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106章

作者:浮云素 标签: 近代现代

多么令人不寒而栗的一种功夫,没人知道神秘莫测的九公子从哪里学到这样一种功夫。

这世上还有他做不到的事情吗。或许没有。

下属越发地诚惶诚恐,因为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多么厉害的人物,这世界上的女子,很少有比她武功更高,人更聪明的。

谁都不知道九公子的情报时从哪里来的,下属只知道,这女人剑上的功夫,说不定不比白云城主,不比西门吹雪差。

否则,九公子也不会选定她来试探白云城主。

但不管她曾经有多强,现在还不是成了九公子手心里的蚂蚱,连腿都给拔了。

下属忽然听九公子又道:“她的伤好了大半?”

他之前已经问过一遍,第二遍问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这可是件稀罕事,因为九公子很少将一个问题问上两遍。

他似乎很重视公孙兰。

下属道:“是。”

九公子道:“好。”

他道:“让公孙兰去找叶城主。”

他又道:“我会跟在公孙兰后面。”

宫九当然要跟着,他让公孙兰出去,不就是为了见到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吗?

要是叶孤城使出了他梦寐以求想要见到第二次的剑招,他却不在,岂不是得不偿失?

一抹雪白在黑夜之中飘过。

衣服很白,人的皮肤也很白,远远看去,在天幕的映衬下,竟然不似凡人。

微风吹过,扬起雪白的衣角,若不是凡人,还会是什么?

是仙人,是天上的仙人。

没有哪一刻,能让叶城主比现在更像一把剑,剑化作的仙。

他的衣服时白的,白得炫目,好像雪白的刃。

他的脸也是白的,带有海外精铁特有的冷与硬,远看,似乎还有金属的光泽。

叶孤城:呵。

你脸青白也会有金属光泽啊!

朗月跟在叶孤城身后,她也是一袭白衣,但更像鬼,更像幽灵,半夜,荒野中出现一个一身白衣的美人,很少有人会将其想成是普通的路过人,无论在什么时代,志怪都是生活中的调剂品。

若有不识二人面貌的平民看见,恍惚间定然是以为有仙人路过。

只有他们两人在荒野上穿梭,独孤一鹤还被关在笼子里,能让霍休感到自信的海外玄铁自然不是什么简简单单就能弄破的玩意儿,叶孤城的剑是比其更坚硬不错,但以名剑为斧砍断牢笼,就算是独孤一鹤被救出来也少不得要骂上一句暴殄天物。

更何况叶孤城与他非亲非故,能够救他一命已是大恩,怎能奢求更多?

朗月留下了信号,让白云城的人来解决,只要她想,便能找出十种八种方法联系人。

就好像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他们不能解决的。

江湖道义,送佛送到西,无论是叶孤城还是朗月心里都如同明镜似的,知道要和谁打好关系,要离谁远一点,眼下既然他们已经救了独孤一鹤一命,便不介意让他欠下更多的人情。

苏少英虽然心痒痒想跟着叶城主,但他似乎没有什么理由,而且不管怎么说,独孤一鹤都是养他的师父,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读了一肚子的圣贤书,如果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简直枉为人。

于公于私他都应该陪着独孤一鹤到那破牢笼被打开,就算再怎么心痒痒想要和叶城主一起走,也不能付诸于实践。

说起来,叶城主与他无亲无故,怎么就想和他亲香?

苏少英:我对叶城主一见如故!

理由很好很强大。

叶孤城可不管苏少英和独孤一鹤想什么,他现在只想冲回自己的小院子里然后在床上躺个天昏地暗。

任何一个受了重伤的人,都应该与他有一样的想法。

叶城主实在是一个非常能忍耐的人,所有能成大事的人,似乎都有与他相似的品质,那就是善于忍耐。

因为善于忍耐,所以便很能吃苦,便能承受绝大多数的痛苦与苦难,而且看上去还云淡风轻,仿佛那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疼痛,也是如此,对叶城主来说,疼痛是可以忍耐的。

他的肋骨断了,虽然看上去是仙人,但实际上还是肉体凡胎,有裂痕的骨头再也禁不住强大的冲击,在天时地利人和等一系列原因的作用下断成两节似乎不是什么很难理解的事情。

好在他骨头断得位置不错,没有插进肺里或者其他什么柔软的器官,如果真那样,绝对不是简单的忍耐就能摆平的事。

叶孤城能忍受疼痛,所以他现在脸色很难看,但见他行动间,却还十分自如,哪怕是一般的习武之人动作也绝对没有他来得敏锐。

一切,似乎都维持原样。

朗月似乎心有所感,一路上都频频打量叶孤城,她越是打量,城主就越不敢露出端倪。

以朗月的脾气,若是知道自己一时失手导致城主骨头断了,定然会羞愧得想要自裁,即使,谁都知道,这只是出于好心的意外。

谁都怪不得。

叶孤城绝对不会小看身旁婢女的专业素质,就是因为知道对方对自己忠心耿耿,甚至将他视为天地,行动间便要更加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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