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桔子树
时间好像凝滞了一样,在寂静中被无限地拉长。
夏明朗忽然转身,心想,得嘞,虽然刚刚死里逃生是很可歌可泣,只是老子还有事儿要干,陪你耽搁不起。
“队……队长……”陆臻小声说。
“嗯?呃?!”
“你……哦,是不是,每次我……我拼命的时候,你都会在旁边看着我,嗯……保护我?”
“也,也不是!赶上了!”这态度与想象中截然相反,以至于厚脸皮如夏明朗,还是尴尬着不好意思了一下。
“谢谢!”陆臻很认真地看着他,莹润的瞳仁中映出满天星辉。
“谢什么呀!瞎客气!”夏明朗禁不住老脸一红,转身走在了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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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9:这是美军编号,即贝瑞塔(Beretta)公司的92SB-F型手枪。这是半自动手枪,使用闭锁枪机和延迟反冲机构,单动/双动模式,使用9mm子弹。是美国军警制式标配的手枪,英雄本色小马哥用的应该就是这种枪。
2.
按照原定计划,他们应该偷偷潜入,救了人之后马上离开,但是人质们被囚禁多时备受虐待,心理十分脆弱,三更半夜陡然看到陌生人一个个吓得尖声惨叫,抖得像摊泥一样,拖都拖不走。而警方的情报出了大漏洞,这里不是十几个人质,而是三十几个!
夏明朗无奈之余只能挑了个屋子亮灯,把人带到光明处先安抚下来。
我们是好人,救你们的……夏明朗试图解释,少年们抱在一起瑟瑟发抖,眼中惊疑不定。
真的真的,我是你们家长找来的……陆臻从背包里掏出一大把零碎物件,张三家的照片、李四爸爸的烟盒……这是临出发前从警方那里移交来的。不知是陆臻那张脸比夏明朗更有安抚力,又或者是那堆信物起了大作用,少年们渐渐放松下来,有些比较活泼精神的开始露出笑意,而更多的则忙于埋头大哭。
徐知着抵近回防,方进站暗哨,陆臻处理完自己的伤口之后与沈鑫、常滨他们则忙着给受伤的孩子们包扎。有些孩子的伤势非常惨烈,背上数道流星一样的伤痕,据说是用筷子扎进肉里划出来的,还有一个孩子脚底上被人用烧红的铁钉钉出一个M形。不过听他们说现在能活着的都已经是好的,有些人甚至被剁掉了半个手掌,很快就支撑不住死掉了。
陆臻生性最受不了这种场面,眼睛里亮闪闪的,已经有点水光。
村里有老者惴惴地摸过来看情况,在门口被凶神恶煞的夏明朗给唬了回去。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身形结实的中年人提着油灯过来,夏明朗把他堵在门口叽哩咕噜说了半天。忽然中年人手上的油灯啪的碎裂,淋淋漓漓地洒到草丛里,燃起一小片火。夏明朗与中年人隔火相望,桔色的火光在暗夜里勾出他的轮廓,沉寂的侧脸坚硬而凝重,像不可逾越的山。
中年人僵持了一阵,转身离开,夏明朗用脚把火踩灭后回来,满脸沉重的杀气,唬得满屋子的少年鸦雀无声。
“怎么了?”陆臻问。
“村里的山官过来跟我谈条件,他说我们不能这么走,那些人回来会找他们麻烦,我说你不让老子走,老子现在就是个麻烦。”夏明朗在频道里把徐知着调出来怒骂:“徐知着,显摆你多能呢,亚音速子弹150米外你打一个灯,妈的,点着我裤子怎么办?”
陆臻小声说:“你的裤子是防火的。”
夏明朗回头瞪了他一眼,打开群通下命令:“各单位,回收所有的弹壳与相关痕迹,天亮之前我们要从这里消失,把所有的尸体都带走。”
夏明朗下完命令过来帮忙,半道上忽然想起来,问陆臻:“你那两把破枪都收齐了吗?”
陆臻脸上发红,慢慢点了点头,自觉非常非常地丢人,脑袋埋进了胸口,夏明朗就看到两只通红的小耳朵并一段红脖颈。
虽然地处亚热带,可到底是初冬,天亮得晚给了他们更多的准备时间。
凌晨5点左右,夏明朗一行人带上所有被营救的人质像来时那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村外。夏明朗领路,方进押队,三名狙击手轮流中程掩护,其他人则分散在队伍里,陆臻给所有的孩子都分了组,同一个省市相熟的人归在一起,挑身体好的看顾身体弱的,以免掉队。长期的折磨让这些孩子们身体孱弱,行进速度非常慢。
不多时黑子与沈鑫就从后面赶上来,他们是最后一哨,同时负责处理尸体。目前没发现有赌场别的同伙追杀过来,夏明朗对情况的估计没有错,在这块战乱纷迭的土地上,即使是普通山民也懂得明哲保身、欺软怕硬,对身边的生死有近乎坦然的冷漠。
夏明朗向总部通报了具体情况,三十几名少年加上麒麟差不多有50人,米-17都得飞两次,当然那也是不可能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派飞机越境,所以最后的方案仍然是:你们想办法自己回来!
飞机在云南境内候着,随时接应。
路其实不难走,但是对于那些身心疲惫的小朋友来说,就太过为难了。两个小时的行军路程,从清晨一直走到下午都没走完,休息的时间越来越长,就这,也还是夏明朗一直用“你们再不快点跑,他们就要追上来了”等等……吓唬着才走到的,都已经精疲力竭了。夏明朗回头看看那些惊恐愁苦的小脸也觉得心疼,更何况,这些孩子已经饿了好些日子吃不饱饭,现在有了吃的,又要走道,一天就吃光了他们所有的口粮。
夏明朗找了个宿营点宣布今天先休息,睡一觉明天再走,小男孩们一个个露出欢欣鼓舞的表情,比较强壮还有体力的那些则帮着战士们开始整理宿营地。帐篷带得不够,只能优先保证最体弱生病的孩子,大部分人只能露天对付一晚上,好在不是雨季。不过也没人抱怨。艰险的境遇让这些原本桀骜的少年们变得乖巧顺服,并且轻易就能满足。
夏明朗靠着一棵柚木思考路线,明天再走个半天就能回到公路上,到时候弄辆车,速度就能大大加快,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先去弄点吃的!
真是麻烦啊!夏明朗唉声叹气的,所以老子不爱做保镖!
夏明朗单敲了陈默,后者正在宿营地周围寻找适合的狙击保护位,夏明朗懒洋洋地说兄弟,断粮了,给弄点荤。陈默说没问题,看到就有。不过,光有荤还不够啊,夏明朗眯起眼睛扫了一圈,冲着陆臻勾勾手,去,把小脸洗洗干净,咱们去弄点吃的。
去哪里弄?陆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夏明朗把他脸上那块胶布撕了下来,迎着光瞧了瞧,不错不错,没破相,正好用得着。夏明朗狡猾地眨了眨眼睛说:“往南边去,再走一个小时,有一村子,那村里的姑娘,哗……可热情了!刚好把你卖了换粮吃。”
呃?!!
都说傣女多情,似虎如狼……但,但也不至于要这样吧?
陆臻在被夏明朗一路拽走的同时还运用八成的理性思考了一下卖身的可行性,脑中陡然闪现出大量异族妇女将自己团团围住调戏取乐的情景,顿时浑身上下的汗毛一起乍了起来。此情此景对于一个土匪(夏明朗)来说大约是赏心乐事,可是对于一名纯GAY来说……进而他联想到为什么夏明朗如此关心他脸上的伤情,这完全不是因为关心他陆臻本人,而是,对于他这张脸的价值存在的保护。
证据之一就是:他昨晚上肩膀拉了那么大一口子,夏明朗连一句都没有提过。
“队……队长……”陆臻急了,结结巴巴地说。
“别吵,再走半小时就到了,磨磨蹭蹭的!”
“不是,队长,这事儿你找小花行啊,他长得可比我好看,真的……队长,你那是男人的眼光,你们男人都觉得小花长得腻味了,可你不知道现在就他那样的,在小姑娘堆里可红啦,花样美男呐,真的真的……”陆臻这次是真急了,全然没顾上自己已经语无伦次。
夏明朗停了脚步:“哦?”
陆臻自以为是转机:“真的真的,而且你看他也喜欢姑娘不是!”
“合着你就不喜欢姑娘,是不是?”夏明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
陆臻一愣,正色道:“我只喜欢我喜欢的人!”那模样,脖子一梗,就差说老子卖艺不卖身了。
夏明朗噗的一声笑得腰都直不起,满脸戏谑地调戏他:“不想卖身,是吧!”
陆臻梗着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