“按理说是该敬茶的。但不管什么礼,也没有您的身体重要。”说着规规矩矩地把手里的汤碗递了上去。

  林敖多少年的习惯了,每天早上要先喝半碗米汤,里头还有一些药材。这是医生给他开的方子,温养肠胃的。

  林敖就觉得这丫头有点儿意思了,接过汤碗,一口气就都喝了——这是新媳妇儿进门该有的流程,他不能不接。

  旁边的人递过来一个小盒子,林敖接过,转手递给了南唐,“这是你婆婆留下的首饰,早说过传媳不传女。你收着。”

  南唐接过来,打开一看,原来是一对翡翠镯子。颜色接近帝王绿,深邃匀净,水头也极好,当得起传家宝三个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