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损 第36章

作者:小合鸽鸟子 标签: 破镜重圆 校园 年下 近代现代

“你有没有偷看?”

陈栖叶“啊”了一声,摇头:“没有!”

秦戈抬了抬眉毛:“真的?”

“我……”陈栖叶挤出几个字,“我明看的。”

秦戈笑,抬起右手用下面绑着的药盒轻拍陈栖叶的脑袋。人作死就一定会死,他把右手放回原处,输液管里就泛起了血丝。

秦戈:“……”

陈栖叶:“……”

又一次给秦戈扎针的护士姐姐:“……”

秦戈这两瓶药水折腾了那么多次,挂到快十点才结束。出诊所后他没之前那么昏沉头疼了,还是畏寒。

但他没说,还是先把陈栖叶送回学校,路上两人先是一言不发,离校门口还有一两百米时陈栖叶说:“我昨天没喝醉。”

“嗯,我知道。”真奇怪,他不仅知道,也不觉得意料之外。

“那我……”陈栖叶还是说不出大胆如“可不可以追你”这种话,秦戈却像是能看透他在想什么,大方道:“等高考考完再说吧,反正也没几个月了。”

秦戈说完觉得自己简直是个大圣人。

他从来没对其他人这么有耐心,一而再再而三地迂回,用最婉转的表达做出最得体的反应,给陈栖叶留足了余地,附赠念想和动力,陈栖叶却一眼就看穿这是张空头支票:“你要是出国了呢?”

两人又沉默了,很快就走到校门口。秦戈止步,陈栖叶垂头丧气地往里面走,秦戈又叫住了他,却不知道说什么才能两全其美。

“不用安慰我,我自己什么性格缺点,我自己最清楚,很多时候我都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何况……”他又低下了头,踢脚边的石子,“是我太贪心。对不起。”

秦戈挠头叹气,着实觉得郁闷,想不明白事情怎么就变成了这样。陈栖叶还是那么内敛,连憋嘴时挤出的酒窝都是那么含蓄,他不希望给秦戈造成困扰,一个人进校门,一次都没回头。

秦戈望着他单薄的背影出神,总觉得越来越冷,就把纸袋里的马甲拿出来穿,里面的其他东西也被带了出来,“扑通”两声掉到地上。

秦戈才发现陈栖叶还放了两个的柿子,全都红透了,熟透了,饱满的果肉迫不及待想要挣脱果皮的束缚,所以吃到嘴里有多甜,此刻落到地上就摔得有多稀烂。

第27章 夏天真的结束了

十月是柿子成熟的时节,秦戈没能吃到陈栖叶送他的,戚渺渺在国庆过后的中秋节买了一大箩筐,个个都有巴掌那么大。

这是个阖家团圆的日子,学校压榨过国庆假期,便放过了中秋节。秦戈回家后陆崇正在厨房忙活,戚渺渺想给陆崇打下手,陆崇明知她十指不沾阳春水,只会帮倒忙,还是耐心地教她切菜掌勺,厨灶被弄得乌烟瘴气也不生气,上菜后还带头品尝戚渺渺的黑暗料理,昧着良心竖起大拇指:“好吃!”

秦戈不相信,也夹了一口,咀嚼两口后脸都要绿了,给母亲排面道:“不错,有进步。”

他尽力了,实在咽不下去,百米冲刺似地跑到洗手间吐。在场的陆崇父母和秦戈的外公外婆都被逗得哈哈大笑,戚渺渺不好意思地望向陆崇,陆崇双眸里有似水柔情,其中饱含的爱意无声胜有声。

这顿团圆饭吃得其乐融融,酒足饭饱后两家人围坐在院子里乘凉,中间的小桌上放着瓜果。陆崇今天喝了不少酒,没醉,但来了兴致,让秦戈把吉他取来。

秦戈得令,恭恭敬敬地把自己的吉他交给陆崇。陆崇不愧是音乐酒吧的老板,四十好几了仍然宝刀未老,翘着二郎腿先来了个弗拉门戈扫弦。

他拨弦的指骨分明指法娴熟,若是年轻个二三十岁,肯定能迷倒一片高中生。

然后他又弹了首属于他那个年代的歌,开口唱道:“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大家应该相互交好,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戚渺渺年轻的时候最爱用文艺女青年标榜自己,怎么可能没听过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和四位长辈一同为陆崇的弹唱拍手,只有秦戈捂住胸口像是被插了一刀扎到心,在陆崇唱完后控诉:“为什么中秋节也要虐单身狗!我恨!”

陆崇眼中的含情脉脉更为浓郁,戚渺渺无言笑着,秦戈乘机起哄:“结婚,结婚,结婚……”

陆崇巴不得明天就和戚渺渺办婚礼,但他还是尊重戚渺渺的想法,跟秦戈说:“等你高考完。”

秦戈故作着急:“什么意思,我要是不高考,你们还不结了?”

“想下个学期去美国了?”秦戈外公以为孙儿的潜台词是决定好不在国内高考了,秦戈连忙抓起一个柿子咬了一口,转移话题说柿子真甜。

秦戈是在座唯一的晚辈,陆崇再弹了几首情歌后酒也醒了几分,两家人渐渐聊起股票和期货,外贸和内销……对于他们这个年纪的人来说,生意上的事远比上个世纪的摇滚乐有趣的多。戚渺渺虽然很少插话,但也静静听着,秦戈则抓了两个柿子回自己房间。

他打开窗闭上一只眼,将其中一个柿子正对着闪着星星的夜空,刚好遮住月亮的柿子和那轮圆月一样澄澈,晶莹剔透。

然后他把柿子放回桌上,疲惫地瘫倒在床上狠狠揉脸,像是要把那层无形的面具卸掉,不再需要精力充沛地扮演一个好儿子,好孙子,好晚辈。

他侧脸,望向不远处书桌上的两颗柿子,手鬼使神差地往枕头下摸,再看向天花板,那张陈栖叶站在碧海蓝天前的照片挡住了顶灯的光。

他看着照片里的人,突然意识到,这是他这个星期以来离陈栖叶最近的一次。

那个夜晚过后,再一次被拒绝的陈栖叶就和秦戈保持某种距离。这对一个并不活泼外向的人来说未必是件困难的事,只需要按照便签上的每日计划刷题、复习、把课间的十分钟都用来归纳总结,陈栖叶本来就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好学生,这些天只不过是找回了曾经的节奏。

比起死缠烂打穷追不舍,陈栖叶识趣的回避当然是件好事,只是当秦戈盯着照片里的人,他越看越挪不开眼,甚至想当面问问人家,你不是说喜欢我吗?

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使得秦戈发笑,也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莫名其妙的冲动。

可他就是没办法将凝视的目光从那张照片上挪开,不知过了多久,他起身打开衣柜,最底层放着这三年来做过的试卷,他没扔掉可不是因为不舍得,而是等着高考完后叠成一摞,看看能不能“著作等身”。

他蹲着,拨开摆在前头的几打试卷,手往里面伸抓出一件秋季校服。

他坐下,双手抓住校服的肩线,将那件外套抖在眼前。那是再普通不过的温中校服,通体雪白,右胸前绣着校徽,三条蓝线从衣领处往袖口延长,左袖口上的点点血渍已经变成褐色,他抓起放下鼻下嗅了嗅,已经闻不出味道。

可那天发生的一切全都清晰如昨日,包括唇舌间的血锈味和陈栖叶腕上的温度。他胆子真大也不后怕,万一陈栖叶真的有什么隐疾,他可就跟着完蛋了。

然后他骗陈栖叶说自己把染血的校服扔了,转眼就把这件衣服藏起来,像是把陈栖叶这个人也藏起来。

他只允许自己失控一瞬,把脸埋进那件校服里深吸一口气,却没克制住将衣服放回去。

他在黑暗里看到了方才听陆崇弹唱的戚渺渺,母亲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吉他变成了俄罗斯来的明信片,又变回了吉他,她脸上又有了笑。

她毕竟是幸运的,哪怕前夫的阴霾未全然消散,她身边至少有个全心全意爱着她的陆崇。

可秦戈有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