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四火夕山
霍驰松开了被他情绪化拉扯着的人,他的脑子敲响了警钟,不再多言,他转身直接冲进了火场。
刘心朝着防卫队一指:“愣在干什么!带着你的人去周围找!”
“其余人跟我进去找!”
执法者一并跟上,冲进废墟里,浓烟还没有散去,在雾气里,只能看见旺烧的火。
一瞬间,火焰全部熄灭,霍驰还维持着一丝冷静,平复了自己的异能。
眼前的一切都暗了下来,霍驰知道自己的能力,他也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从他踏进去的时候,发黑的灰烬就包裹了他。
霍驰已经跪在地上,用手将东西一一挖开。
邓国跳跃起来使用了自己的异能,他的眼睛将这片区域看了一遍又一遍,最后宣告了一个事实:“里面没有活人。”
“放什么屁,继续挖!”刘心吼了声:“活要见人!死也要把灰挖出来!”
邓国看了一眼沉默的霍驰,他很快跳下来,加入其中。
废墟里没有活人,或者说,没有一个完整的人,邓国已经确认过,假如姜子尧在这里,那他就已经死了。
邓国的话让其他人心里都有了底,他们的视线更侧重地看向霍驰,他能接受这个事实么?他们不着痕迹地想,更悲哀的是,医务室还是霍驰亲手引爆的。
霍驰没有说过一句话,他脑子里只有一个人,只有一个念头,尽管额头冒出了很多汗,但他一点也不热,他全身冰凉,像坠入冰窖中,他会把这里刨干净找到姜子尧不在这里的证据。
姜子尧一定是遇到了麻烦,所以才会躲起来,霍驰不再呼喊姜子尧的名字,他相信姜子尧,他怎么会这么残忍地抛下自己呢?他不会的,霍驰反复在心里重复。
他们已经熬过了最艰难的那几年,霍驰已经失去过一次,尽管只有一个月,但那很难熬,他仍然记得只能靠杀戮麻痹自己的滋味。
防卫队的人回来了,“去周围找过了,姜队不在。”
刘心说:“那就再找!扩大范围!”
人群在流动,霍驰听见了声音。
已经很久了么?霍驰没有感受到时间,他们大概没有用心找,没有人真正爱姜子尧,只有他,所以他决定挖完就自己把姜子尧找回来。
他们在废墟挖了三个小时,几乎把废墟夷为平地,却连一个人体组织都没有找到,这不算是好消息,火焰吞噬得太快,就算是人,大概也被烧成灰了。
没人知道医务室里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姜子尧为什么要指挥霍驰爆破,如果他自己身处其中,这无疑是一种自杀行为。
直到,霍驰血肉模糊的手指摸到了一枚戒指,他把戒指举在自己的眼前,他只是去看,银白的戒指看上去有些暗淡,环面上还有些裂痕,上面刻着HC两个字母,这是姜子尧永远不会离身的东西。
霍驰终于感到了疼痛,他不确定哪里在疼。
当他停下动作的时候所有人都看向了他,他们纷纷站了起来,戒指的出现已经划上了一个悲剧的结尾。
是的,任何人都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霍驰应该痛哭,但他没有,他依然只是看着戒指。
他的双手沾染泥垢,他的双手沾满鲜血,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的爱人。
是他,是他引以为傲的能力杀死了他最爱的人。
霍驰睁大着双眼,他眼眸赤红,一瞬间,他想干呕,他什么也吐不出来,他大概变成了腐烂的蛆虫,残忍地蚕食着自己爱人的血肉,他的身体受到了诅咒,所以他干呕着,每一口呼吸带来的痛苦都是对他的指责。
他亲手杀死了姜子尧。
他杀死了爱人。
他是凶手。
他就是凶手,霍驰捧着这枚戒指,他无法呼吸,他的眼睛流下泪水,冷汗激得他手指发抖,他的心也在颤抖。
霍驰跪在地上,他像块僵硬的木头,听不见其他声音只是低着头,他弯下的脊背像裂开了一道口子,他的灵魂从血肉生生剥离,他应该遭到审判,因为他身负罪孽。
如果我的武器无法捍卫所爱,如果我的力量成为凶器,那我应该下地狱。
一场爆炸,死了三个人,他杀死了姜子尧,姜子尧杀死了他。
他们一下失去了两个优秀的领袖,姜子尧被确认死亡,他像走过的一场大雨,为这贫瘠的土地带来过新生,却没有留下雨的痕迹,没有戏剧化的假死,他只剩下了一枚戒指,失去姜子尧,刘心知道,这就意味着他们也失去了霍驰。
他们应该给姜子尧建个墓碑,人们自发的去做了这件事,霍驰没有参与,他只是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十天。
十天后,他又出现在众人面前,好像什么也没变,但他没有靠近那个为姜子尧竖起的墓碑,他沉默得像个纸人,没有悲伤,没有愤怒,他的眼睛更像是深渊,一个死寂的黑窟窿。
只有姜子尧知道,他会在每一个夜里崩溃,姜子尧听见了霍驰痛苦的声音。
“我亲手杀死了你,你怎么能,你怎么能对我这么残忍。”
霍驰体会不到姜子尧遭受的疼痛,火焰无法吞噬他自己,但他一样在疼,甚至比姜子尧还要疼。
这扇门连接的,是霍驰的时间。
霍驰的那两年。
“我翻阅了基因序列,序列05是一种时空异能。”刘心找到霍驰,不管他有没有在听。
“或许,时间真的可以重来,或者怎么样,试试吧,找到拥有这个异能的人,或许有带他回来的办法。”
霍驰没有给出反应,但他脑袋转过来的时候意味着他听见了。
他很快走了。
“重来,你觉得可能么?”莫雨等霍驰离开后才说,她不想扫兴,但这个说法太虚无缥缈。
“那又能怎样呢?”刘心回道:“只要他相信就够了,他那样子简直和死了没区别!队长还可以复仇,而他的仇人是自己,他该怎么活?”
莫雨无话可说,没人愿意接受姜子尧的离开,但他们的悲伤远不及霍驰,所以执法者们都统一了想法,他们默默守在大门下。
霍驰离开这里是他们意料之中的,他们什么也没说。
陈玉在大门的土地上倒了一杯酒,他们沉默地送别了霍驰。
霍驰缄默了很久,他离开了乌托邦,像个漫无目的游魂,他的身体裂开了一个大洞,他无法恢复完整,只要这个创口在,他就会感到空虚,痛苦。
所以霍驰开始流浪,他走在荒芜的城市里,他踏过料峭的山峰,他点燃了大火,他在每一座城市都盛放了一场漂亮的爆炸,他听着爆炸的声响,这会让他反复记起自己犯下的罪孽,他没有吐露过自己的姓名,再强大的异种在他手里的都是一摊灰烬。
有人崇拜他,有人畏惧他,他在的地方总是会有死亡,他不在乎生命,不在乎未来。
他就像是地狱而来的魔鬼,而他在等待审判。
可这样一个人,却像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3912年,霍驰走遍了全国,游遍全国是他们未能实现的愿望,但时间没能帮助他填上那个空缺,他总是在思念,他的思念久到让人遗忘,所以他只能反复将伤口剥开来铭记这份痛苦,痛会让他一直走下去,直到他找到回家的路。
3912年6月,他遇见了习飞白,发现了时空异能,他从一个高阶异种手里将其解救。
他把异种炸成肉块,鲜血淋湿了全身,在血腥和恶臭中,胸前的戒指依然干净。
他低下头,双手捧起,他亲吻着戒指,在漫长的流浪里,他终于体会到了活着的滋味,他抓住了时间。
第65章 我想送他一枝玫瑰
离开乌托邦后,霍驰在向南走,最后他又回到广琴市,他停留在洪中大学,停留在对未来无限畅想,现在已经面目全非的地方,他占领这里,直接驱逐范围内的所有生物,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恶徒。
但习飞白从不这么认为,他前脚踏进鬼门关,后脚就被这个男人拽了出来,就算对方出于目的他也不在乎。
习飞白甚至连这个男人的名字都不得而知,他从没见过一个这样有魅力的男人,他出现时,强大得像个莅临着的风暴,他用力量就可以让任何遇见他的人臣服,他脸上蓄着胡子沾染了风沙,孤只单影。
他是个经历了曲折命运的男人,他千疮百孔却能屹立不倒,孤独属于他,淡漠那是应该的,站得越高能和他并肩的人就越少,而这强硬得像个石头的人也在思念着,他还有浓厚的感情。
习飞白都觉得感天动地,如果他老大只是想要一个人,那老天就应该满足他。
上天让他掌握时空的异能为的大概就是为了遇见这个男人,来帮助他实现他的愿望,习飞白从没有这么兴奋过,他们一次次实验,他们决心要抓住时间。
很快,他们有了一个计划,一个机会,但习飞白还需要足够多的异能,更多的高阶异人。
“我会解决。”
霍驰如此答复。
3913年,霍驰第一次想起了乌托邦,他想起那座高墙和风雨不变守在墙上的人,他没有变老,记忆却先老了,霍驰找出旧物,他保留了书信,这本是让他憎恶的东西,现在却派上了用场。
习飞白从其他的幸存者的口中听过一些乌托邦的故事,它是人们口中的温柔乡,也是一个伤心地,乌托邦经历过变革,分崩离析又重新聚合,死了很多人,离开了很多人,他知道霍驰给过去的同伴传达了书信,霍驰在信上表明了目的,并给出了三天的日期。
他不会多等,无论这些人会不会到来,霍驰已经无法再忍受等待。
习飞白从未从霍驰口中听到朋友两个字,末日之下没有兄弟朋友,想要生存下去,就得记住这句名言。
或许,乌托邦真是一个好地方。
当习飞白见到这群人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一定会成功。
霍驰只使用了三张信,在第一天,却来了四个人。
王妤,边承嗣,陈玉,以及温辽。
温辽的出现让霍驰脸上都多了惊讶,和旧人见面,霍驰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他脸上的胡子虽然没刮,但还算体面。
“好久不见。”
王妤率先开口,她的声音变低变哑,仿佛时间真的过了很久。
王妤的头发剪短了,像刀切的和她眉眼一样锋利,肩上有狰狞的疤痕,她的一条手臂是机械拼接的,正稳稳地握着她的枪。
边承嗣眉眼都长开了,变得沉稳锋利,他又像什么也没变,只是长得更大了。
陈玉总是他们中最体面的那一个,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他想吃饭,食物就会在阴差阳错间跑到他的嘴里。
至于温辽,他瞎了一只眼,时间没有让他心里的愤恨消退,他脸上总有股沉默的怒火,他的后背镶嵌着一个像冰一样的棺材,周哲的身体在棺材里,容颜未变,他们就此极端的,彻底融为一体。
“收到你的消息时,刚好他也在。”准确来说,王妤正在和温辽干架,他们暂时停止了争斗。
这几个人能心平气和地站在这里,得益于一件正事。
王妤说:“他一并来了,来帮忙的。”
“长话短说,要怎么救他。”
“我要做一件事,这个过程里需要你们的异能。”霍驰说,“你们会有付出。”
习飞白主动说:“我会告诉你们具体细节。”
王妤却倏地露出一个笑来,她叹息般:“姜子尧啊……”
“他应该活得比我长啊。”
边承嗣严肃地皱起眉,他回复霍驰刚才的话:“我应该出现在这里,我应该去做,无论会付出什么。”
“每一个加入过执法者的人都是家人。”陈玉接着说,“如果队长知道,他一定也会站出来。”
说着,他的目光看向那副棺材,他看向温辽时没有掩饰自己眼里的厌恶,而温辽什么也没有说,他站在这里,只是因为王妤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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