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羡
洛书的此番回答,令沈雁行的心情激动到无以复加,他捧着洛书的脸“啵”地亲了一口,随即抱起洛书围着餐桌跑了一圈,再快步跑到客厅里边儿,动作极其温柔地将洛书放在沙发上。
他单膝跪在地上,从茶几下面的置物篮里,拿出一根绑东西用的细软绳,松松地绑在洛书的左手无名指上,最后打了一个精巧漂亮的花结。
他握着洛书的左手指尖,闭上眼睛,像个虔诚的信徒一般,在洛书的手背上印下炙热一吻,闪烁着水雾氤氲的双眸,十分认真地说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好些年,终于等到哥哥答应娶我过门,可现在手边却拿不出任何一件像样的求婚礼物,就只能先委屈哥哥戴上这不起眼的小玩意儿了。等明天商场开门了,我就补上鲜花戒指,与一场浪漫隆重的求婚仪式。”
洛书蹲下身去,紧紧搂住沈雁行,轻轻地抚摸着他的头,温柔缱绻的眼神令人恨不得永远沉溺在其中,“我不在意这些,于我来说,你就是最好的礼物。”
“哥哥也是上天馈赠于我最好的礼物。”
第99章
沈雁行就着与洛书紧紧相拥的姿势,拿起自己先前随手扔在沙发上的iPad,翻看了一下日历,查找最近几天的黄道吉日。就10月来说还有五个黄道吉日,其中最近的一个就在后天,但这日期实在有些太近了,若是要在这天举办婚礼的话,就会显得有些太过仓促。再往后看是10月26号,也就是六天后,这个日期相对来说就比较合宜。
“哥哥,我们就把婚礼日期定在10月26号吧,这天是黄道吉日,宜嫁娶。”沈雁行将ipad举到洛书面前,指着屏幕上的“嫁娶”两个红色小字,一双亮晶晶的眼睛宛如天上繁星。
“好。”洛书拿过沈雁行手中的iPad放在茶几上,从置物篮里拿出一根同样的细软绳,学着沈雁行先前的手法,系在他的左手无名指上,然后摩挲着那上边的花结,一脸宠溺地看着眼前人,“一切有关于婚礼的事宜,就全都按照你的喜好来办。”
“这场属于你我的婚礼,需要足够的盛大与浪漫,我们就按照凡人最高礼节的嫁娶仪式来办。”沈雁行捏着自己的下巴冥想了片刻,轻笑一声,歪头问道,“凡人娶妻可都是要给彩礼的,那哥哥打算出多少彩礼来娶我呢?”
洛书垂眸一笑,拉着沈雁行的手站起身,反问道:“那……我要给多少彩礼,小雁行才愿意嫁给我呢?”
沈雁行勾过洛书的手同他十指相扣,两根充斥着月白色流光的细软绳紧贴在一起,待见着那如月辉般的的光亮完全消失后,他才深情款款地看着眼前人,柔声回道:“哥哥,就把你的余生岁月作为彩礼赠予我,可好?”
洛书也将自己的真气注入到细软绳中,两股流光在此间相互交融,形成一道耀眼的光环将细软绳笼罩在其中。他召出洛神笔快速写出两道符文,再将两道符文点在花结上,将两根原本平平无奇的绳子变得韧不可摧,变得不惧水火,变得不惧这世间的一切凡铁。待符文彻底与两股真气融合后,他又另起笔了两道符文点在花结上,只要这根绳子还绑在他们的手指上,无论距离有多遥远,他们都能很清晰地感受到对方的位置所在。
无论在何时,无论在何地,无论距离有多么遥远,我都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抵达你的身边。
这份爱意挚诚而热烈,令人目眩神迷。
洛书握着沈雁行的左手单膝跪地,用术法变出一捧新鲜艳丽的玫瑰花束,塞入沈雁行怀中,那双看着爱人的眼里酿着溺人的柔情水,“我准备的彩礼已经在你手中了,那你现在可以答应嫁给我了吗?”
神明不能凭空变物,但可以隔空取物,只是苦了远在市中心国际酒店的陆远之,精心准备的浪漫花束做了他人的嫁衣,而满心无奈的他,就只能坐在床边和刚认识的小美人大眼瞪小眼。
“我并非那胆大包天且不识好歹之徒,又怎敢不答应审神者大人如此隆重的求婚呢?”沈雁行捧着馨香四溢的红玫瑰,单手抱起洛书放到沙发上,他自己也跟着躺了上去,同洛书呼吸交织在一起,“怕不是我上辈子拿命拯救了苍生,才能修来今生嫁与你的福分。”
沈雁行后边这句话一说出口,洛书脸上的笑意瞬间就淡了几分。尽管他缺失了很多关于过去的重要记忆,但并不难猜到那年的敕邺之战究竟都发生了些什么,他养在温柔乡里数十年的阿雁,为了天下苍生以身殉道,才换来了这几千年的太平长安。倘若今朝的这段姻缘,是以往昔的沉痛代价换来的,他宁可从未有过,如果可以,他希望一开始背负这份使命的人是自己。
沈雁行皱眉看着洛书,焦急地问道:“哥哥你怎么了,怎么突然变得就不开心了,是我说错话了吗?”
不知不觉间,一株淌着流光的泪花挂在了洛书的下眼睫上,也就是在他抬眸的一刹那,这颗泪珠顺势滑落而下,滴落在沈雁行的指尖上。
他红着眼睛看向沈雁行指尖上的眼泪,无可奈何地说着违心的话:“我没有难过,能够同你成婚是一件令人极为高兴的事,我这是在喜极而泣。”
沈雁行捧着洛书的脸,“啵”地亲了他一口,说:“哥哥,高兴就应该多笑笑,我可见不得你这副梨花带雨的模样,会让我忍不住想把你按在沙发上狠狠地蹂躏一番。”
“若是你想,那就放马过来吧。”洛书揉了揉沈雁行的脑袋,再轻轻地将他摁入自己怀中。
沈雁行嗅了嗅洛书脖颈间的馨香,坐起身来说道:“我倒是想得很,但我怕你的身体会吃不消。再说了,你我都快要成婚了,这种事以后多的是时间去做,我又何必急于现在这一时呢?”
洛书为沈雁行理好大大敞开的浴袍领口,垂着眸说道:“是啊,我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希望……这辈子能够长一些,长到他们一同陨落,一同魂归于这生育他们的天地。
沈雁行一连昏睡了好几天,是实实在在养足了精神,先前又做了三个多小时令人振奋的事,于他来说,今晚注定会是一个不眠之夜了。而洛书不可能扔下他独自去睡觉,就陪着他回房间去玩许久没碰过的游戏。
“美味可口”的爱人近在身旁,沈某人又哪能静得下心去好好操作,一连跪了三把之后,他愤愤关掉电脑,痛骂队友全都是一群带不动的菜鸡,骂完就赶紧扑进洛书怀里,装起了刚受完人欺负的可怜小白菜。
“哥哥,刚才我明明都已经carry全场了,眼看着马上就快要攻上敌方高地了,这群没意识的猪队友却偏要跑去跟对面打野抢龙,才害得我方被团灭偷家。我可是职业级别的电竞选手,怎么能输得如此难看,真的是气死我了,我以后再也不碰这个机制稀烂的破游戏了,净给我匹配一堆能够呕死人的牛鬼蛇神。”沈雁行气鼓鼓地说着,声音竟然还带着点儿哭腔,手上却不忘趁机在洛书身上揩几把油。
可事实上,沈某人自己全程都在心猿意马,任由他方才的操作有多好,都抵不住这一大半心思没能游戏上,缺失了尤为重要的对局意识,但凡他能再认真几分,也不至于局局都因团灭而输。
洛书平时就是很典型的“老年人”生活,比如喝喝茶、下下棋什么的,并不是很懂这些年轻人玩的电子游戏,也就不知道沈雁行是否真的是被队友所拖累,才如此之快地结束了第三局游戏。
不管事实究竟如何,他都会尽可能给到沈雁行最好的安慰。
第100章
他轻轻拨开糊在沈雁行脸上的几缕长发,低下头吻了吻那微微嘟起的嘴唇,然后看着那双瞬间就变得亮晶晶的眼睛,温柔地说道:“都怪他们不认真游戏,才害得我家小雁行在这上面受了委屈。可他们也就只是几个不知趣的匆匆过客,你又何必为了这些人放弃自己的爱好呢?”
洛书很清楚沈雁行对这个游戏的热爱程度,完全不亚于对做菜必须放辣椒的执著,他以前可是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玩一整天的。
沈雁行噗嗤笑了一声,身子向下滑去,枕着洛书的腿说道:“哥哥放心,方才那不过只是我一时间的气话,我以前也经常这样说,就没见哪次真的做到过。只是不好的游戏体验会令人感到十分糟心,我今天也确实是不想再继续玩它了。再说了,我所心悦的佳人在侧,一直搁这玩游戏算哪门子事儿啊?若是你能早些和我在一起,我怕是早就已经戒掉游戏瘾了。”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往洛书的浴袍领口里边儿探去。
洛书轻轻喘息了一声,握住某人正在为非作歹的手,放在自己的心口处,有些苦涩地笑道:“都怪我没能早些认……清自己的内心,才害得我们之间的感情白白搁浅了这么多年。”
沈雁行转过头蹭了蹭,顺势将脸埋在他方才蹭过的地方,并搂着洛书的腰身,声音闷闷地说道:“既是如此,那哥哥可就得好好的补偿我了。”
洛书垂眸一笑,轻轻地揉了揉自己怀中这颗毛茸茸的脑袋,说:“好,那小雁行想要我怎样补偿你呢?”
“恩……”沈雁行直起身虚搂住洛书的脖颈,目光灼灼地看着他,“我想要你……永永远远只爱我一个,我想要我们的爱比地老天荒还要长久。”
洛书直视着那双灼人的眼睛,缓缓说着:“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一一去将它们兑现,好好弥补我过去对你所有的亏欠。”
“你过去亏欠我的早都已经全部弥补给我了,现在就只差和我正式成婚了。眼下我最最想要的,也就是你许我的那一场令所有人艳羡的盛大婚礼。”沈雁行握着洛书的肩头,目光变得比之前更加深情而炙热,“哥哥,我想要请秦姐和江岁哥,来我们的婚礼现场做证婚人,我想要宴请普天之下的所有神明,来见证那美好而又神圣的一刻。”
“好,只是……”洛书顿了顿,表情骤然变得悲伤了几分,他垂着眸轻叹了一声,继续说道,“只是我们很可能需要换一个证婚人了,阿岁他……大抵是来不了的。”
沈雁行突地想起自己怒气上头时,打在江岁身上的那一掌,完完全全就是奔着要江岁命去的。他那时见洛书身上被人用剑捅了个窟窿,一心只想杀了执剑的罪魁祸首泄愤,哪里又能顾得上这人是谁、同他们关系如何。他仔细回想了一下当时的场景,被自己击飞出去的江岁撞裂了山体,后又把还算坚硬的地面砸出了个大坑,这来来回回的那么几下确实是挺要命的,难道他就这样杀/死了哥哥最在意的挚友?
神明同凡人一样有着七情六欲,亲情、爱情和友情在他们心中的地位亦同凡人那般,天地灵脉所孕育出来的神明无父无母,爱情和友情在他们这里就变得尤为重要了。
沈雁行既是洛书的爱人,也是同他没有血脉关系的亲人,永远排在他心里的第一位,他对沈雁行的重视程度远超于对他自己。而友情于洛书来说同样十分重要,排在这份情感第一位的江岁,就形同他的半个家人,他从始至终都没有记恨过刺穿自己左肩的那一剑。若是江岁真的就这样死在了沈雁行手上,他必然会难过很长一段时间,亦会长时间陷入深深的自责当中。
沈雁行很清楚自己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也很清楚江岁在洛书心中的地位,他并不想见到洛书因为自己的过失而伤心与自责。以及,这是乔思衡苦等了几千年才失而复得的爱人,若是再害其失去一次,恐怕折在他手里的命就不止江岁这一条了。
他敛起脸上所有的笑意,紧紧地攥着自己的浴袍,蹙着眉头小心翼翼地问道:“哥哥,江岁哥他……的身体现在怎么样了,我的那一掌是不是害他伤得很严重?”
洛书看出了沈雁行心底的担忧,轻轻握住他紧攥成拳的手,缓缓说道:“你那一掌虽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内外伤,但也阴差阳错地除去了他体内的锁魂钉,你千万不要因此而感到自责,于阿岁来说,你这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先前意识清醒时,还叫我帮他对你道一声感谢。”
知晓江岁尚在人世后,沈雁行心里舒了一口气,原本蹙起的眉头也随之慢慢舒展开来,他快速消化了一下洛书所说之话,问道:“先前意识清醒时……江岁哥现在是还处于重伤昏迷的状态吗,所以他才来不了?”
洛书摇了摇头,回道:“这几日在玉卿的精心调养下,阿岁的伤基本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只是因为蛊毒侵入内府与经脉太久,有些伤到了根基,加之现下又没了锁魂钉的压制,所以才一直反反复复地昏迷醒转。为了尽早除去阿岁体内的蛊毒,他们前两日就已经返回昆仑去寻药了,越溪也是陪同着他们一起回去的,恐怕他们短时间内是赶不回来了。”
听到江岁的伤势基本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沈雁行心里绷紧的那根神经瞬间放松了下来,他长舒了一口气,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干脆就回昆仑去筹备婚礼吧。此地不过只是我们暂时栖息之处,而孕育我们、护佑我们长大的昆仑才是真正的家,像婚礼这种如此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回到家中办才更能体现它的意义。”
洛书轻轻地拍了拍沈雁行的手背,说:“嗯,理应如此,我们明日就动身赶回昆仑。”
“哥哥,要不今年这年就顺道提前过了吧,也就免得他们再往回跑一趟了。”
“好,都听你的。”
第101章
大抵是在十几年前,因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与进步,各式各样新鲜有趣的玩意儿,吸引了常年住在昆仑的神明们,他们本就有些厌倦在昆仑孤燥无味的日子,变得更加向往丰富繁华的都市生活。
于是,就有神明提议大家佯装成凡人去人间生活,而提出这个建议的领头人,就是喜欢追求新鲜刺激的沈雁行,他也很快实践了自己的提议,把“宠物”朱雀变成只火红色的鹦鹉,来到了民风火辣豪爽的渝市。
有战神大人在前带头开了先河,就陆陆续续开始有神明动身搬离了昆仑,去往世界各地找寻新的栖息地,没过多长时间,就基本都搬走完了。洛书不放心沈雁行独自一人在外,也只好跟着一起离开了他们唯一的归属地。
昆仑神域是天地灵脉的起始地,是大部分神兽的栖息地,这里生长着世间难寻的珍贵草药,人世间已经灭绝的物种几乎都能在此处寻见。昆仑是个十分重要的地方,决计不可为魇行者所染指,此地一旦被毁,天地灵脉就会迅速枯竭,这世间就会变得民不聊生,甚至于天地生灵全都走向灭亡。
洛书离开昆仑前,将世间所有神明召来,在神域集天地灵气形成的屏障外,合力设下了一道牢不可破的屏障,双重防护才更为保险。每年春节时,所有神明都会返回昆仑,加固外围的屏障,再顺道一起过个年。
沈雁行拉起洛书的手朝着床边走去,接下来的深夜谈话,他们会一起合衣躺在床铺上完成。
某个粘人精把洛书当成大型公仔一般搂抱着,向他了解了在自己两次昏迷后分别发生的事情,以及玉卿他们对药人相关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结果。
千魂祭那日的现场十分混乱,沈雁行刚击杀掉所有黑色大扑棱蛾子,那个被叫作锦娘的女人又重新召出来一大批,不讲武德的魇行者就开始趁乱放冷箭。
秦越溪一手抱着人高马大、 意识全无的沈雁行,一手抡刀削“王八羔子”、砍大扑棱蛾子,同时还要分出精力去提防从背后捅黑枪的,这样的几番回合下来,她几乎被那杀千刀的折腾得精疲力竭,拼命保护江岁的乔思衡亦是如此。
原本占据上风的他们,就因这突生的变故,而变得狼狈不堪。
而杀千刀本人则乐得清闲自在,挑了块儿看起来很好坐的大石头,把昏迷不醒的阿银当成垫脚的墩子,操控她的走狗与飞虫们乱搅混水,还时不时射出几根淬了尸毒的银针,去干扰本就已经手忙脚乱的两人,看起来就跟在耍猴儿似的。
等秦越溪和乔思衡都被折腾得精疲力尽后,锦娘把在场除阿银之外的所有魇行者,以及那群漫天飞舞的大扑棱蛾子,融成了一团巨大的黑色光球,再化作一把数十米长的利刃。她以利剑为阵心,快速画出一个法阵,将其作用放大至数倍,成功破开了洛书他们设下的屏障,带着拖油瓶阿银远走高飞。
棘手的大麻烦逃跑了之后,秦越溪他们并没有急着离开鬼村,而是选择先留在此处短暂地休息一段时间。他们将沈雁行和江岁安顿在小别院里后,重新设了个结界,将古村落隐藏在深山老林之中。
好在在等待千魂祭的那段时间里,江岁将进入小别院的方法教给了乔思衡,不然他们四人就得露天而席了。不过,若是洛书没被某人关在内府里,就算江岁没把方法教与乔思衡,他们肯定也是能进得去的。
而被某人藏起来的洛书,感应到沈雁行的身体出了状况后,在完全不伤及沈雁行的情况下,动用燃烧元神之力的方法冲破层层枷锁,出现在沈雁行的身边。
先前的作战与剑伤对洛书的身体亏损都很大,这下又燃烧了大量元神之力,所以在沈雁行第一次醒来时,才会见到快要油尽灯枯的洛书。
洛书原是不想将这件事说与沈雁行听的,但实在是招架不住这人撒娇的本领太强。某人连哄带骗加撒娇,他就给全盘托出了。
沈雁行第二次昏迷时,洛书忧心是鬼村内积累数千年的瘴气,侵入沈雁行的内府,危及到了他的元神,才会害他如此。洛书在此地留下个消除瘴气的法阵后,就使用缩地千里术将他们一起传送回了市区。
别墅的房间不够,洛书也不想沈雁行被打扰到,于是就将乔思衡他们,以及从鬼村带回来的桑竹仙君,全都安顿在另一处房子里。
除去在市区郊区的这个小别墅外,他们在渝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也就是在他们公司总部的附近,还有套位于顶楼的260平精装大平层,买了有好几年,但几乎从来没去住过,整套房子看起来完全就还是崭新的样子。
整个小区临近江边,视野开阔、风景甚好,那套房子的隔音设施很好,顶楼又十分安静,几乎不会受到其他住户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到其他住户。
实际上,大平层这边住着会更舒服些,也会更加便利,但夜生活麋乱的陆远之就住在他们家楼下,洛书怕沈雁行会被他带得也变成那样,才选择一直住在别墅这边。
在他们返回市区的那一日,玉卿等人刚巧解决完洛书交代的任务,赶往九重天去向领导复命,正好就这样扑了个空。玉卿只好使用千里传音术,询问洛书目前的位置所在。
玉卿向洛书汇报完所有情况后,就被安排去治疗江岁和桑竹仙君的身体了。桑竹仙君与珈蓝关系匪浅,若是可以将其治好,或许就能从他这里,了解到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那日玉卿等人受命跟踪阿银,去调查有关于药人的事情。他们隐匿好自己的身形,一路跟着阿银来到了位于东北方向的白山。
白山是国内很著名的5A级自然风景区,每年来观光游玩的旅客总流量都是以百万计数。白山景区有着一个同昆仑很像的天池,但与之不同的是,这个天池下面暗藏着巨大的危险。
自然风景区往往都会有人类不能涉足的地方,位于白山西北部的“死亡之谷”便是其中之一。
白山死亡谷就像一个巨大的饭碗,里面所盛装着的“食物”就是许多生灵的尸体,那些隐藏在丛林中的危险,无情且又猖狂地夺走了他们的性命。
这个为人类所恐惧的神秘禁区,却成了魇行者用来炼制与藏匿药人的秘密基地。
第102章
那一群简直可以说是破坏狂魔的魇行者,将死亡谷的所有山体都刨了个洞出来,分别用来放置他们从外面搬回来的新鲜尸体、用各种药汁蛊毒浸泡过的尸体、正在炼制中的药人、已经炼制好的药人,以及从中挑选出来战斗力最强的药人。
还有个位于死亡谷最深处的山洞,是专门用来制做新型七叶散的地方。
玉卿他们到达死亡谷内时,那群魇行者正在丛林中驯化刚炼制好的药人,操控他们自相残杀,从而筛选掉劣质品,甄选出新一批药人的领头羊。而那些被筛选出来的劣质品,他们将其全都研磨成了细粉,再兑入黑乎乎的粘稠药汁中,制成用来淬在冷兵器上的尸毒,同时这也是新型七叶散的药方之一。
上一批刚甄选出来的药人领头羊,好巧不巧同桑竹仙君长得有几分神似,阿银见后面色变得近乎铁青,拽着那名药人的头发,把他拖去那个制做七叶散的山洞,命令负责此项事宜的几名魇行者,赶紧将这个被遗漏掉的残次品研磨成粉。
其中一名魇行者刚准备磨刀霍霍向药人时,一个穿着紫色旗袍的漂亮女人凭空出现在洞口,掷出颗石子打掉了他手中的宰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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