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浮云素
哎,莫大郎误我等啊!
莫文远:关我甚事?
他俩运气很好,在杂货铺中便遇见了京师名人莫大郎,他正在想何种吃食会更加受百姓喜爱,以此来做重阳节蒸糕。把自己闷在屋子里头,格物致知,那是万万找不出结果的,故而他深入民众之中,看顾客们的选择,并以此积累经验。
有莫文远在的地方,人就更多些,胆子大的直接上前与他说两句话,胆子小的就绕两圈默默关注,他像是众星捧月的月,在人中央。王蔚是个胆大的,而且自认与他交情不错,便拉着沈煜上前招呼道:“莫大郎,许久不见。”
他回头看见王蔚,惊讶道:“王郎许久不见,怎来长安了?”他还慰问道,“两年不见,王郎似乎清减了。”
王蔚:???没有啊,我只不过是保持身材有方,没再胖上去罢了!
他却不知莫文远这段时间内看了太多短时间内大变样的郎君,走之前分明还身材瘦削,有“弱柳扶风”之体态,才没过多久,就变得腰大肚圆,很魁梧了,与这些人相比,王蔚算瘦子中的瘦子,他看后自觉得对方轻了。
哎,都说唐代是以胖为美,终于到全民胖起来的时候了。
“我来长安也没甚大事,不过是走亲访友,重阳佳节与京城中的友人一同登高,顺带着到你那杂货铺瞅一瞅。”
“那杂货铺可不是我的,乃是阿娘开之,我可没此等妙思。”
“原来如此!此外还听闻食肆中多了许多新玩意儿,洛阳江南店都不曾上,听闻乃是大郎你在西天之路上做的新菜,此刻一股脑儿地全做了出来,我素来就是个好吃的,有这等事怎能不来吃吃?”
“原来如此。”
“大郎为何在此?”
莫文远道:“重阳在即,我欲做些新糕在节日前后售卖,便寻思着来店里看看,见众人更爱何种糕点,做时好心里有数。”
沈煜也好奇了,插话道:“那究竟是何种吃食更为人喜爱?”
莫文远这段时间还是见到沈煜的,甚至可以说他是眼睁睁看着沈煜吹气球似的一点一点胖起来的,故而此时点头与他打招呼回答他的问题道:“以我现看来,还是甜糕卖得好些,柔软粘牙,又有糯米的香甜气息,无论是老人女郎儿童还是郎君都很喜爱。”
沈煜听了在旁边直点头道:“没错没错,我侄女就很爱吃此物。”
“便是喜爱了也不能多吃,尤其是小女郎,吃多了坏牙。”
他们又说了几句,期间莫文远口中惹人喜爱的黏糕已经卖了七七八八,其他糕剩的还比较多,他见此情况,心下已经有了想法,眼见周围人越来越多,便对俩久违的老朋友道:“二人若有意不若一同回食肆?”他压低声音以只有三人听得见的声音道,“我有新菜想要试试,你二人吃遍天下美食,可愿帮我评点新菜。”
这……当然是愿意了。
俩人物件也不买了,就沈煜匆匆找伙计定了菊糕,便跟在莫文远屁股后面走了,身后众人皆以羡慕的眼神看向他们俩,这,太让人妒忌了!
……
“各店重阳节都会做新吃食卖,我等自然也不甘示弱。”
“钱棉做得菊糕已在形上做到极致,而我不过只能在味上下些功夫,先前思忖许久,糕想要有菊之香味并不难,但菊味苦,吃食之味定是不能苦的。”
莫文远边说边进食肆后院,那俩人被他安置在会客厅内,两人听后连连点头道:“是是是,糕还是甜的好。”
沈煜吃成了这副模样,也有了心得:“除了甜之外最好是要有馅料的,吃起来更舒服。”
尤其是在咬断糕点露出内馅的瞬间,那种有奖竞猜中奖似的巨大满足感,是吃其他吃食都没有的。
莫文远听从了沈煜的意见道:“交给我吧。”说完后就进了厨房。
厨房是圣地,是他的私人空间,几乎无人可进取,王蔚与沈煜看着大黑羊大摇大摆甩着尾巴进门,情感复杂。
“莫大郎真重视此羊。”
“那——是当然,羊有大神通。”
“几年前见莫大郎时他身形娇小,羊便伴随左右,身型也不大,现如今他近加冠之间,羊也便巨,倒是同幼时玩伴一样,共同进退了。”
……
大黑羊顶门而入时,莫文远正在做糕点前的准备工作,大口铁锅在炉子上烧水,成袋的糯米粉被倒入其中,木头棒子在锅中不停搅拌,白糯米拉丝黏在他的木棒子上,想把棍子拉出来时还感到了一股阻力。
羊找了一个合适的角落,安静看莫文远做吃食,不知是否为成年之故,在他长出角角之后,审美情趣变得稍微广泛了一些,从只以好吃不好吃评判吃食,新鲜不新鲜评判食材,变得对好看不好看也有了模糊的概念。
这一概念就是:莫小远真好看,莫小远怎么这么好看,没有人比莫小远更好看了!
他的审美标准就是莫文远。
看莫文远做菜对大黑羊来说就是视觉与嗅觉的双重享受,他垂涎着人的美色,嗅到吃食的香气,真是神仙日子。
糯米团在搅拌均匀后被莫文远倒了出来,不过此时的团子太粘了,便是他都花费了一番功夫才把锅刮干净,他在手上沾了点粉开始搓面团,将其搓成条状切碎压得有些扁,随即上蒸锅开始蒸。
糯米的香味从蒸锅顶部的孔洞中透了出来,它成了一条径直的小白烟,直挺挺地向上冲,那味道一点都不难闻,相反很令人心旷神怡。
米的香味清淡,却很容易让人获得满足,这可能与镌刻在国人心灵深处对土地与吃饱的向往有关,自小农社会产生开始,米就是众多人用以充饥的粮食,香喷喷的大白米饭在灾荒年间是至高无上的美味珍馐。
莫文远自己就很喜欢米,而买吃食的食客对其做成的吃食也情有独钟。
蒸了一刻之后,他用竹筷子进锅里捣捣,蒸锅的糯米团子十分柔软,用筷子可轻易挖出一个小孔洞,最后一层稀薄而扩张到极限的糯米皮子呈半透明状,黏在锅底。
他满意点头道:“差不多了。”
蒸锅的粘粘的糯米面团再次被倒入大容器中,搅拌成一团,此次搅拌时他加了点糖,糖融合在了面中,莫文远挖了一小块出来,直接扔进大黑羊嘴里,嗷嗷待哺的大黑羊不断咀嚼,他已经熟悉了此项工作,吃完之后告诉莫文远甜度正好。
他长了条很好得很灵敏的舌头,吃食是好是坏,一下子就能品尝出来。
只要大黑羊说好就没有问题了,在蒸面团的时候他还做了各种各样的馅料,有用黑芝麻熬出来的芝麻糊糊,有红豆煮出来的红豆沙,有绿豆煮出来的绿豆沙,还有各种尚应季水果与果酱剁碎了做出来的混合酱料。酱料们被填在糯米心中,随后包裹酱料的糯米团子被捏成了近乎正方形,却边角有弧度的可爱模样。
他拿了个极小极小的模具盖在其中一面,模具先上,随后向模具里填充金黄色的高粱面粉,模具移开,一朵小而精致的黄菊花印记出现在了面上,至于其他部分则使用面粉或者别的颜色的粉末滚了,总而言之,菊花的印记是很明显的。
大黑羊不用说,是第一个吃螃蟹的,软糯的米香与红豆沙的甜味完美结合,放凉后的糯米粘性减弱,不怎么沾牙,但是与其同类间的粘性还是很大的。
羊都觉得好吃,更不要说是王蔚他们了,吃得头的抬不起来,只能说莫文远不断给他们带来惊喜,无论做什么都好吃得让人想流泪。
“此物定价几何,何时能够买到?”
“定价肯定不高,应与寻常重阳糕不相上下,至于卖时,此物做法简单,不日便能在店中买到,郎君们盯着看便是。”
与重阳糕价格相似,真是比他们想象得要便宜许多,然李三娘食肆除了那些一看就是捞钱的吃食,其他物件卖得都不是很贵。
他利于民的目的太过明显,无论是谁都不肯指责。
王蔚想后道:“重阳佳节,莫大郎可欲同我等共登高远眺?”他道,“届时便是带羊去也无妨,只要羊能上山便可。”
莫文远心道与王蔚沈煜在一起玩的都是些与他们性格相似的,便大大方方答应道:“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
重阳结束前,莫文远又遭遇一不大不小尴尬事,自他回京时后稍微销声匿迹一段时间的媒人们见时机成熟,又卷土重来,纷纷上门给他做媒来了!
李三娘前段时间给骚扰得人晕目眩,现在听见媒人的声音就欲退避三舍,故而此次直接把莫文远给召唤来了,对媒人们道:“我儿在此,若有什么话听他说便是。”
媒人们一看,这不能够啊,哪家不是给阿娘说的,怎把郎君叫出来了?岂不应该避险?
但李三娘跑的实在快,她们见拦不住人,只能集中火力攻陷愣头愣脑还不知发生什么的莫文远。
有些媒婆嘴皮子快脑子转得也快,立刻在脑海中画了等式,三娘说听莫大郎的,那岂不就是说一旦说动莫大郎婚事就成了?感情好啊,她们直捣黄龙了!
莫文远只感觉自己身边有一百个和尚不断念经,念的他晕头晕脑不知今夕是何年。
“莫大郎,西市胡家的女儿貌美嘴甜,年纪与你正相当,又对大郎很是仰慕,不如……”
“王家的女儿做吃食手艺不错,又身体壮实,是个好生养的……”
“方家的女儿……”
莫文远道:“停停停停停,此些女郎虽好,却不是我欢喜的。”
“大郎你欢喜什么样的?”
莫文远脑袋上的小灯泡一亮:“首先要会吃
要喜欢吃。”
哦,这不难啊!
“其次要有根精妙无比的舌头,辨食材好坏,辨调料区别,辨吃食中放了何物。”
啊?众媒婆发愁,这,可能有点难!
第81章
长安城中重阳节登高的风气甚浓, 在今日有钱有闲的人都会佩戴茱萸,呼朋引伴, 登高远眺。长安城里文人颇多, 世家郎君也扎堆, 他们是万万不会错过这节日的。
莫文远同意与王蔚等人一同出游,他们约定登高的地点是乐游原。
乐游原是长安城中百姓与低级官员最喜欢的登高之地, 李商隐就有首《登乐游原》,后世许多人都拜读过:“向晚意不适, 驱车登古原。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乐游原在长安城西南位置,是城中地势最高的高地,登上他之后可以望见长城。莫文远小时候曾经来过乐游原多次, 都是李三娘带他来的, 他们家家庭活动并不少,总是趁节日或踏青的好时节出门郊游。
闻说莫文远要去乐游原,李三娘甚是怀念, 还比划道:“想当年你就这么高,便跑得飞快自己登上原顶。”她比划的位置很矮,才到三娘的腰部, 而现在他已经长得很高很高,超过三娘何止一个头。
“你从小就是个好动的。”
莫文远只是笑不说话, 在李三娘追忆往昔的时候飞速打包,带了不少吃食走。他很久以前就打了个多层食盒,用的木头很好, 他的朋友慧空和尚还在盒子面上绘制了漂亮的花纹,无论是从近处远处打量,它都同艺术品一样。
他带的东西量大、种类多,从重阳节的蒸糕到常吃的小吃点心,还有些蒸饼炸物,应有尽有,此外还用竹节桶装了点菊花酒带走。
这时候除了菊花酒外,茱萸酒也有很多人喝,奈何他实在不喜欢茱萸酒辛辣中带苦的口感,而且莫文远尝试过,这种酒是无论如何也无法酿制得好喝,便直接放弃了。
大黑羊最近心情很好,走路就跟打飘似的,咩咩咩的声音也发嗲,听了觉得该死的甜美,莫文远还在心中嘀咕,便是小母羊发春时的叫声都没有他甜。
一人一羊往门外走。
……
都说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王蔚在京师的朋友性格也与他类似,门第之见那是不大看得出来的,这群公子哥有的喜好遛猫逗狗,平日里游手好闲,有的在做生意上略有些经济头脑,其中最会学的则是沈煜,国子监出身。
众人聚集在坊门口,王蔚终于看见了这些长安城中的同好,总算理解了沈煜现在的身材,其他人也胖一圈,俩颊丰腴,肚上长肉。
他心中产生了恐惧,以后我莫不也会如此?
郎君们不知他在想什么,还七嘴八舌友好聊天:“听闻莫大郎也要来?”
“不仅是他,还有那传说中有大神通的羊也要到。”
“莫大郎来我等就有口福了!”
“口福口福,除口福外尔就不想些别的,莫大从天竺回归,有降妖除魔之能,又很受圣人重视,与他同游对我等来说也很有裨益。”
“这可别说,莫大到底是白丁出身,那些眼高于顶的并不是很看重他。”
“今日我等汇聚一堂,登高望远,何故说些扫兴事?”
“是极是极!”
莫文远来时见郎君们三五成群,凑在一起,叽叽喳喳,比几百只鸭子同说话还要吵闹的,他心中哂笑,道王郎之友果真同他类似,极会说。
众人看他先打过招呼,随后把视线移到了羊上,有人心道这外出登高还带羊走,真是知道他并非寻常羊类,否则定是连坡都上不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