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回南雀
但因为那会儿已经知道自己的身世,知道自己不过是只低贱的“狸猫”,我并不敢吐露心声,与他正面起冲突。
我承认错误,承认他所有的指控,并保证下次不会再犯。之后,便开始了“看心理医生”和“换心理医生”这样一个不断循环重复的过程。
我不认为自己真的有心理问题,或许是有点失眠焦虑,可远远不到需要去看心理医生的程度,所以总是不配合。
周及雨应该是我看得最积极的心理医生了。然而到头来,这位不仅没帮我戒烟戒酒,甚至没帮我留住纪晨风……
伤口在半夜的时候忽然疼起来,我从睡梦中惊醒,摸索着去够茶几上的威士忌酒瓶和止痛药。
抠出一粒胶囊随酒吞服,我躺回沙发,望着昏暗的天花板,却迟迟无法顺利入睡。
做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梦。梦到桑正白,梦到三年前在警局的那一夜,还梦到了……严善华。
梦到她牵着我的手走在那座长长的楼梯上,快到家时,翻出包里的糖果给我,说是雇主家的小少爷送的。
“小少爷听说你爱吃糖,特地让我带给你的。这可是进口糖,你下次见到人家要记得谢谢他知道吗?”
“他肯定是把自己不要吃的糖送给我吃了。”我冷哼着,没有伸手的意思。
“你这样说我就不给你了,我自己吃。”她说着就要把糖塞回包里,被我眼疾手快地夺了下来。
“给我了就是我的了。”我飞快剥掉糖纸,将晶莹剔透的水果糖塞进口中,刹那间甜蜜的滋味弥漫开来。我眯了眯眼,重新牵住严善华的手,欢快地哼起了歌。
“小念其实也很喜欢小少爷吧?”
“才不喜欢!”
“可是小少爷很喜欢你啊。”
小手牵住更大的手,因为心情非常好,忍不住前后晃起来。
“那他就喜欢好啦,谁稀罕。”
严善华无奈地笑起来:“你啊……”她像是有很多话要说,却不知从何说起。
我望向她,可她背着夕阳,我无论怎么睁大眼,都没办法在阴影里看清她的脸。
梦到这里戛然而止。我不知道她想跟我说什么,甚至……没有和她走完那段楼梯。
我以为我会对严善华的死无动于衷。死了就死了,和死一个陌生人没什么两样。
我错了。
她死了,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与我血脉相连的人;她死了,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可以爱我的人。
胳膊搭在额头上,我对着黑暗喃喃自语道:“纪晨风才不会这么好心给我糖吃。他当了少爷,哪里还会记得我?”
本已经不再疼痛的伤口忽地升起锐痛,伴随温热的液体滑落面颊。
我困惑地爬起身。
伤口裂了?
没有开灯,我摸黑进了洗手间。当按下镜子旁的开关,头顶白炽灯亮起的一瞬间,我看到的不是伤口流血,模样可怖的一张脸,而是……满是痛苦、狼狈、失意,不住流泪的面孔。
怔了几秒我才确定,镜子里的那个人,真的是我。
不可思议地摸了摸自己的面颊,摸到一手湿意。
不是血。是眼泪。
我哭了。我他妈……竟然哭了?为了谁,严善华和纪晨风吗?去他们的,我就算流干身上的血都不会为他们掉一滴眼泪。
我注视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白布满血丝,眼角肿着,下眼眶透出一条浅淡的红线。只是这样睁着双眼,眼泪就像失去堤坝的河水一样,不住地溢出来。
整个看起来凄惨到了极点,也可怜到了极点。
我怎么可以露出这样的表情?我怎么可以露出这样一幅被彻底击溃,脆弱到只能躲在角落独自舔舐伤口的表情??
急忙抓过一旁的毛巾,我粗鲁地擦去脸上所有可疑的水迹,完全不顾眼角的伤口。
紧盯着镜子,我不住后退:“从我的脑袋里滚出去!滚啊!!”
将毛巾重重丢向镜子,我怒气冲冲进到卧室,翻出所剩不多的安眠药,将它们全都倒进了掌心。
是那个梦的错。
我深信,我的软弱,我的失态,全是源于那个不切实际的梦境。而只要睡得够沉,沉到失去意识,就不会再梦到那些可笑的东西。
回到客厅,我将所有药片丢进嘴里,就着酒瓶里的酒咽了下去。
我没有伤心,也没有哭。那只是梦境的延伸,我的错觉。
只要好好睡一觉,睡醒了就好了。这样想着,我在沙发上躺好,没多久,迅猛的困意上涌,眼皮逐渐耷下,我缓慢地闭上了双眼。
眼泪是最无用的。它既不能成为我的武器,也无法成为我的盾牌。我不需要它。
第48章 我才是被捕获的那一方
纪晨风的大学校门外,有一条生机勃勃的商业街。由于面向的都是学生,多是经营服装、餐饮一类的店铺。
其中有家西餐厅,食物糟糕,咖啡难喝,服务也不怎么样,可就因为它开在正对大门的位置,靠窗的座位能很好地观察到马路对面的行人,所以经常得我光顾。
纪晨风的行程十分固定,什么时候上课,什么时候放学,什么时候去打工,都有自己严格的一套时间安排。不能说百分百分毫不差,但前后不会相差超过五分钟。
阳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洒在身上,给冬日午后增加一份灼热的暖意,放下咖啡杯,我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间。下午两点了,纪晨风应该快出来了。
两点零二分,校门内走出一道亮眼的身影。利落的纯黑短发,俊美的五官,接近一米九的身高,哪怕只是穿着普普通通的地摊货,也是会让路人看一眼,忍不住再看第二眼的存在。
迅速用手机买完单,戴上黑色口罩,我穿上大衣,推开店门,遥遥跟在了纪晨风身后。他完全没有发现我的跟踪,背着背包,一路快步往地铁站方向而去。
咖啡店的打工两点半开始,从学校坐地铁过去需要十五分钟,因此他每次都要赶两点零五分的地铁。如果错过了,虽然不至于迟到,但瘦猴精店长话会很多。
跟着纪晨风下到地铁站,他刷交通卡直接进去了,我却还要到一旁用手机笨拙地支付购票。等买完回过身时,四周早就没了对方的踪影。
刷了票急急进站,还好车没开,不过站台已经没有在等车的人,车门上方闪着灯,发出警报,预示着它快要关门发车了。
生平第一次不顾形象,完全是慌里慌张地冲进了车厢。车门擦着脚后跟关闭,我扶着吊环急促喘息,在轻微摇晃的车厢中,举目四望,想要找到纪晨风的所在。
这个时间点,车厢里人不算多,尽管每个座位都坐了人,但不到拥挤的程度,没一会儿我就找到了他。
与我隔了一扇门,纪晨风靠在另一边的车门旁,手里展开本厚重的书籍,只是路上这十几分钟都不舍得浪费,专心汲取着里面的知识。
距离人工耳蜗植入手术过去两个月了,回学校继续学业也要一个多月,他看起来适应得挺好。
找了个斜对面的位置,我靠着座椅旁的透明挡板,明目张胆地向不远处的纪晨风投去视线。
为了手术剃掉的头发长得很快,黑色的线圈贴住头皮,不仔细看其实看不太出,耳廓上的语言处理器倒是有些显眼,不过大多数人应该都会把它当做蓝牙耳机吧。
纪晨风看书看得太投入,我又看纪晨风看得太投入,导致到站了都没反应。直到车门快关上了,纪晨风猛然抬头,发现已经到了,赶忙合上书迈开长腿朝外头跑去。
我看他下了车,本也准备走了,眼角余光却在这时瞥到了掉在车厢正中的人工耳蜗。
车门合上的瞬间,我刚好走到了人工耳蜗掉落的地点。小心将其拾起,我抬头朝车厢外看去,纪晨风似乎还没意识到自己丢了东西,毫无所觉地沿着向上的楼梯离开了站台。
太习惯无声的世界,哪怕如今听到了声音,但因为时间尚短,如果突然回到听不到的状态,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之前查人工耳蜗的相关信息时,经常会看到丢失耳蜗的新闻。以为纪晨风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毕竟是好不容易重新拥有的听力,结果才两个月就弄丢了。
虽说补个体外机花不了几个钱,可那样严善华不是又要跑来跟我借钱了吗?没完没了的找我要钱,就算是小钱也会很不爽。
盯着掌心中的人工耳蜗,我攥紧手指,将它收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
好歹是用别人钱买的贵重物品,倒是给我珍惜一点啊。
又坐了一站下车,到对面站台换乘反方向的地铁再坐回去。犹豫着要用怎样的方式将人工耳蜗还给纪晨风,结果才出站台,就与纪晨风迎面撞上了。
脚步突兀地僵在原地,我完全被这猝不及防的正面相逢惊吓到了。
两人间的距离越来越短,呼吸都要凝滞。下一秒,纪晨风与我擦身而过,没有注意到我,也未作停留。他匆匆地掠起一道微风,向着我身后的服务台跑了过去。
失序的心跳随着他的远离逐渐恢复正常,我摸着心口的位置,暗暗骂了句脏话。
“您好,有什么能帮您吗?”
“我的人工耳蜗可能掉在了车厢里,我想知道是否有人捡到了它,我坐的是两点二十分钟到站的那班地铁……”
回头看去,纪晨风已经与服务台工作人员交涉上了。
“人工耳蜗?这个东西长什么样的,有照片吗?您别着急,我打电话问下总控室有没有人捡到。”工作人员看起来并不知道人工耳蜗是什么。
纪晨风蹙着眉,努力分辨对方的口型,半晌后宣告失败:“抱歉,我现在听不到任何的声音,可以……尽量说得慢一点吗?”
“照片,照片有吗?”工作人员确实说得更慢了,但音量也更大了,来往行人都被声音吸引,朝他们所在位置投去好奇的目光。
“照片?”纪晨风终于分辨出关键词,掏出手机,翻找了片刻,拿给对方看。
“哦哦,就是助听器啊。”工作人员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接着拿起了一旁的座机,开始与总控室通话,询问有没有人捡到一只黑色的助听器。
纪晨风焦灼地等在一边,双眼一错不错地盯着工作人员的嘴型。在看到对方和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明确没有人捡到他的人工耳蜗后,整个人就跟只一觉醒来发现被浮冰带出几百海里,彻底迷失在茫茫大海的北极熊——茫然又沮丧。
什么助听器,倒是告诉他那东西值五位数让他帮你调监控啊。
原地欣赏了会儿纪晨风有趣的表情,我环顾周围,看到扶梯前正好有个保洁员在拖地,上前将手里的人工耳蜗交给了对方。
我指了指纪晨风的方向:“应该是那边那个人掉的,麻烦还给他。”由于怕被纪晨风注意到,说完便加快脚步离开了地铁站。
这件事没多久我就雇佣了阿瑶。坐在她凌乱的办公室内,向她陈述自己的要求,短短十分钟就列了整整一张A4纸。
“还有吗?”女孩儿笑容都有些勉强,如果不是我出价确实高,她或许就要把我从屋里丢出去了。
想了想,也没有什么要补充了,想说就这些吧,开口时鬼使神差地加了一句:“小心纪晨风的人工耳蜗,掉了就帮他捡起来。”
阿瑶一愣:“是耳朵上那个吗?”她认认真真记笔记,“很贵哦?”
“还好,六七万吧。不是钱的问题,主要是麻烦。”
麻烦别人就算了,麻烦到我不行。
“六七万叫还好哦,大佬你真壕。”阿瑶连连咋舌。
从那以后,掌握纪晨风的行踪变得更方便了。每个星期都会看他去了哪里,和谁见过面。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去看他,开着车,远远停在校门口,咖啡店前,或者大排档附近。为了不让他起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换车开。
周及雨说过,人身上的任何一个器官都可以形成反射机制。狗被巴甫洛夫训练成了只要听到铃声,看到红灯亮起就会疯狂分泌唾液的模样,是因为每次只要一喂食,研究人员就会让它听到铃声,看到红灯亮起。
那如果一个人只要心情不好就去见另一个人,见到对方,便会为对方最平常的模样感到快乐,心情变好,久而久之,难道不会形成条件反射吗?难道不会变得一见到那个人……就心生欢喜,遗忘所有不快吗?
应该讨厌的,可就是情不自禁地被吸引,像沉迷酒精与烟草一样,沉迷着纪晨风。
潜意识也知道这样不对,需要尽快戒除这个隐患,行动上却总是事与愿违。
给自己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接近对方,现在看来全部荒唐又可笑。
因为怕他知道真相,所以要用情感控制他?因为无法接受半途而废,所以接受了亲吻,抚慰,和更多的身体接触?还有什么要把他变成菟丝子,养成废物囚禁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