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长缨止戈
“哦哦,好,好。”那人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什么,又有人看了他身后的那个大袋子,好奇道:“陆小子提那么大个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啊?”
他们可看到了,东西分量不轻,上来的时候还发出砰的一声响呢。
一旁的许青延闻言,不由舔了舔唇。
陆则笑着,轻描淡写道:“家里没东西了,昨天上山本来想碰碰运气,正好碰到只个落单的羊,想着今天带到城里卖。”
“哎呦!”一群人纷纷惊呼出声:“羊可是稀罕玩意儿!你这看起来得有百来斤吧!”
陆则道:“也不大,估计是走丢的羊崽子,不到一百斤的样子。我自个儿在家也不会烧,想着卖了好歹能买点别的。”
“呵呵,是是是。”一群人虽然都羡慕他有这么好的运气,但到底是跟人家不熟,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想着反正农闲了,没什么事,等以后也让家里的小子去山上看看,就不说羊,哪怕是只山鸡兔子也是一顿肉啊。
许青延不由松了一口气,他惯来不会应付这些叔叔伯伯,要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难免不会有人眼红。
说话的功夫人已经到齐,拖拉机开动,轰轰隆隆的声音吵得很。
许母来得早,给他们占了个好位置,车头的地方,前面有东西挡着,风没那么大。
许青延凑到陆则身边,贴着他耳畔说了声谢谢。
周围的风都是冷冽的,耳边温热的气息诉说转瞬即逝,但很是明显。
陆则转头对上许青延的脸,少年口鼻都被包裹在围巾之下,唯独露出的一双眼睛,黑亮亮的,像是最光彩的黑曜石,夺目绚烂。
陆则怔了怔,随即说了句没事。
他还没转过头,手里忽然被塞了个温热的东西。他垂眸一看,是一张现烙出来的油饼,里面放了些葱花,看上去喷香酥脆,一口掉渣的那种。
拖拉机的声响轰隆隆,吵得很,许青延只能凑到他耳边说话:“我娘早上烙的饼,让咱们路上吃。”
他又从一旁的竹筐里拿出一个水杯,用毛巾包裹地严严实实的,热乎乎的。
许青延说:“还有水,趁热喝。”
陆则心绪一时不免有些复杂。
许家的情况他是了解的,平时吃喝估计都很节省,昨天为了招待他蒸了一大锅米饭;今天又烙了煎饼,用的还是白面。
陆则低头咬了一口,说:“替我谢过婶子。”
许青延胡乱吃了一口,小声说:“该我们谢你才是。”
他一路上关注着陆则,见他一个饼吃完了就又给他塞了一个,一连吃了三个,见许青延还要再塞,陆则无奈道:“我吃好了。”
许母用料忒实在,两个饼子下肚暖暖和和的,也饱得差不多。
许青延又把水递给他,陆则犹豫了一会,还是拧开了瓶盖,张嘴没碰瓶口,喝了两口。
许青延自是注意到他的动作,睫毛微微敛了敛,心道是个讲究的。
又等了一会,他默默地把饼子啃完,感觉有些噎,拿着瓶子问陆则:“还要吗?”
见陆则摇了摇头,他这才凑到自己唇边,喝了一口。
陆则见状顿了顿,却也没说什么。
农村的土路不好走,一路磕磕绊绊,将近一个小时才到城里。
此时已经天色大亮,城里看起来也有了些人烟。
大多数人都是去集市上,陆则却是让村长家的儿子把他们在国营饭店门口放了下来。
一整只羊,一般人家吃不下,现杀现卖他们也没那个条件,最好的方法就是卖到饭店之类的地方。
其中又属国营饭店最有钱。
陆则帮许青延把羊扛了下来,门口招待的人听到他们来意后连忙叫经理出来。为免耽误生意,一群人挪到后厨,但大厅里却也有不少客人看到了袋子里的羊。
经理让人称了称重量,又问了点问题,得知是昨天晚上刚打的,才在外面冻了一晚上之后,不由点了点头。
“这样,这羊的确新鲜,我也不压你价,整头羊我给你二百七十四块八毛,你看怎么样?”经理说。
许青延闻言心下一喜,面上却不动声色地道:“咱们国营饭店做生意自然是公道的。这样吧,你给我二百七十块钱,再给我装几斤肉,拿两根骨头,成不成?”
经理见他爽快,也没再纠缠什么,当即便说:“成!保准给你留几斤好肉!”
许青延这才露出一抹笑,经理让人去找钱,等那厚厚的一沓大团结到手后,他脸上的笑意又深了几分。
陆则一直在他后面看着,也没出声。看他一点点和经理交涉,带着几分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成熟,眉头不经意地皱了皱,随即又慢慢放松。
十七岁的男孩,说小也不小了,也该慢慢成长了。
陆则心想。
羊现在不好处理,便约定好等下午再来拿。经理知道他带的还有山货,看了眼品质后也决定收了,虽说比在外面卖的低了半成,但好歹是全部卖出去了,以往还总是有剩下的。
许青延心满意足。
陆则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钱收好,打开棉袄又撩起毛衣,露出的贴身里衣心口的地方缝了一个小小的口袋,四周严严实实,只留下两指宽的口留着放钱进去,上面甚至还缀有两个扣子。
陆则看了一眼,移过目光,许青延整理好衣服,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他说:“我等会得去集市那边,把剩下的竹筐都给卖了,下午还要去书店买点书,你要跟着一起去吗?”
陆则摇头:“我还有别的事。”
许青延也知道他来城里一趟肯定是有自己的事要忙,能这么帮自己已经很不错了,闻言也没多问,只是提醒他:“晚上你还回村里吗?正叔的拖拉机一般下午四点就要走,你要是回去,到时候也得在这里等着。”
陆则点点头:“知道了。”
许青延见他表态,才算松了一口气。两人就此别过,往不同的方向走去。
777看着许青延提着大大小小的竹筐,不由问道:【宿主,您不跟过去看看吗?】
陆则脚步一顿:【看什么?】
他说:【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了,人贩子都不拐这样的,还能走丢了不成?】
777一时无言,好半天后才吭哧道:【您以前可不是这么对上个任务对象的。】
陆则笑:【那是我老婆,他是吗?】
777沉默片刻,憋出了一句:【宿主,这就是你们人类常说的,双标吧。】
陆则只说:【谢谢。】
按照记忆里的地方走去,陆则这次进城是有自己的事的。
要护住许青延一生顺遂,首先他自己得先立起来,才能在许青延遇到问题的时候搭把手。
在这个即将迎来飞速发展之初的年代,陆则也有想过要做什么事。许青延未来肯定是走知识分子那条路,他的天分摆在那。陆则原本也想过在这条路上当个先行者,毕竟他脑子里的知识足够让他在这个年代获得崇高的地位。但是原身的资质摆在那,初中的学历更是所有人都知道,他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法解释。但要慢慢来,从大学一步步往上爬,变现的时间又未免太长了些。
想了想去,最合适的还是从商。
原主父母工作勤奋,也一贯节约,工作这么多年省下了不少钱,在外人看来多少也算一笔巨款。再加上父母双双出事,领到的工厂和肇事者的赔偿款,加起来在这个年代,更是一笔不菲的钱。
现在房地产还没兴起,其他的高科技更是连影子都没看到。陆则要从商,就只能从实业开始。而那么些实业中,成本最低,最容易上手的,就是服装业。
陆则脑子飞快转动,原主父母留下来的钱不少,但是要从无到有办一个服装厂要耗费的钱这些是远远不够的。
既然自己办不行,那就用租的……
原主在城里和一群狐朋狗友一起混着,也因此结识了一群人,说是在本地开个服装厂,明里暗里地暗示他这个服装厂的前景有多好,他们去南方做过专业的考察,也在本地做过市场调研,甚至还高薪从外面请来了两个老师傅和两个技术人员。原主和他们去厂里看过一次,看到那专业的设备的流水线当即就动了心,觉得大有可为。好说歹说才说动他们带他一起,大手一挥拿出两千块钱投了进去。
那家厂子本身当然是没什么问题,器械是真的,员工也是真的,去外面请的设计师和师傅也是真的。
但厂子后面的那群人,明面上是做服装的,实际上是在做拐卖妇女儿童的勾当,这不过是背地里生意的掩护罢了。
原主上了他们的船后,前两个月人家都说厂子刚办,效益不好,让他再等等。原主也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却不想,这一等,就等到了警察抓人,原主被迫在局子里走了一圈,确定了他确实不知情后才被放了出来。
最后钱虽然被还了回来,但却去局子里走了一遭,可谓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得到。
现在原主已经把那两千块钱投了出去,而陆则此行,就是为了回收利息的。
那群人进去后厂子就成了就成了无主之物,里面的器械都被收归了公家所有。但厂子里还有许多不知情的员工,有些老师傅还是拖家带口从南方过来的,怎么安置这群人,可成了公家头疼的事了。
陆则这个时候若是愿意接手,想来也算是解决了他们的一个麻烦。
朝着警察局走去,陆则脑海里逐渐形成了一个闭环的链条,心里逐渐定了下来。
随意往四周看了眼,警察局靠近居民区,这个时候大多都在上班,少有行人。只有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女人,抱着一个哇哇大哭的孩子边走边哄。
陆则在那孩子的衣服和鞋上顿了顿,心道可是巧了,进警察局的投名状这不就有了?
……
……
下午四点,许青延准时在国营饭店门口等着,手里还剩一个筐,提着他买的一些东西。
把饭店人给的羊肉和骨头放在最底下,又买了些菜,许青延四处看了眼,陆则还没来。
国营饭店里挂的有钟表,许青延看了眼,已经四点,到了他们之前约定好的时间。
但陆则还没来。
正叔一般都很准时,前后不会超过十分钟。许青延有些急,看着时钟一分一秒的走过,四处张望的动作也越来越大。
错过了正叔的车,他又没骑自行车,再要回去可不方便。
拖拉机轰轰的声响很大,隔着老远就传到了耳中。许青延抬眼望去,是正叔。
拖拉机在面前停下,正叔问他:“怎么没看到陆家小子?他不回村了?”
“回。”许青延说:“他可能有什么事耽误了,还得一会。”
“嚯,那可不能等他了,再晚回去就黑了。”正叔说道,许青延还想说再等两分钟,其他村民也纷纷开口:“这时候还没来,说不准就是不回去了。陆小子在城里熟门熟路的,怎么也轮不着咱们担心。”
“话说青延什么时候和陆家小子这么好了?”有人会心一问。
许青延顿了顿,只道:“前两天说了几句话,就那么慢慢熟悉了。”
“果然还是年轻人之间有话题。”
许青延抿着唇没说话。
正叔已经发动了拖拉机,陆则还没来。
他睫毛微微敛了敛,以为陆则是真的不打算回去了,却不料拖拉机刚动,车壁上忽然攀上了两只手,紧接着陆则整个人撑了上来,长腿一迈,就进了车斗。
拖拉机瞬间发动。
许青延眼睛瞬间就亮了,不自觉地往他那边凑了凑:“你来了!”
陆则对上他那莹亮的眸子,不觉顿了顿,随后点了头:“处理点事,晚了点。”
许青延也高兴,又觉得自己的反应似乎有些夸张,便微抿着唇,眼眸却还是微漾:“赶上就好,我还以为你不回去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