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神眨眨眼 第141章

作者:ranana 标签: 近代现代

我捂住眼睛,感觉掌心湿了一片。

母亲又说话了:“你怎么从来没和我提起过这个人,他是谁?”

我深深吸进一口气。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沉,突然觉得我好像落在了地上。

蜀雪是谁呢?他该如何描述?

5.(上)

那就先讲讲他的长相吧。

描述一个人我最先想描述的是他的长相。太肤浅了。太“以貌取人”了。可是想到蜀雪,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样子,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控制不住,控制不了。不管了。反正我最先想到的就是他的黑色眼睛,黑色头发,白的脸,白的身体,红的嘴唇,和一颗应该是红的,应该在他左面胸膛里跳动的,但或许并不存在的心。

他的眼睛该算桃花眼,怪不得他的桃花这么旺,饭馆里端菜跑堂的和他不清不楚,还有个什么吉隆坡的打工仔每半年就来看他,叫什么阿槟,家里可能是卖槟榔的,长得五大三粗,杵在蜀雪边上好比一尊黑金刚。可能他太需要安全感。他没法给任何人安全感,他想从别人身上得到安全感,这倒合理。正因为缺乏,所以才没法给。这也不合理,我们坐了那么多次爱,他的身体里早就应该被灌满了爱,也不见得他给我任何一点啊?他的爱都给了谁?小宝,盒盒,s,范经理……或许还有秀秀,应该还有冯芳芳——尹良玉的妈妈。还是这些爱他都存了起来?他把自己当成了银行吗?存一点爱给自己还能变成两点爱三点爱,他存着它们干吗?守财奴,铁公鸡……给冯芳芳付医药费时倒眼都不眨一下。

一定是因为尹良玉的事。他明白了给出去了爱却不会有好结果。他说,他退学后去找过尹良玉,他吃了闭门羹。他问尹良玉要不要和他一起走。尹良玉说,你走吧。

我不该怪他的。是我的错。是我害他成了银行。

他的样子是不太适合当一个银行家的,尤其是他的眼尾,他的眼尾是微微上挑的,很难让人放心他会妥善保管你的钱财,你会担心他下一秒就去期货市场挥霍一空,会疑心你给他很多钱,再多钱,他也看不上你,瞧不起你。有一阵,我常常被他总是无精打采,懒洋洋的样子迷惑,误以为他的眼尾就是那么天然下垂着的,直到他后来在我边上睡得很沉,怎么看也看不醒,不会被一丝骚动给惊醒后,我凑得很近,很仔细地观察他的眼睛,我才会发现它们还是像他大学时那样上挑着。正是有了这样一双眼睛,他看人的样子才那么高,才好像浑然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才像他还沦落在红尘里就已经修成了正果,才像他总在欲还里浮沉,就已经无所求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我知道。我知道我可以喜欢任何一个我喜欢的人,但是这些喜欢必须经过母亲的批准。我不能喜欢任何一个她不喜欢的人。我要心中有爱,有很多爱,我不能爱任何一个她不允许爱的对象。

不管了,我是要讲蜀雪的,我是要描述他的。他的鼻梁挺拔,鼻尖上有汗的时候,很想让人去亲一亲。他的下嘴唇饱满,兴奋的时候会咬住下嘴唇,他兴奋的时候,他的脖子会往后仰,他整个人都会向后倒去。我在他后面时能接住他,我在他前面时,他就用手抓住我的手臂。他的手指很长,指甲坚韧,指甲盖上只有拇指,食指和中指上能看到半月痕。两只手都是这样。有人说那是健康的标志,有人说那和身体怎么样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我说不好,我的两只手,十根手指上都能看到半月痕,我很少生病,好几年都没进过医院了,蜀雪会感冒,会发烧,可也不频繁。蜀雪的指甲在我的后背上留下过一道抓痕,他抱歉地看看我,下一秒就去舔那伤痕。

他是动物吗,是狗吗?看到伤痕就想去舔,谁教他的?他怎么养成的这种下意识的反应?

谁把他教成的这样?我恨那个人。我恨他能在他身上留下名为“下意识”的烙印。我再怎么敦促他准点吃饭,多穿点,少抽烟,他都会忘记。我们去便利店买东西,拿到了一张积分卡,便利商店推广健康饮食,买沙拉套餐买够十份就能换一个保温水壶,我说你留着吧。蜀雪收下了,我后来在他的钱包里看到这张积分卡,积到最后一份了,他却没再继续。积分卡过期了,过期大半年了,他却还留着。他留着干什么呢?他念旧,旧手机不肯扔,玩来玩去就是蜘蛛纸牌,他又喜新,谁问他要电话号码他都给,来者不拒,长成一个树墩一样的人他都和他交换微信。

他做人能不能有点品味?

他不挑人,也不挑衣服,冬天只有一件棉大衣,每次站在融市的大风里都像要被吹走了,但他不至于骨瘦如柴,他的屁股上有肉,他站在窗边抽烟时,什么也不穿,大腿根红红的,大腿内侧看上去滑溜溜的,有水光,我开了房间里的所有灯,他回过头看我,胸膛起伏着,一些黏稠的液体顺着他的腿往下滑。他不说话。

他的腰我一手能揽住,他的……

怎么我的描述都和性脱不了关系?总还有点别的吧,我们之间还是有点别的吧……不坐爱的时候,不沉默的时候……

他的后背上有一片疤,我第一次看到时很惊讶,问他:“这是烫伤的吗?怎么会烫伤这里?”

他说:“不是的,之前跑船,有一天,穿了背心在甲板上忙了一天,晒伤的,一直都没退。”

我问:“一整天都在甲板上?”

他说:“我不想进船舱,船舱里好闷。”他笑了笑,又说,“好多人,好多肉味。”

“肉味?”我不解。

他说:“我以前在厨房帮忙,打下手。”

我摸他的腿,问他:“那有没有其他的地方被弄伤?”

我很认真地问,问的时候我们都在抽烟,都往外喷烟,烟雾熏到我的眼睛,一时,我看不清楚他了,烟雾散开后,我又看到了他。他说:“没有了。“他说,“我又不是什么易碎品,那么容易受伤,那天的阳光真的很烈。“

我亲他的晒伤:“痛吧?”

“当时没什么感觉,只觉得阳光真好。过后有点痛。“他说。

我继续摸他的腿。他的腿长而直。我想不出别的形容词了。语言是贫乏的,无力的,冰冷的。他的腿是有力的,他的腿能缠住我的腰,我站着,把他顶在墙上,他的腿就那么紧紧缠着我。他的腿是滚烫的,热的,能贴着我的腿,我们在轿车后排坐爱,我感觉全身都被他烫得好像在烧,从外烧到内,从头烧到脚。他的脚比我小半码,他的脚踩在我的脚背上,他还是能站得稳稳的,我摸他,吻他。

我绕不出这个主题了,想到他就是“性”,我承认我们的关系是建立在“性”上的。不可以吗?不行吗?我们在床上合拍,多难得。我们坐爱,有快感,不厌倦,多罕见。

可能他对我早就厌倦了,但是我给他钱,他就也不在意了。我也不在意。我只是他一个暂时的落脚点,我不在意的。

但是别他妈是什么卖槟榔的阿槟。他发烧的时候,那个阿槟在哪里?他发烧去医院扎针,他不敢看,扭头看我,我看护士,他说,你别看啊,他说,我能从你的眼睛里看到!我不看护士了,我看他,对他扮了个鬼脸。他笑出来,吸着鼻涕擦擦鼻子。脏死了。我说。掏出手帕递给他。他愣了愣,没有要。

我本来是找他去酒店的,结果他发烧,我去他的宿舍找他,结果我们坐爱,结果他的体温高了0.5度,我送他去挂急诊。结果,我们在医院门口分开,他哑着嗓子和我说话,他说,谢谢老板,麻烦你了。

他的声音不是经常那么哑的,他的声音不算低沉,不算高亢,有时带着点讨好的意味。我第二次见他,我去接他下班,我们去了花园酒店,事后,我给了他我的名片,他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说:“可是我没有名片啊老板。”

我说:“习惯了,和刚认识的人见面,总是想掏名片,上次没给,这次补上。”

蜀雪笑笑,看着我的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念:“广告,创意,总监。”

我点了点头。一般人会问下去,那你都给什么东西做过广告啊,你做过什么广告啊。我就说,某某品牌,某某品牌,还有某某品牌。

蜀雪没有问下去,他说:“好厉害啊,真是年轻有为啊。”然后便沉默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接些什么。看吧,从一开始他就是这样,让人束手无策。让我束手无策。

过了会儿,我说:“我在风顺读的大学,我是风顺人。”

他说:“风顺大学?”

他看我,笑了笑:“你知道我的事?”

我点了点头,一般这种时候,那些拥有不堪过去,又无端被提起的人要么露出忧郁茫然的神色,要么恼羞成怒。我希望他忧郁,茫然,希望他哭诉他的痛苦,希望他恼羞成怒,质问我为什么要揭他的疮疤。蜀雪没有,蜀雪笑着过来摸我的脸,手伸到了我的浴袍下面。我们又坐爱。

他说话的腔调也不是总是这么谦恭卑微讨好的。

他被人叫外卖,喝得烂醉,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他,他坐在路边狂吐。我递给他矿泉水,他说,你好烦。我说,我送你回去。他说,你好烦,你滚。他的口吻是嫌恶,冷酷,充满火药味的。我把他拽到车边,塞进车里,他就在座位上抱头痛哭。我问他,你嫌我烦干吗还打电话给我。他说不出话,就哭。哭了好久,他缓过来了,说,我想去看大象。我说,那去动物园看。他说,我不要,我要去非洲。然后他就睡着了。隔天,他又温顺了,尊尊敬敬地称呼我老板。我问他要不要去非洲。他反问我,去非洲干吗?他嬉皮笑脸地说,老板,你想在非洲打野展啊?

他怎么可以这么反反复复,变来变去。不变的可能只有他头发的颜色——长度也是变过的,有段时间留得很长,留到了及肩的长度,我抓他的头发,手指陷进去。我抓到的好像是扑上沙滩的海浪。

他的眼神也没有一点变化。十年如一日地漫不经心。不同的是,十年前,他随便抛送这种漫不经心,十年后,他公开贩卖,价格低廉,供永远大于求,我还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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