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白玫瑰在一起了 第94章

作者:将茶入酒 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娱乐圈 近代现代

他正躺在盛淮腿上,仰着头,和男人对视。

盛淮从枕头下摸出方才戏里顺手取走用作道具的吊坠,亲手给他戴上。

“戒指都没见你这么宝贝。”他无奈道。

“意义不同。”纪从骁将珠子拉到眼前,看那如同火焰一般明亮的红色在灯光下仍旧熠熠生辉,这才心满意足将它塞回了衣领中。

盛淮用手指穿过他的头发,这种亲昵和舒适让他享受地闭上了眼,一侧身,便搂住了盛淮的腰。却又觉得姿势不怎么对,干脆一点一点往上蹭,最后将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

盛淮轻笑一声,将人揽进怀里。亲了亲他的头发,这才问道:“怎么突然过来了?”

“七夕啊,哪有过节还分隔两地的。”纪从骁闭着眼,弯着唇答道。任由盛淮轻拍着他的背,像哄小孩儿睡觉一般。

盛淮手一顿,随即反应过来,颇有些懊恼:“我忘记了。”

纪从骁稍眼睛也不睁,打了个哈欠,掩着唇的手也没有收回去,直接落在了盛淮的肩头,揽住他的颈脖。他又往盛淮颈间凑了凑,揶揄道:“盛先生,你这态度不行。”

“是我不好。”盛淮从善如流认错。

“要补偿。”

盛淮吻了吻他的额头:“你说。”

“给我念书听吧,就你刚刚看的那本。”

那一本不过是盛淮随手带着路上打发时间的诗集。

他揽着纪从骁,倾身取了过来,就着夹着书签的那一页开始——

我是多么爱你?让我一一述说

我爱你的深度、宽广、高度延及到心灵

……

我爱你的程度达到每天不可或缺

就像太阳和烛光一样

我不加思虑地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一首诗是勃朗宁的《How do I love thee》是一首非常出名的情诗,本来我是准备放奥登的《葬礼蓝调》上来,但后来想了想,还是不大合适,不过那首诗深得我心,有兴趣的小天使可以瞅一瞅

好了,七夕快乐哈~给你们发红包=w=

第56章 第五十五支玫瑰

盛淮站在纪从骁的房门口,几次抬手想敲响房门,却又几次都放了下去。

他想要亲近纪从骁,可是又不敢。那不是近乡情怯,而是真真切切的不知所措。

昨晚相遇得太过突兀,全然没有半分准备。以至于所有的行为动作和言辞都是出自本心,无需任何准备,也没有任何目的。他如此,小朋友亦如此。

可如今,一晚上过去。所有思绪沉淀,那些昨晚被抛弃的现实,被忽视的阻碍,都要重新捡起——

他想要接近对方,可对方想要远离他。

他想自己心愿得偿,却又不愿小朋友为此而为难。

正如他昨晚对韩略所说的,他爱纪从骁,他也爱自己,但如果两厢冲突,他选的肯定是纪从骁,而非自己。

然而,眼下情况非简单的选择可以解决,他现在选择了小朋友,就意味他将眼睁睁看着对方陷在那个所谓的炼狱之中,再也无法自拔,永远得不到幸福。那不是他想要看到的结果。

长远,和眼下。

他选择的,势必是前者。然而,他同样不舍得让纪从骁战战兢兢。昨晚那一句“撩人不自知”,仿佛一柄利剑,笔直刺进他的胸膛心扉,让他整个人,全部的神经,都在叫嚣着心疼和后悔。

手又重新抬起,往下叩去。

再怎么犹豫踌躇,也不能再继续再这门口耽搁下去。时间要来不及了。

这一回终于没有在半途收回,只不过,在即将触碰到门扉的时候,房门陡然被打开。那一声敲落在了空气里。

“泱泱我不傻,三楼餐厅,我记得……”纪从骁穿着外套,一支胳膊还没伸出袖子,他看见门口的人愣了一瞬,随即笑了笑。

“盛哥。”

“嗯。”盛淮看着他,眉眼不自觉柔和下来,“去餐厅么?一起?”

……

两人并肩走在酒店的过道里,气氛安静又有些尴尬。

“睡得怎么样?”盛淮先开口,用最普通的问候打开话题。

“还好,节目组的香薰不错。”纪从骁以这样的方式谢过对方,随即问道,“盛哥没睡好?”

他依旧好奇,对方到底为什么需要用上助眠的香薰。

盛淮一顿,随即点头:“嗯,我认床。”

纪从骁:“……”

这很明显是睁着眼说瞎话,他们曾经出去玩的时候,有不少外宿的经历。那会儿怎么就没看出来他认床。

放在过去,他肯定早就揭穿了对方这谎话,然而眼下他什么都不能拆穿,还得为了防止气氛不尴尬,象征性回一句:“噢,还好我不认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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