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闻笛
柳红枫目送着柳千下楼,在窗边短暂停脚,抬头看了一眼天色。
整夜的大雨终于有了息止的迹象,像是一个迟暮的老者,喘息的间隔愈发地长,声音愈发地虚弱。远处的天际线泛起一种奇异的绛红色,细碎的微光贴着海面微微摇动,光芒愈发鲜明,像是一个新生胎儿的吐息。
他知道,这是黎明的前兆,人世日月更迭,如蜉蝣朝生暮死,神话中说昼与夜是天帝的一双爱子,每一个都要杀死另一个,方能来到这世上。如此说来,今夜即将诞生的孩子大概率先见识了地狱,所以它的胎动才如此沉重,如此凉薄,如此使人心生恐惧。
今夜的不眠人很多,惶恐的人群在街上攒动,议论纷纷,柳红枫站在二楼俯瞰着他们,却并没有感到太多恐惧,说不定今夜是他人生中所剩无几的夜晚。哪怕夜色毫不温柔,哪怕雨幕凶狠如斯,可身边的段长涯竟使他感到一丝希望。
人活在世上,最大的力量来自于笃信,你相信一件物事是好的,它就一定是好的,你相信天外有金光照彻,浮云便不能够碍你的眼。
比如段长涯就笃信着背上的剑。
他的眼里有愤慨,有悲恸,但从来没有半点迷惘。这样一个黑白分明的人,仿佛生来便是为了劈开这夜色。
柳红枫问道:“你打算怎么办?”
段长涯道:“先问死者打听。”
*
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如何听出死人的话,是活人的一项重要本领。
比如眼前这位死者的衣着,便已经透露了许多讯息。她深夜独自呆在闺房中,却是一身盛装华裙,体面光鲜,像是刻意梳妆打扮好了,要去见什么人。
她的确是要出门见人,因为前来迎接她的马车夫还徘徊在楼下。
马车夫是第一个发现她死讯的人,今夜是个雨夜,愿意出车的车夫不多,他本想来借着这一趟多赚些劳苦钱,可是刚来到屋檐下,便闻见一股异样的血腥味。
直到现在,他仍旧脸色苍白,惊魂未定。
他的马车是很好的马车,金舆华盖,跑一趟价格不菲,这样的车深更半夜载了客,通常只有一个去处,便是山上。白昼里山上是不欢迎山下人的,但到了夜里就是另一回事了。女人,尤其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往往是这类马车的常客。
段长涯对马车夫道:“屋檐下有车辙留下的印记,深浅不一,说明你并不是第一次来接她,我说得不错吧?”
马车夫点头道:“她的确是我的老主顾,我也没想到她会遭遇这种事。”
段长涯又道:“老主顾惨死,而凶手仍不知所踪,你若是同情她的境遇,就该将她的秘密说出来。”
马车夫怔了一下,脸上闪过犹疑的神色,但在段长涯灼灼的目光拷问中,他终于垂下头,开口道:“我常常在夜里送她去铸剑庄,等在后门口,等她的男人来与她私会,早上再将她送回来。”
铸剑庄是晏氏的家业,住在庄上的人都是深得庄主重用的亲信。深夜等在后门口,既见不得光、也见不得人。想必是庄上某个阔少在外面沾花惹草,才需要马车夫从旁助力。
正因为这样的人有很多,马车夫才能够吃饱饭。
柳红枫听过马车夫的陈词,不禁陷入思索。今夜被剖腹的死者,除了怀有身孕之外,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便是身份地位不俗。死在客栈里的是一对富商夫妇,死在这里的则攀附于名门子弟。莺歌楼的翠姨虽然没有两人这样尊贵的地位,但却是个守财奴,在楼中留下大笔财产积蓄,被四处逃命的娼妓们哄抢一空。
马车夫被段长涯盯得浑身发毛,摆手道:“我知道的都已说出来,干我们这行,本来就不能过问太多的。”
段长涯点点头,将锐利的目光从马车夫身上移开。
从死者身上,他们已经打听不出更多了。
三人在滴水的屋檐下沉默,远处传来一阵喧嚣的脚步声,是天极门的弟子归来复命。领头的是段启昌首席弟子,也是段家的心腹之一,常昭。
常昭停在自家少主面前,道:“这附近我们已挨家挨户搜过一遍,但凡能闯的地方都闯了,也没有找到凶手藏身的痕迹。”
段长涯皱眉:“更远的地方呢?”
常昭道:“瀛洲岛的八成居民都在杨柳坡,更远的地方人烟稀少,深更半夜,找起来恐怕没那么容易,至少得有熟悉岛上地势的人带领。”
柳红枫道:“最熟悉岛上地势的当属晏氏。”
常昭摇摇头道:“恕我直言,晏氏如惊弓之鸟一般龟缩在自家府邸,守着藏剑阁里的莫邪剑,根本不愿到山下来。”
柳红枫从旁感慨:“唉,这位死去的姑娘好歹也怀了他们的骨肉,如今却被弃之不顾,真是人情凉薄啊。”
段长涯对常昭道:“晏氏就守在藏剑阁也好,你亲自去找庄主晏月华,令他开辟一处空闲的宅院,将岛上落单的妇孺收容其中。”
“少主的意思是?”
“既然晏氏要护剑,就他们连人也一起护着。如今这疯子凶手摆明了对女人下手,我们不能让他得逞。”
常昭面露迟疑:“可是市井女子不乏三教九流,晏庄主未必愿意将她们收容在府中。”
段长涯皱眉道:“铸剑阁和天极门有盟约在先,共同主持武林大会,于情于理,他都应当出力。如今官府已无法指望,只有我们能保护岛上的百姓,倘若见死不救,名门正派还有什么侠义可言?”
“说得好,”一个声音赞许道,“在下佩服段少主的侠义胸襟,愿助少主一臂之力。”
看着来人,不由得露出惊色:“宋先生,您怎么来了?”
来人朗笑道:“既然天极门有所行动,我们东风堂也不能作壁上观啊。”
来者正是东风堂堂主,宋云归。
他一面说,一面来到段长涯面前,这人年纪三十出头,面相俊朗,眉宇之间颇显英气,一看便是锦衣玉食的世家子弟,只除了一处异样——他的肩下垫着一只拐杖。
因着拐杖的缘故,他的脚步声也与常人不同,常人走路的时候,左右脚轮番作响,他走路却要响三次,两次沉,一次轻。
他是个坡脚。
江湖中对东风堂堂主的坡脚早有诸多传言,常常有人感慨,一个坡脚的人,居然能够爬到今天的位置,运气得有多么好。
柳红枫却从来没有觉得奇怪,天生有缺陷的人,要么彻底堕落,甘为鱼肉,要么就奋起直追,誓为人先,因为人世加诸于他们的恶意往往是成倍的,要么死,要么强,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所以柳红枫第一眼看到宋云归,就看出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横空出世绝不是一个巧合。
东风堂的分堂开遍天下,他不仅在生意场上如鱼得水,在江湖中亦是一呼百应,传闻中他的人脉广泛,甚至和平南王攀过交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