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 第19章

作者:priest 标签: 近代现代

可惜胖子哥是个糙人,安慰人总也安慰不到点子上。

魏谦是在半路上碰到小远的,小远跟着一个乐哥的小兄弟,那位兄弟叫小贺,跟魏谦虽然不是很熟,但也偶尔有些来往。

小贺走在前头,不时回头看一眼后面的孩子还跟没跟着,魏之远见过他一面,算是认识,却拒绝让小贺拉着抱着,只肯一言不发地拎着他的钢管走在后面。

小东西走路的时候不抬头,专心致志地看着脚下,从小贺的角度,只能看见他头顶上小小的发旋。

小贺找到魏之远的时候,没能看见那个传说中专挑小孩下手的变态,只有一个六十来岁的老阿姨手里拿着个长把的扫帚守着小远,不时问他两句什么。

那变态已经跑了,魏之远外衣扣子崩掉了两颗,脸肿起一半,头上有一条大口子,明显是有人按着小孩的头往墙上撞的,钢管底下的尖沾了一点血迹,墙上和地面上都有尖利的钢管划过的痕迹,可见是经过了一番战斗。

这个小战士从头到尾没有放弃他的武器,直到幸运地惊动了一个刚好经过这边的老阿姨。

小贺过去的时候,魏之远正缩在墙角休息,感觉到有人靠近,肩膀明显收紧耸动了一下,整个人紧绷起来,虽然没有动作,但是小贺有种错觉,仿佛自己再往前走一步,那小崽手上的钢管就敢照着自己的脑袋削。

小贺停下脚步,试探着叫了一声“小远”,魏之远费力地睁开肿了的眼睛,打量了他片刻,认出了小贺,身体才微微放松了下来。

老阿姨狐疑地看了看这个疑似混混的小青年,不放心地问:“孩子,你认识他吗?”

魏之远点点头。

老阿姨这才放心,带着她的长把扫帚走了,末了感叹了一句:“都什么人啊?该枪毙,这世道太乱了。”

小贺检查了一下,发现小孩身上的衣服还是完完整整的,好歹先松了口气。

他在前面走,魏之远就不远不近地在他身后跟着,脚步有些踉跄,但是态度非常强硬,他不让人扶,也不正眼抬头看人,小贺觉得这小子小小年纪,身上就有种亡命徒一般的气质,好像不知道疼,也不知道害怕,本能地会和人拼命。

小贺也不再试图和他交谈,因为这小崽满脸血一身伤,还杀气腾腾的模样让他有点毛骨悚然。

直到魏谦冲过来一把抱起了魏之远。

小男孩好像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抱着他的人是谁,他后知后觉地放松下来,手里的钢管“呛啷”一下落到了地上弹了两下,小贺看见那双布满尘土和血的苍白的小手紧紧地攥住了魏谦的衣服,接着,魏之远整个人都哆嗦了起来,就好像这孩子天生反应比别人慢半拍,直到这会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这会才刚知道害怕。

他像小猫一样叫了一声:“哥……”

小贺看着小孩猫崽一样小心翼翼地把头埋进魏谦的颈窝里,还以为他要哭,可是魏之远到底没哭,他只是在大哥怀里瑟瑟发抖了片刻,过了一会,仿佛要确认什么似的,又叫了一声“哥。”

魏谦问:“疼不疼?”

魏之远从不知道大哥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候,几乎有些受宠若惊,先是本能地点点头,而后反应过来,又用力地摇了摇头。

没想到他这一摇头,两行鼻血就流淌了下来,魏之远立刻抬起袖子,囫囵地抹下去,偷偷地把沾了血迹的手背在身后,生怕大哥嫌弃。

可是这回,他那脾气臭嘴毒的大哥没有嫌弃,也没有放下他,甚至允许他腻腻歪歪地伸出胳膊搂住自己的脖子,把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一路把魏之远抱回了家。

魏谦还是个少年,个头已经差不多了,肩膀却没有完全拉开,骨头有些硌人,肌肉没来得及长成型,硬邦邦的。

可是这硬邦邦的肩膀硌得他越疼,魏之远就越觉得有安全感。

小男孩不知不觉中,竟然靠在了这么一个硬邦邦、带着些许药味的怀里睡着了。

第十三章

宋小宝和魏之远这两个崽子的相处模式,比每年妹子身上流行的衣服还要让人费解。

通常是五分钟之内能在“互掐”和“和好”之间无障碍切换好几次。

……比闪电还要迅捷无常,不是愚蠢的凡人们能跟得上的。

宋小宝在给魏之远起外号上,极尽其稀有的语言天分,她最喜欢的几个外号是“狗崽子”、“大眼灯”、“芦柴棍顶的羊粪球”(简称“羊粪球”)、“小王八”“王八蛋”等等……魏之远则比较简洁,通常“丑丫头”三个字就能眨眼间杀她个干干净净。

不过那天以后,宋小宝对魏之远的称呼忽然之间不再那么千变万化了,她从此将其精简成了一个“二哥”。

宋小宝停止了单方面的挑衅,在魏之远面前,她终于从一个讨人嫌的熊孩子,变成了一个可人疼的小丫头,魏之远投桃报李,自然也把对她的称呼精简成了“小宝”,从此,两个小崽子从宿敌关系进化成了正常的兄妹关系。

然而魏谦没空对这些小孩子们的闹腾与和好喜闻乐见,他们俩只要不动手,即使吵架了他也看不出来,和好了,他也同样没什么感觉,魏谦天生能做到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熟视无睹。

那天,魏谦给魏之远的小脸上抹完消肿的药,脸上不动声色,也没什么表示,先别别扭扭地安抚了被他迁怒的小宝。

小宝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简直让人心碎:“哥,你还生我气吗?”

魏谦垂下眼,手指无意识地在身侧捻了捻,他脸皮绷得严肃,心里却尴尬又懊恼,面对他的宝贝妹妹,魏谦既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挺胸抬头地说“对不起哥不该打你”,也不能干脆利落地摇个头说一句“不生你的气了”。

俩人足足僵立了十多秒,魏谦才开腔说:“我……咳,我以后一个礼拜给你们俩十块钱吧,你不是爱吃冰棍吗?”

竖着耳朵旁听的三胖听了简直要绝倒,服了这头顺毛眯眼逆毛炸的驴。

魏谦擦干了小宝的眼泪,把她哄好,又把俩孩子赶去睡觉后,他这才走出家门,和三胖他们说:“找到这个人,我必须要废了他。”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和语气收敛得几近于平淡,就好像随便一句“我要去楼下买包烟”。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少年魏谦开始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

三胖觉得,出于哥们儿义气,他应该附和,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一点隐隐地恐惧,当着其他人的面,他没好意思说,说出来显得自己很怂。魏谦眼下是乐哥那的红人,小贺他们多少有点巴结的意思,一个个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帮他找到这个人,三胖在旁边拍了少年瘦削的肩膀,一个字也没说。

表面上,是别人把话都说尽了,三胖他一切尽在不言中,实际上,在三胖的内心世界里,某种巨大的忧虑开始浮现出来。

打架,闹事,甚至小偷小摸,这些都是混小子们的日常,尽管都不是好事,可捅不出大篓子,可魏谦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就不再提这件事了,转身去和小贺他们客套地道谢。

三胖了解他,知道他这是在憋着大事,他感觉到那种孤注一掷、无法无天的杀意,觉得魏谦这是要疯的前奏。

那一瞬间,三胖衷心地希望那个变态躲远一点,永远不要被魏谦找到。

魏谦确实要疯,第二天就拆了石膏,转到了妖魔鬼怪的夜场,这样,他就能在白天继续接送俩孩子。

那时候摇头丸之类的新型毒品还没能流行起来,相关的监管也不严,夜总会里什么都有,有早期的性工作者,也有病病歪歪的瘾君子,有年轻人疯狂的舞池,还有摇滚青年深夜狂欢的剧场。

通宵达旦,酒气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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