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戏真做 第13章

作者:春日负暄 标签: 近代现代

  出乎意料,陆既明爽快地答应:“好啊。”

  沈馥被他打了个措手不及,愣了愣,说道:“我是说......”

  陆既明用筷子指了指冒着热气的烟熏兔,说道:“快吃。”

  沈馥的心 “突突” 地跳,酥嫩鲜香的兔肉吃进嘴巴里也索然无味。再说下去也没什么好说的,他们之间的权力关系不对等,谈条件也过于不现实了。他只能尽量展示诚意,让陆既明放松点警惕,这样他们才能伺机脱身。

  一顿饭吃得干巴巴的。

  沈馥回到卧室里,坐下放松身体的时候,才发现脚底疼的厉害。昨晚受伤后,他都没有心思好好处理伤口,匆匆包扎了事。他皱着眉脱了鞋袜,将潦草包扎的纱布拆下来,疼得不断倒吸气。

  伤口还是血糊糊的,看上去并不浅,折腾了这么一天,比昨晚刚划伤的时候还要触目惊心。沈馥将脚架在脚踏上,往后倒在松软的沙发上,长叹一口气,累得脑袋疼,额角有条青筋在突突地跳,他感觉自己下一秒闭眼就能睡着,但脚底的疼又把他牢牢拽住。

  突然间,陆既明推门进来了。

  沈馥连忙坐起来,身体紧绷,满脸戒备。陆既明手上拿着个托盘,上面有药和纱布。沈馥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坐着,定定地盯着。

  陆既明把东西放下,在沈馥对面坐下来,托住沈馥的脚踝,放在自己的膝头,看了看伤口,好像感觉到疼似的,“嘶” 一声轻轻倒吸气。沈馥不发一言,看着陆既明轻轻地将药水倾倒在纱布上,纱布压在伤口上。沈馥疼得差点大叫,咬住嘴唇才忍住了,下意识就要缩回脚,陆既明攥住他的脚踝,帮他清理伤口。

  太痛了,沈馥浑身都是冷汗,嘴唇咬得发白。

  陆既明的动作一点都没放轻,纱布被染红了。沈馥拼命忍着,盯着陆既明的一举一动。

  “除了钱,你们没有别的目的吗?” 陆既明突然问道。

  因为不断袭来的疼痛,沈馥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陆既明这是在问话。他正要回答,陆既明又将沾湿了药水的纱布重重地摁在他的伤口上,沈馥几乎疼得没法思考。幸好,他不曾撒谎,问题的答案自然而然就出来了。

  “没有。” 他咬着牙回答道。

  伤口清理干净了,陆既明开始给他包扎。因为失血,沈馥的脚踝格外苍白,被陆既明一手攥住,显得脆弱而无力。

  直到这个时候,陆既明才勉强相信,沈家姐弟背后没有人指使。

  前段时间,陆既明已经感觉到了沈馥萌生退意,日日心神不定,他将沈馥的忐忑全数看在眼里,只等着哪一日沈馥真的要逃了,再顺势逮住。不料,有人传来书信,直言沈家姐弟是骗子,要在四月初三晚上乘船逃跑。

  是谁传来的消息,陆既明并不知道,所以在那日,他让秦雁把车缀在沈馥后面,开到城东码头,在车里看了好一会儿都没现身,就是为了看到底是谁在帮沈氏姐弟弄到离开的船票,又是谁通风报信,要借他的手,除掉这俩姐弟。没想到,他们居然没成功上船。

  “满意了吗?” 沈馥吐了口气,平静地问道,“大少能答应我的要求吗?”

  陆既明包扎伤口的技术娴熟,纱布绕了几圈,绑了个漂亮的结,看上去整齐又舒服。他把沈馥的脚托在掌上,低头在脚踝上亲了一口,说道:“看你的表现。”

  沈馥表现的机会马上就来了。

  陆既明要在陆公馆办宴会,广发请柬,城里有名的中式西式厨子全都请来,提前一天,早早地就布置上了。沈馥脚上的伤口还没好全,他走起路来还有点跛,扶着栏杆下楼的时候小心翼翼的。

  他捡起陆既明扔在一边的宾客名录看,方媛方小姐的名字赫然在列。

  平州是晋中的腹地,即便四处兵乱,只要陆重山一日不倒台,平州就依旧歌舞升平。军官富绅们日日歌舞升平,各种各样的宴会都稀松平常。为了招待留洋回来的方媛,陆既明特意弄了个洋气的舞会。

  客厅中间挂上晶莹的水晶吊灯,桌椅都暂时收起,空出舞池。请来了西洋乐队现场助兴,擦得蹭亮的乐器早早地就在旁边摆好。

  陆既明特意做了一身新的大礼服,沈馥也得了一套,女佣早早就熨好,挂在衣柜里。黑色的爱德华风格英式燕尾服,搭配黑色圆筒礼帽。与之配套的,还有黑色的文明棍,拿在手里,往地上一杵,十足十的英国绅士。

  陆既明在试衣服,沈馥帮他系上黑色的领结。

  领结正好卡在凸起的喉结处,有点紧,陆既明皱眉扯了扯。英式燕尾服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衬得他高大俊朗,他对着镜子,用蘸了刨花水的梳子,将头发认真梳好,显出棱角分明的轮廓。

  沈馥问道:“大少要我做什么?”

  陆既明从镜子里看他,说道:“老爷子要我娶方媛,但我不想娶。”

  沈馥也不问来龙去脉,只点头。

  陆既明又问道:“会跳舞吗?”

  跳舞怎么能不会,这可是交际场上有用至极的手段。你进一步我退一步,手握着手,腰一贴脸一凑,呵气般说几句贴心的话,感情迅速升温。

  沈馥再点头。

  陆既明转过来,朝他眨眨眼:“那你今晚只管好好跳舞就行了,有惊喜。”

  什么惊喜?

  沈馥眼皮一跳,只觉得不踏实,他讨厌惊喜,更讨厌来自陆既明的惊喜,多半是惊吓。

第二十五章 舞会

  作者有话说:沈香香:拿我的戒指给我求婚,就离谱。

  二十五章

  是衣香鬓影、纸醉金迷的夜晚。

  乐队在现场演奏,着统一制服的侍应生举着托盘在人群中穿梭,托盘上有雪茄、香烟和洋酒。陆公馆并不算十分大,办起宴会来的排场自然比不上醇园,舞池中甚至显得有些拥挤,但这却显得狎昵,加上处处精心的布置,整个宴会氛围更轻松,更令人沉醉。

  而这甚至没花陆既明多少钱,他只要露出要办宴会的风声,多的是人替他操心,只需要他在宴会上露口风夸一句——

  “义和饭庄和富春山居的宴席是好,但现在人人都追求时髦,比起来,采芝斋的西式点心就好吃多了。”

  估计第二天采芝斋就要排起长龙,给宴会提供免费点心的采芝斋东家,可谓是一点都不亏。

  沈馥只坐在壁炉边的软沙发上,看着富绅名媛们交际谈笑。在场的都是平州城有头有脸的人,对沈馥的身份都心知肚明,再加上陆既明时不时过来和他亲昵地交谈,人人都明白。在场的还有方媛,长了脑子的都不来招惹他,生怕搅进是非里。

  沈馥也乐得清静。

  他放眼望去,满场里除了他格外清静之外,还有另一个人无人问津。

  章燕回明明是个妙龄少女,却像一道灰色的影子,一动不动地坐在角落。她身上衣服簇新,也不再是古板老套的倒大袖旗袍,但款式也不时兴。满场里的女郎都是时髦的洋装,她格格不入。

  沈馥向来不讨厌她,甚至觉得她有点可怜。

  他走过去,叫了她一声:“章小姐。”

  章燕回像受惊的小兽,浑身一抖,抬头见是沈馥,脸上挤出个勉强的笑容,点点头。沈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定然不是她自己主动要来的,看来章家想让她嫁给陆既明的心还没死,偏偏陆既明讨厌章家,没把她赶走,反而把她晾在这里,当了炮灰。

  沈馥微微弯腰,一手背在后,另一手伸出去,彬彬有礼道:“能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吗?”

  章燕回茫然无措地左右看,难为情地道:“我...... 我不会......”

  沈馥牵起她的手,稍一用力,将她带起来,笑道:“我教你。”

  乐队指挥一抬手,换了下一支舞曲,比起刚才的节奏稍微轻快一些。沈馥将手放在章燕回的腰上,另一只手牵着她,带着笑意小声提示她:“搭着我的肩膀,对了,退右脚,退左脚,再退右脚,并步......”

  章燕回开始还很笨拙,但沈馥脾气极好,被踩到了也不生气,渐渐地,她也放松下来,掌握了节奏。她毕竟还是个少女,一旦学会了之后,就活泼起来,脸上也有了笑,脸颊上泛起了快活的红晕。

  沈馥不吝夸奖,说道:“不难吧。”

  章燕回笑起来比平时阴沉的样子好看多了,她有对小虎牙,笑起来尖尖的,俏皮可爱。笑容在她脸上一晃而过,很快地又消失了。她失落地小声说:“我九点钟就要走了,回去还得挨骂......”

  回去得挨她母亲的骂,骂她没将陆既明笼络成裙下之臣,骂她还不如沈馥,懂得卖屁股,骂她没给大哥章振鹭帮上一点忙。不过,比起恨自己的母亲和大哥,恨自己的怯懦无能明显更容易得多。

  沈馥将她的表情看在眼里,并未说话。舞曲节奏渐渐加快,男士的皮鞋和女士的高跟鞋在木地板上敲出轻快的交响乐。沈馥一手牵着她,将她旋转着送出去,还没来得及收回,舞伴交换了,他的手被另一只手抓住。

  陆既明握住他的手,搂住他的腰,不容置喙地踏出左脚,沈馥被迫迅速地转成女步。舞池里全都是绅士配名媛,皮鞋与高跟鞋进进退退,只有他们两个格外显眼。沈馥感觉到腰上一紧,陆既明收紧了手,将他向自己那边拉得更紧,两人几乎胸膛贴着胸膛,不像交谊舞,倒像是贴面舞了。

  “和她有什么好聊的?” 陆既明问道。

  沈馥低垂着眼,说道:“敌人的敌人不就是朋友吗?”

  陆既明轻轻一笑,他暂时还没把章燕回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算进局里。他领着沈馥在舞池里进退穿梭,快三步慢三步,沈馥抬眼一看,不远处赫然就是方媛,她被一个穿西装的绅士牵住,舞步娴熟。

  “又要换舞伴了。”

  陆既明牵着沈馥的手,将他旋转着送出去,沈馥一转身,牵住了方媛的手。

  同是大家小姐,章燕回像一朵长在角落里,常年见不到阳光的小花,蔫巴巴的。而方媛全然不一样,她舒展绽放,脚步轻快,洋装的裙摆轻盈地拂动,风情万种。

  还不等沈馥说话,方媛主动说道:“我明天就离开平州了。”

  这出乎沈馥的意料。

  方媛看着他,笑起来眼睛眯成月牙,灵动狡黠。她说:“你们陆大少是个香饽饽,谁都要抢,我还是不掺和了。”

  这中间不单单只是结个婚联个姻这么简单的事情,她是从小被娇宠养大的大小姐,家里做军火生意的,家财万贯,根本不用迁就谁,看谁的眼色,与其在这里扒着这个无意于她的陆既明,回家去招个上门女婿不是更快活?

  沈馥不接她的话,在乐曲的间隙里聊起今晚的甜点和洋酒。方媛也知意,应和起他来。沈馥的余光扫过陆既明,心想,方媛既然和他交底了,定然也和陆既明交过底了。

  明显是不用娶方媛了,那陆既明今晚到底想干什么?而被搅乱了算盘的陆重山,又会怎么样?

  舞曲奏到末尾,沈馥又重新被陆既明搂回怀里。舞池里的大家都跳了个尽兴,纷纷散去,侍应生们拿着烟酒甜点在人群里穿梭,女士们跳得满面红晕,酒过三巡,舞会的气氛顶到了最高点。

  陆既明拿起一杯香槟,拿起一把小银勺,在杯壁上轻轻敲了敲。随着清脆的三声响,宾客们的声音渐低,视线投到他身上。

  “请各位移步到院子。”

  他也不说要做什么,神秘感十足。但今晚的宴会如此开心尽兴,大家都对陆既明的布置满怀兴趣,纷纷携手顺着走廊往院子去。沈馥满面狐疑,陆既明拉着他走在最前面。

  时值初夏,陆公馆的后院是被园丁好好打理的,灌木修去棱角,生机勃勃,各色花朵先后开放,院子里暗香浮动。花草间挂上银色小灯,像是飞舞闪烁的萤火虫。

  美是美,但也没什么特别的。

  大家都看向陆既明,陆既明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值此良宵,请大家一同见证——”

  他话音刚落,院子的上空突然爆发一声巨响,像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句读。一朵硕大的烟花绽放在夜空中,照亮了宾客们仰起的脸。这只是开始,无视着平州城里的烟火禁制,烟花接二连三地绽放,夜空被照亮,色彩绚丽。全平州城的百姓此刻都抬起了头,惊叹于这意外的美。

  在烟火爆响中,陆既明掏出了一个丝绒小盒,煞有介事地单膝跪在沈馥面前。宾客们惊呼着后退,围成圆让出中间的位置,将沈馥和陆既明二人圈在中间。

  沈馥瞪圆了眼,惊得说不出话。

  陆既明的眉眼在烟火的映照下格外英俊,深情而庄重,足以迷倒了现场的每一位女士。他打开小盒,里面是一枚钻石戒指。很眼熟,正式沈馥一开始丢失,一直没能拿回来的那枚。

  钻石虽小,但在这样的情境下,大小也不重要了。

  “阿馥,和我结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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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噩梦

  作者有话说:没妈的孩子最可怜 我的主角没妈的占大多数 评论收藏请留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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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州的老百姓最近异常兴奋,茶余饭后谈兴愈浓,街头巷尾都在谈论陆公馆那场舞会。

  西方的时髦玩意儿再流行,基本也就是上流社会的消遣,平头百姓还是甚少接触那一套。什么当众求婚,即便是一男一女也够他们讨论好一阵的,更何况这是两个男的,其中一个还是陆军总长家的大少爷。

  人们猎奇之余,又暗暗觉得理所当然,陆家大少爷嘛,不做点出格的事情都不像他了。

  那晚过后,足足三天,沈馥都没从震惊中缓过神来。陆既明倒是言行自若,他好像早已习惯了成为舆论的焦点,对于这样惊世骇俗的桃色绯闻,不以为耻反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