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闻笛
南宫瑾仰头笑出声:“段启昌,你是天极门的掌门,见识却连小孩子都比不过,你真的相信死人能复活么?”
段启昌瞪大了眼睛:“你……你不是……”
南宫瑾道:“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观察你的一举一动,你的性情一点儿都没有变过。你十年不娶,摆出深情款款的样子,叫世人都夸你是个情种,你以为这样就能掩盖你的罪孽吗?”
段启昌缓缓低下头,看到腹部流血不止的伤口,又抬起头,望向对面的人,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在他渐渐模糊不清的视野中,对面的人全然变了一副模样,苍白的肤上重新浮起血色,紧绷的脖颈上青筋凸起,拳头攥得咯咯作响。就连说话时的语声也变了,变得更加粗哑,更加低沉,每一个字都在咬牙切齿中吐出,愤怒喷薄犹如洪流。
“原来是你……是你……为什么?”
“为什么?”那人冷冷反问,“南宫瑾是我的血肉至亲,在世上唯一的姐姐,你却欺骗她,玷污她,糟蹋了她的人生,你竟然还有脸问我为什么?”
段启昌迟迟意识到自己受骗了,脸上的震惊转为愤怒,挣扎着想要站起来,但腹部的伤口实在太深,刀锋像是算准了角度似的,刚好割入肝脾,他无法伸直腿脚,膝盖方才离地少许,便又狼狈地跪倒在地上,他的眼底布满红丝,目眦尽裂,口中涌出一口血。
他的对手却连他最后的挣扎也不愿忍受,带着一脸厌嫌之色,抬脚踢在他的肩膀上。
空怀一身卓绝剑术,终究无用武之地,他像个充气布袋似的倒在地上,额头磕出重重的响声,腹部的血在地上积满了一滩,隐约夹着从腹中流出的内脏,不堪入目。
他微微抬头,仿佛看到十岁的段长涯站在远处,怔怔地等着他。除了他之外,还有谁能救这个可怜的孩子呢?
可是,长长的走廊,他终究没能走到尽头。
他用尽全身最后的气力,保持着趴伏的姿势,向前挪动了半身的距离,终于倒在血泊中,彻底失去意识。
临死之前,他甚至没能说出对手的名字。
天极门的掌门,在这个天火燃烧的夜晚里,满怀 震惊、愤怒与不甘,迎来轻如鸿毛般的死亡。
*
南宫忧垂下视线,望着走廊中的尸体。“Y”“X”D”“J”。
哪怕是立于武林之巅的骄子,流出的血和普通人也没有什么不同。同样的肉躯,同样的皮囊,肚子被戳出一个窟窿,同样会迎来死亡。
打翻的药钵滚到段启昌的手边,他淌出的血与他采来的血混在一处,不分彼此,一同渗入冰冷的泥土中。加害者与受害者终究一同沉沦,永世纠缠,不得解脱。
肮脏得令人作呕。
南宫忧向后退开一步,小心不让自己的脚尖沾上肮脏的血迹,他决不容许任何污秽玷污他身上的衣裙。毕竟,那是南宫瑾留下的为数不多的遗物。
只要是南宫瑾留下的东西,每一件都弥足珍贵。
经过一夜漫长的奋战,他的身心都被倦意侵占。乔装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改变声音,改变体态,改变肌肤的温度,他须得精心策动内功,一刻也不能松懈。他要杀的人来自天下第一剑术名门,只要露出一丝破绽,他的十年等待便会化为泡影。
万幸的是,他终于成功了。倦意也遮不住他心中蓬勃汹涌的快乐。
为了这一刻,他实在忍耐了太久。他天生体弱,从小便被大夫断言无法习武,但为了复仇,他不惜自损元气,暗中研学旁门武艺,同时在仇人身边装出温雅无害的样子,收敛锋芒,卧薪尝胆,伺候良机。
良机来自于宋云归的出现。
宋云归创立东风堂,短短十年便扬名江湖,是武林中当仁不让的后起之秀,但论地位和威严,东风堂却始终无法与天极门这样的名门平起平坐,故而宋云归早就对段启昌的地位窥觑已久,而他对南宫瑾的余情,也成了推波助澜的力量。
两人一拍即合,联手策划了瀛洲岛上的武林大会,一步步将段启昌逼上绝路。
今夜,南宫忧成功刺杀了天极门掌门,仅是这一项成就便足以震动武林。但他远远没有满足,段启昌的死不过只是开始,他要夺去段启昌最在乎的荣耀,他要让天极门声名扫地,遭千人指摘,万人唾弃,再无法立足于江湖。他要让段氏祖祖辈辈永远刻在耻辱柱上,永远不得翻身。
眼下,距离目标实现之差一步距离,在四下无人的走廊中,他总算能够短暂休憩片刻。
抛却对段氏的憎恶,他并不讨厌这间宅院。天极门的基业遍布神州各地,然而,瀛洲岛上这间偏院却与众不同。对于广袤大陆上的住民而言,岛屿本身便是自然的馈赠,远离纷扰,宁静祥和,在山海的抱拥中,犹如世外桃源一般清净。在嫁入段家的最初几年,这里是南宫瑾最喜欢的宅邸。
南宫瑾初嫁时,南宫忧不过是个十岁出头的少年。生于皇亲国戚之家,便意味着远离人情温暖,母亲早逝,父亲冷漠,身边的手足功于心计,而他身体孱弱,被所有人视作累赘。因此,他从小便学会了隐忍的本事。即便如嫁妆一般被送入天极门,他也不曾抱怨一句。
只要能够陪伴在南宫瑾身边,他便满足了。
从懵懂稚嫩的少年时代,他便对年长的亲生姐姐抱有超乎手足之情的亲昵。在异乡的日子,懵懂的爱慕在孤独中进一步发酵,变作更加阴暗,更加不可见人的欲念。
情愫不知所起,亦不被天理人伦所容,他只能咽下满心不甘,目送他所爱慕的人成为陌生人的妻子,诞下陌生人的子嗣。他深知自己的情种注定无果,所以,他从不曾索取回报,只是默默地将种子埋藏在心底,从暗处凝着姐姐幸福的模样。
他的人生正如他的姓名一般,永远裹着一抹深沉的忧色。
若非十年前的事故,他本该作为南宫瑾的附庸,度过平凡沉闷,碌碌无为的一生,无需强健,无需圆满,就像密林里低矮的灌木,被更高处的树冠遮掩,永远照不到阳光,安静地迎来枯萎的时节。
但南宫瑾的死改变了一切。
逝者不能复生——他对段启昌说过的恶咒,何尝不是他的死结。
陌生人夺去了他生命中的光,陌生人成为了他的仇敌。于是,他抽出枝桠,拼命伸展,直到将遮盖他的壁垒捅出一个窟窿。他所做的一切,都要付出常人无法体察的艰辛。但他并不觉得苦,比起他所失去的一切,一丁点皮肉之苦实在不值一提。
今夜,他终于如愿以偿。
段启昌一动不动地蜷躺在地上,尸体渐渐变冷,在死尸的五指变得僵硬之前,南宫瑾再次上前,把手中滴着血的匕首反过来,将刀柄塞在段启昌的五指之间。
而后,他后退了几步,从远处望着自己的杰作。尸体看起来像是亲手剖开了自己的腹腔,带着震惊的神色含恨而亡。
只要他不开口,永远不会有人知道真相。
一阵清风拂过,将院中的草木吹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空气里飘起熟悉的槿花香气,仿佛有一条看不见的鬼魂飘过长廊尽头,衣裙沾带着草叶,足音如铃。
南宫忧微微抬起头,眯起眼睛,仿佛瞧见了心上人的倩影。
但他心知肚明,槿花的气味并非来自鬼魂,而是来自他所佩戴的香囊。
多么残酷啊,逝者不能复生,就连鬼魂也不存在于世。
但他的心底仍存有一分笃实的信念——只要自己还活着,南宫瑾便不会死,他们是手足至亲,就像一株槿花的两端,一部分深埋在泥土里,还有一部分怒放在阳光下。
他心甘情愿奉献余下的时光,经由相连的血脉,与逝者共享同一段生命。这是段启昌和宋云归都无法享有的殊荣,是他至高无上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