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回南雀
非常自然地半跪在我的面前,抬起脚踝,将固定带套进脚尖,大的那个环卡在大腿,小的环则在小腿处收紧。
“会太紧吗?”他指尖探入小腿与皮环的缝隙,试着松紧问道。
“不会,正好。”
以为照顾我什么的只是一种情趣的说法,毕竟之前抱怨过他对待我不够小心,那他借此机会表明心迹,也不是说不通。
但没想到,他竟然是真的在照顾我。替我制作咖啡,整理衣柜,穿戴衣物……并且,不仅床下照顾得仔仔细细,床上更是伺候得妥妥帖帖。
哪怕唐必安那样的家生奴才,都不可能做得有他好了。
将另一条固定带依样穿戴好后,他取过一旁的裤子,就像对待生活无法自理的小婴儿那样,耐心地替我套上。
顺着他的力道站起身,我向两边展开双臂方便他的动作。调整好位置,扣上扣子,再拉上拉链,全程什么都不用动,他就会为我做好一切。
午餐是纪晨风从超市买来食材,自己亲手做的三明治,配一杯热腾腾的牛奶巧克力加白煮蛋。可谓肉蛋奶俱全,营养均衡。
其实并不喜欢吃这样健康的食物,重油重辣才是我的口味,但这毕竟是“恋爱游戏”,香喷喷地吃下恋爱对象做的食物,再夸一句“好吃”是基本操作。因此也只能三口并做两口地将三明治解决掉,然后用腻人的牛奶巧克力冲进胃里,装作美味的样子。
说是想出去走走,其实心里已经有明确的目的地。当我将车停在游乐园的停车场时,纪晨风显得很惊讶。
“不下去吗?”熄了车,见他没有动的意思,安全带都还扣着,我不由询问。
纪晨风回过神,收回了望着外头巨大摩天轮的视线,很快解开安全带开门下了车。
两个男人逛游乐园,多少有些奇怪,很多时候我们只是并肩在路上走着,好奇地观察着来往的游客。
“小时候我一直很好奇,这些五颜六色的棉花糖是什么味道的。”看到有个小朋友手里拿着支蓬松的粉色棉花糖,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
纪晨风环顾四周,突然看着一个方向道:“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说着小跑着离开。
我往他离去的方向看去,发现不远处就是个卖棉花糖的摊位。
“啊啊啊啊啊!!”
头顶上方呼啸着驶过一辆过山车,车上众人无不放声尖叫,撕心裂肺地宣泄着自己的惊惧。
我同周围的人一道仰头观赏他们凄惨又滑稽的模样,在一票诸如旋转木马、碰碰车、海盗船的低龄游乐设施中,它显得是这么的不同,叫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以至于纪晨风买完棉花糖回来后,我直接一手拿着棉花糖,一手拽着他的手腕,加入到了排过山车的队列中。
棉花糖只是外表好看新奇,本质不过是甜到齁的白砂糖而已。吃了几口我就不要吃了,将它给了纪晨风。
排在我们前头的是几个大学生模样的年轻女孩,可能是觉得两个男人吃一支棉花糖非常古怪,不时会回头看几眼我们,再聚在一起小声嬉笑。隐隐可以听到飘忽的,类似“好帅啊”的字眼。
一定是在看纪晨风,这家伙总是很能引起别人的注意。但是……打量别人的东西前,顾忌主人的脸色是基本常识吧,没看到我已经很不耐烦了吗?
不动声色地换了位置,利用身高优势彻底阻挡了女学生们的视线。身后静了静,接着耳边再次飘来她们压低声音的议论声。
“生气了吗?”
“不给看呢……”
“……占有欲好强……”
因为只是群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的人,并没有很用心地在听她们到底在说什么。注意力只是一错开,便完全到了纪晨风身上。
棉花糖吃到鼻尖上去了啊。无论什么食物都能吃得这么专注,完全视旁人的目光为无物,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得了的天赋吧。
掏出纸巾,给纪晨风擦去鼻尖上粘着的一点糖渍,太突然的缘故,他一惊,下意识伸手按住了。
身后的女学生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小小的“哇”声,随后又欲盖弥彰地大声谈论起了不知谁的八卦。
纪晨风往我身后看了眼,低声道:“我自己来吧……”
到底要怎么才能告诉别人,他是我的所有物呢?打个项圈给他套上吗?
不然坐完过山车还是回去吧,把他锁在酒店里,拴在我的床尾,到深夜再出门,并且只去人烟稀少的地方,还要让他记得戴上口罩。
排了半小时,终于轮到我们,过山车的速度惊人,周围尖叫声不绝于耳,确实很刺激。但对于我这种恐怖片当饭吃,不恐高也不害怕失重感的人来说,刺激有限,还不如……征服雪山来得让人亢奋。
不过相对于我的波澜不惊、应付自如,纪晨风就要狼狈许多。由于坐过山车要清空身上的零碎物件,纪晨风的人工耳蜗在上车前连同手机等物全寄存进了柜子里。到了下车去柜子里取东西时,看起来神色如常的他,手却颤抖地差点戴不上人工耳蜗。
我看不下去,从他手里夺过人工耳蜗,替他戴好开机。
“这么害怕啊?”绿色小灯亮起,收回手的同时,我顺道揉了揉他的耳垂,“早知道不坐了。”
“不是害怕,”纪晨风白着脸解释,“是头晕。如果耳朵听不到,眼睛也没办法跟上的话,大脑会无法确认我的位置,前庭系统就会失调。”
听得不是很懂,但我还是煞有其事地点点头表示理解。
刺激的项目玩完了,幼稚的项目不想玩。休息了会儿,我和纪晨风慢慢踱着步,在园区里晃荡着,从南到北,从西到东。园区里的礼品店都逛了一圈,网红美食也全都买过尝过嫌弃过。
天渐渐暗下来后,游乐园各处接连亮起了五彩的霓虹灯,巨大的摩天轮以及其缓慢的速度运转着,每一根钢铁的线条皆被银白色的灯光点亮了,远远看去,就像一枚会发光的神奇雪花片。
由于六点园区内有大型表演,大家全会去剧场看演出,玩游乐设施的人会少很多。我们到摩天轮入口时,前面只有一对小情侣。
本来是六人满员的座舱,由于玩得人少,也就给我们两个人坐了一舱。
“纪医生,要是害怕,可以和我坐在一起。”我拍了拍身旁的座位,说笑道。
纪晨风的目光完全被外头美丽的夜色吸引住了,闻言只是淡淡瞥了我一眼,什么话没说又看回了外头。
“据说,在摩天轮最高点接吻的话,两个人就能够永远在一起。”座舱轻轻摇晃,我们一点点升高,我撑着下巴,同纪晨风一样看向了外面的夜景。
大概七八分钟后,整个园区尽收眼底,就连远处的虹市标志性高楼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那里是蝇城……”纪晨风指尖点在窗户上。
相较于周围的灯火璀璨,那块地方简直像块没有生命的沼泽地,显得黑暗又死寂。
“那里是我家。”我点出这座城市中,最明亮繁华的区域,“不,也不能说是我家。那只是我买的公寓,我现在甚至不住在那里。”
“还没装修好吗?”
望着远处那一栋栋高楼,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压根没听清纪晨风在说什么,对他的问题只是不过脑地反问。
“什么装修?”
纪晨风顿了顿:“没有装修吗?”
我猛地回神,终于想起自己最初住酒店的原因,不就是扯了这个谎吗?
“啊,装好了,刚刚装好,在通风呢。”我赶忙把话圆了回来。
“能快点搬回去就好了。”
我挑挑眉:“怎么?你不喜欢我现在住的酒店吗?”
纪晨风看着我身后道:“没有,就是觉得不太方便……”他忽然起身,往我这边靠过来,“不能开火,做不了饭,有点影响我现在在照料的小动物。”说着,他一点点俯身,捧住我的脸,一条腿插进我两腿间,另一条腿微微弯曲着跪在座椅上,吻住了我的唇。
余光中,我前方的视野不再开阔,已经逐渐可以看到跟在我们后面的座舱。我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我们刚刚路过了最高点。
第34章 他理应用他的一切回报我
只要严善华不复诊,不取药,纪晨风白天基本都会在我这里。为了不让严善华担心,他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已经从宠物医院离职的消息。在严善华眼里,他不过是实习期通过后,开始实行了稳定的朝十晚六的工作时间。
一般,纪晨风都是上午十点左右过来酒店,喂一下乌龟,然后叫我起床。
要是前一天晚上睡得早,醒得便会顺利一些。但如果前一天晚上是凌晨四五点,甚至早上才入睡,起床就会变成一场磨难——对我而言。
纪晨风叫早从来不会大喊大叫,也不会像唐必安似的叫不醒就每隔十分钟来骚扰我一次,在耳边跟只烦人的大苍蝇一样嗡嗡嗡不停,他只会不断亲吻我的发际,用柔软的唇摩挲我的耳廓,一遍遍轻声唤我的名字。要是这招没用,就接着吻我的脖颈,胸膛,小腹……甚至某个在早上显得异常精神的地方。
前几样还能撑一下,闭着眼蒙混过去,最后那个简直神仙也遭不住。明明又困又累,却只能被动地兴奋起来,强制性地出一身热汗。更要命的事,有时候太过兴奋,还会擦枪走火,稀里糊涂就把他拉上床白日登山。
好几次都觉得心脏快不行了,有种随时随地都会到临界点,在胸膛里炸开的错觉。纵然每次都平安无事地挺了过来,但那种九死一生的惊险感还是让人心有余悸。
不是没和纪晨风讲过,要他不用刻意叫我起床,被他以我的身体健康为由拒绝了。
我的,身体,健康?亏他说得出口。心跳再这样过速下去我才会短命吧?
大树可以施舍菟丝子养分,供它生存,这是被寄生者的义务。哪里有菟丝子反客为主,贪婪汲取大树养分,把大树榨干的道理?
为了给他下马威,让他知道谁才是说了算的那个,晚上直接把卧室门反锁了,并且戴上了耳塞。第二天一觉睡到下午才醒,以为纪晨风会乖乖等在门外恭候我,结果推开卧室门只看到桌上凉透的饭菜,哪里都找不到纪晨风的人影。
严善华生病后,家里做饭的就成了纪晨风。我的饭菜都是他早上在家做好,用保温盒盛了带过来的。中午拿出来温度刚刚好,到下午就会变得又干又硬。
对着桌上的三道菜等了半小时,不见纪晨风回来,也没有收到他的任何短信。这在以前会被我默认为是“分手”的表现,绝不打电话,更不会出言挽留,不行就换下一个。然而……纪晨风根本没有替补,他独一无二,只此一人。除了继续耗在他身上,我别无他法。
极不情愿地拨通纪晨风的电话,都想好了质问的话语,脑海里甚至已经把冷掉的饭菜摔到他脚边,让他看看这像不像话了。
好歹是两万的月薪,怎么能把雇主随便丢下?
只是响了几声,纪晨风很快接听了电话。
“你已经醒了吗?”伴着他说话声传来的,是嘈杂的雨声。
“你在哪里?”起身去到窗边,发现外头竟然下着雨,雨势还不小。天空乌蒙蒙的,云层显得很低。
“在附近一栋写字楼里。”他似乎是移动了位置,雨声小了些,“冰箱里的牛奶正好喝完了,趁你在睡觉,我就去超市买了一些,没想到回来的路上突然下起了大雨。我没有带伞,暂时只能在写字楼里躲雨,要等雨停了才能回来。桌上的饭菜看到了吗?用微波炉热两分钟就可以吃了,不够的话,冰箱里还有别的。”
这雨看起来要下很久的样子,如果两个小时不停,他就要傻傻等两个小时吗?既然我已经醒了,完全可以叫我去接他吧。一大早压着我做这做那不觉得是麻烦我,下雨让我去接他,反而不好意思开口了?有时候好像可以读懂他,摸透他的心思,有时候又好像完全不行,搞不明白他到底想做什么。
“把你的具体位置发给我,我去接你。”我说。
纪晨风那头静了静,并没有欣然接受。
“雨很大,你先吃点东西……”
“发过来,立刻马上。”
我做的决定就必须要接受,没有他置喙的余地。
让他在原地等着,我迅速换好衣服后,问酒店前台借了两把伞,匆匆赶往坐标地点。
雨实在下得有些大,撑着伞走在路上,仿佛置身水帘洞。窨井来不及排水,路面上起了不少积水,裤脚湿了,皮鞋也湿了,冷得人想骂脏话。
好不容易到了纪晨风躲雨的办公楼,身上干燥的地方所剩无几。短短两三百米,硬是走出了马拉松的疲惫度。抖了抖伞上的水珠,我立在三面通风的雨檐下,到这会儿已经有点后悔自己的多嘴。
他要等就让他等好了,为什么非要假装体贴?
妄图隔着摩天大楼的巨大钢化玻璃触碰外头的风雪,本身就是件不可能做到的事。不掺杂真心的爱情,何需在意能不能摸透对方的心?
待在自己安全的空间内欣赏外头的狂风暴雪,管它嘶吼飞舞些什么,只要动摇不了我,跟我就没有关系。我为什么要去管风的形成,去在乎雪的消融?
烦躁地抖去伞上的水珠,门口没有纪晨风的踪影,正要掏手机给他打电话,面前的玻璃门就推开了。纪晨风手里提着超市的购物袋,大步从里头走了出来。
“抱歉,还要让你冒雨来接我。”
蹭去额角滑落的雨水,因为寒冷,我没控制住,小小地打了个哆嗦。
纪晨风眉头一下子拧了起来,等走到我跟前,已经形成了深深的褶皱。
“衣服都湿了……”他喃喃着,将自己的围巾脱了下来,没得商量地缠到了我的脖子上。
围巾带着他的体温,瞬间叫快要冻僵的躯体暖和了起来。给了围巾不算完,他随后放下购物袋,又利落地脱了自己的大衣,作势要为我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