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琢 第6章

作者:伯正 标签: HE 近代现代

我不免又想到,刚才余红菱第一次见到方应琢的时候,也表现得很兴奋。

怎么,这种小白脸就这么招女生待见?

我在心里冷哼了一声。

在这时,方应琢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我与胡雨霏之间尴尬的沉寂,他拿起手机,对我说:“我出去接个电话。”

方应琢走出饭馆接电话去了,刚好给胡雨霏创造出一个向我打听这人的机会。

胡雨霏立刻问我:“他是谁呀?”

我违心道:“一个朋友,最近来这住几天。”

其实也算不上朋友,顶多是房东与租客的关系。但我不想跟胡雨霏解释太多,只好这么说。

“以前怎么没见过。”胡雨霏说,“没想到你们关系竟然这么好……”

关系好吗?我暗自思忖,而后才意识到胡雨霏多半是看见了我帮方应琢擦嘴,才会这么觉得。

真是不巧,怎么偏偏看见的是这一幕?当初做那个动作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现在后知后觉地感到了一阵恶寒。

一定是被方应琢传染了。

还是与他保持距离比较好。

我说:“最近刚认识没多久。”

“他有女朋友吗?”

闻言,我意味深长地看了胡雨霏一眼,“不知道,你自己去问。”

胡雨霏撇了撇嘴:“好吧。”

听见胡雨霏这么说,我的心里浮现起一股颇为异样的感受,不太是滋味,有点酸。

两个高中生谈恋爱,一下子就爱得死去活来那显然不可能,但我和胡雨霏之间也有一些值得怀念的回忆,我第一次来这家饭馆也是和胡雨霏一起,那天我们一人吃了碗米粉,又喝了两瓶汽水,我还记得她脸上的笑容很羞涩。

她也真心实意地对我说过,秦理,你和这里的人都不一样,你一定要走出去看看。

她向我提分手,应该也是认清了我与这里的人没什么不同。

所以她才会对方应琢感兴趣。

话音刚落,方应琢从门外回来了,回来的可真不是时候。胡雨霏不是忸怩的人,她看着方应琢,主动问道:“你好,我叫胡雨霏,是秦理的同学,怎么称呼你呀?”

“方应琢。应该的应,雕琢的琢。”

“你的名字真好听。”胡雨霏笑笑,“可不可以加个联系方式?”

方应琢听出了胡雨霏的弦外之音,婉拒道:“抱歉,平时不太经常看社交软件。”

胡雨霏也没气馁,她又看了方应琢几眼,向我们道别:“先走啦,改天再聊。”

从饭馆出来、走回商店的路上,天空忽然开始落雨,不远处的山笼罩在一片濛濛雾色之中。

在粟水镇,每天下雨是家常便饭,如果哪天阳光灿烂才是件稀奇的事情。我出门没有带伞,反正这里离商店也不远,就算淋雨也淋不了多久。

方应琢走在我旁边,我再一次闻到了他身上那股清浅的佛手柑的味道。在此之前,我原以为只有女生身上才会有这种香气。

无论怎么看,方应琢都是个打破了我常规认知的人。

见到雨滴不断地砸下来,方应琢脱下身上穿的外套,遮挡在我和他的头顶上方。

霎时间,那股香气变得更加浓郁,是方应琢外套上残留的香水味。那件外套就像一层屏障,很薄,却彻底将我们二人与外界隔离开,搭建出了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雨势越来越急,可是似乎真的没有雨滴再落到我身上了。

方应琢比我高几厘米,肩膀宽且平直,遮雨的外套被他的双臂举得稳稳当当,我到底没能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问他:“方应琢,你身高多少?”

“一米八七。”方应琢说。

我不出声了。不过,想想也是,方应琢每一餐都被人精心搭配过,一定很注重营养均衡、荤素搭配,再加上常常接触那些专属有钱人的运动项目,发育得好也是情理之中。像我这种饥一顿饱一顿的人,能长到一米八四才是奇迹。但我对外都说一米八五。

方应琢敏锐地察觉到了我的沉默,温和地笑道:“你才十八岁,还会长高的。”

借他吉言。那就先让我长到一米八七吧。

我心里想着长高的办法,没看脚下的路,一不留神踩进了一个小水坑中。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听见旁边的人笑了一声。那笑声很轻,几乎是一闪而过,但还是被我捕捉到了。

我不满地向旁边看去,方应琢果然被我抓了个现行,脸上的笑意已经敛去,唯独那双眼睛出卖了他。那双凤眼依旧微微弯起,眼下两道卧蚕,形状漂亮至极,这是我第一次直接与方应琢对视,我才发现他的眼睛这么多情。

“嗳,你看得出来吧,刚才那个女生喜欢你。”我对方应琢说,“你谈过恋爱吗?”

“嗯,看得出来,我也婉拒了。”方应琢分别回答了两个问题,“没有恋爱过。”

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他父母对他那样无孔不入地监视,又怎么会允许方应琢随便拥有一个交往对象。

“以前家里管得严,”方应琢耐人寻味地停顿了一下,然后继续说,“但现在不一样,我跑出来了啊。”

作者有话说

不确定,怎么感觉有人话里有话

还是期待大家的评论哦3!

第7章 方应琢的缺点

这场雨没下多久,急匆匆地开场,又潦草地收尾,当天下午就停了。

回到商店之后,我继续看店,而方应琢在雨停后拎着相机出了门,说准备在粟水镇拍一些照片。

我这才想起方应琢来粟水的任务之一就是拍毕设。昨天我无意中看到了方应琢的学生卡,他就读于R大新闻系,我以前也翻过各个大学的招生简章,知道新闻系在R大的评级为A+,从学科方面来讲甚至超过了分数线更高的P大。

日落时分,方应琢才从外面归来。夏天昼长,将近晚上八点才堪堪天黑,方应琢进屋,我锁上大门,跟他一起上了二楼。

方应琢放下相机包,从另一个背包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我适时地给他开了灯,方便他看得更清楚些。

方应琢将自己的领口向下扯了扯,从镜子中看到一大片醒目的绯红。

方应琢伸手碰了碰,叹气道:“山里的蚊虫好多啊……才出去一趟,感觉现在浑身上下全是蚊子包。”

我点头:“这边确实是这样。你这种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招蚊子喜欢。”

我看了看方应琢露出来的皮肤,断定就是被蚊子给叮的,没什么大事,只是会很痒——山里的蚊虫不仅多,还特别毒,叮出的包不仅又红又大,还会痒得人半夜睡不着。

但也不是没有办法。我去给方应琢拿了一个巴掌大的小罐子,里面是深绿色的药膏,“你涂这个,能缓解不舒服。”

方应琢将信将疑地接过,拧开了盖子。

这是我与方应琢同居的第二天,他已经不再像昨晚那样羞赧,接受了自己正在与人共处一室的事实。也许方应琢真的很需要立刻涂药,他直接 月兑|下了他的上衣——好家伙,前前后后红了一片。

方应琢有些崩溃:“怎么穿着衣服还会被咬成这样?”

我没忍住,噗嗤一声乐了:“我也是第一次见有人这么惨。”

方应琢用指尖沾取了一部分药膏,涂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

然而后背上的地方多少会有一点费力,方应琢试探性地看向我,问道:“秦理,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我走近方应琢,方应琢的一切在我眼前一览无遗。他肤色浅,就连……常人会堆积色素的地方都要颜色浅些。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不偏不倚地注意到了这个,明明昨天让他别拘束的人是我,现在更束手束脚的那人竟然也是我。

好在方应琢只需要我帮他涂后背。

不然我真的要义正严辞地拒绝他!

方应琢转过身去,背对着我,“麻烦你了。”

“小事。”

我没再多说什么,手指抹上一点药膏,找到方应琢后背上泛红的痕迹,轻轻地涂上去。

“啊,”因为我的触碰,方应琢竟然小幅度地抖了一下,“好痒……”

“抹完就不痒了。”我说,“很快就好。”

微凉的药膏逐渐在我的指尖融化,而方应琢的肌肤同样带着一股凉意,没有被夏日的暑气沾上半分。中间那道深深的背沟将 身区 体一分为二,一半隐匿在昏暗中,一半暴|露在光线下。

说来还真是难以置信,我昨夜不过是无意一瞥,看见了方应琢的后背,今天就变成了亲自确认手感,如我想象中的一致,光滑、细腻。

方应琢的感受与我截然相反,他的声音那么轻,“秦理,你的手好热啊。”

尽管他背对着我,我却好像已经想象出了他的表情。他也许微微皱起了眉,会显得比大多数时候生动一些。

“因为我体温高吧。”我回答他,“也许是你体温太低了也说不定。”

涂药终于结束了。方应琢换上居家服,而我去了盥洗室冲凉。明明早晨已经冲凉过一次,一整天下来也没出汗,这时候做这个举动显得有些多此一举。

可我现在格外不想与方应琢共处一室,只好换个房间了。真是好笑,这本来是我的家,怎么就变成了我避着他?

就在我将肥皂涂满全身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我一个双手不便的人都能轻轻松松够到自己的后背,方应琢一个手长脚长的大男人有什么做不到的,我也不是没被蚊子咬过后背,涂药一向都是自己来,方应琢到底怎么回事?

胡思乱想了一通,也没什么头绪,毕竟我又不会真的去质问他。

随即,我又发现了新的问题,比刚才的问题严重百倍千倍——

某个不可言说的地方,不知什么时候慢慢抬起了头。

竟然还有愈发精神抖擞的趋势……

这种事情发生在我身上的概率,绝对不亚于出门买彩票中了一千万大奖。一直以来,我甚至以为我那里有什么障碍……

额头抵在墙壁上,我低声爆了句粗。

该死。

幸好这种异样的感觉没有持续太久,我堪称手忙脚乱地洗完了澡,回到卧室,又险些同手同脚地爬上上铺。

方应琢正坐在下铺写日记。这年头用纸笔写东西的人已经不多见,方应琢还要更老派,他用钢笔,尖锐锋利的笔尖划过纸面,发出悦耳的沙沙声。

我大致辨认出他的字体,棱角分明,笔画险峻,像瘦金,为了方便日常书写做了些改动,很美观。

正经人谁写日记啊?我不禁想。

但我又想到方应琢说过,就连他的卧室里都有监控,也许写日记正是为数不多的用来宣泄情绪的方式。

我与方应琢刚好相反,我从来不用纸笔记录关于自己的事情。在社交平台上,一个人发布一则讯息,只需要点击一下删除键就可以抹去,而销毁纸制品就要费事的多,撕碎、烧尽,这样倒也罢了,如果落在了其他人手里,那和当众 衤果 奔有什么区别?

我对展露内心有种本能的抗拒。

不过人生总有例外。读高中的时候,我有过一个笔友,记不得写了多少手写信。当时有这样一个活动,高校大学生给山区孩子寄信,我们以班级为单位,每个人都收到了一封信,书信那端的人来自不同学校,而我刚好随机匹配到了那个人。

我们不知道彼此的本名,互相寄信用笔名交流,对方叫非北,而我叫逐青。甚至我连非北的性别都不知道,但毋庸置疑的是,非北是我遇见过最投缘的人,让我发现原来聊天也可以变得很美妙,下笔与对方交谈这件事也变成了某种乌托邦。

绝大多数人写手写信只是图个新鲜,互相来往一两封之后就杳无音信,只有我和非北坚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