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哥哥你人设崩了 第71章

作者:迟小椰 标签: HE 萌宠 近代现代

  凌琅眼底的情绪如同被狂风吹开的水波,明明暗暗地颤动了许久,仿佛是在压抑着什么,又像是在思考着什么。

  迟炀以为凌琅会继续审问他、坚决不原谅他,甚至抓着他的衣领揍他一顿,但最终,凌琅表情归于了死寂,然后轻轻说了句:“没关系。”

  迟炀闻言,怔怔地看着凌琅。

  他流着探险家父母的血,生来胸有成竹,很少会有害怕的时候,甚至就在刚才凌琅发现日记、狠狠质问他的时候,他都没有半点害怕的情绪。但此时此刻,他看到凌琅脸上释然的表情,他突然前所未有地慌了。

  以至于凌琅转身离开的时候,他都不敢贸然上前阻拦。

  随着关门声轻轻落定,宿舍变得静悄悄的。

  迟炀抬起脚步,走到客厅,看着那扇紧闭的门,又看向那束被凌琅落下的玫瑰。

  他拿出手机,给凌琅发了一条消息:小琅,你的花忘拿了。

  他以为凌琅不会理他,但凌琅很快就回复了:不是我的。

  迟炀:是我送给你的。

  凌琅:还给你,就当我没收过。

  娇嫩的玫瑰突然落了一片花瓣在桌上,迟炀拾起来,用手指轻轻捻了一下,放在鼻尖下闻了闻,然后回复:我们分手了吗?

  凌琅:我们真的在一起过?

  迟炀:还能做朋友吗?

  凌琅:你可能不知道,我一直拿你当最好的朋友。

  发完这条消息,凌琅站在夜色下空无一人的学生公寓前,仰头深吸了一口气。

  空白了许久的脑海突然被灌满了无数张定格的画面,最早的一张,甚至从遥远的十五年前飘来——

  在花园的转角处,不期然地出现了一位灰绿色眼睛的陌生哥哥。

  好像就是从那天开始,他如同一块甩不掉的牛皮糖,坚定不移地跟在了迟炀身后。但他能够感受得出来,迟炀的世界似乎不是很欢迎他。他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迟炀那个嫌弃的眼神。

  但小孩子嘛,总是会没脸没皮一些。

  只要两家人有意撮合迟炀和凌瑾,他就一定会闹着去当电灯泡。他知道,跟着凌瑾就一定能见到迟炀。日子久了,迟炀大概也是无奈了,所以默许他出现在自己身边,平时也会带着他玩儿,但看他的眼神就像哥哥看弟弟一样,还总是叫他“小朋友”。

  后来,迟炀不声不响离开了。

  再后来他也想明白了。迟炀个子比他高,年龄比他大,思想也比他成熟。他在迟炀眼里,大概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所以迟炀更愿意和凌瑾那样成熟的同辈来往,也算是情理之中。

  他发觉自己果然是不懂爱的,居然天真地以为感情能够平白无故地产生——曾经那个连朋友都不愿意和他做的迟炀,会在切断了四年的联系之后,突然想要和他谈恋爱。

  或许这长达一年的欺骗里,并没有包含任何的坏心思。相反,就如同迟炀说的,只是不忍心看到他自甘堕落的样子,所以才布置了这场善意的谎言。

  其实就连现在的他回望一年前——那个只会打架逃课、浑身戾气、落入尘埃的自己,他都觉得心惊肉跳,觉得那样的自己实在不堪入目,何况是迟炀呢……

  迟炀那样一个富有责任感的人,过路时看见了他的困厄,想要拉他一把,简直再正常不过。就如同他当年在景区溺水的时候,迟炀奋不顾身拉住他一样。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厌倦自己灰败的人生,但没有一个人会真正拒绝能让自己的人生被照亮、从而变得更好的机会,而迟炀就是给予他机会的那个人。不仅如此,迟炀甚至帮他走出了曾经的死角和阴霾,让他和三年前的自己达成和解。迟炀大概还想帮他治愈情感封闭的病,所以提出了恋爱,只不过被他提前发现,没能成功。

  归根结底,他应该感谢迟炀才对。

  他刚才之所以那么气急败坏,仅仅是因为,迟炀不是真正地喜欢他罢了。

  凌琅仰头望着天空很久,突然感觉到脚边有什么东西在蹭他,他低头,是屁桃。

  他以为屁桃饿了,于是蹲下身,从书包里拿出一袋狗粮,在屁桃面前拆开,摸了摸它的小脑袋,示意它吃。

  屁桃从出生起就在流浪,见过许许多多的人,是一只极度敏感的小狗。它围着凌琅转悠了两圈,很快就捕捉到了这个人类的伤心情绪。但它也只是一只小狗,不知道怎么办好,只能尽可能的听凌琅的话——

  比如它刚在宿管阿姨那里蹭了饭,已经很饱了,但还是乖乖吃掉了凌琅给它的狗粮。

  凌琅蹲在地上,目不转睛地看着屁桃吃东西,眼前却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屁桃黑白灰的身躯仿佛真的变成了一团马赛克。

  快要看不清的时候,他用手背狠狠擦了一把眼睛。

  屁桃立刻凑过来,轻轻舔掉了他手背上的水珠,然而,却有更多温热的液体砸在了它的小鼻子上,源源不断。

  屁桃懵懵地仰头看了一眼,有星星的夜空,为什么会下雨呢?

  -

  高三的早自习时间是7:20,比其他年级早20分钟,但第二天早上七点,凌琅就已经坐在了空无一人的教室里。

  第二、三个进教室的是叶玲玲和于志锐,他们有说有笑地走近教室,看到凌琅,纷纷有些惊讶。

  “琅哥早啊,今天这么早就来了。”

  凌琅抬起头,给他们道了声“早”,然后继续埋头背书。

  叶玲玲放下书包,四处看了看,道:“奇怪,琅哥都来了,迟炀怎么没来?”

  于志锐也觉得挺怪的,摸摸头:“可能年级第一已经不需要这么努力了吧。”

  叶玲玲摇摇头:“非也,我听说上一任年级第一从高一开始,每天七点准时来教室自习,一直坚持到前段时间。”

  于志锐疑惑:“为什么是前段时间?被迟炀碾压自暴自弃了?”

  叶玲玲幽幽道:“因为他自从变成年级第二之后,就改成了每天早上六点四十来上自习。”

  于志锐:“靠……”

  前排的两个人一直在聊迟炀,虽然声音不大,但教室里只有三个人,那些只言片语还是依稀传到了凌琅耳中,导致他一个字都背不进去,索性塞上了降噪耳机。

  教室里的人慢慢多了起来,迟炀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是最后五分钟踩点到的。

  他走到座位旁,看到凌琅草稿纸上做的背诵记号,显示出凌琅已经在教室里学习很久了。

  他坐下,并没有第一时间拿出课本,而是看了身边的人许久,低声道:“晚上没休息好,早上起太早会困的。”

  凌琅翻书的动作顿了一下,但没有说话,继续背下一个考点。

  早自习结束后,教室很快就空了。

  凌琅没去食堂吃早餐。

  除了他以外,教室里还有七八个同学也在座位上没挪窝,争分夺秒地学习。他原本也想写会儿题的,但他好像真的被迟炀说中了,困意不知不觉就席卷了上来。

  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梦里有太多乱糟糟的情绪,压的人喘不过气来。不知过了多久,凌琅再度睁眼的时候,教室里已经人声鼎沸了。

  他脸埋在臂弯里,看到一只大手捧着一袋包子从课桌底下伸了过来,整个人瞬间清醒。

  他猛地直起身,有些慌乱地拿出下堂课的书。

  一旁的迟炀伸着手等了一会儿,然后将包子喝豆浆放到了凌琅桌上。

  凌琅不由自主地把手缩进了校服袖口,很明显地拒绝。

  迟炀笑了笑:“不是说还能做朋友吗?”

  凌琅缩在袖口的指尖一颤,最终还是伸了出来。

  包子还热乎着,咬开,里面是豆沙馅的,但没吃出什么甜味,可能是今天早上做包子的师傅忘了加糖。

  -

  那晚过后,凌荣江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出现过,老刘也没提过相关事宜。凌琅绷紧的心也逐渐放松了下来,尽管他绝对不会任由凌荣江摆布,出国留学,但他也不想和凌荣江再有过多的周旋。

  几天后是三月月考,成绩出来,迟炀依旧稳居年级第一的宝座。

  凌琅也进步了不少,以他目前的文化课成绩,即便是不加上优异的美术专业分,也一样能考到一所非常好的大学。

  考试排名这种事,有人进步就必然有人退步。

  老刘在班会课上对月考成绩做总结的时候,就专门点名批评了秦野和林猛——

  “同样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你们能不能学习一下你们后面两位?就算做不到人家那样相互促进,但至少不能共同退步吧!明天换座位的时候,你们两个别坐一起了。”

  林猛哭丧着脸大喊:“不要啊刘老师!我会改过自新的!”

  老刘不为所动:“我记得你上次也是这么说的。”

  下课后,林猛转头过,对着迟炀和凌琅唉声叹气:“都怪你们太过强悍,才显得我和野哥很菜。”

  凌琅闻言,没吭声,倒是迟炀笑了笑,讲了几句鼓励的话,好说歹说,把人给劝回去了。

  迟炀看向凌琅,笑道:“我刚才看见一道挺有趣的题目,你想不想看看?”

  凌琅头也不抬道:“我正在写题。”

  言下之意是没空。

  这时,侯思杰拿着数学试卷过来找凌琅问题目。

  他前段时间打听到了连雪鹿的目标大学,所以下定决心要考她对面的那所。那所学校对于他现在的水平而言还有点遥远,所以他目前正在发愤图强,打算放手一搏。

  迟炀看了眼正在解物理题的凌琅,道:“你可以去问数学课代表,我记得他也考了148分。”

  迟炀坐在靠外侧的一边,侯思杰听凌琅给他讲题,势必要趴在迟炀的课桌上。凌琅记得迟炀不喜欢别人占用他的座位。

  于是,凌琅看了迟炀一眼,站起身,对侯思杰道:“走,这里太挤了,去外面走廊讲。”

  迟炀眼色蓦然暗淡了几分,也站了起来,扶着凌琅的肩膀把他压回了座位上:“你们就在这讲吧,我出去转转。”

  侯思杰感激道:“炀哥你放心,我马上问完就走,不会打扰你们二人世界太久的!”

  听到“二人世界”四个字,凌琅脊背微微发僵。

  教室里的所有人,包括老师,依旧把他们当成关系最好的一对。

  这些人不知道,他们其实刚刚经历了分手,目前正处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彼此的尴尬境地,因此还在随便开这样的玩笑,强行地将他们凑在一起。

  倘若大家知道了真相,会不会也觉得尴尬?凌琅心想。

  但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因为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了。

  这是一场由迟炀为他一个人所设计的、没有第三个人作证的恋爱,只要他们不说,就可以让它从没发生过。

  第二天,迟炀没来上课。

  课间活动的时候,进行了两月一度的座位调动。

  大家可以按照成绩排名主动挑选座位,被禁止坐在一起的林猛和秦野除外。

  凌琅这次的成绩在全班排名中上,很快就轮到了他选。

  大家都以为他会继续选择最后一排的角落,毕竟那是他和迟炀的专座,然而没想到的是,他居然破天荒的挑了第一组的正中间。

  那里采光最好,清晨的阳光永远最先照亮那张桌子,是搞学习的绝佳地方。

  但即便是个很好的座位,他的隔壁也一直没人敢选,大家都条件反射地认为,他身边的位置永远属于迟炀,尽管迟炀这次并没有到场。

  十分钟后,班上超过一半的人都选好了心仪的座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