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很风骚 第41章

作者:风羡 标签: 近代现代

床褥上被两人鲜血所染红的地方,缓缓开出了一朵朵大气艳丽的天竺牡丹。它们汲取着源源不断的血液,开始肆意疯长,花径长得如转日莲一般高,花被变得如食人花一般大。

这些天竺牡丹完全变了形态之后,血液所提供的那点儿养分,就无法满足它们的生长需求了,于是,它们开始蚕食叶景和秋洵的身体。

在两人被天竺牡丹蚕食殆尽的那一刹那,整个幻境开始分离崩析,扭曲变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随即破碎成一片片五彩斑斓的光影,最后变成一个唯余黑暗的虚无之境。

幻境彻底破除之后,分头行动的四人,同时返回到密道大门前。

原本高大厚重的铜门,变成了一扇窄小简朴的木门,门环上挂着一把满是铁锈的小锁,这把小锁仅从外形与锈迹上来看,完完全全就是古宅中堂大门上的那把。

许是因为这木门年头太久,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极重的烂木头味,随即还有浓浓的陈年臭鸡蛋味,与厨余垃圾发酵所产生的酸腐味扑鼻而来。三种霸道浓郁的臭味混合在一起,简直能将人直接熏晕过去。

“这门后面都堆放了些什么啊,鲱鱼罐头都没这味儿上头。”沈雁行用掌心牢牢遮掩着口鼻,接连往后退了好几步,紧锁着的眉头足以夹死一只肥胖的蚊子,“鬼村里面那群怪人,是把出入口设在了垃圾处理站吗?”

洛书和乔思衡也无法忍受这熏人至极的味儿,紧跟着沈雁行一起往后退了好几步,唯有秦越溪气定神闲地站在木门前,把弄着那把锈迹斑斑的小锁,就算是铁锈将她的手指染成了黄褐色,她也丝毫不在意。

秦越溪前前后后做了十几年的刑警,什么样式的尸体她都见过,有些凶案现场的味儿,比这里还要难闻数倍。对于这些臭气熏天的味道,她早就已经习以为常,就算是让她现在坐在这木门前,吃碗酸笋加倍的螺蛳粉,也未尝不可。

再则,从前她随父行军打仗的时候,为了伏击骁勇善战的敌军统帅,在尸体堆积成山的乱葬岗里,扮成尸体潜藏了四天三夜,身上只带着一个小的羊皮水囊,饿了就挖土里的黑虫子来吃,甚至直接生食早已腐烂发臭的敌军尸体。

再恶劣的环境于她来说都不值一提,这点铁锈与臭味又算得了什么。

见秦越溪打算直接扯断门锁,沈雁行赶紧出声阻止道:“等一下秦姐,万一这后面堆满了恶心的腐烂物,门一旦被打开,它们就会倾泻而出,而我们就会变成行走的鲱鱼罐头。这臭味如此浓烈,怕是天天用香薰洗澡,都难以彻底洗掉。”

沈雁行话音刚落,就有污绿色的油状物从门缝溢出,浓烈刺鼻的臭味充斥着整个坑洞,除秦越溪外的三人都被熏得头晕目眩。

随着一阵“哐当”声响起,密道里面的东西全都拥堵在门后,将门缝撑开到了极限,原本自然垂下的门环被撑得立了起来,顺着门缝看进去,能看到许多与头发交缠在一起的手指。

不堪重负的木门开始嘎吱作响,生锈已久的门环与锁梁相继出现了裂口,门后面那群不知是人是鬼的东西,就快要将门给撑破了。

“越溪,快到我们身后来。”洛书并起二指指向木门,耀眼的绯色流光汇聚于指尖。

待秦越溪快步走到他们身边后,洛书设下一道球形屏障,把他们四人笼罩其中,随即甩出一道拖着绯色光尾的罡风,将裂口的木门劈成齑粉。拥堵在门后边的那群腐尸,直接被炸成了四处横飞的肉渣,洞坑里因此而下起了血雨。

被炸碎的那十几具腐尸,不过只是密道里的冰山一角,最前方的缺口,很快就被后边的腐尸补上,将整个密道堵塞得严丝合缝。从现下的情况来看,似乎是有人一直在后边进行补给。

他们若是想从这个密道进入鬼村,就必须得清理掉所有的腐尸,四人协商了一下对策,决定让洛书用红莲业火焚烧掉这些尸体。

密道内堆积的尸体焚烧起来后,会产生大量带有毒性的黑烟,现下太阳还没有落山,这些滚滚黑烟一旦溢出山头,势必会吸引来周边的民众,他们必须使用术法将洞口封闭起来,防止黑烟外泄。

洛书用红莲业火把最前边的腐尸点燃后,召出体内的须弥珠,将他们四人一同收入芥子空间。

【作者有话说】

昨天突然有了一个很有趣的脑洞,打算写出来放在番外篇里(与正文几乎没啥关系的番外)。因为最近卡文太严重,所以我打算先把这个番外写出来,希望大家不要嫌弃。

第75章

小竹屋所处的这一片天地,看起来与芥子空间外的世界,几乎无甚区别。只是这里面的时间流逝,会因为芥子空间被关闭而停滞。

大抵是在千余年前,沈雁行尚是孩童模样时,养在小院里的鸡和兔子,现下都还活得好好的。

沈雁行蹲下身子,抱起一只正在啃食青菜叶子的大灰兔。那兔子似乎认出了他是自己的主人,十分安然地蜷缩在他怀里,毛茸茸的大脑袋还一个劲儿地往他外套里边钻。

大灰兔一双长耳上的绒毛,挠得沈雁行的脖颈有些许痒。

他捏着大灰兔的后脖颈,将它拎到洛书的面前,指着它肥美健硕的后腿,说道:“这兔子生得这般肥美,若是不将它做成美食,岂不是辜负了它吃掉的这些胡萝卜青菜?”

大灰兔子瞪着一双无辜的圆眼睛,全然不知自己即将命丧菜刀之下。

“现下正好也到了饭点,那便就将它做成菜吧。”洛书将大灰兔抱在臂弯儿,解救它不堪重负的后脖颈。

沈雁行嘴角的弧度翘得更高了些:“除去这只肥美的兔子之外,哥哥可还有什么比较想吃的菜?我记得这里面备的物品挺齐全的,不复杂的家常菜应该都能做。”

洛书垂眸一笑,说:“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按照你的想法来做便可。”

沈雁行转头看向屋檐下的乔思衡和秦越溪,问道:“秦姐和小乔哥呢,可有什么忌口的?”

“随你的喜好来就行。”秦越溪回道。

乔思衡:“我没有什么特别忌口的,沈大人无需顾及我。”

除去那只半个身子进了阎王庙的肥兔子外,沈雁行还在屋后的小竹林里,抓了只生得最为健壮的跑山鸡,顺道挖了几棵刚冒出尖儿的嫩笋,又从竹林旁的池塘里,捞了两条约莫六七斤重的黑鱼。

池塘里养着好几种肉鲜味美的肥鱼,但其中就数黑鱼的细刺最少,所以它们就成了任人宰割的砧板鱼肉。

用来喂兔子的那个菜园子里,还有两棵尚未被啃食过的生菜,几根很是脆嫩的胡萝卜。而另一边的小菜园子里,种着几棵坠满红果的朝天椒,一排翠绿翠绿的小葱与个头饱满的独头蒜,以及一些茎块儿很大的生姜。

沈雁行从小竹屋的疱屋里,寻到了一些还算新鲜的绿豆,使用最简洁的方法,快速催生出鲜嫩脆爽的豆芽。

他准备就着这些现有的食材,做尖椒兔、辣子鸡、剁椒鱼头、香酥鱼排、水煮鱼片、胡萝卜焖鸡和青菜鱼丸汤。

沈雁行叫上洛书一同去院儿后的池塘边,清洗刚从土里挖出来的食材,秦越溪主动承担起杀鸡、宰兔和杀鱼刮鳞的重任,乔思衡则坐在土灶前帮忙生火加柴。

沈雁行做了好几道适宜下酒的菜,这一餐又怎能缺少得了佐菜的美酒。待沈雁行的菜快要全部烧好之时,洛书从院儿里的桃树下,挖出几坛五百年陈的琼花露,顺便摘了一篮个大香甜的脆桃。

疱屋内备的是千余年前产的餐具,都相对比较小巧,几道量大的菜品,被分装成了三四份,甚至五份之多。而院儿里的木桌有些许小,摆不下这么多珍馐与美酒,他们需得换个地方享用晚餐。院儿后的池塘边设有一处凉亭,凉亭内有一张很是宽敞的石桌,摆放这些绰绰有余。

凉亭外种有一大片绣球花,因着芥子空间内的世界不受季节影响,并且可由主人随意操控,就算现下已是初秋时节,它们都还争相斗艳地盛开着,颜色各异,甚是好看。

洛书捏了个手诀,再并指一挥,将小竹屋所处的这一方天地,切换成月明星耀的夜晚。

沈雁行从竹篮中取出四个质地清透的白玉杯,斟满醇香甘洌的琼花露,分别放在他们四人所坐的位置面前。

见乔思衡迟迟未曾动筷,他盛了满满一碗嫩弹的鱼丸,放在乔思衡的面前,问道:“我记得小乔哥从前喜欢吃口味清淡的食物,可是吃不惯西南这边的辣菜?方才你没说,我也没想起来这茬事,就按照自己的一贯喜好,做了这么一桌子辣菜,实在不好意思。”

“多谢沈大人,我吃得惯辣菜的。”乔思衡从满是干辣椒段的红汤里,夹了一片嫩滑的鱼片,放入嘴中细细咀嚼。

“我记得雁行尚是孩童模样的时候,就连吃两口美人椒,都会被辣得哇哇大哭,长大后反倒成了个无辣不欢的人,果真是男大十八变啊。”秦越溪打趣道。

闻言,沈雁行挑了挑眉,笑着问道:“竟有过这种糗事,我怎么不记得了?”

“你孩童时期尚未完全开智,不记得从前的事也实属正常。”洛书看向沈雁行的目光,似月色般柔和缱绻。

“哥哥,我孩童时期的模样,是不是生得特别精致可爱?”沈雁行同洛书对视着,一双漂亮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形。

洛书轻轻握住覆在自己大腿上的手,微笑着点头回道:“对,特别可爱,且很招人喜欢。”

沈雁行倾身向前,双唇贴在洛书耳边,软着嗓音小声问道:“哥哥可喜欢那时的我?”

“你自小在我身边长大,又怎会不喜欢?”洛书微微偏了偏头,脸颊边缘正好轻轻贴着沈雁行的嘴唇。

见着对面两人旁若无人的样子,秦越溪轻咳了一声,插话道:“洛书刚把你从天池抱回来那会儿,整个人软软糯糯的,就像个精致的小粉团子。若是那时洛书不说你是个男孩儿,我们差点都要以为,这世间终于要有个能同尊者做伴的女天神了。”

她浅酌了一口琼花露,继续说道:“那日陆远之还拿你打过趣,说你生得太过漂亮,像个会令人智昏的红颜祸水,怕你会毁了洛书的道心,加之你又生来自负寒毒,大家都建议先将你养在玉卿身边,可你一直紧紧攥着洛书的衣襟不放,无论谁来抱你,你都会号啕大哭,不得已还是只能将你养在洛书身边。因着寒毒的缘故,你孩童时期很是体弱,可耗费了洛书不少精力。”

每一位由天地灵脉孕育而成的神明,都会以婴孩儿的模样,降世在昆仑东山顶上的天池内,经天池圣水洗净身上沾染的尘世污浊。

沈雁行降世那日,昆仑下了一场千年难遇的大雪,皑皑白雪覆盖着整座东山,天池内的圣水全都结成了冰。婴孩儿模样的沈雁行坐在冰面上,尽管有着充沛的天地灵气护体,也很快就被冻成了冰雕小人。

洛书冒着狂风暴雪赶到天池之时,冻成冰雕小人的沈雁行,早已被厚厚的积雪所覆盖,完全见不着踪影。

这么多年以来,他们一直都未能搞明白,沈雁行身上的寒毒,与那场暴雪之间的先后关系,到底是寒毒因暴雪而生,还是暴雪因寒毒而起。

【作者有话说】

其实还有一点内容来着,但是我实在是码不进去字了哈哈哈哈哈

第76章

沈雁行将他们面前的两个空玉杯,并排放在一起,皆只斟了半杯琼花露。他先拿起其中一只酒杯,再趁着洛书去拿另一只酒杯时,挽过洛书的小臂。

“多谢哥哥费心照顾了我这么些年,往后我一定加倍对哥哥好。”沈雁行将玉杯口放在自己唇边,炙热且深邃的目光,与洛书柔和缱绻的目光交织在一起。

“你小时候很乖,并没有太过费心。”洛书弯起双眸,就着挽手的姿势,同沈雁行一起饮尽杯中美酒。

两人挽手对饮的模样,看起来就像是在喝合卺酒一般。

秦越溪用左手手背撑着自己的下巴,看着对面不正经吃饭的两人,握在右手中的筷子,时不时搅和一下碗中细碎的鱼肉,心里想着,沈雁行那时也就在洛书面前乖,若是洛书不在昆仑的时候,他可就是个极其难伺候的小祖宗。

她轻轻地“啧”了一声,微微翘起嘴角,问道:“雁行,我还记得一件你儿时发生的趣事,且是同洛书有关的,你可想听?”

听到是同洛书有关的往事,沈雁行一下子就来了兴趣,满眼期许地看向秦越溪,说道:“既是同哥哥有关的事,自然是很想听的,秦姐快些说来听听吧。”

大抵是在沈雁行十来岁的时候,洛书因有要事需要处理,得外出半个多月,就暂时将他托付给秦越溪照顾。

洛书原是想着秦越溪住的那片儿人多热闹,打算让小沈雁行搬去秦越溪家里住一段时间,可他死活不愿去别的地儿住,就只好由秦越溪暂时先搬进洛书的府邸。

有一日,小沈雁行同朱雀神鸟玩乐时,被朱雀的爪子,挠破了洛书前不久给他买的衣裳,他掐着朱雀的脖颈,飞奔回洛书的府邸,哭嚷着向秦越溪告状,还扬言要拔了朱雀全身的毛。

为了避免朱雀神鸟变成可怜的秃毛鸡,秦越溪只好谎称洛书临行前在山下的成衣铺,给他新订了一套衣裳,她现下正好要去将衣裳取回来。实际上,那是她自己给沈雁行定做的衣裳。

“秦姐姐,我也要去。”小沈雁行紧紧攥着秦越溪的袖角,一双泪汪汪的大眼睛巴巴地望着她。

秦越溪最怕这小祖宗哭闹,只好带着他一起下山。

那时的沈雁行还是小小一个,模样就跟个六七岁的孩童一般,仅是从长相上来看,完全无法辨认出真实性别。

又因着他生了一张粉雕玉琢的漂亮脸蛋儿,秦越溪就喜欢给他买些粉嫩的小衣裳穿,有时还会给他戴些精致素雅的小饰品,这次出门也毫不例外。

加之他说话声音软软糯糯的,整个人看上去完完全全就是个小姑娘。

那段时间出了个有特殊癖好的采花大盗,专挑只有几岁的小姑娘下手。沈雁行的脸蛋儿生得漂亮,小小的身板看起来又很娇弱,自然而然就成了采花大盗的首要目标猎物。

那采花大盗就像个初生的牛犊,不知天高地厚,怕是有只凶猛的老虎站在他面前,他都能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

他又不知这世间有神明的存在,更不知昆仑乃是神明的地界,就一路尾随着秦越溪他们,跟到了洛书的府邸外。昆仑虽有洛书设下的结界,但只能抵御魇行者,于凡人来说是完全无效的。

采花大盗偷藏在洛书府邸外的凤凰木上,准备伺机而动。

夜里,小沈雁行和秦越溪各睡各的屋,采花大盗一直等到了丑时,才偷潜入府邸,戳破小沈雁行那屋的窗户纸,将迷烟吹入屋内。待迷烟彻底在屋内扩散开来,他才翻窗而入,然后连人带被褥一起抱走。

采花大盗跑路时的动作幅度太大,熟睡的小沈雁行很快就被晃醒了。他醒来见自己被坏人所挟持,就一拳打断采花大盗的鼻梁骨,打得采花大盗两眼冒金星,再直接一巴掌将其扇晕在地。

他攥着采花大盗头顶的发髻,将其拖回洛书的府邸,拖进秦越溪暂住的卧房,用桌旗绑在桌腿儿上后,坐在秦越溪的床榻上放声大哭。

秦越溪被震耳的哭声吵醒后,将小沈雁行抱上自己的床,准备哄他睡觉。可无论她使出什么样的法子,都哄不好这位难伺候的小祖宗。

珍珠般大小的泪珠,不断从他的脸颊上滑落,羊毛床褥被泪水浸湿了一片。就因着他是躺着哭的缘故,还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好几次。

最后迫于无奈,秦越溪只好对小沈雁行说:“小雁行想不想见洛书哥哥呀?只要你今晚乖乖睡觉,明天秦姐姐就带你去找洛书哥哥。”

小沈雁行一听能提前见到洛书,瞬间就停止了哭泣,并且盖好被子乖乖睡觉。

既说了要带小沈雁行去找洛书,秦越溪就必须得履行自己的承诺,她使用千里传音术,将今晚发生的事说与洛书听,并询问他明日是否得空。

这段时间洛书在处理的要务,现下正好已进入收尾的阶段,就还剩些琐碎的杂事,小沈雁行若是想来见他,他也是抽得出来很多空闲时间的。

因为小沈雁行喜欢听小曲儿,所以洛书就将约见的地点定在了扬淮。这扬淮城内的江南小调与淮戏,可谓是天下一绝。

秦越溪与小沈雁行到了扬淮后,洛书先是带着他们去了扬淮城内最大的戏楼,花重金点了几出最著名的淮戏,而后又带着他们去了城内最大的酒楼,点了满满一桌子独具特色的扬淮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