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世界万人迷图鉴 第101章

作者:香酥牛排 标签: 甜文 快穿 萌宠 轻松 万人迷 穿越重生

阿普朝着班恩的方向冲过去,只见那家伙已经躺在血泊里,他也毫不留情,直接上去给了他脖颈以嘴,咬断了那家伙的气管。

即使没有见过父母死前的惨状,阿普也知道对方会怎么对他们,那么换成如今的自己,他也丝毫不留情。

巴恩带着其他浑身是血的狼成员前来聚集,他清点了一下狼崽子们,发现一只也没少,巴恩这才放心了。

他也受伤了,但不致命,阿普身上也有伤,但都还好。

班恩和他的狼群站在一起,看着神色凶狠的阿普。

阿普见那家伙在血泊中咽了气,终于抬眼看向了班恩和罗恩。

他低唤一声,算是和班恩他们打过照顾,然后仰天长啸,发出一阵阵悲鸣。

他好像在向上天诉说,在向地下的父母诉说,他阿普今天终于报仇了。

一时间所有狼都开始嚎叫,响彻了森林上空。

而待在家里的温时和阳阳,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他们最大的幸福就是,所有的危险事情都是阿普和巴恩在承担,他们只需要在狼群的保护下好好生活,这就够了。

阿普和班恩主动聚了一会儿,了解了彼此的情况之后,在回家之前,将自己和狼崽们身上的伤势都清理一下,血迹也清理了。

他不想让温时担心,并且他们的征战旅程应该要到此结束了,因为班恩他们的狼群驻扎在这里,他们两个狼群占据了森林的大部分面积。

两个狼群的狼王协商好,以后儿女可以自相往来配对,不会约束他们在领地上的行为。

两个狼群可以通婚。

他们就这样,各自统治着一半的森林,直到老狼去世。

野生狼的寿命平均在十二年左右,这十几年里,温时确实如愿过上了安稳的日子,再没有东躲西藏的奔波。

他和阿普也就只生了一个阳阳,常年的不遵循繁衍规则导致他们不在春天教培。

除了春天,什么时候都可以。

温时始终不知道阿普和巴恩他们给以前的族群报了仇,他就是活在溺爱中最幸福的狼了。

被阿普疼了一辈子,子孙后代围绕在周围,可以说是很幸福了。

温时活了十六年,他比阿普去世晚,他去世的那天,阳阳带着所有的后代都围在温时身边,温时觉得自己当时真的很幸福。

他不是个贪心的动物,每一世都有圆满的结局,他就觉得可以了。

不管是阿里斯,还是阿普,都是宠爱他的动物,他已经很满足。

下一世不管变成什么,他都会带着无尽的爱意,好好生活。

他在春天的晨曦中,和陪伴了自己一生的阳阳告别,他听见了孩子悲怆的叫声,但并不觉得难过,他这一生也很圆满。

巴恩已经成为了彻彻底底的老狼,却还在暮年时和阳阳又生了一窝幼崽,阳阳还是很坚强啊,他早就成为了狼群的狼王,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他会带着狼群继续壮大下去。

迷迷糊糊中,温时好像看到了阿普和阿里斯,他们两个在他虚幻的识海中合二为一,那只宠他爱他的大雪豹,深情款款朝着他走来。

温时朝着那大雪豹嗷呜了一声,在一道金光中,幻化成一只雪白的小雪豹,朝着那大雪豹飞奔而去。

可是走了不久,大雪豹又变成了阿普,温时看着他们在金光中合二为一,成为了他眼前一道刺眼的圣光!

“嗷呜!”

阿普你个大坏蛋啊,你竟然欺骗我这么久,原来你是我的雪豹哥哥呀!

你等等我呀,别又走丢啦!

第61章

蓝湾牧羊犬是整个世界都稀有的品种,他们以漂亮的外表和稀有的价值而被人们所追捧,这种犬基本上只有特别有钱的人才会养。

而国内要饲养这种犬的话,基本上是没有什么条件的,要从国外引进不说,昂贵的价格也让很多人望而却步。

可是最近S市刑警大队入手了一只很可爱的小狗,外形很是好看,是训导员陈朗看上的。

看到小家伙的一瞬间,陈朗想都没想就入手了,并且带回了刑警大队。

小家伙的外形很好看,价格也有点贵。

那卖家说,这狗狗拥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但不纯,所以看起来可能也和蓝湾牧羊犬不搭边。

所以卖的便宜点。

陈朗在观察过小家伙的所有指标后,花了五千大洋将小家伙买了回来。

虽然看起来完全没有一点点的蓝湾牧羊犬的特征,但陈朗喜欢,而且小家伙看起来很聪明,那么小就能听懂陈朗的话,并且能遵从他的指令。

陈朗说让它坐好,它就乖乖蹲着,两只眼睛黑葡萄似的盯着陈朗。

陈朗被那眼神萌到了,感觉即使不是什么好品种,他也想将小家伙带走。

最后没经住诱惑,把一个月工资搭进去,将小家伙打包带回家了。

那卖家起初要了一万块,陈朗好说歹说,砍价砍了半个小时,才砍到了五千,拿下了。

回去的路上,他都在自言自语嘲笑自己:“我竟然会花五千块买一只警犬苗回来,平时这个价格我都能买好几只了,小家伙,你就感谢我吧。”

温时是能听懂人话的,其实他也比较震惊,这个人竟然能花五千块钱把他买走,他以为自己是没人要的。

那卖家说他拥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但没人会信,因为一般的蓝湾牧羊犬不可能出现在这样的市集里。

育养蓝湾牧羊犬的条件很苛刻,全世界都稀有的品种,怎么可能出现在普通的市集上,用脑子想都不会的。

可是这个男人却买了他,花了五千块大洋,温时要是能说话,都想骂他冤大头。

就是因为卖太贵了,所以温时已经在那里待了好多天了,虽然小狗确实很可爱,但在钱面前,小狗什么都不是。

昨天来了一个财大气粗的男人,想把他买走,给了两千块钱,直接和卖主吵起来了,那卖主说:“我这拥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啊,你给我两千,就算一个金毛幼崽,也不止这点钱,你可以直接抢,却还要给我两千块?”

那买家也甚是生气,指着温时就是一顿贬低:“我就是看它可爱,很喜欢它的外形才买的,就你这犄角旮旯里的生意,还有蓝湾牧羊犬的血统?真是笑死人了,蓝湾牧羊犬不会出现在这垃圾的夜市里。”

虽然骂的很难听,但温时觉得他的逻辑是对的,那么昂贵且稀有的品种,怎么可能出现在夜市里啊?用脚指头想都不会的。

可如今不但有人信了,还花了五千块钱。

这是一个月以来,给的价最高的了。

所以卖家一咬牙就把温时卖给了这个男人。

或许自己也觉得离谱,男人一路上都在自我安慰,自言自语。

男人长得很帅,身高也很有优势,最少一米八六的个子,配上他一张帅气的脸,基本上可以确定是个万人迷大帅哥了。

温时以为他要把自己买回家当宠物养起来,结果这车一路朝着市里的刑警大队而去。

温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不会是被买去当警犬吧?

温时:“啊这,我这一世的梦想是被人类当宠物养起来,什么都不努力就能享受安逸的狗生,这怎么和我预想的不一样?”

温时在震惊中被带到了一个满是狗狗的地方,而把他带回来的男人,常年就是和这些狗狗打交道的。

他是刑警大队的警犬训导员。

温时:“……”

关于我想当宠物狗,却被买去当警犬育苗这件事……

关于他买了警犬来育苗这件事,肯定是要上报的,那他花钱买狗狗的钱,上头也会给他报销,所以温时的担忧多余了。

他被关在了一个小笼子里,周围的大笼子里都关着各种各样的警犬,现在是晚上,大概是休息的时间,所以大家对他的兴趣也不是很高。

但当训导员陈朗给温时带来盆盆奶时,周围的大家都不淡定了,纷纷起身朝着陈朗叫嚷,明显是想吃东西,但很快被陈朗的一声呵斥,吓得都噤若寒蝉。

温时在自己的小笼子里喝起了盆盆奶,他甚至都没觉得周围的狗可怕,完全没有一点怯场的意思。

帅气的训导员小哥哥,蹲在他的笼子边上,看他把盆里的奶喝完之后,又给了温时半根香肠,周围的狗狗都看着,心里可生气了。

但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警犬的训练要从小做起,这样才能训练出来一个听指挥、有纪律的警犬。

温时喝完奶,吃完半根香肠之后,还是觉得饿,但他知道自己刚来这里,不能多吃,训导员也不会给他给了。

他乖巧地蹲在那里,和训导员对视,大概是真的很喜欢他,训导员原本起身了,结果又打开了笼子,将温时抱了出去。

温时:“……”

他一边往外走一边说:“今晚你跟我睡吧,深秋有点冷,我怕你挨不了冻,你还太小了。”

刚出去,遇上一个穿着刑警制服的小哥,朝着陈朗打招呼,他好像刚出任务回来,满脸是汗,但面部轮廓很深邃,笑起来痞气又好看。

他问陈朗:“刚入手的警犬苗子?”

陈朗举着温时给他看:“我觉得它很有灵性就买了,五千块钱,花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心疼死了,不过上头同意给我报销,我心里舒坦了,抱它回去睡,免得放那里出事,这才三个月不到的大小。”

那男人洗完脸,随便擦了一把,脸上还在掉水珠:“什么品种啊这么贵?贝斯也才三千多,那还是杜宾犬苗呢。”

陈朗摸摸温时的脑袋,笑着回答:“谁知道什么品种,那家伙骗我说有蓝湾牧羊犬的基因,但我觉得不太像,好像更像狼犬,不过也就是一个眼缘,我看中它了,就买回来了,我觉得它应该比我想象的要聪明。”

那男人朝着这边走了过来,也伸手摸了摸温时的脑袋:“确实不像蓝湾牧羊犬,更像狼犬和二哈的杂交种,不过也还行,看起来很可爱。”

陈朗开心了:“队长这样说,那我就觉得我这钱花的值了,等他适应两天,训练就要安排上了。”

刑警大队队长名叫夏甄,他看了一眼陈朗道:“那麻烦你了,又有事情做了,驯养警犬可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陈朗回答:“没办法,喜欢狗狗,就喜欢和它们互动。”

夏甄嗯了一声,挺拔的身影转身要离开,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又回头叮嘱陈朗:“贝斯最近胃口又不好了,大概是受伤了的缘故,你多注意点它的的饮食情况,可不能让我们的战友出现什么意外。”

陈朗听到贝斯的情况不好,又转身往回去走,他以为其他的饲养员会照顾贝斯,没想到贝斯最近食欲不振。

贝斯受伤了,在前不久的打击犯罪现场,为了保护一个队员,被犯罪分子打了一枪,所幸是擦破了肚子上的皮肉,子弹从他的皮肉上穿过去了。

陈朗本来在休假,贝斯的日常是其他训导员在负责,可是贝斯受伤之后情绪很低落,不吃不喝,这才把正在休假的陈朗叫了回来。

陈朗连夜赶回来,在夜市上买了只小狗,回来把这茬差点忘了。

要不是夏甄提起,他可能看明天才去看贝斯。

贝斯是一只杜宾犬,原本是很难入选警犬的。

因为杜宾的体质和黑背以及牧羊犬等犬类没法比,可是在警犬选拔训练中,作为杜宾犬的贝斯却脱颖而出,完美完成了所有的考验,这才入选了警犬。

他当警犬已经一年多了,一岁的时候入选的警犬,有了编制,今年已经两岁了。

贝斯是那种攻击力强,但对战友很忠诚的犬类,身材比一般的警犬要高大很多,就连黑背和牧羊犬在他面前都显得很矮。

整个大队的男人都喜欢贝斯,喜欢他优雅帅气的外表,也喜欢他对每个战友的忠诚,基本上有什么大型刑事案件,贝斯绝对是被带去勘察现场的第一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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