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119章

作者:初吻江湖 标签: 穿越重生

  丁田看了看王佐,尽管这家伙还是那副样子,但是他却从这家伙的脸上看到了“不高兴”三个字。

  “你别不开心,我这是工作。”丁田好笑的道:“你在这里打猎,记得给我多打一些好皮子,我不奢求什么白狐皮,一些兔子皮就行。”

  “嗯。”还是不高兴的样子。

  丁田想到他这个身份,又有这么一个让人难言的性格,终于小心的猜测:“你是不是想跟我策马奔腾,活的潇潇洒洒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王佐皱眉。

  “王爷啊,你就是想……。”丁田拉长音,在王佐渐渐舒展开的眉目的注视下,非常诚实的道:“那我也不会骑马跑在树林子里,那跟醉酒驾车有啥区别?何况,骑马我也不太熟悉,根本不可能跟着你们一样,去追逐猎物……。”

  这是大实话,要不然丁田也不会赶着马车来出差了。

  王佐神色一僵:“行了行了,赶紧的去县城吧,晚了城门该关闭了,看你还怎么进去。”说完,非常不高兴的往旁边一倚,他旁边就是一个倚靠的大软枕。

  丁田哈哈大笑:“我已经让田大哥去打招呼了,我在你这里吃过了晚饭,再去县城,反正离着也不远,如今正是秋收的时候,边境大军都聚集起来了,乡间也安全得很,晚一点,我会踩着点去县城里的,放心吧。”

  王佐的心情,顿时就好了:“那就红烧大雁好了。”

  丁田撇嘴:“小心眼儿……。”

  其实他哪儿是说好了的?

  田径他们一开始收拾东西,他就发现王佐不开心了,如今这样的表现,丁田心里也有些酸

  涩。

  出去溜达的时候,揉了揉胸口,总感觉胀胀的……难道吃的太好,伤食儿了?

  他们扎营的早,还没等全部扎营完毕,那边就已经开始做完饭了。

  这边刚扎好营,那边白云县令已经带着人过来了,想求见宁王殿下,不过王佐不见他。

  只让人传话出来:“宁王殿下是来秋猎的,你也知道,王爷就喜欢打猎,或者还要看看北地的民风,TSXDZ不过出行的时候,高将军怕王爷有危险,所以派了这些兵丁过来随行保护,这么多人,你这县城里恐怕也没地方招待,就算了吧,在野外扎营也挺好,就不骚扰地方了。”

  白云县县令擦着汗,躬着身体道:“王爷体恤百姓,实乃我白云县之福,只是不能让王爷就这么在白云县旁边……所以下官准备了十头大肥猪,三大车粮食,酒就不给了,都是保护王爷的人,吃饱了就行,回头王爷自然会赏赐大家酒食……呵呵……,还有一些菜蔬……请笑纳

  这位就差求着他们收东西了。

  五六百人,其实十头大肥猪听着好像很多,但是真分下来,一人也就一碗红烧肉。

  不过总比没有的强,丁田他们可以吃的很好,其他人就未必了。

  有肉谁不要啊?出去的人都没多推辞,就接手了。

  白云县的县令是擦着汗走的,走的时候还弯着腰后退了好几步,才上了马车。

  他走了没多久,丁田他们的晚饭就好了。

  红烧大雁,配白米饭,不多当然不是只有这一道菜,还有一道山东拌菜,味道也非常爽口

  吃过了晚饭,丁田才一摇三晃的爬上了自己的马车:“我走啦!”

  王佐没吭声,但是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的马车消失在暮色中,天要黑了,在天黑前,必须要进白云县城里去住宿了,第二天好起来去问案子,不过……丁田留了个心眼儿,他把兰兰留在了王佐这里。

  马车一路晃晃悠悠的从郊外进了白云县城。

  因白云县城当年并没有被攻破,虽然也修缮了,但是没有牛角县那么新,最多算是翻新,城墙加固,根据一般北地的风俗,太阳落山了,尤其是深秋的时候,该收的都收回来了,就该防备北方的敌人了,所以天黑就要关门,进不去的人就只好抱歉了,要么在门外找个乡村茅店投宿,要么就是自己想办法过夜吧。

  丁田他们的马车是最后一波入城的人。

  白云县并不是繁华之地,但是白云山上有个白云庵,倒是比较有名,所以夜晚归来的几乎都是白天去爬白云庵的信女。

  为什么没有善男呢?

  因为白云庵是个尼姑庵,虽然出家之人,不分男女,但是为了佛门清净,一般的男人是不会去尼姑庵的。

  除非是有家里女眷要去,他们负责接送,那就无所谓了。

  还有一个商队,也跟丁田他们一样,是最后进城的,他们进了城门,还没走出门洞子,城门就开始关上了。

  他们倒是不着急,丁田问田径:“我们是去县衙找住的地方吗?”

  “你现在才想到啊?”田径翻了个白眼儿:“你都说晚了,这个时候县衙里没人了,何况这县衙里也没个接待的地方,我带你们去县城里的一家大客栈投宿,那客栈我熟悉,不用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而且还干净,有一个专门的小院子,就是给我们这种差人预备的,一早一晚都有热水洗脸泡脚,尤其是当差的,晚上要是没有泡脚,第二天走路都成问题。”

  丁田吐了吐舌头:“我哪儿知道啊,上次跟你们一起从牛角县来府城,就是我第一次出门啦!”

  他去年才多大?

  守孝的时候,原主的年纪更小,而且身体还不好,不出门才对。

  要是那个时候还敢出门瞎溜达,那叫自己作死。

  “走吧!”田径一甩鞭花儿:“带你们去投宿。”

  田径找的地方,是一个叫“城北大客栈”的地方,这里也的确是城北,而掌柜的果然管田径叫“田捕头”,十分熟捻的样子。

  “铁老板,那个院子还在吧?我们这次来,是要单独住那个院子的,成不?”

  “成!成!”铁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男人,穿戴的半新不旧,但是浆洗得很干净:“钥匙还在原来的地方,我一会儿让人送热水,可要些吃的?”

  “在外面吃过了,送来热水就行。”田径带着人赶着马车往里头走:“还有,让人多备草

  料。”

  “得咧!”铁老板招呼一声,那边就开始喊人去做准备。

  田径带着他们穿过前院,拐了个弯儿,进了旁边的一个大院子,那个大院子的院墙上有六个门,三个在东边,两个在北边,还有一个,单独在西边。

  而田径带他们就是在西面的门前停了下来,在门把手上抹了一把,就摸到了钥匙!

  “这藏着……的也太不精心了吧?”丁田看了一眼,这太好找了。

  “客栈么,要那么精心干什么?何况能住进这里的,都是一些官差,哪个贼敢摸上门?”田径打开门,使劲儿一推:“进来吧!”

第一百八十章 好几个人睡不着

  这是一个比较空旷的大院子。

  南边三间牲口棚子,东边是大门,西边则是一溜儿两排八间大房,坐北朝南的正房只有三间,但是都非常大,两边二房,一个是沐浴用的,一个是柴房,烧炕的柴火都在里头放着。

  再往后,就是一个独立的茅房了。

  为了怕味儿不太好,招客人讨厌,那茅房是在西北角,前头还种了一些丁香树遮味儿。

  只是秋天了,那树都落叶了,花儿早没了。

  中间的院子空间非常大,可以堆放货物,也可以让马车打转,设计上倒是挺合理。

  这房子也都是青砖瓦房。

  “行了,到这里就到家了,卸车,喂马,一会儿热水过来了,洗漱一下就休息吧,今天到了这儿,明天就能去县衙问案了。”田径指挥大家:“如果想吃点什么的,可以跟小二说,不过太贵的可不行啊,我们这次的银子可不多。”

  要不是蹭了人家宁王殿下的车架,他们这些人风尘仆仆的来了这里,也只能吃点五花肉炖白菜粉条这种菜,两合面的馒头吃着吧。

  可是他们在王爷的营地里,吃的是红烧肉、红烧野鹅……啧啧!

  大白米饭吃的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平时出差都是吃的什么呀??

  不过,好日子也就过了这一天而已,他还是那个田捕头,手里的银子虽然因为蹭了王爷的“队伍”而省了一些,但是能省一点是一点啊。

  “都吃饱了,还吃啥?”金不换下了马车,拎着东西:“还是赶紧休息要紧,明天还要去查案呢!”

  “我说,你一个大夫,对尸体啊,案件的怎么就那么着迷呢?你要是来做我这份差事,该多好?”田径非常羡慕金不换。

  因为金不换认识的字最多,金不换读过书,只是没考试而已,金不换还会算账、会医术、会给他们解释法律条文。

  有这么多“知识”的金不换,是个“读书人”啊,干嘛对案件啊,尸体什么的感兴趣呢?

  他要是有不换先生的本事,早就去考科举了。

  不换先生家可是清白的良家子弟,没有“贱籍”这一说,更没有“三代之后方可科举出仕”这个桎梏。

  这人却对案件、尸体感兴趣,哦,听说还有刑罚……这什么人哪。

  “我只是对这个感兴趣而已。”金不换已经听多了这种论调,早就练出了防御能力,拎着自己的药箱子和小包袱问:“我住哪间?”

  “这次来人少,我们就不住正房的大通铺了,住西厢房,一人一间,都能住的开,嘿嘿……。”田径笑道:“省的晚上打呼噜的声音大一些,连觉都睡不好。”

  丁田打开厢房看了一眼,发现这厢房的炕……竟然是连在一起的,烧一个,其他的烟气一串,就热了。

  虽然是厢房,但是是兼并出来的,地方都不太大,火坑就占据了屋里一半的地方,剩下的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而已。

  非常的……说好听了是简单,说不好听的就是简陋。

  但是想到这个客栈大概是便宜,而且还是专门给差人准备的院落,这样的话,一些公务上必须要保密、或者严防死守的事情,就方便了很多。

  也怪不得田径来这里。

  地方大,安静,还有院墙可以遮挡,这院墙也高达两米以上,绝对的隔绝了外面对此院的窥视目光。

  “这院墙真高啊!”农家人一般都是打的一米五的院墙,上头再插一些树杈树枝子的遮挡一些小鸡飞鸭之类的家禽就算完事了。

  而打两米高的围墙……除了防备鸡鸭鹅等家禽,还要防备人。

  “这里的院子啊,是给一些富户们预备的,他们要是带着家眷,就会入住这种有高大围墙的院落,比单独的要客房贵一些,但是女眷嘛,大户人家都讲究这个,但是这个县城里,来往的大户人家真的不多,所以……他们家这个就没几个人入住,还得不断的维护,每日都要勤快的打扫,以免落灰,一旦有客人入住,现打扫来不及。”田径介绍道:“可是打扫收拾的也是

  要花人工成本的,所以他们家的铁公鸡,铁掌柜,就干脆做起了差人的生意,一个呢,是可以将其中一个院子利用起来,让他能好歹赚两个,另外,有差人进出他这里,也能安全很多;还有一点,他跟官府打交道的时候,我们当然……对他高看一眼,大家都是朋友么。”

  “其他家的客栈不这样?”金不换问田径。

  “据我所知,没有。”田径摇头:“这家是老字号了,很多差人都知道,只要来这边,就在他家落脚。”

  “那他可挺会做生意。”金不换点了点头。

  他们的热水,由两个小二送来,两个大桶,他们每个人都有两个盆子,一个盆子放在地上,一个盆子放在木做的小几子上,放在上面的是脸盆,地上的是脚盆。

  热水洗脸,洗完了脸,可以倒进脚盆里,再加点热水,泡脚。

  折腾了一天,丁田倒是不累,不过也躺在了坑上,屋里不是那么太热,只是秋风呼呼的吹着,能听到窗外的风声。

  不知道王佐怎么样了?

  今天的那一刹那的感觉,丁田至今回味起来,还有些想不明白呢。

  摸了摸心脏的位置,一想起王佐,又心跳加快了……难道就因为那家伙长得帅?

  切!

  黑暗里,丁田伸出爪子,握成拳头,挥了挥,觉得不过瘾,又竖起了中指,对着空气吼了一嗓子:“老子也很帅!”

  隔壁是金不换,另一边是田径,田径哐哐的敲墙:“老实的睡觉,三更半夜的吼什么?叫春啊!”

  丁田“嘤”了一声,做贼心虚的缩回了被窝里,不久呼呼的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