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红,让你蹭呀! 第137章

作者:折吱 标签: 甜文 娱乐圈 情有独钟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陆东南:“……”

肝疼。

又一起逛了零食区。

陆东南忽然很想他这位大舅哥问一问他,知不知道怎么挑选零食。

陆东南自己不怎么喜欢吃零食,莫稳很喜欢。

所以他大概还是知道哪几种口味的薯片,虾条好吃。

很显然,他大舅哥并没有要问的意思。

陆东南自己从货架上拿了好几种口味的薯片,酸梅,巧克力,放他自己的购物车里。

全是季清平时喜欢吃的。

是的,陆东南也是推了一辆推车的。

这个时候总算是派上用场了。

余风看了看推车里的零食,就知道是给谁备的了,“吃太多零食对牙不好。而且,薯片、巧克力这些热量都太高了。阿清是容易冒痘的体质。这些东西,最好还是不要让他吃太多。他自己不是太有节制,以后,可能要麻烦陆老师多多督促了。”

陆东南算是明白了。

大舅哥走的就不是宠孩子的路数。

默默把薯片、酸梅都给放了回去。

只留下一盒巧克力。

“买这个吧。也是甜的。”

XXX奶片几个字进入陆东南的视线。

就,好绝一哥哥。

最后是陆东南结的账。

余风没抢着买单。

都不是差这点钱的人,对方有心,他也就承了这个情,跟对方道了声谢,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满满当当的购物袋。

余风提着食材进了厨房。

季清还没醒,陆东南总不好一个人上楼,或者坐沙发里玩手机。

想了想,去了厨房,主动问道,“余老师,有什么需要帮忙么?”

生怕这位大舅哥又会对他发起灵魂拷问,陆东南直接就自己交代了,“不会掌勺,不会切菜,就会洗个菜。”

余风唇边弯起一抹浅浅的笑痕,“猜到了。”

不会挑选海鲜,肉类、水果,全都是一问三不知。

平时大概率应该是不进厨房的人。

陆东南:“……”

这回答就非常有灵性了。

可以说是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而且对方还不是主观有意为之。

这杀伤力,完全是核弹级别的。

最后,余风只是让陆东南在边上看着就好。

但是每一个切菜、做菜的步骤,他都会解释得非常详细。

“日后若是有时间,陆老师可以尝试着跟阿清在家里一起做顿饭试试。”

陆东南:“……”

大舅哥可真是太看得起他。

他可不认为,他是那种一看就会的天赋型大厨选手。

面上还是勾了勾唇,“好提议。日后若是有机会,我们会一起尝试一下。”

只剩下最后一道椰子鸡煲汤,椰子鸡还在锅里小火喂着。

余风清洗流理台。

陆东南想帮忙,奈何他真的不擅长这些,只好安静地当一个摆件。

得亏得余家厨房够大,要不让就他跟余风两个身高腿长的人往里头一站,厨房要是再小一点,他都会成为碍手碍脚的存在。

余风挤出洗手液,洗手,他清越的嗓音伴随着哗哗的水声响起,“不知道阿清没有跟陆老师提过我们家的情况。”

“提过一些。”

余风洗了手,用厨房上挂着的擦手布擦干净了手,“那么,阿清可跟陆老师提过,当年我母亲为了生他,难产,大血崩,险些就没从手术台上下来的事情?”

陆东南眉骨一跳。

“我母亲年轻时是非常要强的性子。她从来不认为女子天生不如男子,所以即便是嫁给我父亲,她也没有放弃自己事业的打算。我的到来是个意外。那个时候,她跟我的父亲都没有做好要孩子的计划跟准备。加上我小时候身体不太好,她又太忙,实在分不出精力照顾我,只好把我寄养在我外公那里。

后来,有了阿清。

怀孕的艰辛,生产时的九死一生,注定使得她对第二个生命的感情投入要不同。

阿清也比一般的孩子要懂事。

因为他知道,他这条命,是我母亲差点以一命换一命来的。

母亲对我是既爱且愧。所以,她当初尽管也因为他大儿子喜欢一个同性伤心、难过过,还是以一颗母亲的心,接受了我们。

阿清……不同。她是真正做到了一个母亲所能够做的全部的陪伴跟爱意都给到了阿清。”

爱得越深,打击只会更大。

说到这里,余风顿了顿,“如果将来她对你说了什么重话,请你务必不要放在心上,也请不要怪她,请你体谅,一个母亲的心。”

聪明如陆东南,怎么会没听出他这位大舅哥是在给他打预防针?

“余老师请放心。”

陆东南郑重地道。

“前辈,前辈……你在想什么呢?”

陆东南回过神。

“没什么。被你哥的厨艺给惊到了。”

“哈哈哈哈!是吧?是吧?我哥长得好看,演技一流,还一手的好厨艺,关键,还特专一。每天微博上嗷嗷着喊着要嫁给我哥的男男女女可太多了!也就只有我南哥才配得上我哥!!”

陆东南算是发现了。

他这小媳妇不仅是个兄控,还是个嫂控。

余风跟肖自南两人也从楼上下来了。

肖自南倒是没穿着外套下楼那么夸张,就是给换了一件,换成高领毛衣了。

“哥,你真的太夸张了。我南哥不会中暑吧?”

余风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肖自南勾唇,走近,在他的脑门上弹了下,“笋都被你夺完了。”

“嘿嘿嘿。”

肖自南:“傻乐。”

两人有说有笑。

余风跟陆东南都两双眸子都盯着两人。

肖自南挑眉。

余风收回视线,替肖自南拉开餐椅。

季清这傻孩子,就甭指望他会察言观色,“开饭啦!我去拿筷子。”

四个人坐在一起,吃了顿饭。

有季清在,就永远不用担心会冷场。

“哥,南哥,这期《乐之歌王》你们可千万要记得看啊。”

给他跟南哥各自夹了快焖茄子。

感觉到一道视线落在他身上,把夹给自己的红烧狮子头,拐了个方向,放亲亲男盆友的碗里了。

雨露均沾什么的,so easy。

《乐之歌王》肖自南是期期不落地追了,之前可没见季清这么叮嘱过,眼睛一亮,“宝贝儿,你得冠军了?”

这声宝贝儿,喊得桌上的两个男人齐齐脸色一变。

余风是抿了抿唇。

陆东南则是直接黑了脸色。

季清高兴地晃着脑袋,“嘿嘿,不剧透。反正南哥你们到时候记得准时收看就好啦!”

周末。

肖自南还真拉着余风,早早地守着电视了。

当看见陆东南跟季清双双出现在《乐之歌王》的舞台上,肖自南冷嗤,“呵。我说呢,今天中午还打电话过来,让我们千万不要忘了看这一期的《歌王》,敢情是为了秀恩爱给我看?不看了。关了吧。”

小乖嘴硬心软。

余风当然没有真的关了电视。

果然,等到播出季清的个人独唱部分,肖自南听得比谁都认真。

当大屏幕上滚动着实时计分,肖自南更是紧张地紧握住了余风的手。

最后的冠军被公布,季清兴奋地抱住了余风,“啊啊啊啊!孩子出息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