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再来 第32章

作者:月下桑 标签: 穿越重生

两个小雌性感动的泪水一下子缩回去了。

雄性果然靠不住!

路易很轻易的跳进了栅栏,在波拉娜姬的密切注视下,路易神奇的用嘴巴轻轻拨拉了几下,束缚她们许久、越是挣扎反而捆的越紧的东西居然松开了。

两只雌性幼崽激动的蹭了蹭彼此的头。

“角羊被人抢走了……”娜姬有点沮丧的说。

在瓦什部落的幼崽们看来,她们刚刚只是像往常一样狩猎,也和往常一样成功猎到了一头角羊,如果不出意外还可以再猎到两头,然而,“犹他盗龙捕剑龙,堪塔斯在后”——维塞尔老师语重心长的和她们说过的典故,如今真的发生了。狩猎是危险的,总有一群讨厌的家伙,喜欢抢夺别人的劳动成果。忽然出现的那个家伙把她们的猎物抢走了。

路易还在到处找着角羊,可惜角羊早已被哈鲁赶到了隔壁邻居家,他自然什么也没找到。

这里要和大家说一下褐土部落的室内设计习惯。

褐土部落的成员多为温和的食草目,他们喜欢追逐嬉戏,所以室内环境一定要宽广;由于喜欢群居,所以通风也要特别好;除此之外,青草铺成的地毯也是必不可少的,方便他们可以随时随地饿了就有美食吃;如果室内还有可以方便原型蹭痒的栅栏的话,那简直就是豪宅了!

如此一来,大家就可以想象一下褐土部落的室内设计风格。

原始纯生态←也就是俗称的幕天席地啦!

如果还是想象不出来的话,请翻阅古地球史里面介绍过的羊圈。

好吧,羊圈可能都比褐土部落的房子高级一点呢~

褐土部落的居民和他们养的角羊居住的环境是一模一样的,他们的“房子”唯一值得称赞的优点大概就是面积了。

他们的房间占地面积非常广,以至于路易他们走了半天还没走出哈鲁的“房间”,走不出哈鲁的“房间”,也自然看不到被哈鲁放到隔壁邻居那里的五头角羊喽~

现在是白天,褐土部落的人都出去觅食了,自己觅食也不忘记带上圈养的动物,于是整个褐土部落看起来就是一片开阔的草地。

哈鲁的房间再大也有走出去的时候,就在幼崽们垂头丧气准备打道回府的时候,路易远远看到了悠闲在哈鲁邻居“家”吃草的五头角羊!

在三头幼崽眼里,这简直是天降角羊啊!

借用了哈鲁之前捕捉她们用的大网,三头幼崽成功的把五头角羊纳入囊中!艰难的拖着五头角羊返回部落的途中,她们还看到好多特别好吃但是特别稀少的果子!这些平常几百公里才能找到一枚的果子,如今居然整整齐齐的长在一起!

不摘是傻子!

于是幼崽们二话不说摘了起来,为了多装一点果子,娜姬和波拉把随身携带的石板都扔了。

三头幼崽满载而归,中途碰到了沿途寻找他们的孟九昭他们,汇合后的幼崽分享了彼此的收获,大家都高兴坏了。

孟九昭着重表扬了路易他们用来装角羊的网,他怎么就没想起来这个呢?这是个抓猎物的神器啊!

于是,褐土部落的存在被三头幼崽粗心大意的忽略了过去。

***

瓦什部落的幼崽们欢天喜地吃大餐庆祝的时候,褐土部落却是一片乌云笼罩。

不少人家辛辛苦苦种了半年的食物被全部摘光了!所幸白天的时候家畜都在外面,受损的家畜只有哈鲁家的角羊而已。

至此,哈鲁的角羊一只不剩了。

大家在部落里进行地毯式的搜查,试图找到偷盗者的蛛丝马迹。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忽然大叫了一声!

“你们看我发现了什么!”

大家的注意力一下子转到发声者身上了。

那是家里种植物遭受损失最大的受害者卢卡,眼看要收获的果子全都没了,这让指望用这些果子交换生活必需品的卢卡如何不伤心?

“是盐石!两块很大的盐石呀!”卢卡兴奋的举起了手里石板状的物体。

食肉目兽人以草食动物或其他肉食动物的肉为主食,生存必须的盐分可以直接从食物中获得,而食草动物则无法从植物中获取足够的盐分。

因此,对于主要成员为食草目兽人的褐土部落来讲,盐石是非常非常珍贵的东西。

身为食草目之所以还要圈养这么多动物,说穿了就是需要用这些家畜和其他食肉目的部落交换盐石。

“这是摘掉可拉果的人给我留下的盐石吗?天啊!他可真大方!”卢卡手里的盐石足够他吃两三年,这两块盐石可比他种的那些果子值钱多了,就算他种的果子全能交换个好价钱,也换不回他手中任何一块盐石。

最·苦主卢卡一下子成了整个部落最幸运的人!

其他人闻言纷纷在自己家种果子的地方翻找起来,然后,陆陆续续又发现了五块大小不一的盐石板!

“这些果子完全不值这些盐石的,唉,下次我们要在这里多放一些果子才好,如果那些好心人还会路过的话,说不定可以换给他们补些差价。”

草食目兽人的心都很软,刚刚还气的要死,一旦发现自己才是占便宜的一个,立刻又良心不安起来。

其他人翻找盐石的时候,哈鲁也不例外,他仔细的翻找了自家的羊圈以及邻居家的羊圈,掘地三尺之后,他发现了被埋在地下的一坨便便(瓦什部落幼崽们的习惯很好,绝对不会随地大小便,实在忍不住了,也会刨个坑,便便完了还会盖起来==///)

看着手上的一坨哔——哔——

哈鲁的脸都黑了:吃了别人一个果子就甩下一块盐石的土豪,居然吃了我一群角羊,擦擦屁股就走人了!

哈鲁仔细嗅了嗅手上的证据,然后深深的记住了这个味道,他发誓一定要为自己的角羊群讨、回、公、道!

第68章 债主打上门

被褐土部落的人们视为珍宝、每次只敢小心的舔几口的盐石,在瓦什部落则是建筑材料的边角料。

随着积雪的融化,往年可以用来固定巢穴顺便充当隔层的冰块不再好用,西塔决定用瓦什来代替它。

瓦什这种石头在瓦是部落很好找,如果你发现有块地上几乎寸草不生的话,那里绝对可以挖到瓦什。

这是瓦什部落的常识,不过不包括幼崽。

“宝宝,你又在弄那些瓦什了,那么重砸到你怎么办?”发现自家幼崽又在外面撬巢穴上的瓦什,布莱克喝止了幼崽。

他倒不是生气,布莱克小时候也喜欢拆自家窝里的石头砸着玩,在他看来,玩石头是幼崽某个时期一定会喜欢玩的游戏,这个游戏可以锻炼幼崽的控制力。

不过那些瓦什太重了,万一掉下来砸到幼崽就不好了。

“我想要石板做笔记而已。”孟九昭并不死心,从小到大,只要他坚持的事情,两个爸爸都拿他没辙。

果然,布莱克看了他半晌,不过他不打算拿自家的巢穴开刀,重新从巢穴后面拖出来一块筑巢剩下的瓦什,手掌轻轻用力,那些在孟九昭看来坚不可摧的石头就变成了一块一块,再往地上一摔,石块就裂成了一块块石板。

瓦什的层理性很好,基本上只要摔的力道正好,就可以刚好分裂成孟九昭想要的石板,说来这也是西塔最终选定用瓦什作为建筑材料的原因,这还是孟九昭做笔记用的石板启发了她。

孟九昭开心的在地上挑挑拣拣,很快他就选中了十块大小刚好的瓦什作为接下来的“笔记纸”。

“要吃饭了!看看你的爪子多脏?快去洗手。”接过孟九昭手里的瓦什抱起来,好爸爸·布莱克开始催促幼崽去做饭前清洁了。

刚摸完石头就吃饭什么的,在布莱克家的饭桌上——没戏。

不得不说,作为一头原始时代的堪塔斯,布莱克真是太讲究了。

堪塔斯是恐龙的终极进化种,不可能凭空出现,这里会有这么一群堪塔斯,想必是当年某位堪塔斯大贵族侥幸凭借时空胶囊活了下来。搞不好布莱克就是那些宇宙大贵族的后裔呢!

据说堪塔斯身份越高贵人形越完美。

小心的瞅了一眼自家美美的老爸,孟九昭仔细欣赏了一小会儿,然后赶在布莱克催他第二次之前撒丫子洗爪去也。

晚饭是角羊汤。

幼崽们带着五头角羊在部落里好生炫耀了一会儿,于是部落今天的主菜就是他们带回来的角羊和果子了。

角羊被烤的香喷喷的,上面还撒了蜂蜜和冬果果汁,简直色香味俱全!

冬果是天然带着咸味的果实,可是,如果能再咸点就好了——

如果能找到盐就好了。

有了盐,就可以腌咸菜啦~

嚼着角羊肉,孟九昭一如既往的第N次想起同样的问题。

远古地球史上依稀介绍过可以用海水煮盐,似乎有些特殊地貌的地方也可以找到盐——

孟九昭决定明天继续走远一点,说不定再走远一点,就可以找到盐了。

***

哈鲁失去了他的羊群,习惯了放牧生活的他非常不习惯。就在这个时候,哈鲁想起了那次见到的毛衣鸡,灵光一闪,哈鲁决定养鸡。

养鸡好,不但可以吃肉,还能吃蛋!

哈鲁很快的抓了几只鸡热火朝天养了起来,美中不足他抓到的是一窝母鸡,想要鸡生出更多的鸡仔,他必须再抓一只公鸡。

不知道为什么,他又想起了那天见到的毛衣鸡。

毛衣实在太抓人眼球了,真是让人一见难忘,想忘都忘不掉。那只鸡个子非常大,比一般的鸡大多了!和他抓到的杂毛母鸡相比,那只鸡的毛色顺滑,颜色也黄许多,头上还有高高的冠宇,那一定是只强壮的公鸡。

不知道那只鸡后来怎么样了——

小心的看顾着踱着步子四处捡草籽吃的母鸡们,哈姆习惯性的用余光扫视着四周。这一扫不要紧,他看到了什么?刚刚还在他脑海里的毛衣鸡居然真的又出现了!

那只鸡蹲在那边的草丛里,不知道正在做什么。

哈鲁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它,那家伙警惕极了!哈鲁在距离它十来米的时候就被发现了!

太好了!这么警惕的性格,正是他需要的领头鸡啊!

哈鲁越来越想得到它了。

“嘿,伙计~还记得我吗?”哈鲁弯下身子,小声开口了。

对方没有后退,反而是偏着脑袋,像是分辨他是谁。看到这个反应,哈鲁心下稍安,从旁边抓起一只母鸡,小心翼翼的碰到对方面前。

“喜欢吗?喜欢的话,它们都是你的。”

为了表现诚意,哈鲁把那只母鸡朝向对方扔了过去。母鸡不明所以的在空中挣扎了两下,然后重重砸到毛衣鸡面前。

这只穿着毛衣的鸡,毫无疑问就是布莱克家的幼崽——路易了。

孟九昭在不远处到处找东西,他就跑到一旁上厕所,结果刚刚上完还没来得及盖上土,旁边就过来个人。

那个人还拿了一只鸡,问他喜欢不喜欢吃鸡(如今这些堪塔斯已经学会如何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了==///)。

答案那还用说吗?

作为成长期的幼崽,路易从来不会放过到嘴边的肉。

虽然平时看起来嘴巴很小,可是路易的嘴巴完全张开的时候非常大,眼神够好的话,就能在他嘴巴张合间看清里面遍布的小尖牙。孟九昭曾经试图和他一起玩接飞盘的游戏,那是一个角牛肩胛骨做的飞盘,非常坚硬,孟九昭兴致勃勃的扔了出去,路易屁颠颠的追了过去,然后。

咔哧——

等孟九昭半晌不见路易回来过去找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被路易一个用力过猛咬碎的飞盘。

连坚硬的骨头都可以咬碎,区区母鸡更不在话下。

路易痛快的咬断了那只鸡的脖子。动作飞快,堪称秒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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