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很风骚 第71章

作者:风羡 标签: 近代现代

行过了周公之礼,两人相拥而卧。沈念卿轻揉着洛书的腰身,同他说了一个足以招来杀身之祸的秘密。

他其实并非是南疆国的太子沈念卿,而是镇北王府的世子沈雁行。

南疆国皇帝是个疑心病很重的人,十分忧心沈念卿到了大裕国,会被人折磨凌辱,甚至遭人迫害,迟迟不愿将沈念卿送入燕京。

沈雁行救父心切,于是便提议同沈念卿互换身份,代他入燕京做五年质子。南疆国皇帝本就对流落在外多年的沈雁行心存芥蒂,所以就答应得十分果断。

沈雁行同镇北王之间,其实并没有很深厚的父子情意。

他流落在外十四年,早已错过了同父亲维系关系的最佳时期。况且,他刚回到镇北王府不久,就被皇帝下令召去皇城陪太子读书。名义上是陪读, 实则为软禁,他这一去就是四年之久,与镇北王见面的机会少之甚少。

他同洛书说的那些,不过只是表明原因罢了,他提议代沈念卿做质子的真正原因,是为了来燕京与洛书再续前缘。

四年前将他从阎王手中救回之人,是春风不尽楼真正的主人江岁。被困在南疆国皇城的这四年里,他从江岁与乔思衡那里,听来了许多关于洛书的事情。

在得知洛书因头部受伤而失忆,并将自己彻底忘却之后,他下药放倒所有奉命来监视自己的人,准备连夜潜逃出城前往燕京,去探望自己日思夜想之人,却被尚未离开皇城的江岁拦了下来。

江岁将他抵在小巷的墙边,沉声问道:“你可知你这一走了之,会有多少人因你而受牵连?你又可知会有多少人因你的一时冲动,而平白丢了性命?世子殿下,凡事要三思而后行。”

在沈雁行被困皇城的第四年里,他每日都在忧心洛书颅内的旧伤会复发,惧怕洛书再也想不起来他们的过去。他时常缠着医术高明的江岁,为他配制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方。

沈雁行入住雁王府之后,每日往洛书喝的茶水里,兑入可化去颅内瘀血的药粉。药粉若是下得太多,会影响茶的口味,他每次只往里敢兑入极少的量,所以迟迟未能见其效果。

凡事讲究礼尚往来,洛书也同沈雁行说了一个罪可诛连九族的秘密。

江南叶家同他的母妃有一纸契约,契约的内容是助他顺利登上皇位。江南叶家为了兑现契约所写的内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钱财,暗中组建了一支拥有三千精兵的军队,购买了大量杀伤力极强的精良兵器,后又成功策反了作为都城禁卫军的骁骑营。

大裕国皇帝的子嗣并不多,能够成功活过十岁的更不多,大部分都成了宫斗与夺权的牺牲品,若非洛书少时不受皇帝宠爱,或许他也会成为其中的一员。

大皇子好于风月场所,整日沉迷于美色,基本无所建树。二皇子是个整日抱着药罐子的病秧子,指不定哪天就撒手归西了。皇后所生的四皇子最得皇帝宠爱,他又对治国爱民之道颇有见解,是洛书争夺皇位的最强劲敌。十皇子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孩,能不能活到夺嫡那天都很难说。

他的母妃会挑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命那三千精兵以四皇子的名义造反,再由洛书带领骁骑营击退叛军。

而喜提造反罪名的四皇子,会被他母妃安排的人下药毒死,那人再模仿四皇子的字迹写下一纸血书,血书中会写满四皇子对起兵造反的悔恨。

除此之外,他的母妃知晓皇后已与俊俏太医暗通款曲数月,并且还每日在他父皇的养生汤里下入慢性毒药。他的母妃手握所有证据,只为关键时刻将皇后一局。

“雁王殿下,若是你在我质子期满前夺得皇位,你会按照契书的内容,迎娶我那位生得国色天香的堂妹吗?”

“你且放心,我绝不会再与他人成婚。若是我在这五年内登上皇位,我会下令废除与南疆国皇帝签订的契书。”

“雁王殿下无需如此,若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会易容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你成婚。”

次月初八,燕京城内铺设十里红妆,雁王殿下身骑骏马迎娶叶府嫡女。

沈雁行不愿见洛书与他人成婚,买了十来坛入口清凉、后劲毒辣的寒潭香,独自坐在燕京西边的城墙上,遥看位于西郊的十里梅园,畅饮可暂时令人忘却痛苦的烈酒。

他以天地为枕席,以月色为被褥,卧在城墙上睡了一夜。

夜里月色正浓时,喝得酩酊大醉的洛书,提着两壶温煮过的马奶酒,摇晃着踉跄的步子,缓缓走进十里梅园,走到梅园尽头的墓碑前。他不清楚自己为何要来此处,只知自己是顺从本心而为。

自从洛书失忆之后,池雁的墓就再无人来打理过了,墓前铺的鹅卵石上长满了湿滑的青苔,本就站不太稳的洛书一脚踩滑,额头直接嗑在了墓碑的棱角上。

洛书的颅内本就还有经年未消的瘀血,这险些当场要了他命的一撞,令他昏迷不醒,濒临垂危。太医来为他诊治之时,只叹息着说听天由命。

沈雁行每次来看望洛书,都会趁着四下无人之时,将足量的药粉和入清水中,嘴对嘴喂洛书服下。江岁研制的药粉确有奇效,不过三日,洛书就醒转了过来。

因祸得福,洛书终于记起了所有过去。

沈雁行知晓了此事,心中大为欢喜。再来看望洛书之时,他暂时卸去改变容貌的易容药粉,学着从前那般,软着嗓音唤了一声“书哥哥”。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三年,大裕国皇帝病重,四皇子起兵造反,兵败后畏罪自杀,皇后因私通侍卫被处以绞刑,救驾有功的洛书被册封为太子。

沈雁行入燕京做质子的第四年,大裕国皇帝驾崩,洛书登基称帝。

沈雁行质子期满之时,沈念慈入燕京和亲。

大婚当日,沈雁行易容缩骨成沈念慈的模样,代她同洛书成婚。

夜里,洛书掀开沈雁行头顶的红盖头,与他挽手对饮合卺酒,共度春宵帐暖。

大婚第二日,洛书遣散后宫,昭告天下册封“沈念慈”为皇后,此生独宠他一人。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此爱长久时,绵绵无绝期。

(宫廷篇完)

第147章 七夕特别篇

这是一个没有玄幻设定的番外,且与正文无关,你们可以理解为作者给自己的cp写同人文

近段时间,洛书有一个令他格外头疼的烦恼,比谈下一笔巨额大生意还要困扰他,那就是自己的男朋友太受欢迎怎么办?

这能怎么办,还能将他关起来不成?男朋友太受欢迎又不是男朋友的错,怪就怪那些人太过痴心妄想,竟会觉得自己有能力抢走豪门贵夫。尽管知道这些人抢不走自己的男朋友,但见他们有意靠近自己男友时,洛书心里还是免不得会泛酸。

最令洛书感到烦躁的是,竟然还有个恬不知耻的男人,向他的男朋友发出了共度七夕的邀请!还好他的男朋友心里只有他,果断地拒绝了那个男人的邀约。

洛书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集团董事长是他的父亲,他们家族从上个世纪起,就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富商。他的男朋友名叫沈雁行,邻市政法大学的在读学生,家中父母都是拿死工资的普通白领。

两个身份悬殊如此之大,年龄相差12岁的人,相识于一场乌龙事件。

大抵是在两个月前,洛书受至交好友江岁的邀约,前往邻市去参加他的生日晚宴。洛书在这场生日晚宴上,认识了一家酒吧的老板,是江岁近来新结交的朋友,名叫陆远之。

陆远之喜好广交好友,十分热情地邀请一看就很正经的洛书,来参加自家酒吧的周末音乐主题趴。洛书想着自己这段时间都忙于手头的项目,的确是该好好的放松一下了,于是就很爽快地答应了陆远之的邀约。

洛书是个颜值优越、身价不菲的绝佳好男人,却到了33岁还未曾谈过恋爱。江岁断定是因为他平时太过严肃正经,所以才导致没什么人敢近距离接触他,错失了大把脱单的好机会。

酒吧里虽鱼龙混杂,但也是个可以遇得良人,收获绝美爱情的地方。难得能将这个事业繁忙的正经人带去酒吧,又怎能让他错过如此好的脱单机会?

江岁同陆远之好好地商议了一番,决定请一位娱乐圈内的著名造型师,给洛书打理一个当下年轻艺人喜欢的时髦发型,换一身年轻活泼的行头,再略微化了一下妆,修饰五官与面部轮廓。

洛书天生瞳色极浅,呈淡淡的银灰色,显得整个人的气质格外清冷,只要是在他不笑的时候,就很容易给人带来一种生人勿近的感觉。造型师给他戴上黑色美瞳后,气质就明显变温和了许多。

洛书的模样本就生得年轻,经由造型师全方面打造过之后,活脱脱像个刚步入大学不久的稚嫩学生。

周末的酒吧格外热闹,陆远之行使自己作为老板的特权,提前给洛书预订了一个位置最居中的V卡,也就是DJ舞池正对面的VIP卡座。

舞台上年轻的酒吧驻唱,唱着时下最流行的热血歌曲,双眼注视着坐在舞台前的人,那人留着一头微卷的长发,看起来应该是台上驻唱的女朋友。

那人转过头与坐在自己身后的同伴说话时,明媚动人的笑容吸引住了洛书的目光,她秋水潋滟的双眸里盛满了柔光,将洛书心中的幽潭撩起了阵阵涟漪。

她注意到洛书在看自己,笑着冲他打了个招呼,弯起的双眸如夜空中的明月一般耀眼。

洛书失神了片刻,摇晃着酒杯别过了头。他人之妻不可欺,他可没有夺人所爱的喜好。

江岁一下子就注意到了洛书的反常,顺着他目光所及的方向,看到了那个同他眉目传情的美人。他一直以为洛书跟自己是同类人,还特意给洛书介绍过几个漂亮男孩儿,但每次都被洛书以各种理由给婉拒了,没成想这洛书原是喜欢女孩儿的。

他挑眉一笑,打算去将那个女孩儿邀请过来,介绍她同洛书认识认识,再一起愉快地小酌几杯。若是能顺利撮合这俩人在一起,那他可得狠狠地敲诈洛书一顿。他这才刚起身,桌上的手机就响起了电话铃声,是乔思衡打过来的。

乔思衡今晚和大学同事聚餐,吃饭时多喝了点酒,现已醉的不省人事,横躺在酒楼包厢的沙发上。他才刚入职没不久,同事都不知道他家住哪,就只能打电话叫人来接他。同事捏着他的手,挨个尝试着指纹解锁,一试即中。

乔思衡的联系人列表里,除去父母亲戚和同事之外,就只有一个备注是“准男朋友”的电话号码。乔思衡的父母和亲戚都远在外地,同事就只好拨打这个准男朋友的电话。

作为乔思衡准男朋友的江岁,不可能对此不管不顾,只好丢下洛书提前离开,去把那个小醉鬼送回家。他原本是打算叫洛书和自己一起走,但想着这人难得遇上看对眼的人,可不能因为自己的一点私事,就害得别人错失了良缘。

为了助好友顺利抱得美人归,江岁临走前不顾洛书的反对,替他解开了几颗衬衣扣子,说是这样可以更好的展现男性魅力。

江岁这前脚才刚踏出酒吧,就有几个泼皮无赖缠上了洛书,他们围座在洛书的身边,致使他无法轻易脱身。其中一个戴着大金链子的油面男,故意将酒弄洒在洛书的裤子上,趁机在他胯/间摸来摸去,真就是好不要脸一男的。

洛书钳住那油面男的手,冷着脸凛声说道:“这位先生,请您自重。”

那油面男啐了一口,猛地站起身,将洛书推倒在真皮沙发上,双手攥着他敞开的衣领,有些气愤地大声喊道:“你不就是干这种龌龊行当的吗,他/妈/的还不让人摸了,搁这里装什么假清高呢?”

洛书牟足了劲儿,一把将那油面男推倒在台几上,随即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这位没礼貌的先生,请您说话时把嘴放干净点。”

“哟呵,你的那位大金主都把你丢下走了,你TM就是个靠卖为营生的死鸭子,还搁这儿豪横什么呢!”

油面男顺手抄起桌面上的酒瓶子,准备狠狠砸向洛书的脑袋,被闻声而来的长卷发美人钳住了手腕,再猛地一下扔到地上。那从他手中飞出去的酒瓶子,十分巧合地砸在了他的鼻梁骨上。他的同伴一拳挥向长卷发美人,却反被一脚踹翻在地。

长卷发美人一个完美的侧身,躲过了另一个人的攻击,再反身一脚将其踹翻在地,随即拉起洛书的手,朝着酒吧外面跑去。他的朋友是这里的驻唱,若是现在将事情闹得太大,势必会害得自己的朋友丢掉这份工作。

他拉着洛书跑了很远一段路,最后停在一家大排档的门前,两人就自然而然坐在一张桌子上吃起了宵夜。

“我看你的穿着打扮,应该也是个学生吧,你……在酒吧做这种事情,是因为家里有什么困难吗?”长卷发美人将刚烤好的鸡腿,放在洛书面前的小纸碗里,一脸关心地看着他。

洛书从一开始就感到很诧异,这个仅凭一双笑眼撩起他心中涟漪的人,原来竟是个生得比他还高的男孩子,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只是这个不可貌相的男孩子,似乎也把他当成了夜店里的鸭子。

他觉得还挺有意思的,也就没有急着澄清这个误会,顺着那男孩子的话说了下去:“我父母发现我在和男人谈恋爱,就把我赶出了家门,还说不再负责我的任何费用,让我自己去想办法解决。我利用课余时间做点儿兼职,倒是勉强能够支撑每月的生活费。但我最近有点儿倒霉,弄坏了室友的电脑还没法修,只能赔他一台新的。现在因为课题作业急着要用电脑,我一时间又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就只好走上这条赚钱的捷径了。那个老板出手十分阔气,说第一次可以给我五万,这样一来,我下学期的学费也不用愁了。”

他这临时编出来的谎话,分明就是漏洞百出的,但那男孩子似乎并没有听出来,甚至还因为他的话语变得情绪激动了起来,一双脆弱的竹筷子直接被掰断成了四截。那男孩子起身握住他的双手,从肩上滑落而下的卷曲发尾,同铁盘中的烧烤纠缠在了一起,却未见那男孩子有丝毫的在意。

“你要是实在交不上学费,可以去网上申请助学贷款,差室友的那些钱我可以先借你,你可千万别再想着做这种事情了,又伤身体又违法。万一那些人身上染了什么不干净的病,你多的都要花出去,划不来的。”

他垂眸一笑,继而试探着问道:“听我说喜欢男人,你不会觉得反感吗?”

“这当然不会。”那男孩子弯下身,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着,“因为,我和你是同类人呀。”

他缓缓转过头,近距离看着眼前人灿若繁星的双眸,心中的涟漪再次荡漾开来,却又不禁想起,这人在酒吧里看着台上驻唱时的背影,脸上的笑意因此而一点点淡了下去。他心中荡起的水波里,就好似被人掺入了几滴酸梅汁,泛着丝丝酸意。

他抽回自己的双手,搬着小板凳往后退了一些,抿唇一笑,说:“那个酒吧驻唱应该是你男朋友吧,你这样丢下他和我一个陌生人出来,他会不高兴的,你还是快些回去找他吧。这顿烧烤的钱就由我来付,当作是我对你出手相助的谢礼。”

那男孩子愣了片刻,笑着回道:“这误会大了,他是我的好朋友,而非男朋友,我现在可还是个黄花大闺男呢。还有,你我都坐一张桌子上吃过饭了,这怎么还能算得上是陌生人,只是还没来得及自我介绍罢了。我叫沈雁行,就在这附近上大学,你叫什么名字呀?”

“洛书。”

“洛书,你的名字真好听,我很喜欢。”沈雁行用筷子搅弄着碗里的烤韭菜,犹豫了一会儿,抬起头继续说道,“你说你是因为和男人谈恋爱被赶出家门的,那你和你……男朋友还在谈吗?”

洛书假意无奈地摇了摇头,回道:“我和他因为三观不合,已经分了有一段时间了。”

听了洛书的回答,沈雁行的眼睛瞬间就变得明亮了几分,他歪头一笑,说:“你既已恢复单身,那是不是就意味着,你现在可以和我在一起了?”

沈雁行抛出来的问题,直接把换洛书给问愣住了,他扶着险些被自己打翻的小纸碗,一脸不可置信地问道:“可我们才刚认识,对彼此都还不熟悉,这进展会不会有些太快了?”

“爱情的萌芽,并非只能靠时间去催发,也可以是一见钟情。”沈雁行起身走到洛书的身边,半跪着蹲下身,握住洛书的双手,深情款款地看着他,柔声说道,“我虽知道自己喜欢男人,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对一个人动心,你若是愿意答应我,我一定会十分钟珍惜这段感情。”

洛书莞尔一笑,回道:“好,我答应你。”

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了,完全没必要在感情这种事上拖拖拉拉,他和沈雁行既是你情我愿,那又何必拒绝?两个人同时对对方一见钟情,并能在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成为情侣,这可是万里挑一的好事情,他又何苦去拒绝?

爱情这种东西本身就很无厘头,无论是多奇怪的开头与进展,它都是在合理范围内跳动,最终取得一个最为合理的极限值。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确定了情侣关系,也以最快的速度在对方身上盖上了属于自己的印记。其中值得在意的是,只做top的洛书变成了bottom。

洛书只是去酒吧走了这么一趟,就收获了一个各方面都令自己感到十分满意的男朋友,他为爱委身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只要他的男朋友开心,就算是想玩点儿特别的也未尝不可。他从前就因为只做top错失过良缘,那时也没觉得有多可惜,但他现在宁可失身也不愿意失去男朋友。

他的男朋友真得很好,好到能够包容他的一切。那夜他们深入交流过之后,他就将自己的真实身份全盘托出了,可他的男朋友非但没有怪他撒谎,还红着眼眶说都是自己的错。

“对不起书书,都是我的错,如果我当时没有误会你,你也就不用顺着我说那些作贱自己的话了。”沈雁行将头埋在洛书的颈窝处,湿漉漉的微卷长发,同洛书沁着汗珠的皮肤沾黏在一起,他吻了吻洛书汗津津的脖颈,略带着哭腔继续说道,“书书你真好,那时你非但没生我的气,还愿意答应和我在一起。”

他的男朋友十分体谅他,怕他经常两头跑会很辛苦,就特意跑到他所在的城市来找单位完成毕业实习。

为了防止自己的小男朋友被无良企业坑骗,他就将沈雁行安排在自家集团旗下的律师事务所里。男朋友如此体谅自己,他也不能让男朋友累着,更加不能让别人用异样眼光看自己的男朋友。他叫公司负责招聘的HR按照平时的招聘流程,高薪聘请他的男朋友到事务所任职管培生,毕业后直接转正为事务所负责人。

他虽是池山集团的首席执行官,但集团里真正见过他本人的并不多,只要是工作不太忙的时候,他就会抽出自己所有的空闲时间,打扮成他们初见时的学生模样,去事务所看望自己认真工作的小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