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三观
孙若庭算是比较“敢”的那一类人,在校园里毫不避讳地表示自己的性向。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也会加倍地还回去。
说起来,一般人还真的闹不过孙若庭。
因为孙若庭不怕打架,不怕吵架,也不怕丢脸,就凭这三点,就能在校园里打败90%的对手。
孙若庭也会拉拢一些同样性向的朋友,大家一起结成小团体。也是多亏了这个,一些性格软弱的同性恋同学也能得到小团体的保护,免遭校园霸凌的迫害。
毕竟,弱气的小基佬还是很容易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的。
孙若庭的小基佬轰趴便邀请了刘易斯。
刘易斯对此还是有些犹豫,要是他去了,等于从社交意义上成为了他们“小基佬团体”的一份子。
他并没有作此打算。
孙若庭自然看出了刘易斯的犹豫。
他可看不惯这种在柜子的边缘徘徊的行为。
“天啊,又不是叫你来干我。”孙若庭发信息说,“你就是来玩玩嘛!你可是刘家公子,怕什么怕?”
刘易斯也还真的不知道自己怕什么怕。
但他显然是怕的。
他回复了一句:“你们玩得开心点。”
“你为什么不来啊?”孙若庭说,“看不起我们?”
刘易斯答:“我家里有事。”
大概为了做戏做全套、也大概是害怕孙若庭跑来宿舍堵人,刘易斯当晚就叫车回家了。
他回到了家中的时候,又见到了后花园的亮光。
于是,他再次到了后花园的水池边,依旧看到了那个蝶泳的身姿。
“真美丽。”刘易斯默默想着。
然后,他又为自己的念头而感到惊讶。
他很少会将“美丽”这个词加之于兄长身上。
诚然,兄长的外貌非常出色,但他从未评判过。
修斯从水里冒出头来,一边拨起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抬头看着刘易斯:“你今晚怎么回来了?”
“偶尔回来一下。”刘易斯说。
“你倒是很规矩的,基本上都是按学校规定做事的。”修斯一边说着,一边顺着扶梯走上了岸边。
月华如练,透明的池水顺着修斯壮实的肩膀滑落,仿佛水银泻地。
刘易斯看着修斯,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修斯已经不再是稚嫩的男孩,而拥有了充斥着男性力量的身躯。
修斯围上洁白的毛巾,坐在沙滩椅上:“没什么事,你都会听学校要求,在学校寄宿的。”
刘易斯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因此将话头转移到了修斯身上:“你倒是相反。你很少在学校宿舍留宿。”
“是的。”修斯躺在藤编沙滩椅上,姿态悠然,“我是有私人理由的。”
刘易斯在他旁边的椅子上坐下:“是什么理由呢?”
“我是GAY,和喜欢裸体的同性集体生活不会很方便。”修斯说。
刘易斯简直像是雷劈中了一样,那表情——十年后修斯想起此时刘易斯的表情还能笑出来。
“GAY?”刘易斯愣愣的。
修斯说:“是的。”
刘易斯退开了一些:“你是在开玩笑吗?”
“恐怕不是的。”修斯往后靠在椅背上,语气相当寻常,像是谈论天气一样。
修斯轻轻瞥了刘易斯一眼:“你看我的眼神都变了。性向就是这么让人困扰的事情吗,小易?你不会歧视我吧?”
刘易斯连忙摇头:“我只是吃惊。”
“比起你发现自己是同性恋者的时候还吃惊么?”修斯问。
刘易斯怔愣了半晌,才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现在学校里很多人说你是同性恋,加入了一个什么小基佬的社团。”
刘易斯的头有些疼:“我没有加入那个社团。”
刘易斯甚至没有办法将“小基佬”三个字说出口。
修斯笑了:“没有就最好。”说着,修斯拿起了旁边放着的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了。
刘易斯也有些口干舌燥,大约是因为紧张的缘故。因此,他也拿起了放在旁边的一瓶水,咕噜咕噜地喝了,又说:“为什么不希望我加入那个社团?”
“性向这种事情,自己知道就好。不用搞那么大张旗鼓的。”修斯喝了一口水,慢悠悠地说,“尤其是现在这个时期。”
“现在这个时期?”刘易斯仿佛不解,“你是什么意思?”
修斯说:“就是这个脆弱的时期。”
“脆弱?”
修斯说:“你想象得到吗?如果老爸知道我们是同性恋,分分钟送我们去电击治疗。”
刘易斯一怔。
他好像还没想到这个情况。
在发现了自己的性向之后,刘易斯陷入了困顿之中,但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了了解自己上面,而不是去应对外部环境。
这大概和刘易斯的性格有关。
刘易斯一向是一个安全感很充足的人,也比较喜欢自我探索,而不是想着怎么抵御外来的风险。
而修斯则不然。
一旦发生了什么变化,修斯首先会考虑最坏的可能。
而刘易斯现在一听这话,便顿时冷汗如注。
也许刘易斯年纪还小,很多事情都没参透,但是老爸是一个什么样的性格、为人,他是很清楚的。和修斯说的一样,老爸为了“体面”这件事情,绝对是没有底线的。说推他去做“电击治疗”、“矫正性向”,真的不是开玩笑的话。
老爸是做得出的。
也许是因为有这样的爸爸,他们才有一个快四十岁了还每天做高强度运动保持身材的妈妈。这个美人妈妈,不但身材曼妙、皮肤紧致,而且,作为儿子的二人,记忆中都没有妈妈素颜的样子。
“做刘夫人,这是基本要求啦。”老爸都是用理所当然的口吻讲这件事的。
有一次走红毯,妈妈穿的高跟鞋太高,摔了跤。老爸觉得很无面子,送了妈妈去高跟鞋训练班,地狱式培训了一个月。回来之后妈妈穿着12寸高跟鞋头顶水碗走泥沙地都跟玩儿似的,但是高跟鞋脱下来之后,都是红肿的伤痕。
这是一个严苛之极的家长。
刘易斯想到这一切,不觉疲惫地闭上了眼睛。
修斯却伸出手来,抚摸刘易斯的手背:“喜欢同性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你不需要感到不安。”
刘易斯默默睁开眼睛,半晌才说:“你怎么知道我感到不安?”
“像是孙若庭那些人,平时你连话都懒得说多两句的,现在却肯和他们交朋友。就算不喜欢他的行事、言谈都与他交往,为什么?是因为你想找一个团体去获取认同感。就好像一个中国人,刚刚背井离乡,去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会说,然后忽然出现一个老乡,可以教他外语的地道说法,教他怎么在本地生活。那么,就算这个老乡是他平时不喜欢的人,他也会跟着这个老乡走的。”修斯淡淡说道,“就是这么浅显的道理而已。”
刘易斯竟是无言以对。
刘易斯总是看着平静,遇到任何问题都不会露出焦虑的样子,可事实上,他还只是一个未成年的青春期男孩,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焦虑?
“如果你需要一个‘老乡’,为什么找孙若庭呢?”修斯握紧了刘易斯的手,“为什么不找我?”
刘易斯的手在修斯的指掌里被紧紧握住。
刘易斯发现自己无法挣脱。
这样力量的悬殊让刘易斯顿生焦虑。
比起刘易斯为性向而产生的不安,他因为兄长而产生的不安要严重得多。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修斯好像成了刘易斯的“过敏原”。
他要是离修斯太近,便会焦虑、忐忑。
刘易斯用力挣开了修斯:“不需要。”
修斯被刘易斯这样断然拒绝,脸上立即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你真的很不喜欢我。”修斯说,“弟弟。”
“我没有不喜欢你。”刘易斯不想显得对兄长无情,却又缓缓说道,“可是有时候,我总觉得不能相信你。”
修斯看着刘易斯的脸,半晌微微一笑:“你倒是很聪明,弟弟。”
“嗯?”
“确实,还是不要相信我比较好。”修斯说。
第10章
确实,因为发现了自己的性向而不安、脆弱,因此跑去和“小基佬”团体厮混——现在回过头来看,真的是一件很蠢的事情。
不过,大多数成年人回过头来看自己青春期的困惑,都会觉得不值一提。
这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刘易斯唯一的遗憾可能跟是这件事被修斯所知悉。
兄长一定更加觉得自己愚蠢、幼稚了吧?
然而,刘易斯还是无法舍弃玩偶熊。
如同他无法舍弃不挣钱的艺术品牌一样。
这个早晨,刘易斯如同往常一样神清气爽地出现在公司里。
从容不迫,风度翩翩。
没有人能看出他内心的困弱。
——他的兄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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