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三观
连周翊翊都请来了。
“真的请他来呀?”宋风时在金兰殊的耳边说。
“对啊,让他看看我多风光。”金兰殊笑着跟宋风时说。
这宴会颇为隆重,人也多。宋风时还不习惯自己已经成为了“总监”了,在这样的场合中不是特别自在。他便寻空就在金兰殊身边呆着。金兰殊也喜欢宋风时在自己身边,便笑着与他说闲话。
二人聊了几句闲谒,金兰殊的手忽然伸出,将宋风时的腰搂了搂,将宋风时往自己怀里一带,仿佛要拥抱似的。
宋风时就算认为自己现在是金兰殊“可公开的对象”,但也没想在这么多人的场合卿卿我我的,颇为惊愕。他还没说什么呢,就见金兰殊的目光落在别处。金兰殊一边搂着宋风时,一边朝客人伸手:“刘总,大驾光临,招呼不周。”
刘易斯微微一笑,和金兰殊握了握手。
宋风时在金兰殊的怀里,顿生尴尬困窘之感,但也朝刘易斯点头微笑:“刘总,晚上好。”
刘易斯看了看宋风时,说:“小宋,好久不见。”
“你们认识?”金兰殊笑着说,“那就好了,我还想给你介绍,这是我对象。”
刘易斯牵了牵嘴角,算是笑了。
宋风时也勉勉强强地笑。
刘易斯朝金兰殊点头,说:“今天白天的发布会我也去了。GOOD SHOW!Congrats!”
“Cheers。”金兰殊用英文答着,心想:假洋鬼子就爱装。
刘易斯淡淡说:“那以后就是competition了。”
金兰殊笑着答:“竞争者么?”
“哦。”刘易斯笑了,“更贴切地用中文说,应该是‘同行’。”
金兰殊以前在宝梵琉和吕氏,都不碍着刘易斯什么事。因为刘易斯做的不是“大众意义上”的奢侈品,更像是“小众”的中国品牌。但金兰殊现在开启的本土品牌“云想”,就真的是和刘易斯争同一片领地了。
金兰殊从容笑道:“不会不欢迎我入行吧?”
刘易斯恰如其分地笑答:“很高兴又来了一个本土品牌,发扬中华文化。我开心都来不及,怎么会不欢迎?”
“刘总真是伟大。”金兰殊笑答,“我可没有发扬光大传统文化的宏愿,只是出于战略考虑。现在大中华地区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奢侈品市场,自己的本土品牌却尚未成熟,是可以分蛋糕的地方。”
刘易斯对金兰殊的回答不感到意外:“哦,金总说话还是这么直白。”
今天是金兰殊做主人的日子,金兰殊自然不会太摆谱,便笑着答:“刘总见笑。”
刘易斯摇头:“不会的,我还记得金总说过,上苑春亏损五年,贻笑大方。”
金兰殊记起当初自己是带着“宋风时偷人”的气来对刘易斯“恶语相向”的。现在金兰殊佳人在怀,自然就没这个恼意了,只笑:“是吗?我不记得啦!真是失礼!”
刘易斯却道:“目前做国风牌子的,我还没见过在短期内实现盈利的。希望您的是第一个。”说完,刘易斯便带笑走开了。
宋风时愣了愣,像是过了半分钟才反应过来,惊讶无比地说:“刘易斯……他是在讽刺你吗?”
金兰殊答:“显然是呀。”
宋风时顿感惊讶:“真没想到,他也会说不好听的话呀?”
金兰殊便有些恼了:“怎么?他是黄鹂鸟?嘴里都是天籁是吧?他是对着你才说的比唱的好听吧?”
宋风时无奈一叹:“没什么,我就感叹两句。”
那边又有投资人过来拉金兰殊去说话,宋风时便径自走开了。他单独走到了茶席旁,正想拿个糕点,却迎面撞见了周翊翊。
周翊翊朝他一点头一笑的,宋风时只觉得好没意思,但还是笑笑点头了。
周翊翊看着宋风时,叹道:“哎呀,宋先生今天穿得订制西装,真好看。”
宋风时便答:“怎么比得您玉树临风?”
周翊翊笑了:“你这是笑话我吧?我可没你漂亮。起码我是没有漂亮得可以一年从导购跳到了总监之位。”
宋风时便知道这是来“挑衅”的。他现在也不在夔龙集团做事了,乃是“云想”的总监,自然也不用看他周总裁的脸色。宋风时便反唇相讥:“我也没见过一个没背景的人空降亚太区总裁呢。依我看,长得好不如投胎好。”
周翊翊倒没想到宋风时平常静静的,原来说话也很伶俐。周翊翊就冷笑:“原本看你很乖巧腼腆,原来都是在金总面前装样子么?金总是吃这套的?”
宋风时原本就计较着周翊翊在SPA会所的事,便索性撕破脸,嘲讽道:“反正他是不吃在厕所堵人求婚那一套!”
周翊翊脸色煞白,没想到宋风时还知道这一关节。宋风时怎么能够知道呢?——周翊翊便以为是金兰殊告诉宋风时的。也不知道金兰殊这个嘴巴刻薄的人是怎么描述这个事情的呢!可真够周翊翊丢脸的了。
宋风时一招占了上风,便也不恋战,笑着说:“我先失陪了。”他大摇大摆地走开,依旧觉得气闷,便跑到了露台去透气。
却不想,在露台见着了刘易斯。
宋风时也是尴尬死了,硬着头皮说:“刘总。”
刘易斯见到宋风时,也有些惊讶,微微一笑,说:“小宋。”刘易斯仿佛觉察了宋风时的尴尬,便说:“我准备走了。”
宋风时微愕:“这么早么?刘总果然是贵人事忙。”
刘易斯轻微地摇摇头,带着叹息:“这个晚上我是特意空出来的,就是来见见你们二人到底如何。可是等我见了,却坐不住了。”
这话里的分量很重,宋风时招架不住,只得说:“那……那我先回去了。”
刘易斯说:“不,你留着吧,今天你应该是要高兴的。”说着,刘易斯便转身往楼梯出口的方向走去。
刘易斯并非是一个贪心的人,但却因为命运眷顾,总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看着宋风时的腰被他人搂着的时候,才叫第一次尝到了妒忌的滋味。
作者有话说:据说有读者觉得刘易斯会变态(不会的,刘易斯不会黑化。但因为“上苑春”和“云想”是竞争关系,刘易斯会和金兰殊使绊子、抢生意。不过我寻思这样也不算是黑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