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戏真做 第12章

作者:春日负暄 标签: 近代现代

  他得想别的办法。 就在这个时候,卧室门被推开,是陆既明进来了。

  沈馥心生戒备,转过身来,一言不发地看着他,等着他说话。谁知道陆既明也不说话,他好像喝了点洋酒,衬衣皱巴巴的,身上有点淡淡的酒气,径直地朝沈馥走过来,双手撑住露台的铁艺栏杆,将他圈在里面。

  陆既明将脸埋在沈馥的肩窝里。

  他真的喝了酒,整个人似乎迷迷糊糊的,在沈馥的耳边不知道嘟哝着什么。沈馥抑制住想把他掀下楼去的欲望,心里暗骂了一声 “神经病”,将他推开到一边,径自走开。

  谁知道陆既明并不罢休,他从后面搂住沈馥的腰,两人踉跄几步,被皱起来的地毯绊了脚,双双摔到了床上。沈馥被压了个结结实实,一口气差点没喘上来,谁知道陆既明一点都不打算起开,反而手沿着沈馥的腰线往上摸。

  这下是真的燎着了沈馥心中的火。

  陆既明情绪反复,将人玩弄在股掌间,开心时给颗糖,不痛快了就抽鞭子,要么他是个真正的疯子,要么他就是压根没把人放在眼里,这很显然,是后者。

  一个醉鬼还想摆布人。

  新仇加旧恨,沈馥气得牙痒痒,他泄了身上的劲儿,趁陆既明不备,翻身用力,将陆既明顶开。沈馥动作迅捷地骑在陆既明身上,揪着他衣领,把他往床上狠狠一砸。

  陆公馆的床都是用的弹簧垫褥,又软又舒服。但沈馥用的劲猛,还是把陆既明砸了个懵,大概是没想到这段时间以来一直乖乖配合的小猫突然露了爪子。但他还是很快地就回过神来,眼里的醉意一扫而空。

  陆既明抓住沈馥的手腕,反手一扭,企图制住他。但沈馥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公子,他是有些身手的,顺势沉腕,抬膝顶向陆既明的小腹。陆既明连忙松手,在床上一滚躲开。

  两人一人占据床头,一人占据床尾,互相瞪着对方。

  房间里没开灯,一片昏暗,只能靠着皎洁的月光勉强视物,两双眼睛都很亮,像两只在丛林里周旋的野兽。

  沈馥捏紧了拳头,率先发难。

  他从小都是靠拳头保护自己的,虽然不成章法,但好就好在身手敏捷,路子也野,陆既明偏头躲开时,感觉到拳风擦过脸颊。陆既明也不是吃素的,两个人很快地就打在了一起,撞倒了桌上的花瓶,碎了一地。

  沈馥在卧室里是赤脚的,被花瓶碎片扎了脚,一阵钻心的疼,往后倒在了床上。陆既明欺身上前,捏住了沈馥的脖子。

  陆既明眼里已经毫无醉意,眼睛微眯着,眼神凌厉,刨花水固定过的额发散乱下来,被汗水濡湿,手上用力收紧,紧盯着因为窒息缺氧而面上泛红的沈馥。沈馥拼命挣扎,把陆既明的手抓出了道道血痕,陆既明不为所动,腹部被沈馥猛顶了数下也没有松手。

  就在沈馥以为自己要被陆既明掐死的时候,陆既明松了手。

  沈馥整个人蜷缩起来,眼前发黑,喉咙处火辣辣地疼。他拼命呼吸,咳得惊天动地,脚底的伤口把床单蹭得到处都是血。

  好不容易缓过来一些,他一转头,发现有个黑洞洞的枪口对着自己。

  陆既明不知道从哪里摸出来一支手枪,沈馥在这件卧室里睡了这么些天,都从未发现这把手枪。

  沈馥用手肘支起身子,盯着枪口,又挪开目光,看向陆既明。

  陆既明将额发拨弄开,神情已经放松下来了,甚至还带了一点玩味的笑,枪口一点点挪动,仿佛在犹豫着,这一枪要开在沈馥身上的哪个地方。

  又是这样,像猫抓老鼠,吃之前要玩弄自己的食物,故意让它跑开一些,又摁住。

  沈馥瞳孔放大,心脏砰砰地跳,后背被汗浸湿,脑子却清醒得很,从未像此时这么清醒过。他坐起来,用自己的额头顶住陆既明的枪口。

  陆既明 “咔哒” 一声,将枪上膛,再次用力,用枪顶住沈馥的额头,轻轻说道:“你不怕死吗?”

  沈馥怕死,怕得手脚发软,怕陆既明轻轻扣动扳机,又或许只是走火,他就会血溅当场,这么近的距离,脑袋都会被崩掉半个。但他知道,这时候退和怕都没有用,甚至会起反作用。他没有退,反而又往前挪了挪,他看着陆既明的眼睛,说道:“如果我要死的话,早就死了,在落雁滩那天就死了。”

  陆既明眯了眯眼,看着沈馥那双熠熠有神的桃花眼,开始有点后悔在落雁滩那天帮他挡了那一枪,后悔让沈馥的聪明脑袋捕捉到这个漏洞。

  “我还有用是不是,” 沈馥死死地用自己的额头顶住枪口,语气却轻柔,他说道,“你不会杀我的。”

  陆既明的枪口顺着沈馥的额头、脸颊、嘴唇、下巴一路往下,仿佛这不是一把可以杀人的枪,而是情人多情的手。

  沈馥简直缓不住自己快要从嗓子眼跳出来的心,他只能拼命让自己镇定。这是与虎谋皮,一不小心,就会被反复无常的老虎吃掉。

  “我们无权无势,什么也不能做,” 沈馥说道,“让我和我姐姐见一面。”

  陆既明无疑是骄傲的,他的反复无常都在昭示着他的笃定,笃定沈馥翻不起什么浪花,沈馥赌的就是他这一份骄傲。

  陆既明持枪的手渐渐放下,就在沈馥松了一口气的时候,陆既明突然扣动扳机,沈馥几乎血液凝固,浑身僵硬。

  “咔哒。”

  枪没有子弹。

  陆既明轻轻一笑,反手把没有子弹的手枪收回,低头在吓得魂飞魄散的沈馥脸上亲昵地亲了一口。

  “晚安。” 他说道。

  沈馥一直盯着他,直到他转身出了房间才真正放松下来,往后倒在床上,脚底一阵钻心的疼,大汗淋漓,像是真的死过一回。

  作者有话说:章节名好难取(。) 求评论收藏!

第二十三章 谈谈

  当第二天早晨的阳光从露台里照射进来的时候,除开满地的狼藉以及沈馥脚上的伤口,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有发生过。他小心翼翼地扶着栏杆下楼的时候,陆既明正坐在餐桌旁吃早餐。

  他吃着一份,对面放着一份,热腾腾的,其中还有沈馥最爱吃的甜豆花。

  沈馥饥肠辘辘,什么也不多说,坐下就吃。等吃得肚子里暖烘烘之后,他才有闲心抬起头,看陆既明一眼。陆既明正在看报童送来的新报纸,边看边说道:“待会儿有人送你去宜阳路。”

  沈馥精神一振,也没心思继续吃了,迫不及待地就要出门。

  出门前,他回头看了一眼,陆既明把报纸合上,懒懒地打了个哈欠,朝他笑道:“好几次都没吃上烟熏兔,我叫人去买,中午回来吃。”

  沈馥没回答他,转身出去了。

  等车开到宜阳路沈宅的时候,沈馥才明白为什么陆既明敢放他一个人过来。沈家被团团围着,他才下车,就见到了立在门边等他的秦雁。整个沈家被围得铁桶一般,他们姐弟仨怕是得肋下生翅才能逃脱。

  沈馥看也没看秦雁一眼,径自从他身边走过,秦雁也没有要跟进去的意思,依旧在门边守着。沈令仪和小阿都在,听到了声音赶忙下楼来。

  沈馥一时间愣在了门边,他好久未曾见过这个样子的沈令仪。

  花大价钱电烫的头发已经失去了卷度,胡乱地披散着,脸上没有精致的妆容,眼睛下面都是青的,发白的嘴唇没有用心勾勒,她裹着睡袍,牵着小阿跑下来的时候甚至赤着脚,下最后一级台阶时险些扭了脚。

  沈馥忙伸手扶住她,还有被她拉得一踉跄的小阿。

  沈令仪双手在沈馥身上来回摸索,生怕他身上哪里有伤。沈馥生怕让他们发现自己脚底破了口子,连忙坐下来,脖子上的掐痕也用围巾围起来挡住了。他问道:“到底怎么回事?长话短说。”

  小阿忙自告奋勇:“我去望风。”

  沈馥拍拍他的脑袋,说道:“去吧。”

  沈令仪整个人陷在松软的沙发上,低头抠自己的手指,她手指上的甲油好些天没涂过了,显得斑驳邋遢。她说道:“这段时间,我一直和维鸿通信......”

  于维鸿在十三岁时,被急于寻找男嗣继承香火的殷实人家领养走。他们自此分别,再往后,育婴堂大火,姐弟三人离开,自此,天南海北断了音信。再见时就是在豫北,沈令仪是被豫北富绅追逐的交际花,于维鸿从西洋学成归来。

  他们两人在豫北重逢,自然两方都是高兴的,于维鸿没有在豫北久留,但两人之间通信一直未断。信里,各自都说了不少分别后发生的事,沈令仪自然对他们这几年的事有所隐瞒,于维鸿倒是坦荡交代。

  他远渡西洋求学,学了不少新式的思想。归国来,见国内一片混乱,严、陆两家割据对峙,占地屯兵,中央政府沦为傀儡,只看两家在其中斗法,商人和走私贩子游走在两方之间,从中牟利。

  “他说......” 沈令仪说道,“他了解到南边有些进步的党派,是真心为人民办事的,不似军阀跋扈,他也与他们多有接触。”

  听着听着,沈馥越发觉得奇怪起来,为了怕触到沈令仪的伤心事,他之前并未多问她与于维鸿之间的事,如今听来,蹊跷之处颇多。

  他问道:“于是他向你探听消息?”

  “不曾。” 沈令仪连忙摇头,皱着眉头说道,“我也不是傻子,怎能让我们陷于危险之中。我写信也只写些日常见闻,并未提及我们与陆家有接触。我写信告知他,平洲这边恐怕有大事要发生,想要他帮忙找三张船票来,他满口答应,船票送来得及时,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了岔子。”

  沈馥看着满脸憔悴的沈令仪,问道:“你觉得...... 能信得过他吗?”

  沈令仪被他问住了。

  在育婴堂前分别,自己将红头绳摘下来塞进他手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只是分别数年,谁能说得清呢?沈令仪心底是有些期盼的,自己能够信他,但她不能将沈馥与小阿的命也糊里糊涂交到他手里。

  “我不知道。” 沈令仪说道,“最好能和他再见一面问清楚,他现下就在平洲。”

  要见一面就要通信,要通信就得越过门外那些陆既明的人。

  门外,秦雁正站在院子里,他已经领着十数个人在沈家这里围了好几天了,但他未见疲态,只要立着,就像一杆枪般板直。小阿把厨房里炖好的梨子水装了一盅给他,以此为名,光明正大地望风。

  秦雁毫不犹豫地喝了,将瓷盅递回去。也不怕他们做手脚,外头还围着十几个人呢,递回去瓷盅的时候,秦雁甚至还说了声 “谢谢”。他平日看上去不苟言笑,道谢时也是板着脸孔,只是小阿能察觉到,他对自己说话时,态度甚是温和。

  小阿捧着空瓷盅,眨着眼看他。

  他说道:“我有个弟弟,和你差不多一般大......”

  他说话时,在自己肩膀处,比划了一下。小阿忍不住微微垫了垫脚,只为了显得自己高大些,能高过秦雁宽阔的肩膀。

  “如果活着的话。” 他补充道。

  怪不得,一般来说,和沈家姐妹打交道的人,并不会注意到他,他个子小小,样貌平淡,丢进人堆里都找不着。然而秦雁能记得清楚,晚上来送甜点心时,应门的是他。

  小阿没忍住,问道:“他怎么了?”

  “饿死了。” 秦雁沉声说道。

  这样的世道,饿死并不是新奇的事。小阿也饿过,在育婴堂的时候,好心人捐来的米面堆满了仓库,但轮不到他们吃,发霉生蛆了也轮不到。他深深记得饿的感觉,饿得前胸贴后背,饿得肚肠都是麻木的。

  要不是沈令仪,他早就在那里饿死了。

  开门声打破了他们俩人之间的沉默,沈馥从里面走出来,摸了摸小阿的头,小阿捧着空瓷盅,急匆匆地跑回去,像是受惊躲回洞里的小老鼠。

  沈馥说道:“有劳照应。”

  秦雁面无表情地回应道:“全是大少的吩咐,分内之事而已。”

  沈馥坐上了来时的车,匆匆回去,陆公馆里已经摆好了午饭,餐桌上赫然是陆既明答应好的烟熏兔。

  富春山居的烟熏兔是平州城里出了名的好吃。好吃就好吃在讲究,旁的酒家,用木头点火熏,富春山居另辟蹊径,用花生壳熏,熏出来的兔肉格外香。陆既明正坐在桌边看书,将等待情人回家吃饭的深情角色扮演得有模有样。

  沈馥坐下来,还未动筷,先对陆既明开门见山。

  “大少,我们谈谈吧。”

  作者有话说:你!你就是你!说的就是你!别左右看了!评论了没!收藏了没! (20 章修改了一下,大家可以去看看。应该比原来好多了!)

第二十四章 看你的表现

  闻言,陆既明把书合起来,放在一边,说道:“吃了饭再说。”

  沈馥不为所动,语气虽和缓,但意思却不曾退让。他说:“先谈吧。”

  陆既明抬眼看他,他们俩四目相对,眼神相接。沈馥没有半分退让,他发现了,陆既明这个人就是贱骨头,越是顺着他,他就越是看轻你、作弄你,不把你放在眼里。

  就像昨晚,陆既明的枪抵住了他的额头,他要是求饶,陆既明反而不会如他的愿。

  果不其然,陆既明移开目光,漫不经心地说道:“谈吧。你想谈什么?”

  沈馥直接说道:“我不是豫北鸿福绸庄的少东家,也不姓‘沈’,我和姐姐来平州是为了躲避战乱,顺便骗点钱。没有人指使我们,我们也没有别的目的,大少一查便知。”

  陆既明 “嗯” 了一声,不惊讶也不生气,甚至没有抬起头,而是用筷子拆起了兔肉,慢条斯理的。也不知道他是早知道了还是根本不在意,沈馥仔细留意他的表情,企图从他脸上找出一点端倪。

  他接着说道:“大少用得着我的地方,只要我能做,我都能帮忙。我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祸及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