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渡 第141章

作者:狐狸不归 标签: 情有独钟 天作之和 穿越重生

  盛流玉不知道他想说什么,歪了下脑袋,甚至为他找了个借口:“没有关系,你那时候不喜欢我。”

  话音未落,又用鼻音哼了一声,翻起旧帐,更多的是撒娇:“你那时候好凶……”

  只是他的话还未说完,就被谢长明打断。

  他说:“喜欢的。那时候也喜欢。”

  盛流玉似乎不明白很难在一瞬间理解他的意思。

  如果喜欢,为什么要那么做?

  谢长明站起身,走到盛流玉的面前:“这世上没人能不喜欢你。你是盛流玉。”

  是未入世前就名满天下,四洲修仙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乘仙船而来,连浮云都要为之低头的长明鸟。

  是连谢长明这样的人在素未相识之时都要为之遥望的盛流玉。

  盛流玉看不见谢长明,只是凭借本能仰起头,眼睛是闭着的,眉头微微皱起,他没有这样的认知,也不在乎这些多余的喜欢,漫不经心地反问:“是么?”

  也许他想问的是,那你为什么不喜欢?

  可盛流玉不会问。

  谢长明看了他片刻,似乎在等待什么,却没有等到,便认真道:“我也喜欢,从很早就开始喜欢你了。”

  “嗯哼?”

  这个回答大约是让小长明鸟满意的。虽然其中还有很多难以解释的矛盾,譬如如果喜欢,又为什么拒绝。

  但只要谢长明说了,盛流玉都信。

  谢长明一边思考,一边开口,说的话很慢:“有点不能接受吧。从来没喜欢过一个人,太过强烈的感情会令人生畏。”

  也没说假话,没喜欢过人,只喜欢过鸟,鸟和人还是同一个。

  盛流玉不太明白:“是因为修仙都要断情绝欲?书院里的先生都那么说,太过强烈的感情会影响修行,这是修仙之道。”

  谢长明顿了顿,他笑了一下:“不是这样的。我也会害怕,因为太过喜欢。”

  好像谢长明也有会软弱的时候。

  喜欢一只鸟,可以让它待在自己的肩头,永远保护。可喜欢一个人,却很难这么做。

  更何况是喜欢盛流玉,普天之下唯二的长明鸟,怎么珍惜都不为过。

  一朵熟透了槐花忽的从枝头坠下,落在盛流玉的眉眼上,又被一双温热的手轻轻拂去。

  被遮住眼睛只是一瞬,却仿佛连一生都这样过去。

  盛流玉可以去想那些隐藏的更深、更难以回忆,逃避了很久的拒绝了。

  于未来、以后相关的事,他不只想过那一次。

  还有一次,在下山去怨鬼林,解决完任务后,他们在空闲的时候出门游玩,盛流玉很快活,却收到小重山寄来的信,要让他回去。

  那时候盛流玉想,只要谢长明愿意,天涯海角都可以陪他去。

  他也想过结果,无论谢长明是接受还是拒绝,他什么都接受。

  可谢长明没让他说出口。

  盛流玉抿了抿唇:“我想去所有没去过的地方,见识书中所言的奇景异兽……”

  谢长明握住小长明鸟的手,轻轻地吻了吻他的指尖。

  他说:“好。”

  无论什么都答应,都会替他做到。

  盛流玉有点害羞,他很容害羞,很不习惯在外人面前过分亲密,却没有缩回手,放任了这个吻。

  他的指尖和耳朵边一样滚烫,说出了三年前的愿望,只是这一次,他说的是:“嗯,还有,天涯海角你都要陪我一起去。”

第140章 文书

  接下来几日都很平静,凡间军队未动,修仙界神兵也未降世,战事不起,像是什么也不会发生。

  郑合升应该确实有事,城中寻不到他的踪迹,将谢长明和盛流玉安顿在宅子里以后,也没人跟着他们。不过丛元那边倒一直被看管的严严实实,不能轻易动弹,只有谢长明偶尔与他传几条消息。

  城中却越发热闹了。

  这里本来就是个富庶的小城,鱼米之乡,交通便利,很多人穷其一生,也难以在这样的地方生活。而现在不同了,只需要证明事城中原住民的亲戚就可以搬迁过来,继承前人的遗产,户籍之事也可以解决。到了后面,约束越发宽松,即使原来并无关系,只要家中有成年男子可以参军,便可分白银十两,在城中分到半间空院子以供家人安居。这样的好事着实罕见,消息散布出去后,许多人携家带口前往。至于必须要参军,大多数男子本也要服徭役,只不过是提前了一些,与能稳妥地安排好家人的生活相比似乎也算不上什么。

  于是,城中来往之人络绎不绝,不到十日前还是空荡荡的小城已经住满了大半,不仅有早市晚市,白天的集市也熙熙攘攘。

  谢长明在临街的茶楼要了个包间,点了些茶点果子,消磨时间。

  盛流玉坐在对面,慢慢地饮茶,吃果子。

  他们已经在这里待了两日了。

  谢长明道:“要早日解决这里的事。”

  其实盛流玉不太晓事,只要跟在谢长明身边,很多事都不会问。谢长明的修为虽高,世上却无人能用幻术骗他,谢长明也不行,所以该做什么总是清楚明白,此时闻言慢吞吞地咽下口中的梨,问他道:“怎么了?”

  谢长明道:“那位燕城城主和云中仙子花夫人要成亲了,其中很有些古怪,徐先生已经启程前往燕城,我们也要去。”

  这件事和降临有关,可以说是至今为止所有事中最隐秘最难以理解的一件,这两人都在多年前被降临,人皮之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本来为了谨慎起见不应有过多关联,此时却不知为何大张旗鼓要搅和到一起。

  盛流玉点了下头,他本体是只鸟,即使化身成人,脾性习惯也很类鸟,吃果子时不爱用工具。方才谢长明切好了梨,他就用手一块一块捡着吃,此时指尖沾满了甜腻的汁水,顺着骨节的形状慢慢往下滴。

  谢长明拿出干净的帕子,一点一点地擦拭盛流玉细瘦的手指,一边道:“我在这观察了两日,对面的府邸就是官员工作,放置文书的地方。”

  盛流玉不太明白他的意思。

  谢长明解释道:“既然郑合升光明正大地和军队同处一处,必然是要用凡人办事的。”

  而只要是吩咐嘱托,就会有留下痕迹的可能。

  谢长明说出安排:“今日下午有雨,黄昏会放晴,凑巧碰上他们交班。到时去对面的宅子看看。”

  他说这话时是很漫不经心的,似乎还没有为小长明鸟擦拭小指重要。

  盛流玉的另一只手支着下颌,托腮看着眼前的谢长明,又歪了下脑袋,垂眸道:“好。”

  到了下午,果然下了一场瓢泼大雨,街上的人四散得干净。而接近黄昏之际,云销雨歇,在太阳落山前一刻放晴,对面的官邸门户大开,除了些换班的侍卫,已不剩什么人了。

  谢长明没用法术,而是用最朴实的法子——他们两个是翻墙进去的。

  毕竟是郑合升的地盘,虽然他不可能捉得住谢长明,但如果用了法术,万一留下痕迹惊动了郑合升,打草惊蛇反倒不妥。

  他们是修仙之人,身手比常人要利落百倍,只是小长明鸟贵为神鸟,对这等事从未接触,又穿了一身层层叠叠的纱衣,模样是很美,却委实不太好翻墙。

  可惜神鸟跟了谢六这样的魔头,连这样偷鸡摸狗之事都做的甘之如饴。

  两人落了地,避开不多的守卫,推开最里面的房间。

  合上门后,盛流玉小声道:“谢长明,你连开锁都会。”

  谢长明道:“从前生活所迫。”

  这里没有什么阵法,只是人类官员办公之所,存放的也都是些近日的文书。谢长明又撬开一把锁,打开抽屉,里面放了一本诏谕。

  是皇帝亲笔写的。

  上仙所言即帝言,上仙所求即帝求。

  看来皇帝对郑合升的身份倒是很清楚,也是借此取得他的信任。在人世间,皇帝作为一国之主可以主宰一切,可对郑合升这样修为的修士而言便不值一提了。迈过人间与修仙界的界限后,郑合升有太多可以打动一个人间帝王的东西了。

  谢长明又看了一遍,将诏谕放回抽屉,重新上锁。

  忽然,有人戳了一下他的手臂,他一抬眼,看到盛流玉手上捧着几本文书,应该是刚从书架上拿下来的,正递到自己面前。

  小长明鸟闭着眼,什么都看不见,却很有自信地催着谢长明看:“随便拿的,但觉得会有用。”

  谢长明翻开第一本,上面残存了些许未消散的灵力,是郑合升写的。

  他怔了怔,偏头看向盛流玉。

  就像永远会赢的掷骰子,只要小长明鸟想就会拿到数百件文书里唯一有价值的那件。

  盛流玉似乎是意识到他的目光,歪了歪脑袋,很得意似的:“怎么,有用么?”

  谢长明失笑:“嗯,很厉害。”

  他没有往下看,而是转身轻轻拂去落在小长明鸟肩膀上的灰尘,轻轻道:“因为你受上天眷顾。”

  希望你的运气永远这样好,即使上天是这样虚无缥缈,你也能永远受它眷顾。

  谢长明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即使他会将小长明鸟保护周全,也不信所谓的上天诸神,却也愿意这样有希冀。

  人对于珍宝总是这样,过于患得患失,会产生很多不曾有的念头。

  大约是对自己的战绩很满意,盛流玉睁开眼,凑了过来,一起看那份文书上写了什么。

  原来召集众人来城中是郑合升的主意,且催的很急很紧。郑合升肯定没有什么让人间兴旺发达的念头,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谢长明的手指点在文书上的聚户成众几个字上。

  他想要很多人,活着的人。

  以人为祭么?

  谢长明的思绪一顿,看到文书湿了一小片。

  翻墙时屋檐下的雨水打湿了盛流玉的袖子,湿漉漉的水渍洇上文书的纸墨。

  谢长明握住那只有点凉的手,轻声道:“回去了。”

  天色将黑之际,他们一如往常地回了宅子。

  管家将他们迎了进去,穿过长廊,规矩地停在门前,不再多看一眼。

  谢长明推开门,打帘进了内室,盛流玉稍微慢了一步,抬脚迈过门槛,忽然被人突兀地推着后背。他是修仙之人,却毫无戒备,太过信任于饲主的保护,脚步踉跄了一下,本能地抬起右手,也没抓住身边人,还是扶着帷帐才勉强没摔倒。

  其实怎么也摔不着的,小长明鸟的腿又被别住了。

  盛流玉想问怎么了?是有什么大敌当前?

  他忽的意识到什么,似乎无力地松开手,顺势倒在床上。

  这里早已和初来时大不相同了。

  谢六是很奢靡、很沉溺享受的魔头,即使没待多久,也叫人将屋子的物什换了个遍,全是奇珍异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