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羡
那些曾被珈蓝控制的神明,体内的摄魂钉竟离奇般地消失了,大家受的伤,也在玉卿的治疗下快速恢复,继续各司其职,守护天下太平。
而结束那场恶战的人,好像永远被尘封在了丢失的记忆里。
江岁见洛书的情绪不佳,拍了拍他的肩膀,开导道:“世间一旦有了战乱,就会有人为大义献身,那人既然选择抹除自己的存在,便是不想让大家总是缅怀,被遗忘才是他最想要的结局。”
“可他曾经鲜活的存在过,又真的愿意自己被遗忘吗?”洛书摩挲着自己的左手无名指,总是觉得这里曾经存在过什么。
“别想这些了,黔南的樱花开了,陪我一道去看看吧。”
洛书看了看昆仑漫山遍野的花,有些不解:“昆仑也有樱花林,何故跑外面去看?”
“你整日待在这里死气沉沉的,我想带你去人堆儿里沾沾活人气。”江岁捂着自己的腹部,感受着丹田里面流转的暖流,“洛书,阿衡说他想去看看明媚的人间,我们就带他一起去吧。”
乔思衡的元神碎片,一直温养在江岁的本元内,经过多年的灵气滋养,他的元神已经有了雏形,能和江岁形成意识共通。再过个十几年,他的元神也就修复完毕了,到时候捏个傀儡人给他做容器,有情人便能终成眷属了。
人间的灵气不如昆仑充沛,也不如昆仑的纯正,需借用洛书的须弥珠盛装一些作为补给,而须弥珠只听洛书使唤。
当然,这只是江岁想带洛书出门的借口,修复乔思衡的元神,的确需要源源不断地汲取灵气,但条件不至于这么苛刻。
来黔南樱花林赏花的人很多,洛书不太适应这种热闹的氛围,总觉得有些喘不上气,知会了江岁一声,就独自来到了一处相对僻静的地方。
他缓步穿梭在樱花盛开的林间,感受着阳光洒在身上的温暖,春风拂过面颊的凉意,听着清脆悦耳的鸟啼声,小溪流淌的潺潺声,这生机盎然的人间,的确令人十分惬意,原本忧思难解的心情,一下子就变好了许多。
不知为何,系在他手腕上的锦带突然散掉,甚至还被微风带走,他一路追着锦带,来到了樱花林的尽头,而飘了一路的锦带挂在了树枝上,在这棵树有一人正在作画。
这人有一头微卷的长发,穿着件纯白的法式衬衫,和灰粉色马甲,描摹着眼前的美景,尽情盛开的樱花,汩汩流淌的泉水,色彩各异的蝴蝶,晒太阳的橘猫,绿意盎然的远山,还有本应生活在高山之上的花彩雀莺。
这人带给洛书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就不由得驻足在此地,远远地站在后面,静静地看着他作画。
他似乎察觉到身后有人在,突然停止了作画的动作,转过身回眸一笑,弯弯的眼睛,如明亮的圆月照进洛书的世界,被春风吹掉的片片花瓣,落在那人的发间,也落在了洛书的心上。
“洛书,好久不见。”
沈雁行本是天道化身,而天道化身分为日月双神,他是其中的月神,名唤雁月,他还有个兄长名唤雁阳。
五千年前,他们卜算到神州将有大祸降临,需从他们中间择一人离开九天境,借天地灵脉托生降世,而这下界之人交由伏魔剑抉择,伏魔剑也就是沈雁行所使用的秋风隽。
雁月尚是池雁那一世,所历经的那场恶战不过是大祸的前兆,他分裂自己的元神,将珈蓝携带的魔种封印断剑内,镇在敕邺的地底,而剩下的那一半元神,则进入天地灵脉托生转世。
珈蓝会割裂元神带着魔种逃跑,其实也在他的意料之中,这些本就是既定的因素,是难以改写的篇章。
因为元神残缺,转生后的雁月忘却了前尘,实力也不如从前。在雪域同珈蓝相遇那日,他找回了流落在外的半阙元神,而那枚承载他元神的银铃,就是断剑演变出的化身,珈蓝对此并不知情,还将它带在了身边。
而与混沌之主大战那日,雁月用剑阵歼灭了所有魇行者,也毁掉了珈蓝的肉身,他燃烧自己的元神之力注入秋风隽,使出最后的致命一击,重伤谟柯的元神,令其溃败而逃。
他原本要献祭自己重新封印无妄之门,但却被他的兄长雁阳抢了先,而他自己则重新回到九天境上,等待下一任太阳神降世。
雁阳独自一人在九天境上,忍受了五千年的孤寂,看着雁月经受了两世苦楚,却不能为其分担,与混沌之主大战那日,他拼命挣脱掉天道的束缚,夺过雁月手中的伏魔剑,献祭自己封印了无妄之门。雁阳无法眼睁睁看着雁月赴死,所以做出了这个有违天命的决定。
世间法则需有天道化身维持,雁月在九天境上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新一任太阳神降世,他才得以有机会重返人间。
洛书同沈雁行四目相对,前尘往事尽数浮现于他的识海之中。
原来,他曾忘记了此生所爱,也曾彻底失去过他。
幸好,现下找回了所爱之人,心底阴霾就此消散,前路一片光明璀璨。
沈雁行上前握住洛书的手,拉着他走到画板前,将画笔交到他手中,从身后搂住他,在他耳边轻声低语:“这画中有山有水,有花有木,有飞禽走兽,却独独没有人,不如你来帮我添上?”
“那便画上你与我。”
“如此甚好。”
阳光明媚,春风正好,不负这人间三月。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我的第一篇文终于完结啦,感谢大家的陪伴~
平行时空番外
第143章 宫廷篇①
世人皆知当今圣上是个痴情种,却不知他是个甘为人下的断袖。
其实吧,当今圣上原是喜欢女子的,只是突然有一天,那位明艳灵动的美娇娘,变成了一个芝兰玉树的俏郎君,且还对当今圣上行了欺君犯上之事。
当今圣上名为洛书,曾是最不受先帝待见的三皇子,他能够顺利登上皇位,完全是仪仗他那位心狠手辣、精于算计的母妃。
洛书的母妃想要做个权倾朝野的太后,而他自己则毫无争夺皇位的念头,一心只想做个骁勇善战的大将军,十五岁就跟着他的师父骁骑将军秦越溪上战杀敌。
洛书同那位俏郎君之间剪不断的姻缘,便是起始于十五岁那年的边陲一战。
他在战场上救了一位险些被敌军侵害的少女,她那副明艳动人的面容,以及那双灵动且坚韧不屈的眼眸,令一见倾心的戏码,在情窦初开的少年郎身上上演,他不顾军中众人的反对,将来路不明的她留在了军营之中。
那位边陲女子名为池雁,战乱夺走了她双亲的生命,也令她失去了唯一的居所,孤身一人流浪在外,时常会遇见色欲熏心的歹人,若非她生得机灵,早就已经命丧黄泉了。
同为女子的秦越溪见她身世可怜,加之又拗不过洛书的再三请求,便由着洛书将池雁留在了军营,并将阿雁安置在自己的营帐之中。
池雁模样生得极好,说话讨人喜欢,又时常帮着军中伙夫烹煮吃食,为军中众人浣洗酸臭的衣裳,很快就令所有人对她转变了态度,不再反对她留在军营之中。
在他们打了胜仗班师回朝的前夕,夜空中下起了极为罕见的流星雨,洛书与池雁并肩躺在清香四溢的草原上,私定了终身。
“阿雁,你想要一个新的家吗?”
“书哥哥,有你在的地方,就是我的家。”
池雁那双灵动的眼眸璀璨夺目,漫天的流星在她面前,都变得黯然失色。洛书沉溺在眼前的星辰瀚海之中,彻底坠入了世俗姻缘结成的情网。
“阿雁,待我功成名就那天,就昭告四方娶你过门。”
洛书拉着池雁的手,来到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求他此生最信赖与敬仰的师父,做他们定下终身姻缘的见证人。他们在秦越溪的营帐之中,提前行了夫妻交拜之礼,挽手对饮了酸甜性温的马奶酒。
若是贸然将生在边陲的池雁带回都城,势必会有人对此乱嚼口舌,害秦越溪被朝中大臣上书弹劾,更令洛书担忧的是,他那心狠手辣的母妃会对池雁下毒手。
幸运的是,池雁的样貌要比寻常女子生得英气一些,身形也要比寻常女子高大许多,若是将池雁的皮肤涂抹得黑一些,眉毛画得粗挺一些,再贴上两撇小胡子,换上小号的行军服,就与军中的男子没有太大的区别了。
伪装成军中将士的池雁,随大军一起回到了都城燕京,并以三皇子贴身侍卫的身份,与洛书一同居住在秦越溪的将军府中。
不受宠的三皇子没有自己的府邸,他的母妃又忙于宫斗,抽不出多的时间和精力去顾及他的安危,洛书分明是位身份尊贵的皇子,却从小被寄养在秦大将军府内。
秦越溪的母亲叶黎,是江南叶家的嫡出大小姐,叶老爷子唯一的女儿,叶家资产众多,富可敌国。洛书在将军府里的吃穿用度,比宫里其他皇子还要好上许多,秦越溪为他置办的西院也很大很气派。
池雁作为三皇子的“贴身侍卫”,就顺理成章地住进了秦将军府的西院。
发乎于情,止乎于礼,洛书与池雁尚未正式成婚,就必须得分床而睡,洛书把近身服侍自己的通房丫鬟,打发去院里的稍房,将池雁安置在自己房内的隔间里。
洛书严格遵循着礼数,绝不做出任何一点越距的事情,而作为女子的池雁,却丝毫不避讳这些。
每每到了后半夜,池雁就会趁着洛书熟睡之时,悄悄走进内室同洛书共枕而眠,有时甚至还会偷偷亲吻洛书的双唇,轻声述说自己的情思。
“书哥哥,好想你能快些娶我。”
“书哥哥,若是你知晓了我其实并非女子,还会愿意娶我过门吗?”
等到了快要天亮之时,池雁就会自动醒来,回到精心改造过后的隔间。
从洛书住进将军府的那日起,秦越溪就请来了燕京城内最著名的教授先生,为洛书传道授业解惑,她自己则教导洛书功法与排兵布阵之术。只要洛书人在将军府内,就一日功课都不能落下。
日升,池雁陪着洛书一起学习功课,日仄,洛书带着池雁去军队的校场跑马。
若是到了不需要学习排兵布阵的那一天,池雁就会假扮成江南叶家的庶出小姐,戴上厚厚的面纱,随洛书一同去逛燕京城内最繁华的几条街市。
江南叶家有好几位尚未出阁的庶出小姐,极少有人见到过她们的样貌,秦越溪又提前同自己母家通了气,故而无人对三皇子带在身边的女子身份起疑。
三皇子带着叶家小姐逛街市的事,很快就传到了深宫之中,他的母妃对此感到大为欢喜,并请求皇帝为立了军功的洛书赐婚。
若是洛书能将叶家小姐娶进门,那便相当于同时拥有了两座靠山。
秦老将军所掌管的兵符,可号令大裕国十万将士,江南叶家的资产若是投用于军队,可直接颠覆一个国家的政权。
因为洛书第一次随军出征就立了军功,且在带兵打仗方面具有极大的天赋,皇帝对他的态度开始逐渐好转,很快就应允了洛书与叶家庶出小姐的婚事。
最为至关重要的原因是,叶老爷子曾立有家规,叶府上下的所有人,绝不能与皇室扯上任何关系,现下叶家愿将庶出女儿嫁入皇室,皇帝又怎会轻易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池雁假借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嫁与洛书,不仅不会影响到叶家的任何利益,还能让他们在不触犯家规的情况下,白捡个皇亲国戚的身份,自然也就没人出面揭穿池雁的真实身份。
再则,叶家现在的家主叶梵,乃是秦越溪母亲的亲兄长,叶梵很疼爱自己唯一的妹妹和外甥女,连带着对原本不受宠的三皇子青睐有加。皇帝为洛书和池雁赐婚之后,叶梵还置办了价值千金的嫁妆,远赴燕京参加三皇子的订婚宴。
自那之后,池雁便以叶家庶出小姐的身份,成了三皇子洛书的未婚妻,待洛书立下头等军功,两人就择个良辰吉日正式成婚。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藏得再深的秘密,也会有被揭露的那天。
在洛书随秦越溪去平定西北的那段时间里,他的母妃知晓了池雁的真实身份。她命令洛书院里的通房丫鬟,每日在池雁的吃食内加入特制的毒药,令池雁在短时间内因怪病而亡。
处理掉池雁之后,她以叶家欺骗皇室的罪名为由,威胁叶家将嫡出女儿嫁与洛书,并要求他们为洛书秘密组建一支强大的军队,日后好助洛书顺利夺得皇位。
叶梵没想到自己成全他人美事,竟会给自己惹来一身荤腥,为了保住叶府众人的性命,他只好同洛书的母妃合作,将自己唯一的女儿嫁与洛书,并协助洛书夺得皇位。
远在西北平定战乱的洛书,为了能够早日与池雁成婚,在战场之上杀红了眼,并不顾秦越溪的反对,只身潜入敌军的营帐,砍下敌军首领的头颅。
可带着头等军功班师回朝的他,却连池雁的尸首都没来得及看上一眼。
第144章 宫廷篇②
叶黎作为池雁名义上的姑母,亲自为她操办了葬礼,让身为未来三皇子妃的她,得以风风光光下葬。
在燕京城的西郊,有一处名为百岁令的十里梅园,十里梅园的地契,是叶老爷子为叶黎准备的嫁妆之一,池雁的尸身,就葬在十里梅园的尽头。
池雁下葬那日,正值凛冬时节,满园红梅灼灼,甚是好看。
池雁自小生长在惟有大漠与草原的边陲,从未见过凌霜傲雪而开的红梅。洛书在临去西北之前,曾允诺过池雁,要在大雪天带她去赏梅。可现下梅花倒是开了,想要同他一起赏梅之人,却永远合上了眼睛,沉睡于这片厚厚的积雪之下。
寒风瑟瑟,悲画凄凉,洛书身着一袭素白衣裳,在池雁的墓碑前,静坐了一整夜。
那夜雪下得很大,秦越溪去十里梅园寻他之时,积雪早已覆住了他的半个身子,他紧紧搂着池雁的墓碑,滞留在面颊上的几道泪痕,结成了刺骨的寒冰。
那夜之后,洛书直接一病不起,连发了好几日高热,整个人脱水严重,又吃什么吐什么,完全服不下任何药剂,险些就这么去了。
在因高热而意识不清的那段时日里,他陆陆续续做了许多有关于池雁的梦,他梦见他的阿雁被鬼差带去了地府,梦见他的阿雁正坐在奈何桥上等着他。
他想,若是这世间真有鬼差与魂魄,上穷碧落下黄泉,就算是生魂闯地府会被堕入阿鼻地狱,他也要从阎王手中夺回阿雁的魂魄。
他又想,若是他就这么去了,是不是就能在奈何桥上,与他的阿雁再续尘世情缘了?
他的母妃出宫来探望他时,他已濒临生死垂危之际,他的母妃为了唤醒他求生的欲望,向他说了许多事情。
在合上池雁的棺木之前,他的母妃在池雁口中,放入了一枚世间罕有的金玉蝉珠,可保池雁的尸身在五年内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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