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子美人 第22章

作者:李书锦 标签: 近代现代

  王晋源刚想哦一声,忽然反应过来哪里不对,随即以震惊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的表情看着程晚秋:“啊??!”

  程晚秋唇角笑意根本压不住,他心情一好眉眼的温柔就越盛,像平静湖面上映着的皎洁明月,“是真的,我和我最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王晋源表情惊讶到失控,“我我的天啊!谁啊?我认不认识?!什么时候的事情?!”

  “没多久的事情,我们在一起还没二十四个小时。”

  王晋源好奇得抓心挠肺的,“谁啊谁啊?哪家的啊?我没看见你跟谁特别好啊。”

  程晚秋没有直说是谁,只道:“你认识,也见过。”

  王晋源绞尽脑汁地想,很快他就意识到根本没有这样的人,“哥你是不是在逗我玩?你根本就没和哪家女孩亲近过。”

  程晚秋嗯了一声,“我没说过他是女孩儿。”

  王晋源在短短五分钟时间里接连遭受两重暴击,像斗地主被人轮番王炸,炸得他眼冒金星头晕眼花。

  “什……什么?不不是女的?!男的?!”

  王晋源不傻,从程晚秋来到桃园村至今,在村子里他能算得上熟识的人两只手就数过来了。

  这个人他认识也见过,是个男的,那根本不用再想,除了林初还有谁?!

  王晋源得出答案惊讶得差点咬了自己的舌头,“哥你最喜欢的人是林初?!你们在一起了?!”

  程晚秋缓缓点头,脸上笑意一分不减,“是的,我和林初在一起了。”

  王晋源震惊得说不出话了,圆圆的眼睛怔怔地看着程晚秋,似乎还是不敢相信,还在确认他会不会是在逗弄自己。

  但没有,程晚秋脸上虽然笑着,可是你能感觉到他很认真,他是很认真地在和你说这件事,很认真地把他的幸福分享给你。

  王晋源知道同性恋怎么回事,但是他不敢相信居然有一天他身边出了两个,这两个他都认识,然后还在一起了。

  “晚秋哥……你,你就这样告诉我了?正常来说不是应该藏着不被人知道吗?”

  “为什么?”程晚秋比他还要不解,“我为什么要藏着?”

  王晋源一脸为难,“哥,你可能从小就待在国外,思想比较开放所以不知道,这里是不一样的,对村里人尤其是老一辈的人来说……这个事情让人很难想象,你今天告诉我就算了,我会给你保密,但是你不要再告诉别的人了。”

  程晚秋点点头,“我知道,我不会把我和林初的事情到处说的,我今天告诉你也是因为我当你是朋友,没有必要瞒你。”

  王晋源老气横秋地叹了一口气,低头看着自己油汪汪的手指,“晚秋哥,程奶奶那边你要怎么办啊?你可是一脉单传,我觉得程奶奶不会答应的。”

  程晚秋笑了一下,“我不可能和女人结婚生孩子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血脉延续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会珍惜林初。”

  王晋源皱着脸,“可是……”

  程晚秋摇了摇头,“我会争取奶奶的祝福,但如果她没有办法接受,我同样也不会接受和林初分开。”

  他话说到这是连一点余地都没有留,王晋源被他堵得像噎住了似的,一口气上不来也下不去的非常难受。

  程晚秋一脸好笑地看着他,给他拿过茶几上的杯子给他倒了杯水。

  王晋源吨吨喝下去大半杯,打了个饱嗝,抽过一张纸巾擦嘴,“晚秋哥你喜欢林初什么?长得好看吗?”

  “他是漂亮,但不仅仅只是漂亮。”

  凌晨四点半,一辆面包车亮着刺眼的车灯在漆黑的山路中由远及近,最后稳稳地停在村口。

  林初今天下班下得早,比昨天要早回来,手里提着装饭盒的袋子,从面包车上下来后心情不错地踢了一下脚下的石子。

  石子轱辘着滚远,最后停在了一片阴影中,忽然被一束白光照亮。

  程晚秋打着手电筒从漆黑的角落走出来,林初惊讶地看着他,“你在这里干什么?”

  “等你回家。”

  “你什么时候在这里等的?”

  “十五分钟前。”

  林初提着袋子朝他走去,“我今天又没喝醉,不用特意出来接我。”

  程晚秋站在原地等着他走近,朝他伸出一只手,“你不回来我睡不着。”

  林初看了眼他的手,疑惑了一下把手里提着的袋子挂到那只手上。

  程晚秋接过袋子就换到握着手电筒的左手上,然后又朝他伸出右手。

  这回林初看着那只手的时间多了十几秒,然后看似不情不愿地把自己的左手递出去放进那温暖的掌心里,嘴上还要嫌弃地说,“程晚秋,你是女高中生吗?肉麻死了……”

  程晚秋牵着他手转身往回走,月下两人牵着手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凌晨时分,寂静的村子里隐约能听见他们毫无营养的对话。

  “我是第一次谈恋爱,还请你理解一下。”

  “我也是啊,我怎么没你那么肉麻?”

  “可能我天赋异禀?”

  “……这种没有用的天赋还是早点扔了吧。”

  “你确定?”

  “……你自己的事情不要问我。”

第26章

  王晋源自从知道程晚秋和林初住在一起后就不是很敢去程晚秋家里,就算要去也要找一个林初上班不在家的时间。

  而在知道程晚秋和林初在一起后,他更加不敢去了,倒不是歧视同性恋,而是他怕自己去的不是时候看见一些不该看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实在很难想象,过了一夜也很难完全接受程晚秋是一个同性恋还和林初在一起的事实……林初……那个林初?!

  他昨晚从程晚秋那儿回来后早早地就回了房间,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天亮了才迷迷糊糊地睡过去,没几个小时又被叫醒。

  他睡眠严重不足,正坐在客厅里发愣,琴伯母才不管儿子因为什么原因没睡好,只当他半夜玩手机玩得太晚,嘴上数落了几句,然后把锅里的把子肉夹出来四五条放在盘子里,“快清醒清醒,把这盘肉给你晚秋哥送去。”

  王晋源看了眼那盘把子肉,满脸复杂,“现在去?”

  “废话,这快到中午了,送过去正好小秋和林初他们可以配着米饭吃。”琴伯母说着又从锅里捞出一碗卤蛋和鹌鹑蛋,“还有这个,一起带过去,送完就回来吃饭。”

  王晋源不怎么情愿地噢了一声,接过两样东西转身出门。

  这个时间点不用想林初肯定在家,就是不知道起床了没有,王晋源走的时候心里就在反复祈祷,林初还在睡林初还在睡。

  可不管他路上像念经似地反复念了多少遍,走进程家的院子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一个躺在躺椅上疑似晒太阳的祖宗。

  桃园村今天天气不错,没什么太阳还有风,坐在院子里确实比在空调房里还要舒服一些。

  但林初不是一个人,程晚秋一手端着碗一手拿着筷子,正蹲在躺椅边上给他喂什么东西,两人小声地说着话。

  王晋源敢对天发誓,林初在自己进来的瞬间就看到了他但是他却假装没看见,还不告诉因为侧身对着垂花门而没有看见他的程晚秋。

  王晋源:……林初,你果然是个坏东西。

  虽然林初没有说,但程晚秋还是自己发现了王晋源,他有些惊讶地站起身,“小源,你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出声?”

  王晋源皮笑肉不笑,看了一眼当他是空气的林初,“我妈让我给你送些把子肉和卤蛋,我刚到刚到……”

  程晚秋这才注意到他手里确实端着东西,把手里的碗和筷子递给林初,朝他走去接过他手里的盘子和碗,“让琴伯母费心了,还麻烦你走一趟,正好我菜快烧好了,小源你等我调个味带些回去,我今天做了糖醋排骨。”

  王晋源站在原地没动,看着程晚秋走进厨房,然后就感受了一道又凉又热的视线。

  林初翘着腿睡在躺椅上,两只手还抱着那只碗和筷子,王晋源眼尖看见了那个碗里有酱料的颜色,猜测大概刚才程晚秋是在喂林初吃排骨问味道。

  林初眯着眼看他,“你有排骨吃是沾了我的光知道吗?这排骨是程晚秋专门给我做的。”

  王晋源忍了又忍,“我是带了把子肉来的……不是蹭吃的……”

  林初挑了挑眉,“我知道啊,所以我现在好好地跟你说话。”

  “……我谢谢你。”

  “呵,不客气,你回去谢谢你妈妈吧。”

  两人唇枪舌剑刚交锋完,程晚秋就端着一个海碗出来,递给了王晋源,“好了,小源你带回去,帮我跟琴伯母说一声谢谢。”

  王晋源接过碗道了声谢,走过垂花门时又回头看了一眼,就见程晚秋走向林初的背影,再之后他就看不到了。

  程晚秋伸手摸了一把林初的粉毛,手感比他想象的还要好,软软的,“你和小源说了什么?”

  林初懒懒地掀开眼皮看他,“没说什么。”

  见他不愿多说程晚秋就没再问了,俯身拿过林初手里的空碗和筷子,“进去吃还是在这里吃?”

  林初换了另一条腿翘起,十分惬意,“这里吃。”

  程晚秋好笑地摸了一下他的耳垂,转身走进厨房去把中午饭端出来,他和林初一人一个大海碗,上面铺了满满一层的糖醋排骨、把子肉和对半切开的卤蛋,还有几根浇了排骨汁的上海青。

  林初捧着碗坐在躺椅上,把放脚的位置让给了程晚秋坐。

  林初用自己专属的大勺子吃饭,头也不抬地问程晚秋,“为什么你叫王晋源小源,叫我就叫林初?”

  程晚秋闻言转头看他,捧着碗埋头吃饭的林初很难得地显露出一点乖巧来,“我想叫的你听了会生气。”

  林初大勺子分开碗里肥而不腻的把子肉,还是没有抬头,“说说看,如果你敢说桃子精你就完了。”

  程晚秋抿唇笑了一下,“不是桃子精,不过也差不多。”

  林初眼皮微掀,“说说看。”

  “桃子。”

  林初当即放下手里的大勺子抬手不轻不重地拍了一下程晚秋的肩膀,“你以为少一个字就没事了?你就不能像东哥他们一样叫我小初?”

  “不想,我希望我可以特别一点,不然我就还是叫你林初。”

  林初听得眼睛微微一眯,“你这算是威胁我吗?”

  “我觉得我在争取,这是人之常情,我希望我对你来说可以特别一点。”

  “你还嫌不够特别?我都和你在一起了,这还不特别吗?!”

  程晚秋低头翻了翻碗里的饭,把带软骨的排骨挑出来送到林初碗里,“既然如此,那你就同意我叫你桃子。”

  可能是看在排骨的份上,林初看了眼程晚秋,还是答应了,“…………只能私下里,外人面前不能叫。”

  程晚秋见好就收,“那好吧。”

  吃过午饭后,程晚秋收拾完厨房出来见林初还睡在躺椅上,忍不住道:“回房间睡吧。”

  林初不肯,眼睛半眯着,“我喜欢坐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