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回南雀
第17节 重新开球,进入最后的三分钟倒计时。
2:59……
我放弃争抢球权,只是一味守在中场,关注着唐宇的动向。
2:43……
宗岩雷抢到球,第一时间试着独自突围,但没有成功,他只能将球击向外线,而我已经等在那里。
2:28……
我接住他的球,带球绕了几圈,没有贸然进攻。贵族队1号前锋忍不住来抢我的球,我一记长传,给到了深入敌营的娃娃脸。可接下来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因为风向关系,这击传球在半空发生偏移,竟到了唐宇脚边。
他接到球看了眼四周,发现左边有空隙,立马带球推进。我见状忙赶过去。
1:21……
唐宇见我要卡他,试着射门,结果落到了门前后场。
硬汉男星虽然骑术不佳,但球都到门前了,哪有坐视不理的道理?他一个猛挥,球朝我上空飞过来。
0:58……
我伸杆将球击落,球滚到边线附近,离我与唐宇都极近。
0:48……
我们几乎是同时抵达落球点,甚至同上一回合一样,也发生了冲撞。
然而这次,我的坐骑是一匹暴躁的、未骟的公马。它撞击着唐宇的坐骑,一副要将它撞出边线的架势。
“操,畜牲,你干什么?”一切都惊人得相似,唐宇愤怒地举起球杆,想要再次攻击我的马。
0:10……
不同的是,这次我也举起球杆,比他更快、更狠、更准确地挥下,正中他的膝盖。
一声响彻天际的惨叫过后,唐宇苍白着脸摔下马背。
眼罩巧合地在此时脱落下来,坠到地上时,比赛刚好结束。
2:1,平民输了。
可输了又有什么关系?我已经完成了比输赢更重要的事。
“啊,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你没事吧?”我烫手山芋般丢开球杆,翻身下马,去到痛苦呻吟的唐宇身边。
“我的腿……我的腿……”他蜷缩着,痛得双唇颤抖,眼睛都有些失焦。
我让他躺在我的腿上,轻声安抚道:“嘘,没事的没事的,现在医疗技术这么强,医生会为你换一副新膝盖的。”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而来,我抬头看去,对上了一双阴沉沉的蓝绿色眼眸。
不知道别人如何,但宗岩雷好像是看出来我做的坏事了。
第18章 我可以把我的命分给你
任何一个圈层都有属于自己的信息壁垒,但这道壁垒并非铁桶一只。它更像是一块筛子,过大的信息去不到外面,过小的信息也进不来里头。
宗岩雷是宗慎安与女佣的私生子。这条就属于只在贵族圈流传,出不去的消息之一。
可只是在贵族圈流传同样糟糕。成年人还好,毕竟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体面贵族,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都有分寸,小孩子就没那么懂事了,该说的不该说的他通通不在乎。
孩子的世界又非常简单,没有那么多的道德约束。这就导致了他们若是残忍起来,言语成箭,连天天剜心挖肉的屠夫都比不过。而越是大贵族的小孩,变成这种人间“凶器”的概率就越高——他们根本不在乎自己是否会伤害到别人,因为这世上能让他们付出代价的人太少了。
“父亲说了,你是个野种,还是个一身烂肉的野种。”巫溪晨就是这样一个口无遮拦,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贵族子弟。
首先,从“巫溪”这个姓氏就能看出来,他出身名门,家世显赫;其次,他还不是分家的孩子,是巫溪家主、蓬莱首相的儿子,嫡系中的嫡系;最后,宗岩雷按辈分,要叫他一声表叔。
因此,面对这位身份贵重,辈分又高的倒霉小孩,就连脾气阴晴不定,专横独裁的宗岩雷都要忍让三分。
我13岁那年的春季,巫溪俪在家举办了一场诗书沙龙,邀请城中各家贵妇参加。贵妇有的独自前来,有的则带着自己的孩子,因而巫溪俪特地叫宗岩雷与她一道接待客人。
宗岩雷虽说平日里并不喜欢社交,但认真起来谈吐和礼仪较那些大人也有过之无不及,仅是短短的照面,就惹得不少贵妇出声夸赞。
人到齐后,贵妇们留在会客室,由巫溪俪招待,孩子们就交给宗岩雷,让他负责。巫溪晨当年14岁,刚与母亲从国外回来,正在这帮孩子里。
许是性格天生霸道,又或者被贵妇们对宗岩雷的称赞给刺激到了,才离开会客室,转了道弯,巫溪晨就开始频频挑衅,一会儿问宗岩雷为什么全身缠裹绷带,一会儿又问他为什么要把贱民养在身边。
宗岩雷统统不答,只一味带着人往早已准备好的游戏室走——一脱离巫溪俪的注视,他就懒得再装了。
他这样轻忽怠慢,巫溪晨如此天骄哪里受得了,沉默须臾,突然掷下炸弹,当着众人的面就将宗家那点腌臜事说穿。
“你根本不是我们巫溪家的人,”巫溪晨面露嫌弃,伸出的食指几乎要碰到宗岩雷的鼻尖,“我们家的人才不会有你这种眼睛。”
宗岩雷怔忪地退了一步,在数双惊疑不定的眼睛盯视下,露出了我进宗家三年来第一个……无措的表情。
手掌轻轻抵住他的脊背,我阻止他继续后退。
“少爷。”
我的声音并不大,几乎只比耳语响上一点,但宗岩雷还是听到了。他转瞬回神,抬起胳膊将巫溪晨的手缓缓拨开。
“表叔,用手指着人很没有礼貌。而且,我当然不是巫溪家的人,我姓‘宗’。”说完,他转身继续往前走。
一部分孩子犹豫间还是跟着宗岩雷走了,但更多的孩子留在原地,留在了巫溪晨身旁。只是几句话的功夫,孩子们便自发地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
“听说你父亲是位马球高手,你敢不敢跟我比马球?”走出一段距离,身后再次传来巫溪晨的叫嚣。
让一个身患重病,根本没有办法进行任何剧烈运动的人跟他比马球,也真亏他想得出来。
宗家虽然有马场,但一向都是宗慎安在使用,进宗家三年,我就没见宗岩雷骑过马。
“谁输了,谁就承认自己是个没用的废物。怎么样?你不会怕了吧?”巫溪晨见宗岩雷不理他,挑衅越发激烈,“也是,你本来就是个废物,能不能活到成年都不知道的废物。”
宗岩雷在他一声声“废物”中慢下脚步,最终站定不动。我下意识去看他的手,只见他缠满绷带的手轻颤着,显然并非表面那样无动于衷。
一个优秀的仆人,要想主人所想,忧主人所忧。所以思索片刻,我转过身,直面巫溪晨。
“巫溪少爷,我来吧。”
巫溪晨挑眉,讽笑道:“你?你来什么?”
我也笑:“我家少爷的身体情况您也看到了,您和他比马球,就算胜了,也难保别人不会说您是胜之不武。但我就不一样了,我只是个贱民,您胜我,那还不是理所当然,轻轻松松的事儿。”
“我胜了你,然后呢?你承认你是个废物?这还需要你承认?你以为我是个白痴吗?”
我确实是这个打算,但没想到被他看穿了。
啧,还以为是个白痴呢。
“怎么会呢,您……”
“你能赢他,我就承认自己是个废物,但如果你输了,同样也要承认你是个废物。”胳膊突然多出一道力量,将我往边上推开,宗岩雷竟然同意了这一荒唐的赌约。
“好啊,没问题!我这就让人把我的马运来!”巫溪晨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不是今天。”宗岩雷走到他跟前,两相对视,“一个月后,天鹅绒马术俱乐部不见不散,如何?”
巫溪晨一听要等一个月,不是很乐意:“为什么要一个月?”
宗岩雷静了静,半晌道:“因为我的这位仆人……还不会骑马。”
巫溪晨没去游戏室,定下赌约后半道就走了。宗岩雷一直忙到夜里,同巫溪俪一起将所有贵妇们送走才歇下。
宗家的三位主人,在家里都有各自的起居空间。这些起居空间面积极大,不仅包含卧室、洗手间、客厅、衣帽间等等,还会根据个人需求增改空间,譬如宗慎安的温泉桑拿室,巫溪俪的绘画室,以及宗岩雷的备药室。
备药室顾名思义,是用来准备药物的。每日早晚,宗岩雷都需要服用大量药物,这些药有的是胶囊,有的是药片,有的需要嚼服,有的又要冲服。而每隔一段时间,根据医生的检查,药的剂量和种类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吃的先后顺序也有讲究,一点马虎不得。
除此之外,可能是生病的原因,宗岩雷还很怕苦,每回服药,都得在边上准备一杯蜂蜜水供他送药。
“少爷。”准备好了夜里要吃的药,我端着托盘来到宗岩雷身前,微微俯身。
他靠在沙发里本在假寐,听到我的声音,缓缓抬眸,却并不拿药。
“你知不知道你今天下午顶撞的是谁?”他盯了我良久,开口问道。
我利用托盘的遮掩悄悄观察他的神色,除了疲惫,没看到怒意。
“是您的表叔,少爷。”
“看来我平时是太纵容你了,才会让你的胆子越来越大。你知不知道你只是个贱民?他要弄死你,比弄死一只臭虫都容易。”
我垂下眼,一如既往地飞快认错:“我错了。”
宗岩雷冷哼一声,缓缓开口:“谁说你错了?”
嗯?
面对这个不同以往的回答,我骤然抬头。宗岩雷并不看我,依次吃了托盘里的药,饮完剩余的蜂蜜水,将杯子放回托盘。
“明天开始,你每天下午加两节马术课。一个月后,你如果不能赢巫溪晨那个白痴……”他轻掀眼皮,视线在我脸上游走一圈,最后定在我的唇部,“我就割掉你这条惹祸的舌头。”
刚刚还说我没错,这会儿又要割我舌头……
“遵命。”唇角微微弯起,我将身子往下更俯了俯。
那之后的一个月,我每天下午都是在马背上度过的。短时间内学会骑马并非难事,难的是还要学在马上控球。
头一个星期,我身上没有一处是不痛的,有时候甚至痛到无法入睡;第二个星期,肌肉开始慢慢适应,疼痛逐渐减轻;第三个星期,动作越来越轻松,我已能在马上熟练带球;到第四个星期,我不仅能带球,还能直接从马术老师手里抢球。
终于,一个月过去,迎战巫溪晨的日子到了。
那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温暖而不刺目,是个好天气。
巫溪晨跨下是匹毛色油亮的黑马,我则骑着那匹相伴训练整月的马——它是一匹有着白底黑色斑点,名叫“芝麻”的两岁小公马。
一对一的马球对决,没有什么团队合作,唯余纯粹的技艺交锋。
整场比赛你来我往,攻防节奏几乎不曾停歇。草叶被马蹄劈碎,尘土刺进眼中,白球在两人之间疾飞、碰撞、再疾飞。
三节比赛,二十一分钟,终场前,我抓住巫溪晨微小的失误,凭一记精准的长击再次洞穿球门,拼杀到最后一刻,以6:5的微弱优势赢得了比赛的胜利。
裁判吹响比赛哨响时,我浑身是汗,累得缰绳都要握不住。可就算这样,我还是用球杆颠起草地上的白球握在掌心,然后轻轻拍了拍芝麻的脖子,下达指令:“去找少爷。”
我上马术课时,宗岩雷三不五时就会在马场外围观,因此芝麻是认识他的。
我没有控缰,任颇有灵性的小马晃晃悠悠缓慢地踱到围栏旁。而宗岩雷正坐在围栏另一边,观众席的第一排。
热汗从我脸颊滴落下来,我夹住马腹,收紧缰绳,半个身子探过围栏,将那颗承载了荣誉与赌约,以及我一条舌头的小白球,递给了他。
“少爷,给。”
身旁给宗岩雷撑伞的男仆见状,忙要来接,被宗岩雷抓着胳膊一把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