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 第10章

作者:莫晨欢 标签: 强强 穿越重生

  戚暮将视线从窗外收回,他笑着点点头,道:“郑哥你不用安慰我,我已经觉得很高兴了。”

  郑未乔仔细地打量了戚暮许久,确认他真的是没有一点失意后才转过头、继续开车。而在一旁,戚暮慢慢蹙紧了清秀的眉峰,良久,他忽然勾唇笑开。

  柏特莱姆是德国的贵族姓氏,是四大公爵之一,拥有这个名字的人即拥有了属于柏特莱姆家族积累了数百年的无数资产。但是很可惜的是,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后,这个家族也不再如过去几百年中那般荣耀显赫,据说他们数百年的资产也已经缩水了大半。

  但是就算如此,它依旧是矗立在德国上层阶级的巨无霸。

  而到了这一代的柏特莱姆公爵,可怜的他却再也没有了下一代来继承自己的爵位。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新任的公爵不再拥有德国国籍,除了一个取出来的“奥斯顿·柏特莱姆”名字,他还有一个更广为人知的名字——

  闵琛。

  想到这个名字,戚暮唇边的笑容里多了分无奈。

  这是他重生以后第一次有人在他的耳边提到闵琛这个名字,如果不说,他差点忘了在金色大厅的那个休息室里、在他最后闭眼的地方,他曾经和罗遇森那个人渣说过哪些话、曾经刻意用“闵琛”两个字来惹怒他。

  “我的风格……和他很像?”呢喃似的自言自语淹没在了车内轻轻流淌的音乐声中,戚暮想了半晌,然后笑着摇头:“我和闵琛的音乐风格……怎么可能像?”

  而此时此刻,相隔了小半个地球的柏林。

  能够享有“天下第一团”的美誉,柏林爱乐乐团确实是不负虚名。从世界一流的乐团成员,到享誉全球的小提琴首席,乃至是那个出色到让人无法嫉妒的指挥,只要是提到柏林爱乐乐团,音乐界里从来没有人能挑出一点错来。

  这个乐团继承了德国人严谨肃穆的品格,他们表演得每一首曲子都完美到让人觉得是上帝的作品。同一个乐团,不同的指挥,都会指挥出不同的风格。

  如果有人要问闵琛的风格是什么?

  维也纳殿堂级音乐报刊《维也纳之声》曾经评价过两个字——

  完美。

  简直就是把德国人苛刻精细的特点发挥到了极致,闵琛所指挥的音乐会中,所有人只能感觉到这首曲子就该是这样演奏,就该是用这种情绪渲染、这种乐器搭配、这种节奏控制。

  而现在,柏林爱乐乐团的排练厅里正响着如同灵魂轰鸣般的曲声,等到一曲终了,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才略微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他抬首环视了一下乐团四周,与所有人都对视了一番后,才启唇道:“明天就是最后一次预演了,你们……准备好了?”

  男人低沉磁性的声音从指挥台上向四周扩散出去,说着的是晦涩拗口的德文,但是却让人觉得好听到堪比大提琴演奏般的醇厚。

  台下众人齐齐点头,道:“准备好了。”

  已经合作多年,闵琛对于这些伙伴也是非常有信心的。他满意地颔首,转首看向一旁的小提琴首席。

  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说道:“那么后天我们就要开始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球巡演了,这两天大家把该准备的东西准备好,我们的第一站是伦敦,中间还要去巴黎、纽约、东京、新加坡和柏林,最后还要去华夏的首都B市,大家都知道的吧?”

  所有人齐齐“嗯”了一声。

  那首席闻言,笑着转首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男人,道:“闵,那我们今天还用继续吗?”

  俊美淡漠的男人轻轻摇首,不过多久,在场所有人便秩序井然地收拾了东西离开了排练厅。

  到这个时候,在一旁看了许久的金发男人才走上前,笑着拍了拍男人的肩膀,说道:“闵,马上就要开始今年最后的巡演了,你怎么把B市当作是今年的最后一站了?”

  舞台聚集的灯光从上而下地照射下来,将男人深刻的面容雕塑得更立体几分。他轻飘飘地斜了金发男人一眼,问道:“丹尼尔,明天的预演准备得怎么样了?”

  “……你连这都要我去做?!”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

  “……是。”

  “哦,那准备得怎么样了?”

  “……”

  看着丹尼尔挠着头发远去的模样,闵琛深邃幽黑的眸子慢慢垂下。

  为什么最后去的是B市……

  其实他也不知道。

  只是觉得,好像该回去一趟了。

  

  第十一章

  

  华夏官方与慕尼黑音乐学院联手举办的小提琴大赛即使是放在全球,也是颇有分量的。当比赛一结束,不少舆论媒体对此事纷纷进行了报道,一时间整个华夏音乐界都稍有震动。

  世界上所有人都知道第一个登上月球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但是却鲜有人知第二个登上月球的人是奥尔德林。这场比赛一结束,获得冠军的盛彦辉是大出了风头,很快也便要跟着卡尔教授去慕尼黑音乐学院进修。

  当然,戚暮的报道虽然少了许多,但是卡尔教授却在采访中时不时地提到他,也算是有一点名气了。可是这样还不够,郑未乔第二天就联系了几家关系比较好的音乐媒体,亲自动手为戚暮写了几篇乐评。

  这样的双重炮弹下去,戚暮的名字才真正是在华夏响亮了。

  S市。

  “戚暮这小子……真的变化这么大?”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诧异地说道。

  H市。

  “同名同姓了吧?诶不对,写这稿子的郑未乔不是如月的学生吗?这还真是戚暮?!”一个中年男人惊讶地看着手中的《音乐殿堂》杂志,久久不能回神。

  N市。

  “能得第二名已经很不错了,这小子混了这么多年,现在总算是有点长进喽。我要不要去看看呢……”一个气质优雅的贵妇人想了想,放下了手中的《音乐之声》。

  ……

  这样的情景在华夏大地到处都在发生。关注界内时事是每一个音乐界人士都会去做的事情,而郑未乔特意选取的几份杂志报刊也确实是华夏比较重量级的,不枉费他在这一行干了十多年、现在豁出老脸去求别人。

  一开始戚暮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就觉得非常对不住他,但是郑未乔却说:“小七啊,你也不要觉得对不住我,我这帮你不是应该的吗?当年我家里出了事故老师那么帮我,我现在回报一点是应该的。不过也是看你自己的努力,说实话之前我本来差点就放弃你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没这个耐心和信心再改变你了。你可要继续努力啊,不要辜负我的期望。”

  戚暮闻言倒是诧异:“放弃……我?”

  郑未乔点点头,回忆道:“也不怕你知道,就在你说要拿回小提琴的那一天吧,我去你家那次是想跟你摊牌了。小七,其实说起来也有点惭愧,我那天给你介绍的工作应该是最后一个了,这么多年下来……我也熬不住了。”

  原主混了这么多年,给他介绍工作能撑上一个月的已经是少有,能撑上一个星期的才是正常。郑未乔就是再如何懂得知恩图报,也差点就心灰意冷。倘若让他知道原主还堕落到去吸了大麻,恐怕更是要怒其不争了。

  戚暮自然是明白郑未乔的心理,他安慰了对方几句让郑未乔稍稍放松一些后,两人很快便驱车到了B市交响乐团的小楼。清晨的阳光温和灿烂,虽是秋日,今天却是难得的一个并不肃冷的好天气。

  “嘿小七,今天来得挺早啊。”

  “小七啊,听说昨儿个你拿了慕尼黑那比赛的第二名?真是不错啊!”

  “诶小七你来了啊,我们来练一下第三部分的和声吧,马上就要进行预演了,我还真有点紧张。”

  ……

  戚暮和已经到场的乐团成员们一个个打了招呼后,便取出自己的小提琴开始先进行和声练习。郑未乔见他似乎已经进入状态,只是与乐团里认识的朋友说了几句话后,便先行离开。

  今天是B市交响乐团的最后一次排练了,明天就是预演,对于乐团里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B市交响乐团自成立来在华夏进行了多场演出,就是欧洲、美国也都是去过好几次的,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掉以轻心。

  没有人会为一个乐团永远的成功而鼓掌,他们只会对乐团一次的失败而另眼相看。

  等到谭正辉进入排练厅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样一番情景——

  乐团里所有人正专心致志地调音、练习,电视其中最为瞩目的还是第二小提琴组的那一群人,几个人围在一起互相练习着。尤其是中间那个挺拔俊秀的青年,任何人一眼看去都会发现这“鹤立鸡群”般的存在。

  不是别人长得太过平凡,要怪只能怪……

  你个该进军娱乐圈的偏偏进了古典音乐玩小提琴了!

  谭老轻轻地咳了一声,其他人便赶紧地坐回了自己的座位上,他使了个眼色给坐在小提琴首席的杜胜,后者立即心领神会地站起身,开始宣布今天最后一次排练要注意的事项。

  接着便是这最后一次的排演。

  从第一首德沃夏克的《第六》,到最后一首勃拉姆斯的《第四交响曲》,所有人都集中了注意力认真地演奏着,总共下来谭老也只在三首曲子的最后提点过几句,与乐团第一天合奏时的勃然大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多月的练习,真正是有了成效。

  等到傍晚即将结束最后一天的排练时,谭正辉放下了手中的指挥棒,轻轻地舒了口气。这位在B市交响乐团执了十多年指挥棒、一向德高望重的老人仿佛瞬间年轻了不少,他放眼环顾了四周,说道:“这是我们今年度最后一次的全国巡演了,你们准备好了吗?”

  杜胜代替乐团回答道:“谭老,您请放心,大家早就等着登台了。”

  谭正辉轻轻颔首,然后说道:“今年的巡演和往常都差不多,第一站是S市,然后是H市、N市、C市、W市,最后回到B市。一个月之内要进行六场演出确实还是很紧凑的,但是你们要知道,欧洲的那些大乐团他们的节奏比我们更快。”

  杜胜在一旁应和道:“嗯,维也纳爱乐乐团明天就要结束他们的最后一场巡演了,他们在半个月内进行了四场演出。”顿了顿,他又补充道:“而且是环球演出。”

  谭正辉道:“不错。柏林爱乐乐团更是夸张,他们两个星期内就已经进行了五场演出,每场都是全场好评。和他们这些几百年的老乐团相比我们可能差了点底蕴,但是我相信你们的实力不会比他们差。”

  说着,谭老的目光突然集中在了台下的戚暮身上,他凌厉的眼神瞬间放缓,语气柔和道:“前几天我去听了和慕尼黑联合举办的那场小提琴赛,戚暮,你的表演很不错。”

  忽然点到自己的名气,戚暮立即起身,俊秀昳丽的面容露出一抹好看的笑容来:“谢谢谭老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

  谁料谭老却是脸色一凛,然后语气僵硬地说:“不过乐团表演可不是个人比赛,戚暮,咱们没有任何对手,也不允许有任何谦让的机会,你要表演就要表演到最好,知道吗?!”

  戚暮闻言倏地一愣,接着瞬间明白过来。

  没想到……连谭老都发现了一些不对的东西啊。

  戚暮苦笑着点点头,赶紧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是是是,谭老我一定会努力表演到最好的。”

  见状,谭老才满意地点点头,接着又开始说起别人来。

  戚暮坐下以后,真是觉得哭笑不得了。只要是能听出他最后一首《E小调》有点故意防水的人都认为,他是想要让盛彦辉获得去慕尼黑音乐学院才会有失水准的。但是只有他知道,以他目前的情况来说,去慕尼黑等于放弃了在华夏的一切,这是九害唯有一利的。

  罗伯特·卡尔会是个好老师,但是他现在并不需要一个良师,而需要一个给自己奋斗机会的舞台。去慕尼黑音乐学院等于让戚暮在未来几年内要主攻学习,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这些东西他早已学会,根本没有必要再去学习一遍。

  所以最后一首曲子故意放水,不仅仅是为了盛彦辉,还是为了他自己。

  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呢?

  不过……

  戚暮抬眸看向站在指挥台上的谭老,狭长的凤眸微微眯起。

  谭老当初让他去参加这个比赛,莫不会就是有这个让他去慕尼黑进修的意思吧?

  想了想,戚暮摇摇头将这个思绪晃出脑子去。

  ……

  第二天B市交响乐团的预演自然是获得圆满成功,就此也开始了乐团即将在华夏巡演一圈的道路。而就当戚暮跟着乐团下飞机、终于踏上S市的大地时,他绝对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经摩拳擦掌地等着要来听第二晚的音乐会。

  S市,可有一群老当益壮的前辈健在。

  小七啊,你真的准备好了?

  

  第十二章

  

  入了秋的S市不像B市一样,早早地进入寒冷的氛围。矗立在繁华市中心的S市音乐厅是一座有着近百年历史的老剧院,十六根赭色的大理石柱将音乐厅团团包围住,特显典雅庄重的建筑色彩。

  到了晚上的时候,S市音乐厅的门前渐渐地挤了不少车辆,一个接一个的人从车中下来、踩着红地毯进了音乐厅的拱形大门。其中,有几位看上去便气场沉着、德高望重的老者被年轻人恭敬地扶着进屋,到了音乐厅的二层包厢里坐着。

  前场是已经预热到极点,即将沸腾。而后台更是忙碌不已,所有人都在检查上台前的最后步骤。就连身为小提琴首席的杜胜都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番自己的小提琴,在确认没有错误后,他便带着第一小提琴组开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