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滤镜八米厚 第349章

作者:尽皆春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快穿 穿越重生

换句话而言,他死定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齐初衍看着他很快开始咳血,紧接着成天只能卧床,没过一个月便撒手人寰。

穷书生的家生前冷清的很,家中没有长辈和妻儿,死后倒是热闹,齐初衍看着来来往往的人,都是穷书生生前曾帮助过的人,或是来为他打理后事,或是来参加葬礼,为他上一炷香,哭两声灵,也不枉来这人世走一遭。

齐初衍看了两眼便兴致缺缺的移开了目光,像穷书生这样的好人祂见过的太多太多了,他是这芸芸众生里再普通不过的一员,普普通通的生,普普通通的活,最后普普通通的死。

穷书生是再平凡不过的人,连他被他人盛赞的品性在齐初衍看来也不足为道。

他这个人根本无法令齐初衍驻足,也无法让祂另眼相待,他的死自然也激不起齐初衍心里的一丝波澜。

即使穷书生在最后一刻念叨着的还是“阿玄”,日久天长下来,他早把黑猫看做了家人。

即使穷书生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在含糊不清地说着:“若有来世,真希望还能再见……真想抱一抱你,看你撒娇……”

齐初衍也都无所谓的。

穷书生到死也不知,祂对他无所谓的。

第187章 一切的开始(二)

穷书生去世以后齐初衍也没有离开, 祂仍趴在屋顶的老位置上,静静看着身下这座房子来来回回换了许多主人,不同的人们在祂眼下上演一出出新的悲欢离合。

时代更迭, 王朝变换, 房子被翻修了无数次, 人也换了不知多少代, 唯独屋顶的黑猫亘古不变。

齐初衍没有特意记时间,时间对祂来说同样没有意义, 祂在这处一直待到又有新工作方才离开。

新工作是千篇一律的驱赶越界生物,齐初衍的力量自然远胜于入侵者,但祂需要压制自身过于强大的力量, 否则会对当前世界造成影响。

以至于本能轻松解决的入侵者,齐初衍花了一番功夫才成功将之赶回自己的世界, 连累的祂自身也受了一些不轻不重的内伤。

齐初衍重新入世时换了副模样, 这次祂化身成了威风凛凛的黑犬,身量足有半人高,乌黑发亮的皮毛像绸缎一样漂亮。

高大漂亮的黑犬随意选了处新的休息地, 祂倒也会挑, 这一选就选中了当朝知名富商家的院子。

全朝上下都知沈家世代经商,富可敌国, 他们家的院子当然不是说来就来, 说走就走的。

沈家的仆从见院中忽地多出了一只野狗, 怕惊扰了主人, 立刻拿了木棒就上前驱赶, “哪来的畜生,快滚!”

喝骂声刚落,仆从就被黑犬冷漠的一瞥吓的再说不出话来, 连手中的木棒险些都握不住。

眼前的黑犬自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哪怕不特意做些什么,旁人见之也会心生恐惧,不敢靠近。

仆从紧张的直咽口水,他之前为了赶黑犬离开特意给自己打了半天气,更是提起了全部勇气,但这会只是被注视了一眼,他的勇气就从身体里跑了个干净,手软脚软的再也找不回来。

他手中的木棒遥遥指着黑犬,色厉内荏地道:“你、你、你……”

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下文来。

仆从几乎恼羞成怒,他想威胁黑犬,但话到嘴边却卡了壳,剩下的怎么都说不出。

“这是在做什么?”

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仆从连忙放下木棒,转身行礼,“见过小少爷,庭中不知何时来了只野狗,小的正在想办法驱赶,定不叫这畜生惊扰了主子们。”

来者是锦衣玉袍的少年,生的唇红齿白,面若桃花,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大。

他是这城中人人皆知的沈家小少爷,自幼被双亲和兄长捧在掌心里长大,打小就要什么有什么,被溺爱着长大也难得的没成纨绔。

他不骄纵也不跋扈,反倒谦虚有礼,乐善好施。性子活泼又温柔,逢人便笑,任谁看到他再糟糕的心情也都能好起来。

被疼宠着长大的小少爷这会见到黑犬不由得心中一动,他怔怔望着黑犬,仔仔细细打量它的模样,下意识将之牢牢记在心底。

黑犬有两只尖尖的竖耳,一双幽深冷漠的黑眸,还有结实的躯体、纯黑的皮毛、有力的四肢和一条自然下垂不曾摆动的尾巴。

与其说是狗,倒更像是狼。

一种熟稔的感觉忽地袭上心头,这一刻小少爷的身体像是不受控制了一般,两个字情不自禁冲出口:“阿玄……”

仆从眼里写满了莫名其妙,不知小少爷脱口而出的两个字是何意,怪道:“小少爷?”

小少爷说出那两个字后自己也愣了下,他摆摆手,“无事,这狗……以后就叫阿玄。它想在这儿待便让它待吧,每天给它准备些吃食,日常也找人盯着些,别叫它伤了人。”

话虽如此,他却无端端觉得黑狗只是看上去吓人,绝不可能真的伤人。

这没来由的自信,同那不知从何而来的熟稔一样,叫小少爷越发摸不着头脑。

尤其是脱口而出的阿玄两个字像是有某种魔力一样,让他心潮澎湃,除了怀念和熟悉以外,更有深深的喜爱和人生圆满的满足。

好似他一直以来缺失的部分终于得以补全,又好像他长久以来的心愿终于达成。

他的双眼情不自禁发热,小少爷揉了揉眼睛,这感觉实在十足奇怪。

他确信自己不认识这只大狗,也不认识什么阿玄,更确信自己出生至今从没失忆过。

那这怀念的想哭的久别重逢之感,究竟因何而来?

小少爷想不明白,索性便不再去想,他只要知道自己喜欢眼前这只大狗就够了。

不过对只狗“一见钟情”听起来也怪怪的,而且他明明从小到大都更喜欢猫,尤其是黑猫。他还是第一次像今天这样,遇到这么合眼缘的狗。

齐初衍只在初时看了小少爷一眼,而后就闭目养神,吸收日月精华来疗养内伤。

祂一眼就看出小少爷是穷书生的第二世,连带着还看完了他今生的命运。

老实说祂早忘了穷书生这个不起眼之人,祂漫长的生命里见过的人太多太多,这会儿能一眼认出还是因为祂天生有一种能力,能够看破任何生灵前世今生的命运。

小少爷的一生在齐初衍眼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