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毒 第114章

作者: 标签: 推理悬疑

  事实上,他的疑虑比柳至秦更深。当初第一次想到七氟烷可能来自涉恐组织时,他就近乎本能地不安起来。

  但他无法随便找个人说出这种疑虑。

  “这些人本事真大。”遇到了红灯,车停在斑马线外,柳至秦说:“光天化日之下,让一个被警方盯住的犯罪嫌疑人说失踪就失踪。他们大费周章,冒了这么大一个险,应该不是为了让邹媚‘暂时’说不了话。”

  花崇撑着额角,“如果我是卖七氟烷给邹媚的人,我会让她‘永远’说不了话。这才是最安全的。”

  绿灯亮起,柳至秦踩下油门,“不过我还是想把她救下来,不仅是因为她的背后藏着一群人,更因为像她这样的杀人犯,只有在法庭上被判死刑,落在她身上的死亡才有意义。”

  花崇侧过脸,看向柳至秦,“曲值也这么说。”

  柳至秦压了压唇角,“仇罕知道自己逃不了,所以选择自杀。其实他那种情况,不一定会被判死刑。一边是肯定死,一边是不一定死,他为什么要选择前者?除开一时冲动的原因,他其实是不敢直面审判。审判会给他定罪,最大程度给受害人家属带去安慰。我一直认为,让一个杀人凶手以自杀或者被更凶恶的人杀死——这两种死亡没有意义。因为它们不会给受害人、受害人家属带来公道,只会让我们这些旁观者感到爽快。‘大快人心’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真正受到伤害的人身上。会‘大快’的只有旁观者而已。”

  “我连爽快的感觉都没有,只有越来越重的压力。”花崇捏住眉心,片刻后甩了甩头,“尽力吧,现在还没有消息。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说不定邹媚还没有死呢?”

  ??

  重案刑警们将凶手送上法庭的希望最终落空。三天后,邹媚的尸体被找到。

  已经没有一丝生机的她穿着最后一次出现在监控里所穿的职业套装。那是一套做工考究的女士西装,完美地展现着她的身体线条。她曾在很多场合,穿着这身西装周旋于男人们中,自信优雅,侃侃而谈。但现在,昂贵的布料被污血、尸水浸透,变得肮脏而难看,看上去和王佳妹那批发店里卖的任何一套低端女装没有区别。而它包裹着的身体也不再曼妙,不再被无数双贪婪的目光觊觎。

  邹媚就这么死了,面朝下,躺在淤泥和污水中。

  她出身在淤泥里,努力过,挣扎过,最终没能做到“出淤泥而不染”。当死亡降临的时候,她又回到了淤泥之中。

  这个世界上,真正出淤泥而不染的有几人?

第一百章 围剿(01)

  莎城的春天是土黄色的,高远的天空被沙尘覆盖,投下阴沉灰暗的影子。

  荒漠迷彩上的灰尘总是洗不干净,本就是沙漠岩石的色彩,裹上一?g沙一?g土,汗流浃背的时候,人简直可以与灰蒙黄褐的天地融为一体。

  只有战火与鲜血是明亮的。

  火光在黑夜里绵延,枪声与爆炸声震撼着脚下的土地,带着体温的血从迷彩中喷涌淌出,明明是最刺眼的色泽,却将身下的砂石染成压抑到极致的黑色。

  大口径狙击步枪撕裂夜空的巨响几乎将耳膜震破,听力护具早已经不见踪影,短暂失聪的感觉就像被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突然甩出原来的世界,耳边只剩下令人头痛欲裂的嗡鸣声,一切指令、呼喊都听不到了。

  可是一个人虚弱的低唤却那样鲜明,好像一双大手,狠狠将他拽了回去。

  “花崇……花崇……”

  他一个激灵,向声音的来处狂奔而去。

  风声在耳边呼啸,剧痛从腿部传来——那里的筋肉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撕裂,血将肉与迷彩黏在一起,他紧咬着牙,强忍住痛,恨自己无法跑得更快。

  迟了,还是迟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隐没于带着浓重血腥与硝烟味的狂风中,就如同那人走到尽头的生命。

  他跪了下来,尖石戳在膝盖上也全无察觉。

  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淌过,他抬起满是血与沙的手,重重抹了一把,而后像再也支撑不住一般俯下丨身去,颤抖的拳头一下接一下捶着粗粝的大地。

  鲜血与眼泪汇集在一处,不知是眼泪稀释了鲜血,还是鲜血淹没了眼泪。

  视野里,是遮天蔽日的硝烟,还有像雨一般落下的沙。

  ??

  花崇从真实的梦境中醒来,几乎失焦的双眼睁到最大,茫然地盯着黑暗中的一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意识渐渐归拢。

  冷汗滑过脸颊、脖颈,好似当年血的触感。

  他长吁了一口气,双手撑住额头,掌心碰触到眼皮,那里热得不正常,是流泪之后的温度。

  可是眼角明明没有泪。

  大约在梦里恸哭过,现实里的身躯亦会有反应。

  片刻,他抬起头,扬起脖颈,灼热的双眼紧闭,右手在胸口猛力捶了三下。

  胸口不痛,头却痛得厉害。

  他用力按了按太阳穴,没有开灯,想喝点水,在床头柜上一通摸索,才发现没有水杯。

  喉咙干涩难忍,就像含了一嘴沙子。他不得不下床,向卧室外走去。

  一个人生活久了,活得粗糙,从来没有睡前在床边放杯水的习惯,半夜醒来口渴,要么忍着继续睡,实在忍不了了,才勉为其难爬起来,去客厅和厨房寻能喝的水。

  刚走出卧室,就踢到了一个软绵绵的物体。低头一看,是晚上刚从壁橱里拿出来的狗窝。

  二娃在徐戡那里住了一阵子,马上就要回来了。

  他抬脚将狗窝拨开,继续往厨房走。

  向来空荡荡的冰箱被塞得半满,有零食,也有能放一周左右的食材。冷藏室灯光明亮,他眯起眼,适应了好一会儿,才拿出一瓶冰镇可乐,一口气喝掉一半,然后盖好扔了回去。

  快到清晨了,但窗外还是漆黑一片。最近天气凉了下来,天也亮得晚,不看时间的话,还以为仍是深更半夜。

  他没有立即将冰箱门关上,留了一道巴掌宽的缝,靠在冰箱壁上出神。

  睡意已经没有了,但精神不太好,脑子也算不上清醒,头还在痛,只是没有刚醒来时那么剧烈了。

  头痛已经是老毛病。西北边境条件艰苦,任务繁重,压力更是大得普通警察难以想象。那不是什么工作、薪酬、人际关系给予的压力,而是来自生命本身的压力。

  生还是死,是每一次出任务时都会面临的考验。

  回来这几年,偶尔在面对极难攻破的重案时,他会有头痛得快要炸开的感觉。陈争、韩渠押他去看过医生,检查结果一切正常。陈争开玩笑,说你小子肯定是用脑过度。他懒得争辩,就当是用脑过度好了。

  但实际上,那是压力太大时的心理反应。

  目睹死亡,杀死过人,险些被杀死,他对死亡比很多人更加敏感。而重案总是涉及稀奇古怪的死亡,那些受害者——无论该不该死,无论死得极其痛苦还是没有痛苦——都时常刺激着他的神经。

  好在已经习惯了头痛这老毛病。

  他在冰箱边靠了一会儿,合上冰箱门,向阳台走去。

  一连处理了三个案子,没有工夫照顾家里的花花草草,有几盆已经死了。

  以前和柳至秦开玩笑,说养花弄草比伺候宠物好,花草死了便死了,扔掉就是,宠物却不行,死了还得挤几滴眼泪,麻烦。

  但现在,养了许久的花草真的死了,心里还是有些舍不得。

  遗憾的是他对花草实在没什么研究,只知道去市场上买,问了名字也不用心记,回来就忘了,等到人家死了,都不知道人家是什么科什么属,大名叫什么。

  “哎。”叹了口气,他弯下腰,将枯枝败藤从花盆里拔出来,扔进垃圾口袋时还着实心痛了一把。接着给幸存的植物浇水、灌营养剂,又把阳台空着的地方好好打扫了一番。

  做完这一切,天终于亮了,空气干爽清冽,有种秋天特有的萧条感。

  他伸了个懒腰,回到卧室。

  晨光洒在飘窗上,超大号玩偶熊正乐呵呵地看着他。

  记忆里,那个11岁小女孩的相貌已经有些模糊了,他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记得她被伤害后无助的眼神,以及康复后弯起的唇角。

  她是不幸的,被一群未成年人渣肆意玩弄,身体虽然无恙,心灵却蒙受了巨大的伤害。

  但和另一些小孩相比,她无疑是幸运的——她的父母对她照顾有加,她自己也足够坚强,已经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伤害给予她的是强大。

  同样是小女孩,王湘美、张丹丹、陈韵远没有她幸运。王湘美和张丹丹已经死了,身体或完好或惨遭蹂躏,从此都再也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凶手是否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她们来说毫无意义,她们最后的记忆是疼痛、绝望、孤单,或许还有刽子手的脸。

  至于陈韵……

  陈韵比王湘美和张丹丹走运,最后关头被救了下来,还有可以期待的未来。但警察能救下她,却不一定能让她“正常”地成长。

  她得回到自己的家庭,陈广孝和何小苗也许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许不能,到最后,生活又会回到原来的轨道。

  家庭给予人的影响巨大且不可磨灭。一些富有且理性的父母每逢周末都会带着孩子驾车出游,途中讲述各种有趣的故事,以身作则收拾掉落的垃圾;陈广孝牵着陈韵挤上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为挤开老人而抢到一个座位高兴欢呼,似乎抢到一个座位,就是天大的好事。

  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环境,两种截然不同的父母,教出来的小孩怎么可能拥有相同的品行与视野?

  陈韵救回来了,但陈韵的将来是什么样子,没有人说得清楚。

  在重案组待得越久,这种落差感就越大。

  重案刑警确实能做很多人做不了的事——侦破多年未破的重大命案,抓住丧心病狂的连环杀手,解救命悬一线的受害者。

  但实际上,凡是需要重案组出手的案子,不可挽回的伤害都已经造成了。在未来,那些伤害给相关者造成的影响并不会因为命案告破而消弭。

  说到底,警察不是神通广大的拯救者,却必须时刻扮演拯救者的角色。

  花崇抖开被子,叠好。

  叠被子的习惯是支援反恐那两年养成的。和边防部队一同生活,战士怎么做,他也有学有样,回来后懒得改。虽然家里的被子太松软,无法叠成豆腐块,但也要叠一叠,松散铺在床上总感觉不对劲。

  时间不早了,小区里传来车行的声响。花崇这才打开家里的灯,拿出几个鸡蛋,准备做早餐。

  一会儿柳至秦会来,一起吃早餐,然后出门。

  今天是说好“赔毛衣”的日子,他毛毛躁躁洗坏了柳至秦的毛衣外套,不赔一件说不过去。

  洗坏的毛衣已经是他的了,贴身穿很舒服,没有刺人的感觉,绒绒的,软软的,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他老是觉得比正儿八经的居家服穿着还合适。

  油烟从煎锅里腾起,“呲呲”的声响在清晨格外响亮。他将打好的蛋倒进去,迅速向后退了一步。

  上次柳至秦站在一旁看他煎蛋,笑说:“你这动作也太利落了。”

  “油溅到手上痛啊。”他握着锅铲,小心翼翼地翻着蛋。

  “我来。”柳至秦靠近,将锅铲拿了去,站在灶台边,边煎边吩咐道:“帮我洗两个盘子。”

  锅铲能握的地方就那么一块,他的手被柳至秦碰到了,恰好一滴油溅起来,落在他手背上。

  烫!

  他摸着被油溅到的地方,却发觉灼热感是从另一个地方传来的。

  取出盘子后,他顺道冲了冲手,甩水的动作太大,几滴水洒进了锅里,热油与水相遇,溅得那叫一个激烈,柳至秦连忙避开,仍是被油溅了好几下,手背迅速变红。

  “哎……”花崇立即拧开水龙头,“我的错我的错,赶紧来冲!”

  锅里的油还在噼里啪啦地溅着,那声音和水池里的哗啦水声重叠,分明有些吵闹,却完全不让人心烦。

  柳至秦边冲边笑,“和你一起待在厨房,风险比我想象的大。”

  “呲呲”声将花崇从回忆里拉回现实,满屋油香与蛋香,走神的几秒,蛋的一面被煎糊了,他拿锅铲戳了两下,见没有糊得特别厉害,便夹起来盛在碗里,继续煎剩下的。

  煎最后一个鸡蛋时,外面传来敲门声,不急也不响,一听就是柳至秦的风格。

  “来了!”他关掉火,趿着拖鞋跑到客厅,一边开门一边找出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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