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晨欢
席择:“……”
我只是想安安静静地和你吃顿饭啊……
既然饭也无法继续下去了,于是席择干脆站起身、打算走到明喻身旁,为他做一些参考建议。他一边走,一边说道:“刚才在女角说出台词的时候,你要注意一下你的眼神和嘴角的动……额……作……”
明小玉抬头:“(⊙?⊙)?”怎么不说话了?
席择:“……!!!!”
这到底是个什·么·字!!!!!
不……这压根它就不是个字啊!!!!
只见在那干干净净的笔记本上,一个个宛若蚯蚓般的汉字正七倒八歪、突兀异常地呈现在那!这字!简直就好像是刀子,一脸血一脸血地让人触目惊心!
就算是淡定冷静如席择,都整个人石化般的僵硬在了原地!
过了许久,就在明小玉一脸“( ̄o ̄)”的表情中,席择终于从这样一幅天·人·字·迹的书法中回过神来。他转首看向身旁的少年,那目光深沉地好像沉浸了几个世纪的无语、却找不到出口不知道从哪儿开始吐槽一样的复杂。
……槽点太多,别说席择了,就连读者都没法吐槽了。
在见到明喻亲手写下这番字前,席择完全没有想过,这个少年竟然会写出这么一手……额……惊天动地的字。
席择曾经私底下拿到过明喻当年签下的五年合约,也见过这个少年的签名。那签名虽然算不上多么好看,但是还能算是端正认真,马马虎虎地能够过目了。
而后来明喻的签名则开始变得大气潇洒起来,就像费思馨说的一样,明小玉的签名写的真好看,如果不是每个字都写的这么好看的话,那肯定也是专门练过签名的。
这事还真让费思馨猜对了。
明喻上辈子的时候,圈子里并不怎么注重模特们的字迹如何,但是签名这种事肯定是要经常做的。虽然明小玉自认自己的字那是端端正正、大大方方,但是他的经纪人还是一脸难以启齿地请了专门的书法大师设计了“明喻”二字的字体,并且逼迫着他练了几个月的签名,才有了如今这么游云惊龙似的的签名。
然而……其他字的话,经纪人表示:我也无能为力╮(╯_╰)╭微微抽搐地凝视了明喻许久,席择突然想到:“你的签名好像不是这样的?”
明小玉:“……啊?”
席择道:“你签一下自己的名字给我看看,我记得应该不是这样的。”
之前明喻去参加“纪和雅”的高定时装秀的时候,曾经在签名墙上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很多模特、演员在出道后都会专门的去练签名,所以当席择看到那签名的时候,并没有奇怪“为什么这个字和三年前在合约上的签名不同”,反而为这么一手好看的字而暗自赞叹了半晌。
他选择的缪斯,果然是每一个方面都很不错,哦,除了演技。
而现在……
明喻有些不明所以地在笔记本的上方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他握笔沉着淡定,下笔更是笔锋凌厉,一瞬间,一个银钩虿尾的“明喻”二字变出现在了白纸上,与席择之前在签名墙上看到的别无二样。
席择:“……”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么……
第六十三章
这天晚上,席择在人家明小玉的家里待♂到♂很♂晚。
千万不要想歪,人家席神可没有做你们想象里那些嘿嘿嘿的事情,人家可是非常认真仔细地指导明小玉:你到底该如何写字!
席择承认自己有一点点(?)的洁癖,但是他却并不认为自己有偏执症。可是当他看到明喻的字迹时,那种设计师对美丽精细到细节的挑剔,却让他真的无法忍受,自己所选择的缪斯竟然会写出这么一手惊天地、泣鬼神的字来!
改!必须改!就算写的不好看,至少也别太丑!
……这个想法在后来,已经慢慢变成了:嗯,先从勉强入眼做起吧。
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席择坐在明喻的身旁,一个字一个字地篆写字帖。席择写完一面,便交给明喻去临摹。你就用通透性强一点的纸,照着字迹来临摹!难道你连描笔画都不会了?
席择猜的没错,明喻还不至于连笔画都不会描,但是只要他一不描笔画,那字瞬间又恢复成了原先的狗爬体,没有一点点的改进。
席择:“……”
明喻:“……其实我的字写得还可以的吧?”
席择:“……”
到最后的时候,席择已经完全放弃了让这个少年描笔画、练书法的行为。这种愚蠢的主意到底是谁想出来的啊?!这条小鱼明显已经字丑到了连描笔画都回天乏术的程度了啊!
明喻:“……我感觉你现在的表情是在说我字写得真丑。”
席择敛着眸子,神情淡漠地问道:“有吗?”
明喻再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会儿,然后肯定地点头道:“有,我感觉你现在就是在说:‘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字写得这么丑?这还真的是人能写出来的字吗,不过席择,我的字也没丑到这个地步吧?我觉得还挺大方端正的啊。”
席择:“……?_?”
明喻:“……”
既然描笔画已经失败了,那么接下来席择的选择便是:手把手地教这个少年到底该如何写字!
当男人修长削瘦的手指顺着自己的指缝划落、同时握住了笔杆的时候,明喻倏地喉间一滞,一种诡异的感觉从心头涌起。这种姿势怎么也算作是某种另类的十指交缠了,可是席择那认真的表情却让明喻没办法想歪。
对男人的行为,明喻的心中已经隐约有了个猜想,但是想通了以后他却淡笑着勾起唇角,什么话都不说地默认对方握着自己的手,开始一个笔画、一个笔画地写字。
明小玉虽然觉得自个儿的字算是端?正了,但是他也明白,席择的字绝对写得很好。之前费思馨就一直说,席择的字写得比杜若还好,可想而知,连从4岁练习书法到现在的杜若都比不上他,那么席择的字得有多好看了。
席择的字,在业内是公认的好看。
即使是用现在这样一枝普通廉价的钢笔写字、甚至还握着明喻的手,席择都将字的每一个拐角都处理得凌厉却不尖锐,顺畅却不狭促。他的字好像是凤泊鸾漂,臻微入妙,看得久了不由觉得这一点都不想是用硬笔写的,反而好似用一支极细的小楷笔写下的。
炙热的温度顺着手指相贴的地方传递过来,明喻淡然冷静地看着对方握着自己的手写下一个个漂亮的字,唇角却微微翘起。
——就朋友来说,这种行为已经是逾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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