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蜀七
“吃得消。”李大壮笑眯眯地给江岩柏卷了个饼,“我壮着呢,爸,你别担心我。”
“听说城南那边的工地,有个工人施工的时候睡过去了,从楼上摔下去,钢筋从胸穿过去了,伤口这么大,人当时就不行了。”李家媳妇在自己的胸口比了比伤口的大小,显然也不赞同自己丈夫拿命去换钱,她对乔老太说道,“我们能再省点,我在村里给人洗衣服挣不了多少钱,要是去城里,我晚上洗衣服,白天可以去捡捡破烂,也能卖钱。”
乔老太叹了口气,她摇摇头,不再说话了。
租房子的钱太贵了,他们一家五口人,还要吃饭。
要是住在工地上,那边人又太杂太乱,老头子眼看就一天不如一天,家里还有个小孙孙。她怎么放心的下呢……
“我有房子。”江岩柏忽然说,他很是认真的看着李大壮的脸,“我们搬到城里去,我在城里有房子。”
李大壮被江岩柏逗笑了:“你有什么房子?我们在谈正事呢,岩柏乖啊。”
江岩柏又重复了一次:“我有房子。”
小孩子的话,大人们普遍都是不信的,但是李家媳妇却忽然问道:“岩柏,你说,什么房子?”
或许是因为李家媳妇经常照顾江岩柏,她觉得这个孩子有时候和大人是一样的,行为处事,很大程度上都接近成年人,有时候比成年人还要冷静。
只有在家人身边,偶尔才会有点孩子气。
“李大成住的房子,是我爸妈留给我的!他们还给我留了一万块钱!”江岩柏一张小脸非常严肃,眉毛紧皱在一起,“我爸妈立了遗嘱的,说谁收养我,就可以在我成年之前对遗产进行使用。”
“有遗嘱的!”江岩柏握紧了拳头,他的眼睛有些红,但是并没有落泪,“我爸妈,是给我留了东西的。”
乔老太拉住江岩柏的手,把江岩柏的手捂在自己的手心里,一脸严肃地问:“小乖乖啊,你可不能说谎,说谎要被豺狼半夜拖出去吃掉的。要被黄鼠狼偷走的。”
“我不说谎。”江岩柏坚定道,“我爸妈的遗嘱在我妈以前工作的银行里头存着的。”
他不知道李大壮一家会不会永远对他这么好,但是江岩柏知道,这大概是他现在唯一能报答李大壮一家的机会了。
“这么说,我们现在可以要回那房子和一万块钱?”李家媳妇不由自主的咽了口唾沫。
那可是她一直都羡慕的,在市中心的好房子啊,三室一厅,有厨房有厕所,普通人没关系都买不到的好房子。
还有一万块钱,那能给江岩柏买多少玩具和新衣服啊,还能让江岩柏以后读高中,念大学。
“一定要要回来。”李老太爷敲了敲拐杖,他吃力地说,“不能留给李大成那畜生!”
就连江岩柏都握紧了拳头,跟着说:“要回来!”
李家媳妇点点头:“成!我找几个人,过两天大壮休息了,再去城里一趟!”
李大壮看了眼他媳妇,一个大男人,此时看起来竟然有些胆怯。
他那媳妇……当年也是十里八村有名的泼辣姑娘,搁着山头和人家骂,骂狠了追到人家里去打。
李大壮又打了个寒颤。
作者有话要说: 李大壮:媳妇你稳住啊QAQ
媳妇:稳、稳不住了!不管了!
第21章
房子是根,是安身立命之所,在国人的潜意识里,只有拥有自己的房子,才总算不用漂泊了。
所以才有那么多人宁愿还几十年的房贷,都要买一套房子。
而每个人对房子的要求也不相同,有些人想要大的,漂亮,环境清幽的房子。
有些想要温馨的,周围热闹人多的房子。
至于李大壮一家人,对房子的要求倒是不高——能住下五口人。
干净,安全,在城里。
就足够了。
李大壮虽然是个壮年汉子,但是高强度的做工对身体的损伤是不可逆转的。
如果连睡眠时间都保证不了,就更难撑下去。
李家媳妇比李大壮大五岁,她不仅把李大壮当丈夫,更多的时候是把李大壮当弟弟。
李大壮要上工,她倒不用,就给老家的亲戚打了个电话。
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去了李大成所在的地方。
李大成已经半个月没上班了,也不愿意出去找工作,颓废的逃避现实,竟然还变成了一个酒鬼。
以往养成的每天要吃肉喝酒的习惯现在也没有改。
这个家越来越穷,李大成却越发大手大脚。
杨金钗并没能找到工作——她嫌工作时间长,或者工作的时候要接触农民工,总之就是有一百万个原因,她不能出去工作。
李大成却不在乎,他认为女人就该在家里带带孩子,挣钱养家找工作,那是男人的事。
家里的存款眼看着就见底了,李大成不为所动,每天依旧过着大手大脚的日子。
好在还有一套房子,李大成摸着自己的肚子想到,实在不行就把这套房子卖了,去城边上买一套便宜的。多的钱足够他们好吃好喝生活好几年了。
然而李家媳妇的到来却打破了他的妄想。
李家媳妇拿了个在二手市场买的喇叭,带着一帮堂哥表弟站在李大成楼下,扯着嗓子喊话。
让李大成从这里搬走,房子是江岩柏父母留给江岩柏的,自家又有江岩柏的抚养权,这房子肯定是不能给李大成再住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