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男配的爸爸 第1009章

作者:紫色木屋 标签: 穿越重生

“秦戈非。”于彬端着酒走过来,“行啊,昔日的农村小伙子今日也进了咱们的圈子。”

大家一听,视线若有所思的在顾希和于彬之间打量。

第七十三章 顾希怼于彬

大家之前以为顾希是程家的干儿子,肯定也是有身份的人,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却是没有想到从于彬的口中听到了另一个消息,这下众人有些好奇了。于彬这是什么意思?程家的干儿子是从农村来的?听于彬的意思好像他们是认识的。

于彬看着大家的反应,就觉得很高兴,看看吧,就算是巴结了程唯,农村来的还是农村来的,也改变不了他的身份。

顾希看着于彬,心想,这么愚蠢的人,难怪最后被亲生儿子毒死。这个小说世界的男主自然不是于彬、女主也不是杜莎莎,便宜儿子作为男配,那么男主自然是跟便宜儿子差不多年纪的人,所以于彬、杜莎莎、原主,他们只是生活在小说中,但是跟便宜有关,却没有被小说提起的人。小说的世界一旦形容,所有的事情由世界规则会弥补。顾希过来,改变便宜儿子的结局,那么男女主角的结局呢?先不说这个,但是在小说前,原主这一代人的故事中,于彬和杜莎莎也可以称之为男女主角。因为杜莎莎上位很成功,于彬为了杜莎莎上演的霸道总裁很到位。

也许于彬在往后是成功了、成熟了,但此刻的于彬却不是。在顾希眼中,他蠢不可及。作为千年老妖怪,顾希连跟他怼的想法都没有,简直当然不存在。

顾希没有开口,程唯却不能容忍任何人在他面前欺负顾希。反正,在程唯的眼中,于彬这样的行为就是欺负顾希了。程唯道:“往上三十年,于家老爷子也是农村里出来的,听我爷爷说,当年的他白手起家,非常的有魄力。谁曾想隔了三十年,他的孙子连落叶归根都忘记了。”在这个圈子里,其实祖上都是农村里出来的不少,有爷爷辈的,有太爷爷辈的,但是程家不同。程家祖上是当官的,但子孙对当官没有兴趣从而经商,后来王室统治的朝代没落,国家动荡,没有了王朝,当官的跟老板姓一样,在那个时候,经商的就不同了,所以程家最早是从当官到开客栈、再到开旅馆、开酒店,往上追上程家起码有两百年的历史了。这是外人所知道的,而其实,程家有族谱,族谱上等级的历史更加的遥远。

但是一个家族的年代是否久远,并不能说明一个家族的辉煌会依旧,可是这两百年间,程家传到程先生这里,却是依旧辉煌,这就是程家人的本事了。所以在H市的豪门圈子里,程家是众所皆知的,能被称为世家的。且程家旁系、依附的小家族也不少。在古代,大世家下面都有小家族依附的,然后嫡子、庶子又不少,程家自然也是如此。

于彬听到称为的话,脸色一僵硬,所以说他不喜欢称为,这家伙嘴巴就是毒。而且,他说的是秦戈非,关称为什么事情?

“程大少这话说的是,人谁没有过去?咱们要看的是现在以及未来,过去怎么并不知道。秦兄现在就很厉害,五款药丸卖出了566万的高价,而且还是全部捐款的,咱们在场的,谁靠自己赚了566万就捐款的?”有一位大少爷起身道。这都是看脸的世界,程唯一张脸可以当银行卡刷,大家当然要跟他战队。

“我妈说那个药丸特别有用,真是服气了秦兄,对了你的那个养生馆在哪里?咱们明儿去你那?”又一位大少爷道。

“行,我请客,欢迎大家光临。”顾希道。

“你可真大方,还请客……”程唯笑了笑,“你们别以为他那开养生馆东西就便宜,天宝一顿饭都吃掉十来万,他那里的东西都是养身的,真正养身的,可不便宜。”一般的地方几千就不错了,被不能让大家以为顾希那里的东西也是这种不错的,程唯可不会吃亏。

“哟,程唯你对秦戈非还真照顾。”于彬也不怕程唯,程家和于家关系挺不错的,他就是跟程唯闹开了,也就是孩子间的事情,跟大人没有关系,所以矛盾不会升级到哪里。“秦戈非,你是怎么巴结上程唯的,跟大家说说的,在场的人可不少没巴结上程唯的,应该都有兴趣。”

程唯眯起眼,正要起身的时候,顾希摁住了他的肩膀。

于彬挑眉,看着顾希。

顾希轻笑:“我耳力不太好,你再说一遍。”

“你……”于彬的脸色更沉了,被称为讽刺也不是第一次了,但是秦戈非的话……凭什么?

顾希道:“我怕就是我说了,你也听不懂。”

“你什么意思?”于彬问。

顾希道:“因为我是人,你吃狗,狗眼看人低。”顾希这句话说的是意大利语,他料定了像于彬这样的人,是不会听懂这句话的。

于彬皱眉……听不懂。

噗嗤……毕仇笑出声,他看向顾希:“戈非,你的意大利语真纯正。”

顾希道:“或者于少爷可以换一种语言听听、法语?德语?俄语?”

“你……”于彬哼了声,转身就离开。

于雨虽然和其他的小姐们在玩,但是也在观察顾希那边,自从知道程唯和顾希的事情之后,只要有他们的地方,她的视线就移不开。也许,这是因为出现在她身边的,第一件关于同性恋的事情,所以她也看到了于彬去自讨没趣,然后又灰溜溜的离开。其实以于家的地位,于彬是完全可以进去程唯他们的圈子的,毕竟于家从于爷爷白手起家的,说起来已经几十年了,并不是那种暴发户,说的再现实一点,就是程唯他们在玩的那些人中,也有家里是暴发户的。可是于彬就是和他们玩不到一起,他性格偏激,看谁都不上眼,总觉得什么都要以自己为中心。可那些人谁不是天之骄子?凭什么哄着于彬?

于雨看到于彬这样,就忍不住笑。

“在笑什么?”她身边的朋友问。

于雨摇摇头:“想到一件有趣的事情,就是……”

慈善晚会还没结束,于彬提早回去了。在车上,给他女朋友打电话:“宝贝,你在哪里?”

于彬的女朋友作为富二代,她的家人自然也来参加慈善会了,但是她没有兴趣就没有来。这会儿,收到于彬电话的时候,她正在玩,所以她那边很喧闹,声音很大,结果于彬根本听不清她那边在说些什么。

在最初,于彬是喜欢这个热情开放活泼的姑娘,而且这个姑娘不粘人,像杜莎莎是个很粘人的,于彬不喜欢杜莎莎了,当然也不会喜欢这种类型的了,于是于彬女朋友就出现了。只是现在,在他烦恼的时候,他特别需要有人关心他,或者陪着他。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想起了杜莎莎。杜莎莎很善解人意,每当他不高兴的时候,就会安慰他,哄他开心。于彬想了想,给杜莎莎发了信息。

杜莎莎收到于彬的信息时,简直非常的意外,不过她没有表现的很热情,而是单纯以前女友,或者说普通朋友的身份跟他聊了。杜莎莎是个很有脑子的人,她很会把我分寸,也很会分析。

顾希还不知道杜莎莎和于彬又联系上了,慈善晚会之后就是过年了。顾希要回家过年,程唯是很希望他留下来的,但是他也知道顾希非常的孝顺父母,所以并没有提出。

顾希看着他,知道他的想法,道:“你正月初五来我家吧,正月初五接财神,我们村里有财神庙,过年的时候香火很旺,寺庙会打开,那一天非常的热闹。然后初七我们回H市,跟你爸爸一起吃饭。”

“好,一路平安。”程唯看着顾希的车开出程家,有些不舍。他以前觉得自己很男子汉,很男人,但是现在发现自己变的粘人了,如果是以前他肯定对这人所不齿,但是现在他觉得单身狗不会懂。

顾希回到家,村里人的话题又围着顾希转了。尤其是林家的事情,顾希帮他们找医院、找医生,还帮他们筹集捐款,这些事情村里人都知道了,所以大家都觉得顾希很有本事。

而同时,远在H市的杜莎莎则为难了,因为于彬约她一起吃饭。杜莎莎也想,可是她怀孕了六个月了,肚子大的如此明显,怎么可能跟于彬一起吃饭,所以杜莎莎解决了,并告诉于彬:对不起,当初打胎的时候身体很不健康,我现在都在养病,而且还在老家,所以不能跟你一起吃饭了。

于彬看到杜莎莎的信息,实在有些意外。自从慈善晚会之后,他跟杜莎莎联系上了,之后每次心烦的时候都会找杜莎莎,他觉得他和杜莎莎虽然丰收了,但是也可以当朋友相处,因为杜莎莎的性格实在好,聊天的时候也能聊到点子上,所以他一直以为杜莎莎好好的,可是没有想到竟然打胎伤了身体,一时之间,于彬有些愧疚。这也是一种大男人的心态,其实并不是多愧疚,而是觉得这个女人曾经也是他的,有种骄傲感。

第七十四章 杜莎莎近况

于彬:那还好吗?你现在在哪里?我来看你。你要什么营养品,我给你买来。

杜莎莎看到于彬的信息,觉得非常好笑,她觉得男人非常贱。但是她不能表现出来,她只能柔弱的回复于彬:很抱歉,我在老家养病,我想你不方便来,如果让我爸妈知道我是因为那个人,他们肯定……再说我老家非常的保守,如果有陌生男人上门的话,别人会以为你是我对象的。阿彬,谢谢你的关心,等我身体好了我回H市的时候,再联系你,请你吃饭吧。

然后末尾又加了一个可爱的表情。

于彬看到杜莎莎的信息愣了一下。他其实很少思考自己会给女人造成什么伤害,他就是这样的性格,他喜欢了就在一起,他如果不喜欢了就分手,这个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只是,从来没有女人为他打过孩子,杜莎莎是第一个。现在看着杜莎莎的信息,他突然想起了一年,他似乎也没有给过杜莎莎分手费。和杜莎莎分手的时候,他正和未婚妻打的火热,然后打胎之后给了杜莎莎一百万,给她保养身体,可是分手费呢?他好像没有给。之前和女朋友分手的时候,他都给会分手费,这次把杜莎莎忽略了,因为又给了打胎费,分手费就更加忽略了。

想到这里,于彬给杜莎莎赚了一笔钱。

杜莎莎银行收到一笔钱的信息来了,她愣了一下,有五十万,这是谁打的?别人打错的?因为银行发来的信息是没有打款人信息的,所以杜莎莎并不知道是谁。

正当杜莎莎疑惑的时候,于彬发了信息给她:给你汇了五十万,好好照顾自己。

杜莎莎一看,先是有些意外,她和于彬都分了,且于彬的未婚妻还威胁过她,她没有想到于彬还能送上门给她钱,这人脑子有病吧?不过很快,杜莎莎有了一个想法,于彬这样的人是大男人主义的,只要自己小女人一点,要骗他非常的方便。她甚至想到了,哪怕不和于彬结婚,当二奶,她也有很多钱花。所以,杜莎莎马上给于彬回了信息,信息内容是这样的:谢谢你,我现在身体需要钱,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等我身体好了,如果有多余的钱我就还给你,如果没有多余的,等我上班了再还给你。我是H大中文系的,我的形象也不错,我相信自己能找到好工作的。[表情:一个可爱的笑容]

于彬:你还是一如既往的温柔又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