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est
魏之远缓缓地摆正了自己的椅子,在书桌前坐下。
魏之远和小宝两个人,一个省心一个不省心,大哥于情于理肯定是要多看着那个不省心的一点,而这会让两个人都不舒服,小宝认为哥什么事都针对她,整天找她麻烦,一点也不自由,而魏之远……
他觉得自己非常矛盾,当他为了那个人而尽可能地让自己尽善尽美的时候,那个人却反而不关注他了。
魏之远知道自己这种想法是无理取闹,他也知道自己的心是乱的,可他无法平静下来。
如果他能平静下来,如果他能不再让这件事那么如鲠在喉地折磨他,恐怕那也不是什么割舍不了的感情了。
但凡他还有一丝理智,他也不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地去扑这把火。
然而魏之远毕竟是个行动主义者,这条路走不通,他很快找到了第二个机会。
魏谦正翻一份报纸的时候,魏之远从旁边经过,状似无意中指着某文艺版面上推荐的书目说:“这个挺好看的,我有,哥你看吗?”
魏谦正在家里待得无聊,欣然接受了这份推荐。
魏之远把书拿给了他,耐心地等了一阵子。
魏谦对书籍没有任何尊重的概念,从来是看完随手一丢,要看时到处乱找,看到哪里就在哪折一个大角……和他对待袜子的态度差不多。
对魏之远而言,他的进度非常容易观测。
等魏谦看完一本以后,魏之远又适时地如法炮制,拿了第二本给他。
魏谦鲜少有闲暇能坐在家里安安静静地看书,这让他回想起高中那两年坐在教室里的日子……那差不多是他一辈子最轻松的日子了。
而魏之远知道,再一再二不再三,再有一次,魏谦看完就会不问自取地到他屋里拿了。
……过了两天,魏谦果然如他所愿地自助了。
开始他是把书塞回去再随便抽一本,这么过了一个礼拜,魏谦逐渐把魏之远的房间当成了阅览室——魏之远那比他自己那屋干净整洁。
魏谦发现他的弟弟收藏的书非常玄,有一些是艰涩难懂的外文译本,云里雾里的叙事风格和狗屁不通的翻译,都会对阅读造成障碍,显得非常枯燥。然而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却绝不是因为晦涩难懂,一定有它的道理。
当一个人经历到了,当他对某些东西能心领神会的时候,那么不在乎对方在用哪种方式表达,他都能从中获得某种程度的共鸣或者异议,这两者是阅读能够继续下去的根本。
但魏谦整整病了一冬天,又没有得到正常的休息,即使仗着年轻恢复得快,此时也多少有些虚,先前心里一直绷着根弦的时候还能忍耐,眼下一松懈下来,他整个人的精神都好像跟着衰弱了下来。
坐得时间长了他会觉得有点累,所以有时候就会干脆躺在魏之远的床上找一个舒服的姿势,舒服一会,说不定就睡着了。
魏之远这个人聪明过头,当然,聪明本身是好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会像自己身无长物、仅此可依仗一样,过分地迷恋和依赖他的聪明。他以为所有的事都可以通过合理的解释,得到一个必然的结局,好像他一手操控的游戏一样。
但是难道只要他足够聪明和谨慎,就能让地球在公转轨道上逆行吗?
他还不明白,什么叫做“尽人事、听天命”。
他也不知道,就在他自以为已经节奏精准地把大哥带进了他的精神世界,并准备在里面织网捕虫的时候,命运……不,或者说是神奇而无处不在的小概率事件就跳出来,嘲笑了他的自不量力。
有一天,魏谦在魏之远的单人床上补了个短暂的午觉,忽然腿抽筋,把他活活疼醒了。
魏谦为了把抽搐的腿筋抻开,就用已经抽变形了的脚顶住了床一侧的墙,用力把腿拉直,顶在墙上的脚,就把原本紧贴在一起的床和墙之间踹开了一条一掌宽的缝。
魏谦原本打算翻身起来,把床给推回去,谁知无意中低头一看,却在那条巴掌宽的缝隙里看见了一本蒙尘的、做工精良的杂志。
魏谦想不出什么东西会掉到这里来,就手伸进床缝里,扑棱了一下土,捡起了那本杂志。
封皮上是一个只穿了条内裤的男人,那货一只手插进自己的巴掌长的短裤里,表情是挤眉弄眼的,姿势是搔首弄姿的,尽管因为是个男的,魏谦一开始愣了一下,但那露骨的封面很快让他就明白了,这是一本限制级的色情杂志。
都是男人,都经历过一样的年纪,魏谦那时虽然累得像死狗一样无暇他顾,但也知道生理上急剧变化带来的躁动是什么滋味。
以魏之远这个年纪,收藏几本这样的东西,虽说魏谦作为家长,多少觉得有点别扭,但作为哥哥,他基本也能理解,只是有些尴尬。
怀着这样的尴尬心情,魏谦随手翻了两页,当那高清铜版纸图片,以连个马赛克都懒得打的坦诚,极具冲击力地撞到魏谦眼睛里的时候,他脸上的尴尬冻结了。
魏谦先是震惊,很快震惊转为了迷茫和难以置信,到最后,他的表情简直是空白的。
一分钟之后,魏谦猛地从床上弹了起来,不只是气的还是怎么的,原本有点缺少血色的脸一直涨红到了耳根。
他“刷啦”一下把杂志丢在旁边,怒不可遏地说:“混账东西!”
此时正是下午,小宝和小远自然都去上学了,宋老太在隔壁睡午觉,她年纪大了,这两年耳朵越发的不灵敏了,睡死了过去,魏谦闹出这么大动静,也没能惊动她。
魏谦没收了这本杂志,困兽一样地在屋里转了好几圈,心里真是起火落火的,折磨得他嗓子眼都冒了烟,有心想咳嗽两声,又想起大夫说咳嗽伤肺,让他能忍就尽可能忍着,于是他生生地把咳嗽憋回去了,抬手摔了桌上的一个瓷杯子。
总之,魏谦从头发丝到脚趾甲,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跳起来闹革命了,心火烧得最旺的时候,魏谦冲到自己屋里,挑了一条最硬最沉的皮带,准备一会魏之远放学回家,必须要先给他来个三堂会审,只要这小子有胆子认,他就把这王八蛋抽成陀螺。
真是从小到大没打过,这是积攒到一起给他上房揭瓦了!
魏谦原本以为宋小宝已经是熊孩子的极致,没想到魏之远这个“从不出格”的好孩子在这等着他呢,魏谦又低头看了一眼摊开在桌子上的杂志,上面一群没穿衣服的男人正没羞没臊地滚在一起,还正冲着他抛媚眼,再次气得他心肝一阵乱颤。
魏之远让他哥活生生地体验了一把心脏病人的滋味,魏谦的血管里像安装了十架机关枪,同时突突起来,他深吸几口气,感到胸口一阵一阵地发疼。
简直是……伤风败俗!
魏谦一屁股走在旁边,恨不得掰开魏之远的脑子,看看那小子到底是怎么想的,或者什么玩意占领了他弟弟的身体,来地球的目的是要干什么?
这些因为出离愤怒而乱七八糟汇聚到一起的情绪,最后终于通过毫无逻辑的整合,江流入海般地合成了一个念头——他决定要打死魏之远那个小兔崽子。
这件事东窗事发是在午后,魏之远一般晚自习会上到九点多,他从十二三岁开始就有晚上跑步的习惯,通常上完晚自习会自己顺便跑几圈,活动活动筋骨,等回来就差不多将近十点了。
当中七八个小时,足够魏谦冷静下来了。
宋老太晚饭依然做得卖力,可魏谦没心情也没胃口,草草吃了两口就走了。
他回到自己的书桌前,对着那本下午让他怒不可遏的色情杂志,终于开始用人类的脑子——而不是机关枪一样的心血管来思考这个问题了。
魏谦不知道这到底是魏之远的一时好奇,还是那孩子本人真的有这个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