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烂俗桥段
孟和玉反应过来,点点头,印证了钟承明的猜测:“是,会忘掉,什么都不记得,但到梦里就又记起来了。”
钟承明在梦里可以敞开心扉,因为每一句话都不会横生枝节。眼前这个人要么是他创造出来的,要么就和他一样,醒来以后会把梦里所有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
而且他对孟和玉并没有丁点的坏心思,大可坦坦荡荡。
但孟和玉还是被那一句近似告白的话吓到了。
像他这样比较出色的长相,从小到大自然收到过不少赞美与喜爱,可这一次不一样。
眼前这个人虽然返老还童了,但他的性别依旧为男。
孟和玉轻轻地移开视线,望向窗外的狂风骤雨。
“你喜欢男的?”有些避着钟承明。
钟承明还是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我说了,只是审美意义上的梦中情人,跟你是男是女没有关系。事实上,我对恋爱关系没有兴趣。”
孟和玉将目光转回来,对着钟承明,想这个人真的太过理性。这也好,自己就不用胡思乱想。
“既然你坚持你不是我想象出来的,”钟承明接着说道,“我那一套假说就不成立了,你的确是无意闯入我梦里。”
孟和玉低头看椅子上挂着的麻绳,问:“那关于你的梦,我能不能问个问题?”
钟承明顺着孟和玉视线的方向一扫,猜到了孟和玉想问什么,轻描淡写道:“这只是我父母对我的管教方式,出门的时候就要将我绑起来,没有别的意义。”
很糟糕的父母,孟和玉想。
钟承明又看了一眼桌上的古董钟,而这一次他似乎有所发现,朝着古董钟走近了一步,转头问孟和玉:“你觉不觉得这个钟走得很快?”
孟和玉凑过来看了一会儿,点头表示同意:“梦里的时间是不是通常都比现实快啊?我赖床的时候以为自己只做了一小段的梦,一醒来都过了好久。”
钟承明沉思片刻,道:“而且梦里的时间似乎跟我的生物钟有关联,我工作朝九晚五,一般八点半起。等这个时间指向八点半的时候,我们说不定就可以离开了。”
钟承明停了一停,又记起了他似乎要在一段特定的时间入眠,才会被困进这连环梦里。
时间,时间很关键。
他拉开抽屉,从中翻出了一块怀表检查:“所有的时间都跑得很快,照这个速度,大概十五分钟后我们就可以说再见了。”
“诶!”孟和玉一拍手掌,“大发现!”
确实是个不错的发现,钟承明将怀表收好。它将会是个非常重要的工具,用以得知梦境的终结。
等他扣上兜袋再抬头,看见孟和玉一张灿烂却又很傻气的笑脸:“那个,还有一件事,我们也可以去发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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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味觉也能以假乱真!
塞了满嘴巴斯克蛋糕的孟和玉,幸福得想要永远留在梦里。
一旁的钟承明静静地看着他胡吃海喝,觉得他应该真是误闯他梦境的。
毕竟自己可是个连父母都觉得“阴气森森”的人,整个大脑浸进阴沟里,怎么会在不自知的某处,创造出了一个吃东西这样……
钟承明用了一时才找到合适的形容词:充满生气。
他创造不出一个吃东西这样充满生气的人。
“最后一口,”钟承明瞥了一眼表盘上旋转的分针,“时间要到了。”
这一次来终结梦境的是佣人,在钟承明说完时间要到后的一分钟,就满脸惊诧地出现在了厨房门边。
熟悉的转场又到来,家具的线条都模糊,事物的颜色霎时褪了个干干净净,一世界都发白。
钟承明最后看见的画面,是嘴角沾着奶油的孟和玉,站在一片白光里,笑着朝他挥手,唇瓣开开合合。
钟承明醒了过来。
盯着暗色里卧室吸顶灯的轮廓,逐帧逐帧地回放那最后一幕画面,逐字逐字地回忆起了那个梦中人的道别:
“早安,明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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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要打一整天的游戏,孟和玉只打了一个早上,午饭后困意袭来,他倒头睡了个长到过分的午觉,一起来已是下午五点。
他什么都没梦到,坐在床边呆呆地想了一会儿,也总结出了这场连环梦的第一条规律:似乎要在特定的时间入眠。
那想要结束这困扰人的梦境就有办法了,只要摸索并错开那段时间就可以了。孟和玉本来就过得算日夜颠倒,这也不是难事。
但在试过梦里的美食以后,孟和玉就不愿意了。他做事的原则简单到傻气:有好吃的就行。
钟承明下班的时候去图书馆取了之前预约的书籍。他的工作时间比孟和玉的人性得多,朝九晚五。当然有时也需要加班,但钟承明不久前刚评上了副教授,一些比较繁琐的数据追踪可以交由下面的人去做,加班的时间也减少了许多。
他所工作的大学位处市中心,每逢下班的高峰时期堵车是常态,钟承明听着电台在车流里缓缓行进,拐进街巷时他从后视镜里扫见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人影。
满手提袋的人并不少见,钟承明之所以会留意到他,一是因为他还背着个乌黑色的吉他袋,二是因为他脸上鲜明的异国色彩。
这张脸太难认错,这个背上手上都是东西的人是他的邻居,姓孟,叫和玉。
钟承明本想直接驶过他,偏偏这时孟和玉右手的一个塑料袋崩了,硕大的哈密瓜猛地从半空坠落,骨碌碌地滚,孟和玉笨手笨脚地就要去追,叫钟承明终于看不下去,在路边停了车。
孟和玉眼见一对骨节分明的手,将他的哈密瓜抱了起来,小麦色的手臂上布着树杈子似的青筋,蓄满了雄性力量。
他左手的虎口,有一颗黑色的痣。
孟和玉顺着这只手往上看,立刻绽出一道惊喜的笑容:“钟哥!”
“上车。”
钟承明只掷出了两个字。
第7章 不、需、要
钟承明帮孟和玉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一边接过他手中胀鼓鼓的购物袋,发现里头花花绿绿的全都是零食。
“这个蛋糕很好吃的!”孟和玉神飞气扬。
钟承明没有搭腔,只是一袋袋地安放好了孟和玉的东西。这些零零碎碎的加起来倒是不重,但胜在多。一次性提这么多东西回家,孟和玉难免手忙脚乱。
他背上还要背了把琴,钟承明目测了车后座的长宽,最后将吉他收进了后备箱。
“上车。”他转身打开了车门。
孟和玉应了声谢谢,抱着哈密瓜坐进了副驾驶座。
一丝悔意立刻窜上钟承明心头。
他最不喜欢与人相处,何况是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
搭电梯还好,搭电梯至多只有两三分钟的相处时间,而从这里到天海合有整整十五分钟的车程,他得和这个新邻居彼此封锁整整十五分钟。
最重要的或许还是人情,他最不愿意跟旁人结下人情债,无论是他欠人还是人欠他,他不想跟任何人产生错综复杂的人情往来,交往界限分辨不清。
这一段路餐厅很多,计程车也很多。他本可以放着孟和玉不管,等他自己打车回家。
怎么就一时想不开,下去帮他捡了个哈密瓜。
而抱着哈密瓜的孟和玉乖乖地坐在副驾驶座,左右查看他的瓜,竟然露出了苦脸:“没摔坏呢,那皮很厚啊,皮厚的哈密瓜不好吃。”
钟承明从眼角余光里扫了孟和玉一眼,没说话,心道没摔烂难道不是好事吗?他担心的竟然是哈密瓜好不好吃。
……算了。
钟承明想,就这一次,下次绝对不会再多管闲事,谁让这个新邻居看起来不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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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太聪明。
在一个十字路口前钟承明停下了车,微微侧过脸,看身旁紧闭双眼的孟和玉。
装睡也装得一点都不像,钟承明在心里叹了口气,睡着的人手指哪会绷得那么紧,生怕自己的哈密瓜又掉地上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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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孟和玉的确只想装睡以避免尴尬,钟承明不喜欢讲话,这点他很早就认识到了。不爱说话,那就不说,所以他想了个或许会让钟承明舒服点的办法:装睡,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零。
起初他的确只想扮扮样子,怎料钟承明车开得很稳,孟和玉的身躯在轻柔的车浪里载沉载浮,等车停定了神思还在一晃一晃,醒不过来。
钟承明见他手指渐渐松了气力,又不想跟他产生肢体接触,无可奈何之下只好开口喊了他的名字:
“孟和玉。”
这是钟承明第一次喊他的名字,刚一出口,钟承明忽然有些怔愣,觉得这三个字似曾相似。
起中文名字讲究响亮,但或许因为父亲是俄国人的关系,孟和玉的名字没有这种讲究。和玉这两个字不带后鼻音,不像承明二字一样铿锵有力。相反,它听起来很柔和,两个字在唇齿间绵延。
钟承明越想越觉得熟悉,好像自己之前在哪提起过这个名字,他不禁鬼使神差地又喊了一声:“孟和玉。”
这一次孟和玉终于睁开了眼,迷迷糊糊地抬起头看钟承明,看了一时才找到焦距。
傍晚有它的色彩,一种叫万物万色都变得灰拓拓的昏沉色彩。路灯还未亮起,在黝黯之中孟和玉一对蓝眼睛蓝得并不夺目,转折利落的面部线条也柔和了。
果然美人不能点灯看,大敞大亮的就失却余韵,每一处笔墨都分明,就扼杀暧昧。
美人得藏在半明不亮的暗色里慢慢咂摸,一颦一笑才能引人遐想万千。
只是这美人有些憨。
他先是问了一句:“到了?”
而后就是一迭声的:“谢谢啊钟哥,谢谢谢谢谢谢。”
钟承明本不想好人做到底,帮孟和玉把东西提回家,但在看见孟和玉企图将哈密瓜硬塞进专属甜点的手提纸袋以后,终于是满头黑线地下了车,接过了孟和玉的大包小包,三步并两步走向了电梯。
孟和玉的家门大大敞开。他里里外外跑了两趟,才安置好自己这一天的战果。多是零食甜点,也有些日用品。
他想给钟承明递杯水,但转念一想像钟承明这种离群索居的人,往往都不喜欢使用别人的物件。
于是孟和玉水倒了一半又停下,在厨房梭巡着想能给钟承明送些什么做谢礼,怎料先听外头电梯叮的一声。等他急忙忙跑出去,钟承明已经下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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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钟承明将车倒回车库,背好背包上来,就见孟和玉巴巴地等在门边,手里捧着一盒蛋糕,一见钟承明眼都亮了,像只见到主人的小狗崽。
“这种盒装蛋糕很好吃的!”他欣喜地迎上来,两人之间的社交距离立刻缩短至危险长度,钟承明条件反射地向后退。
孟和玉僵住了脚步。
神情倒是没有多受伤,只是特别尴尬。他立在原地不再走动,隔着一段为难的空气,将装着蛋糕的塑料盒递给了钟承明:“真的很好吃。”声音弱下去。
“我不吃甜食。”钟承明干脆地回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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