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线爱人 第2章

作者:月半丁/音爆弹 标签: 近代现代

他很喜欢小少爷,如果小少爷真的把他忘了,对他说“你是谁”,那他一定会很伤心。

赌鬼总有靠赌来翻盘的心思,何觅父母也不例外。夫妻俩的债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何觅渐渐地,连饭都吃不上了,饿得皮包骨头。何妈妈四处借钱,还厚着脸皮去和曾经的东家借,但这都杯水车薪。

何觅七岁的时候,理应去上学了,但他没能去成。

爸妈欠了上百万的债,觉得生活无望,有一天突然就双双消失了。何觅躲在家里,什么都不知道,还傻傻地等他们回来。他们交不上电费,晚上的时候,连灯都没有,一片黑暗,只不过他早就习惯这样的生活。

爸妈消失的第三天,何觅把家里最后一点东西吃光了。那时候是冬天,但他突然有了出门的冲动,于是他把脸洗干净,从衣柜里拿了妈妈最厚的衣服,罩在身上,然后用身上仅剩的一块钱,去搭了公车。

那天下了雨,家里的阿姨一边给游夫人泡茶,一边和她说着话。前阵子何妈妈来借过钱,又求过游夫人,让她继续在这儿做事。阿姨表情嫌恶,骂她不要脸,又埋怨说夫人心肠太软,那种人不要理她就好了。

游夫人叹了一口气,看见儿子从房间出来,就喊他过来喝一口热茶。

电视里播着新闻,说到早晨从江里发现两具浮尸。游霄喝了茶,就扭头回了房间,他坐在窗边,单手撑着下巴,看窗外洒落的雨。

没过多久,他看见一个身影跌跌撞撞走过来,停在了他家的院子外。忽然之间,那个身影摇晃了两下,似乎像是摔倒了。他看了几分钟,那个身影都没有起来。

于是游霄出了门,喊了妈妈和阿姨下楼。

何觅的父母跳江自杀被发现的这天,游霄把他捡回了家里。

因为长时间营养不良,七岁的何觅比六岁的游霄还要矮上许多,瘦瘦小小的。有其他人来游家做客时,看见他,总会好奇地问游霄,你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一个弟弟啊?

游霄早慧,小小年纪已经学会严肃和矜持,板着一张脸澄清:“他不是我弟弟。”

而何觅则会诚惶诚恐地说,我只是以前佣人的孩子,因为游夫人和小少爷心善,我才借住在游家。

这说辞是另一个阿姨教给他的,教他要懂得感恩,要知道分寸。

他的父母早已经在亲戚间恶名远扬,而且负债太多,死讯传出来后,只有叔叔匆匆赶来帮忙收拾了一下后事,至于他这个拖油瓶,没有人愿意接手。他年龄还小,固然可怜,但他父母的债,谁也不想沾上。

好歹曾经在游家住过五年,游夫人也是看着他长大的,不忍心看他被送到福利院去,便托人通融了一下,把他收养了,就当做是做善事积德。何觅七岁了,到了上学的年纪,游夫人又送他去上小学。

学校是寄宿制的,何觅每周周末,才能回到游家去。

再说到游霄,出乎何觅的意料,游霄是记得他的,记得他的名字,也记得他的长相。尽管他变成了那副狼狈瘦小的样子,游霄还能一眼认出他。

只不过何觅住进自己家之后,游霄并没有什么开心的表现,与他也不亲近。

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觉得,小少爷确实已经对自己没有兴趣。毕竟他生在这样的家里,有这么多好玩的事、有趣的人,自己就像妈妈说的那样,算得上什么呢?

既然游霄不喜欢,那何觅也就不招他讨厌。每周从学校回来,都只小心翼翼地和游霄打个招呼,喊一声小少爷,然后消失在游霄的视野里,乖乖回房间去写作业。

游霄不上幼儿园,在家里却也不能闲下来。他要学琴,学英语,是一个忙碌好学的小少爷。

琴房在一楼一个阳光很好的房间里,何觅有时候作业也没写完,就会偷偷跑过去,坐在窗子底下,听他弹琴。

在游家住了三个月后,某一天,何觅刚刚爬到琴房的窗子外,偷听了没一会,游霄就打开窗户,低头看见了他。

小少爷的目光居高临下,嘴唇紧紧地抿着,看起来是很不高兴的模样。

何觅没想到自己会被发现,惊慌地连忙道歉:“对不起,小少爷,我马上走……”

“走什么?”游霄却说,“我让你走了吗?”

何觅不知所措,只好说:“对不起……”

游霄臭着脸扭头,又扭回来,瞪他:“以后没我吩咐,你不许走!”

说完便命令何觅去洗手洗脸,把自己洗干净了,进琴房来给自己翻谱子。

能够近距离地听小少爷弹琴了,何觅大气都不敢出,翻个页都生怕把纸给弄皱。但百密终有一疏,他一不小心按到琴键,悠扬的钢琴声中,突然出现了一个不合拍的杂音。

何觅吓得全身都僵住了,但小少爷并没有责怪他,而是冷静地将这一曲弹完。

最后才对他说:“没临阵偷跑,算你识趣。”

尾音还有个小小的“哼”。

何觅缓慢地意识到,其实小少爷……好像并没有讨厌自己?

过了一年,游霄也开始上学了,是本地有名的贵族小学。不知怎么的,游霄要上学,何觅却也要陪他,学校不同,游家就把何觅转了过来,和他一起。

沾了这么大的光,他受宠若惊,对着游夫人说了好久的谢谢。游夫人只是和蔼地摸他的头发,说:“霄儿太有少爷架子了,我就怕他脾气太坏,和同学相处不好,你们一起上学,你可要好好照顾他啊。”

但实际上了学,却不是那么一回事。

游霄虽然“脾气不好”,但长得俊秀可爱,因为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仪态风度完美,举手投足之间尽是矜贵之气。贵族小学里的孩子都家境优越,游霄这样的人很受同学们追捧崇拜。

而何觅就不同了。他插班进二年级,和同学都不熟悉,对大家来说是一个陌生人,再加上他是跟着游霄来的,平时有事没事、上课下课总往游霄的班级跑,书包里总是带着给游霄准备的牛奶糖果蛋糕,“佣人”“跟班”这些身份,很快就传开了。

他在同学之中,就此低人一等。

何觅并不太介意这些,他和同学相处的时间不多,大部分的课余时间他都会去找游霄。第三节 课下课后,他会去给游霄送阿姨准备好的甜点,避免游霄饿肚子。天气冷了他就去给游霄送自己提前备好的衣服和暖宝宝,天气热了,就会在下课的时候用最快的速度跑到小卖部,买了冰的矿泉水,拿去给游霄喝。有时候排到游霄的值日,他都会抢着帮游霄做了。

游霄自小被服侍长大,习惯他的这些照顾。

同学就不一样了,虽然都是富家子弟,但特地安排个“佣人”来陪着一起上学,他们家还不至于这样夸张。

有一回何觅下了课来找人,游霄不在教室里,临时被老师叫去了办公室。

游霄的同学们都觉得他很有意思,笑着喊他“哥哥”,开玩笑地说:“哥哥,我们想和游霄一起吃小卖部今天新进的草莓,但是太远了,能不能帮我们买一点啊?”

何觅点了头,很快地跑去买来了。他是有零花钱的,但是不多,然而想到这算是帮小少爷和同学搞好关系,他也就变得大方了,一周的零花钱全部用掉,买了六盒草莓回来。

游霄从办公室回来,就看见何觅被围在中间,同学见着他了,还笑着招手喊他一起吃。

他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很不好看,但没来得及有什么反应,上课铃响了。何觅对着他笑笑,就回了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