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风听我令
林静松上前握住他的手,并非给他帮助或支撑,而是执起他的手指,随后慢慢地将自己的头低下去,用眉心去轻轻触碰他的手指。
这是一个很依恋的动作,这个时候拥抱亲吻太多,相对伫立又太少,无法对视凝望,林静松想要和他有轻微联结,感受千玉的存在,让千玉感受他的存在。
在林静松的人生之中,他未像常人一样体会到普通的喜怒哀乐,以至于郑千玉给予他的全部都过于汹涌。
而再次遇到郑千玉,他知道那些都还远远不够。
郑千玉摸摸他的脸颊,虽然他的手称不上温暖,温度也很稀薄。
海风之中,林静松将他的手握得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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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他们的短途旅行结束,回到居住的城市。叶森似乎开始忙起来,偶尔有短期的出差。郑千玉则开始新的工作,生活好像在这几日悠闲之后又立刻步入正轨,变得充实、忙碌起来。
自从郑千玉出演的那一集广播剧发布之后,他的账号一直在持续涨粉。一方面是原著新作剧情里他的角色有了漂亮的收尾,小真告诉他,这个角色在新一期的人气投票已经排到第二名。
郑千玉始终认为这是命运对他生活偶然的一次眷顾。
在这样一个大ip里人气排名能排到第二,产生的效应有些强大,让郑千玉乘了东风,关注他的人也开始变多。
另一方面,郑千玉终于对自己有了一些信心——也许他确实做得不错,才能在获得关注的时候,没有那么令人失望。
于是郑千玉开始新一轮的试音争取角色,投身进忙碌的工作之中。
因为两个人这段时间都忙了起来,见面的时间开始变少。郑千玉家用的是指纹锁,他给叶森录了指纹,以防他来的时候郑千玉在工作,没办法及时给他开门。
叶森一般周末过来,两个人一起做饭。这个“一起”指的是叶森在厨房忙碌,郑千玉倚在厨房门口,和他聊天。
他会说自己最近试音的角色,项目的配音需求发给工作室,工作室一般都先选声线合适的演员进行试音。因此,郑千玉试了好几种不同类型的角色,他经验尚浅,在演绎和自己性格差别太大的角色还是有些吃力。
现在市场上的配音需求也五花八门,影视、广播剧、游戏等等。因此配音演员的竞争也同样激烈,一个好角色同时会有七八个演员一起试音,其中不乏有名气又有经验的配音老师。
经过顺利的起步阶段后,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郑千玉的试音一直落榜,因此只接到一些配路人的边角工作。这次他的气馁要少一些,郑千玉一边继续试音,一边练习那些自己试了音,但最终没有拿到的角色。
能拿到试音,说明他的声线是在一个合适的区间,差在角色理解和演绎。虽然那些角色已经定了别的配音演员,郑千玉再改善也无济于事,但他认为这是一些很好的练习机会,并将自己重新练习后觉得更好的片段发给小真和熟悉的导演,请她们再提一提意见。
收到这些专业的意见之后,郑千玉就会再次练习,打磨,直到做得更好。
最近他终于在一次竞争挺激烈的试音之中拿到角色,这次是一个很有人气的引进ip里的男一。这个角色的性格非常阴鸷,是个为了在弱肉强食末世游戏生存下去而不择手段的人。这和郑千玉以往配的角色性格差异非常大,也是他拿到的最大的一个角色。
不过,这个角色有一个重要的共通之处——他也是一个盲人。
具体来说,在末世游戏开始之前,他一直是个性格阴郁、自暴自弃的人,直到游戏开始之后,他获得了异能,眼睛也发生了改变。虽然未能重获光明,拥有和常人一样的视野,他也凭借这双残缺而特殊的眼睛,在末世之中看到其他人所不能见的东西,历经背叛、杀戮,凶险地活着。
叶森正在厨房里开水龙头,发出哗啦啦的水声,郑千玉简单地朝他介绍了这个角色。在试音阶段,台本里有大部分台词都在展现他的虚伪或崩溃,这对郑千玉来说很有挑战性,他花了好几天研究原著剧情,忙得接出差的叶森电话,聊没有一句,就要挂下去忙。
出差在外,有长达十天林静松和郑千玉联系不足,周六晚上上飞机之前,他给郑千玉发了一条消息。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落地之后直接打车到郑千玉家里。行李提在手上,今晚他不想回家了。
郑千玉迎接了他。他早上出了一趟门,外面已经完全是盛夏,他穿了一件浅蓝细格子的短袖衬衫,看上去很清爽,听到行李箱轮子滑动的声音,他并不做评价,只是笑,知道他今晚无论如何都不会回去了。
这段时间他们联系得太少了。
中午点了外卖,坐在小餐桌上吃。郑千玉这段时间状态很好,大概是工作让他很投入,身心都进入到一种健康的循环之中。他的眼睛是亮的,说话时有一种很吸引人的神采,让林静松很难移开眼神。
他有点像回到从前。但林静松并不把郑千玉和从前做对比。郑千玉只是郑千玉,对于林静松来说,那并不存在时空的差别。
中午郑千玉让叶森休息了一下,下午他们一起出门买菜,商量晚餐。很悠闲地散步,夏天的暑气蒸腾,植物被曝晒之后散发一种强烈的草木气息,叶森在街边给郑千玉买一个薄巧冰淇淋球,然后像做游戏一样,只走树荫下的路,慢慢地回到家里。
傍晚时分,叶森进了厨房。郑千玉在门口和他说了一会儿话,随后又去阳台上,碰见浇花的邻居老刘,郑千玉和他聊天,感谢他帮忙照顾自己的植物。它如今长得很好,郑千玉有时候也会自己给它浇一浇水。
六点多的时候,叶森端了盘子上桌,屋子里漫着食物的香味。郑千玉洗了手,洗手液用完了,他叫叶森去储物柜里拿新的,他知道在哪里。
叶森拿了新的洗手液,来到洗手间,拆了包装,挤到郑千玉的手上。他一下子挤了太多,郑千玉只好分享了一些给他,两个人在洗手池前揉搓着洗手液。
这时,外面的门响了。
郑辛直接按了指纹推门进来,大声道:
“热死我啦!
“郑千玉,你怎么不回我消息啊?”
第45章
郑辛开了门进来, 叫郑千玉的名字,一时没有得到回应。他以为郑千玉在书房工作,不方便出来迎接他, 也就没继续。
换鞋的时候,他在鞋架看到一双陌生的运动鞋,码数比郑千玉的要大不少。
郑辛倒吸了一口气,像个生锈的机器人似的,一卡一卡地直起身,看到前面墙角还放着个行李箱。
他帮郑千玉搬家多少次,来郑千玉家又有多少次, 从没见过这个行李箱。
前阵子郑千玉给他发消息,说他要旅游去了。郑辛拿着手机,憋了一会儿, 缓缓打字:和谁一起。
郑千玉既然给他发消息,证明他没有在忙,但他回得很慢, 发来两个字:叶森。
郑辛在急诊的休息室,一手握手机, 一手握微波炉里刚叮过三十秒的速食饭团。他有点抓狂地转了几圈,最后勉强像个成熟稳重、略带冷酷的哥哥回了四个字:
注意安全。
郑千玉心里还是有这个哥哥,会回消息,出去玩还记得给他发照片——郑千玉坐在草坪上, 抱着一个风筝,脸朝向镜头;郑千玉站在海边,背后是夕阳。
郑辛用脚指头都能猜出这些照片是谁拍的。弟弟长得好看是客观事实,所以照片怎么拍都是漂亮的,反正和摄影师的技术没什么关系。
不过郑千玉看上去很开心, 最后也平安回家了。
郑辛就这样在急诊室急急急地上班偶尔穿插郑千玉一些玩得还蛮开心的消息但一想到叶森心情就五味杂陈最后终于迎来了休息日。
他本来是想提前给郑千玉发消息,但回到家倒头就睡了,一睡睡到下午,临上车才给郑千玉发微信。自从知道郑千玉开始配音工作,郑辛也不再动不动就打电话了。
而且,不知为何,他现在稍微对郑千玉放下心来了。他有了新工作,又开始出去旅游,好像一切又开始重新踏上正轨。
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了。
郑辛想带郑千玉出去搓一顿,吃火锅,他将会一边吃一边给郑千玉烫。郑辛想这一顿好久了,一边开车一边留意郑千玉有没有回消息。郑辛住的地方离医院比较近,去找郑千玉也要半个多小时,一路上他都没回,大概在忙。
已经是盛夏了,郑辛被西斜的太阳晒了一路,拉下挡光板。中途去给车加了下油,还下车去火锅店拿了个号,网红老字号,没有线上拿号的,郑辛安排缜密,他今天一定要吃到。
他忙活一通,从地下车库上楼到进郑千玉家门,已经热得不行。进来叫郑千玉,他人在家,可是没动静,还看见不属于郑千玉的鞋和行李箱,郑辛的心凉了半截。
好想吃火锅……
此时此刻,只剩这句话在他的脑海之中悲伤地盘旋着。
郑千玉也僵在洗手间里,他和叶森两个人举着手,手上的洗手液还没洗净。听到郑辛大喇喇的声音,他小小地倒吸了口气。
他几乎立刻把头转向叶森。
郑千玉当然看不到叶森脸上的表情。他什么都看不到。
这一瞬间郑千玉感到惶恐,甚至害怕。这并不是因为郑辛或者叶森,他们对郑千玉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人。
但是,当他们两个人同时存在与此,这让郑千玉感到慌张,他没有做好准备。
就像一个小孩无意之中吹出一个可能是此生能吹出来的,最大的泡泡,他为此欢欣鼓舞,因为它多么美,多么梦幻,而且大到足以把他整个人都装进去,从此生活在这个他很喜爱的美梦泡泡里。
然而,即便是小孩都知道这样的泡泡不可能一直都存在的,何况它这么大,是在最偶然的巧合之中诞生。它早晚都会破掉。
在狭小安静的空间里,郑千玉下意识想要伸手去抓住叶森的手臂,不让他走。但是想要留住一个泡泡,伸手去碰它是最糟糕的办法。
他手上还沾满了已经揉成泡沫的洗手液,在手掌开合之间,诞生一个泡泡,又随着他有些惊慌的动作消失了。
郑千玉最终没有碰到叶森,他收回手,两只手静止地举在身前,茫然地呆立着。
这个时候,他听见叶森先打开了水龙头,水声哗啦啦地传开了。
他还是很冷静,轻轻捏住郑千玉的手指,将它们往前带,长长的、关节明显的手包裹着他,很细致地穿过他的指缝,轻揉掌心,停在水流下,先帮郑千玉把手洗净了。
洗完又仔细帮他擦干,仿佛这是眼下最重要的事。
处理完这件事,叶森轻声对他说:“没事,我先去。”
郑千玉还没来得及说话,叶森已经转过身走出去,临走前还搭了一下他的肩膀,好像在告诉他什么都不会发生的,不用担心。
当郑辛听到洗手间传来水声,那里显然不止有一个人。有人在低低地说话,随后是脚步声,最后他看见林静松很平稳地从拐角处的一片阴影中漫步出来。
郑辛:“……”
林静松完全不像一个正常的人类。看到郑辛在这里,他既不感到意外,也不表露出反感、抵触、讨厌等等他所应有的情绪。郑辛当然谈不上喜欢他,他更没有理由对郑辛有好脸。
但现在情况很特殊。
他来郑千玉家都穿得很帅,衬衫还稍微敞着领口,一个程序员身材练得这么好,老天爷,这有谱吗?
郑辛隐隐感觉他现在像个狐狸精。
这种想法当然也是没谱的,因为郑辛不是不知道林静松是什么人。他也不是不知道弟弟很喜欢他,喜欢到他换个名、披层皮也会爱他,喜欢到可以走出颓废,打起精神去一趟他很久不敢提的旅行,喜欢到即使现在看不见了,也会在他平平无奇的镜头中露出如今已经非常稀少的笑容。
这一切都建立在,郑千玉重新认识了林静松。因为他叫着一个新名字,所以他就没有参与过郑千玉的过往,不知道郑千玉曾经多么完整、耀眼,不会将现在的郑千玉与过去比较。如果他觉得现在的郑千玉很好,那便足矣。
郑辛的视线转到他带着弟弟去家居市场换的那张小餐桌上,上面摆满了刚做好的菜,甚至连饭都添好了。
林静松注意到郑辛在看桌上的饭菜,他脸上的表情很少,对他稍稍抬起手指,指向厨房,道出一句:“锅里还有饭。”
郑辛像看一个外星人一样看着他,对他能说出这么一句话感到十分无语,他露出万分无奈的表情,无言又无措地站在原地掏掏自己的裤兜,从里面掏出一张火锅店的取号来。
三个人一起坐到餐桌前,空间是十分拥挤的,气氛是十分尴尬的。
郑千玉和郑辛面对面坐着,林静松坐在两兄弟之间的侧面。林静松没有接收到当前场面应该尴尬的讯号,他拿起筷子,像以往做了很多遍那样,先给郑千玉夹食物到碗里,动作自然得像夹到自己碗里。
而郑千玉也好像等着他的动作,他没有像以前发生过很多次那样,展现出很强的自尊心,受人照顾让他觉得自己懦弱,从此低人一等。也许如今这个帮他夹菜的人很沉默吧,思维也是匪夷所思的,让郑千玉可以跳出世俗的思想,变得无所谓,变得放松。
林静松帮郑千玉夹完菜,他的筷子在空气之中顿了顿,思考了大约1秒,又夹了一块肉,像操纵一台微型起重机,直奔郑辛的碗里来。
郑辛伸手,立刻用手掌把自己的碗扣住了。
他用不大不小的声音道:“你们吃,不用管我。”
闻言,林静松的筷子很迅速地缩回去了。
郑千玉的话很少,没有平时和郑辛的插科打诨。郑辛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两个人吃饭,林静松还能匀出第三份给他,蓦地想出来他一个人就要吃两份饭。真是不好意思了,没眼色的大舅子大驾光临,欺负得弟夫上桌都吃不饱饭。
他尝了林静松做的菜,竟然很好吃。
感觉真没谱!郑辛渐渐忘记了自己在火锅店取的号。
“叶森,你挺会做饭的啊,怎么学的?”
他吃了一会儿,饭桌上实在太安静了,难道林静松平时就这么闷头吃饭不聊天?
真是苦了他弟!
郑辛挑起话头,朝林静松道,看到郑千玉吃饭的动作都慢了。他捧着碗,脸上的表情还是略微有些迷茫紧张,脸先朝向郑辛,又转向林静松,一副等待发落的样子,又怕答案不是他想要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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