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社恐猫猫头
猫咪天生就具有走台步的天赋,昂贵新衣穿在身上,品牌店里的顶灯光束从头顶打下来,将孟夏照耀得简直就像是闪闪发光的大明星。
“都好看。”
林清隅的视线像磁铁一样黏在孟夏的身上。
孟夏将眉头一皱,语气迟疑道:“可是我觉得,这件颜色太亮了,显得我好黑……”
他一视同仁地将每一件衣服都贬低了一番,然后勉强举起最后一件、价格最便宜的衣服,说道:“还是这件更好看一些。”
——这就纯粹是胡说八道了。
孟夏的脸长得好看自不必说,又长手长脚,天生就是一副衣服架子,衣服穿在他的身上就没有不好看的。
更别提这是均价四位数的奢牌衣物,不是大街上捡来的麻袋。
这是什么操作?
导购员在一旁看得傻眼。
干这一行的时间长了,她也多少培养出一些眼力见,能够看得出来,在等候区沙发坐着的林清隅才是买单的那个。
怎么有人连白嫖都不会白嫖?
导购员见孟夏脸嫩,猜测他或许是年轻纯良,没那么多市侩的心思。
为了自己的业绩,她扬起一个热情洋溢的笑容,拿起最贵的一件衣服,往孟夏的身上比划:“这件衣服的颜色的确是比较大胆,但是先生你放心,我在店里工作了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多少人比你的皮肤还白的。”
她一边比划一边给带着孟夏转了个身林清隅看,试图用美色打动这位“行走的钱包”。
这件毛衣是樱粉色的,确实很少有男生会选择买这个颜色的衣服,但放在孟夏的身上却合适得很。
换了好几遍衣服,他有些热了,脸颊被蒸出淡淡的粉意,人面与衣服相映衬,整个人都像是一块粉粉嫩嫩的草莓奶油卷。
孟夏毫无所觉,眼含祈求地看着林清隅:“我不想要丑衣服,好不好?”
这是他第一次在人前撒蛮使坏,说这句话的时候,鞋子的脚趾都羞耻地蜷缩成一团。
看着他水润润眼巴巴盯着自己的猫瞳,林清隅搭在膝盖上的手指动了动。
“咳,把这几件都包起来吧。”
?
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售货员喜笑颜开,孟夏惊讶地睁大了眼睛。
他亦步亦趋跟在刷卡的林清隅后面,一边戳他的腰一边碎碎念念:“你一点都不尊重我的意见……”
付了款出了店门,孟夏还在背后念咒一样嘀嘀咕咕,林清隅猛地一个转身,将人抵在了转角的墙上。
这次可是货真价实的大庭广众,孟夏急得使出了吃奶的劲儿直推人。
林清隅一只手轻轻松松压着孟夏,还能腾出另一只手来摆弄手机。
他调出手机相机来,翻转了一下镜头,举到孟夏的面前:“说谎不打草稿就算了,怎么连镜子都不照一下。”
握着孟夏腕骨的那只手松开了,手指转而一点点划过他弯弯的眉毛,然后是浓密的睫羽:“这里是黑的,这里也是黑的……除了这两个之外,其他的地方都白得很呢。”
孟夏被林清隅的动作作弄得痒痒的,又因为他的动作太肆无忌惮,担心被人给撞见,忍不住一阵又一阵脸热心跳。
“对了,还有这里。”
温凉的指腹点过唇肉,柔软的唇珠被压了下去,像是禁声,又像是调情:“是粉红色的。”
“但说出来的是黑心话。”
清晰的镜面里,孟夏看见自己的脸彻底红了。
-
两个人又逛了几家店面,在第一家店中的情景依次重复上演,林清隅今日是彻底铁了心要为自己正名,花钱如流水,凡是觉得适合孟夏的,都让人家全包起来。
最后,买的东西都拿不下了,索性留下地址,连同手里的手提袋一起,拜托他们送到约翰家里去。
孟夏连八点档狗血剧都没看过几部,哪里见过这种霸总同款的架势。他不知道林清隅的卡里有多少钱,但看着林清隅刷卡的次数,不禁替他肉痛起来。
殊不知,林清隅也没有类似的经验,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凭借八风不动的冷淡神情,硬生生砸出了十分一掷千金只为博美人另眼相待的味道。
孟夏实在是觉得不能再这么下去了,在林清隅又牵着自己走进一下新的店的时候,拽住了他的胳膊,走到了角落里:“我不想要衣服了。”
“你要是还想给我花钱的话,不如把钱打到我的银行卡里?”
他一脸认真地说出自己思考了很久的两全之策。
第73章
因为经常有各国游客前来逛店购物, 不少从业时间久的导购员会多国语言,张大了嘴巴在一旁听得叹为观止。
之前,她也见到过不少跟着有钱人来的小男友小女友, 借着买衣服的名义花钱, 回头就自己拿着小票来把衣服退了, 从而达到套现钱的目的。
但这种光明正大地要钱的, 还真是第一次见。
这是演都不演了?
孟夏心里想得很周全,只是想要找个借口, 阻止林清隅继续挥金如土而已。就算是林清隅真的把钱给了他, 他也不打算花, 而是存起来找个什么机会还给林清隅就是了。
只是说出这样一句话,表面听起来好像自己有多贪财似的, 他虽然早已提前打好了腹稿, 但真正说出口的时候,蜷缩的脚趾都快要扣出三室一厅了。
林清隅也没有料到, 孟夏会说出这样的一句话来, 先是怔了一怔,继而扬唇朗笑出声:“好, 都给你。”
说完, 他就将手里的卡塞到了孟夏的口袋里, 仿佛没看见对方快要眨到抽筋的眼睛。
口袋里, 孟夏的手和林清隅发生了一场小型搏斗,最后以力不如人而失败告终, 不仅没能把卡掏出来, 连同手指都被林清隅密密地包裹在了掌心里。
导购员在一旁看得直咂舌,这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吗?
你们要是不缺钱的话,在我们店里花个十万八万的又能怎么样呢?
两个人幼稚地将手挤在同一个口袋里, 一边斗嘴一边往外走去。
孟夏还在坚持不懈地跟林清隅掰手腕,皱起来的脸蛋仿佛都在用力:“我不要,你快收回去!”
林清隅气定神闲,配合着孟夏走路的速度放慢了脚步:“那边还有一家店,我们进去逛逛。”
孟夏:“…那还是不要了!”
两个人扫荡了好几个小时,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来的时候看到商场一楼有许多家餐厅,因此也没再舍近求远,找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店走了进去。
因为林清隅比孟夏高出一截,手插在他的口袋里有些别扭,见孟夏老实收下之后,他就将自己的手给抽了回来。
现在正好是饭点,店里的顾客肩膀挨肩膀。
点单和找位置的时候,孟夏一直如临大敌,插在口袋里的那只手始终没有拿出来过,死死捂着里面的银行卡,生怕被人给顺手牵羊了。
林清隅看在眼里,挑眉调侃道:“你作出这么紧张的模样,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本来别人没注意的,现在也知道你的口袋里有宝贝了。”
被林清隅这么一说,孟夏也觉得很有道理的样子,立马把手抽了出来,抽完之后,他又有些怨念,不知道自己这么紧张兮兮一惊一乍地都是为了谁。
“反正万一一不小心弄丢了,损失的也不是我的钱。”
“我也不……”
最后一句话,孟夏实在是没办法违心地说出来,猛地咬住了舌头。
就算丢的不是自己的钱,他也心疼哇!
-
吃完晚饭出来,孟夏没了一个小时之前跟林清隅斗智斗勇的精神头,上午下午不得闲,他确实累了,而且吃饱喝足之后,有点晕碳。
从餐厅走到停车场还有一段距离,商场有地下停车场,也有地上的露天停车场。
林清隅将车停在了室外。
孟夏一边强撑着眼皮往外走,一边暗戳戳观察了林清隅一眼,明明林清隅吃的比自己还多,怎么一点都不晕呢。
林清隅五感敏锐,很容易就捕捉到了孟夏的窥探,转头的同时,又猝不及防地看到了他困成了三层褶的眼皮,停下脚步低声问道:“累了么?”
林清隅一停,孟夏也跟着停下了脚步。
就跟跑八百米似的,他这一停下来脚底下就像是生了根,再也不想抬起来了。
“嗯。”孟夏抬起三眼皮委屈地瞅林清隅,圆眼珠在昏黄的灯光下黑黢黢的。
“还说不用我走路呢。”
他倒不是单纯抱怨太累了,而是依旧对林清隅刚才大手大脚花钱的行为耿耿于怀。
一阵想起来,就要找个由头抨击一下他可耻的浪费行为。
林清隅却误解了,往前走了两步在孟夏的身前半蹲下来:“我背你,不用你走。”
孟夏赶紧拉他的胳膊,小声道:“我不用,你先起来吧。这里这么多人呢!”
自己又不是小孩子,再说了,走两步马上就到停车场了,哪里用得着人背。
林清隅一条腿屈起,另一条腿虚虚点地,下盘依旧稳如泰山,不仅没有被孟夏扯动,反手握住他纤细的手腕一拉,将人拉到了自己的背上。
“你——”
孟夏毫无防备,一个踉跄伏在了林清隅宽阔的肩背上,还不等挣扎就被人托着大腿根站了起来。
“放我下来——”
虽然已经双脚脱离地面了,但他还是坚持说完自己的台词。
林清隅回应孟夏的是,像背小孩那样握着孟夏的大腿根往上颠了颠:“不想掉下来,就抱紧了。”
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男朋友背,和在大庭广众之下从男朋友的背上摔下来,哪个更引人注目一点,孟夏还是分得清楚的。
他气闷地在心里想道,我要是真的掉下去了,正好让你丢一下脸,让围观的人都知道你不行还要硬逞强!
但到底是有那个贼心没那个贼胆,在感觉到颠簸了几下之后,孟夏十分生疏地伸出两条白胳膊来,从后往前小心地环住了林清隅的脖颈,没敢抱太紧,前胸和林清隅的后背之间也隔了一层窄窄的缝隙。
“不是说让你抱紧了吗?”林清隅清冷的声音前方从传来,被迎面而来的风吹散了一些,“你这抱的是空气?”
明明林清隅天生的声线冷冽的,冬日的晚风也是冷的,可落入孟夏的耳中,他却忽然没由来地呆愣了一下,心中涌起一股沉甸甸的暖。
孟夏放松了身体,有些笨拙地试探着将下巴搭在林清隅平直的肩膀上,耳朵摩擦着他微刺的鬓发,借着他的高度眺向不远处。
商场对面,有年轻爸爸背着幼童路过,距离太远了,看不清是小女孩还是小男孩,但孟夏的眼前却渐渐浮现出两只羊角辫,邻居家叔叔也曾经这么背过他的女儿。
小时候隔三差五就会见到的场景,太过稀松平常,孟夏本来以为自己肯定不会记在心上的,但被触发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自己记得这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