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被天敌捧在心里 第21章

作者:隐空人 标签: 美食 种田 异世大陆 穿越重生

宣慕之好笑地摇摇头。

谁见过猫是最强大物种的?估计这系统脑子不太好用,否则也不会选中他来作为主人了。

尽管如此,宣慕之还是很好奇地摸了对方一把。手感不错,和真正的猫没有什么区别。宣慕之戳戳按按的,系统不太自然地扭动了几下,“主人……”

“你保持这种体型,也要消耗能量么?”宣慕之好奇地问道。

“保持实体耗费的稍微多一些,希望主人能多多创造,多多制造,多多吸收信仰值。”

“信仰值是什么?”

“信仰值,就是民众的信仰,是民心所向。信仰值越高,您在民众心中的威望也就越高。”

“……我一个普通人,要信仰威望做什么。”

“有用的,信仰值能够兑换更多的图纸或者方法,有更多的图纸和方法,就能有更多创新。只要是此地没有的东西,包括各种机械、各种用品、甚至各种食物,都能获得信仰值。想要重新回地球,就要制造出能够回去的工具,而我,也需要信仰值来进化自己。”

宣慕之还是很想回去的,地球上有自己的父母,也有亲爱的大哥,还有一群好朋友。

“好。”宣慕之点头了。

他想要回地球,再者他在这里生活,也需要更好的环境。他现在和系统没有什么矛盾,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系统正式启动。”猫崽型的系统挥舞下爪子,宣慕之眼前出现一个半透明的提示框,上面是个操作界面,并且写着抽奖两个字。“这是作为制造出谷砻的奖励,而且不光制造出来会有信仰值,各种主人创造出来的东西越多,信仰值就越高。”

“抽奖。”

【叮。恭喜抽到食品制造设备:甲款酿造机图纸*1。扣除信仰值:零。剩余信仰值:603。】

“哥!你好点了么?”

“宣煊……”没等宣慕之询问这些东西都是什么意思,就听到外面传来脚步声和询问声,宣慕之赶紧示意猫崽躲起来,然后快速地躺下。

“这锅里的汤不多了,能不能出锅啊?”宣煊看哥哥精神头看起来还不错,趴在炕头问道。

不是他想打搅宣慕之休息,而是锅里传出来的味道太香了,香得他实在忍不下去了。

第17章 红烧肉

宣慕之赶紧爬起来了。

这大块猪肉可花了他不少的钱,他可不能浪费掉。至于和系统聊天,什么时候都可以。

宣慕之发现汤汁已经耗下去一多半了,赶紧放盐。

“宣煊,火撤掉。”灶膛里的柴禾撤出去,里面还是能保持一段时间余温的,只要把最后一点汤汁耗下去就可以出锅了。

“慕之没事吧?”

“没事,刚才可能火熏的,现在好多了。”宣慕之本来就没事,吴伯看了他几眼也就放心了。

“对了,慕之这些钱你拿着。”吴伯递过去一个荷囊,“当做这个月的饭钱。”

宣慕之看了吴伯一眼笑了起来,“吴伯,吃顿饭而已,您还真给钱。而且您也看出来了,我们现在不差吃饭的钱的。”

“说好的事情。”吴伯虎着脸,将荷囊塞到了宣慕之手里。“你自己赚的钱,留着买房子。而且以后你们上学,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吴伯,我有一件事想问您……”宣慕之顿了一下,“要是我们搬到南区去,您跟不跟我们一起去?”

“我?我就不去了。”吴伯摇摇头,“我一个人闲散自在惯了,还是在这里吧。”

“哦……”宣慕之低下头没吭声。

其实他是很想吴伯能跟他们一起去南区的。除了这些日子相处有些感情了,也是他目前找不到什么可以相帮。吴伯的手艺非常好,宣慕之手里的图纸,只有他能帮忙制作。有技术且信任的人宣慕之认识的不多,而吴伯两者皆具。

“怎么了?不太高兴?”吴伯看了宣慕之一眼说道。

“没有。”宣慕之摇摇头,他就是有些沮丧,没有吴伯帮忙,他要回家恐怕要用更多时间。

吴伯无声地笑了。这小孩不太会掩饰自己的心情,嘴上说没有,却一脸的郁闷。

大锅里的红烧肉很快就好了,一掀开锅盖,浓郁的香味顿时充斥在屋里。

这下不光宣煊一个劲儿地抽鼻子,就连吴伯都站起来了,眼巴巴地看着宣慕之往外盛。

“……我还真不能让你们俩自己去南区……”吴伯小声嘀咕了一句,“要不然以后我吃什么啊?”

声音虽然小,但是宣慕之还是听到了。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低着头笑了一下,将盘子放到桌子中间,“你们先尝尝,我炒两个菜。宣煊,看看米饭熟了没有。”

一道红烧肉就足够了,又清炒了一盘小白菜、一盘豆芽。

后面两道菜炒得很快,端上桌的时候宣慕之才发现吴伯和宣煊都没有吃,而是在等着他。

“怎么不先吃?”宣慕之面前已经摆上了一碗大米饭。

“吃!”

因为是大锅炖的,宣慕之刻意将肉的块切的比较大,主要是大灶的火不好掌握,生怕肉炖过火了。不过大块有大块的好吃,最显著的一个好处就是这小孩拳头大小的一块肉,夹到碗里时候,满足感那是杠杠的。

虽然没有酱油,但是宣慕之糖色炒得很好。他因为心脏问题不能做一些剧烈的活动,所以经常跟在母亲身边看木母亲做饭,看得多了,自己做的也很顺手。

宣煊年纪太小,这么大块的红烧肉夹起来比较费劲,好哥哥宣慕之直接帮他夹到了碗里。

红烧肉颜色酱红,汤汁浓稠,在大块肉上缓缓流下,仿佛是浓稠的糖浆一般。用筷子夹开之后,里面的肉却是呈现白色,且有汁水沁出。

这么大块的肉,自然不能整个放嘴里,夹开成两半用筷子送到嘴边,颤颤巍巍的红烧肉视觉冲击极大,让宣煊忍不住咕咚一声咽下口口水,才小心翼翼地,犹如对待什么易碎之物般地凑过去,轻轻咬下一口。

红烧肉软糯,因为炖得火候足够,肉皮已经炖出了胶质。这一口咬下去,牙齿切入肉中那一瞬间的感觉,美妙的让人从头顶到脚指头尖都开始散发一种满足感。仿佛这一瞬间,全世界都开始在冒起粉红色的泡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