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晨欢
那矮胖子倒是笑了起来:“啧,你说当初陆到底是不是在你走了以后才哮喘发作的呢?哈哈,我开个玩笑,你不要介意啊,罗。”说着,那男人隐晦地压低了声音:“我会帮你保密的哦,罗,哈哈!”
说完,那胖子便狞笑了一声,丢给罗遇森一个嫌弃的眼神,很快便跟上了走在前面的乐团成员先行离开,将独自一人的罗遇森落在原地。而罗遇森望着这胖子不断扭动、肥胖的身躯,眼中的恶心简直是要吐出来了。
“妈的托马斯,你竟然敢威胁我……当初要不是你、要不是你……!!!”
罗遇森的眼睛都要红了,但是他还是没有将最后的话说出口。良久,红砖枫叶的街道上,再也没有一个人的身影,只有不断飘转的落叶还在空中打旋。
而在隔了小半个地球的华夏B市,夜色早已浓郁,快要接近深夜。郑未乔正巧顺路就开车带戚暮一程,两个人开着车,车外一切的噪音都被隔开。
“郑哥,今天让你等得久了点,真是不好意思啊。”戚暮坐在副驾驶座上,歉意地笑了笑,道:“没想到我回到后台的时候发现你居然还在等我,其实你可以早点走的。”
郑未乔却摇了摇头,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说道:“我也就等了不到一个小时,倒是小七,你可要多听谭老的指导啊。谭老是老艺术家了,他在某些方面确实很有造诣,他的指导对你以后的路还是很有帮助的。”
这很明显是以为戚暮在那一小时里,都是在听谭正辉的指教了。
闻言,戚暮真是哭笑不得。他摇摇头,说:“郑哥,其实我去那里不是见谭老了,而是……”顿了顿,戚暮微微正了颜色,昳丽好看的面容上露出一种严肃的表情:“而是去见闵琛。”
“……!!!”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胎打了个滑!
所幸郑未乔的车技还是很不错的,他立即就稳住了车子。就在戚暮以为他十分淡定的时候,郑未乔惊呼的声音传来:“闵琛?!是那个闵琛?你怎么会见到他?他真的没有回柏林?”
一系列的问题让戚暮感觉到十分有趣,他点点头,一一回答道:“嗯不错,就是那个闵琛,闵琛的闵,闵琛的琛,他没有回柏林。郑哥,你没有听错。是谭老帮我引荐的,他老人家比较照顾我,只有我、杜哥还有谭老知道这件事。”
这事儿对于郑未乔来说也是个大新闻:“你让我好好想想……”
不过片刻,郑未乔还是忍不住道:“小七……你真的没有看错人?”
戚暮面无表情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没有看错人,郑哥。”
“……哦,真的啊……”
戚暮:“……”
其实要说到底有没有看错人,戚暮至今还觉着有些晕乎、不大真实。但是那在腰间留存着的一点炙热的温度,却让他无法催眠自己、当那个人没有出现过。
因为……
真的是闵琛。
其实谭正辉也只是想给戚暮制造一个认识闵琛的机会,为他在欧洲的未来铺路。但是谭老却不知道,戚暮原本在欧洲就有很多认识的人,无论是伦敦、柏林、慕尼黑还是维也纳,但是闵琛……还真是他不认识的。
戚暮自己也知道,不要说搭上闵琛这条线了,就是搭上了丹尼尔·杜克这列火车的人,在欧洲古典音乐界都会拥有很好的人脉关系,以后也会走得更顺一些。
这一点,他真的非常感谢谭老。
但是最让戚暮在意的还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闵琛突然问出来的那个问题。他下意识地就将那道汽车鸣笛声的音高给说了出来,他记得当时闵琛的眼中是没有掩藏的赞许。
想到这,戚暮不由转过头看向窗外不断向后飞去的城市夜景,清挺俊秀的眉峰也渐渐皱成一团。他叹了声气,暗自想到:该说真不愧是闵琛吗?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知道自己居然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
“唉没想到真的是闵琛啊,他居然真的来听这场音乐会了,我都没注意到他。”郑未乔扼腕感慨了一句,接着便问道:“对了,那小七你刚才就真的只是去和闵琛交流了几句?我还以为谭老要和你说说续约的问题呢。”
戚暮与B市交响乐团并没有签下长期合约。
B市交响乐团是因为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临时生病才迫不得已要对外招人,而这段时间那位副首席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自然就要回到乐团里来,而戚暮的位置也因此要再次让出去了。
郑未乔在前几天就曾经问过戚暮,到底谭老是怎么想的。但是戚暮却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因为谭老并没有和他提过这件事,而他们的那份临时合约确实也即将截止。
郑未乔想了想,又说:“如果你想要回S市的话,我前几天联系了一些朋友,据说S市交响乐团又开始招人了。就是老师她原来的乐团,那里的成员们也是看着你长大的,这样也好,他们……”
“郑哥,谭老希望聘我做助理首席。”
“他们也会好好照顾你的,你也不会……助理首席?!!!”
戚暮:“……”他明显地又感觉到车子在道路上打了个滑。
戚暮忍不住地抓紧了自己的安全带,整个人也往后挪了挪,才说:“嗯。杜哥说他年龄也不小了,有点想离开乐团、开几场自己的独奏会了。当然,做独奏小提琴家和乐团的首席并没有什么冲突,但是杜哥觉得自己恐怕没那么多精力了。”
“……”沉默了半晌,郑未乔已经确定自己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就算戚暮下一秒就要告诉他“郑哥、闵琛聘我做柏爱首席”他都不会惊讶后,说道:“杜老师有这个打算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小七啊,你真的……想好了是先在乐团发展?或许你也可以像盛彦辉他们那些人一样,当一个小提琴独奏家。”
这个问题,久久没有得到回答。
正好是一个红灯,郑未乔停稳了车子后转首看向戚暮,他刚打算开口再问一遍,却在看到青年神情的那一瞬间倏地怔住。
B市混沌寂寞的夜色中,青年姣好的面容在璀璨灯光的照耀下,朦胧而又抓不住。一种无法言语的寂寞与无助清楚地显露在那张脸上,让郑未乔心中一怔,有些揪心起来。
良久,只听戚暮低声道:“郑哥,我现在的目标只是乐团。有的人认为,独奏这条道路比乐团看起来更光辉亮丽,他们可以随意转换乐团,让乐团成为他们的伴奏。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只有能够配合别人,才能真正地达到自己的巅峰。如果只顾走自己的路,那么……你所成为的只会是一个你,而不是在其他人影响之后的你。”
“我想,杜哥做了这么多年的乐团首席,时至今日才想要去独奏,恐怕也是这个想法吧。”
“有独奏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去,但是我的正业,永远是乐团。”
“就像是闵琛……为什么世界上所有人提到他的时候都会先说他是一个出色的指挥家,再提到他是一个优秀的钢琴家?”
“因为能够配合别人,能够引导别人,能够指挥别人,这真的是种才能。”
……
郑未乔怔然地望着戚暮,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等到身后的汽车不断地按响汽笛声时,他才赶紧踩了油门又开起车来。这个时候,郑未乔不知道是被什么给鼓舞到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小七,我支持你。”
很久以后郑未乔再想到这个场景,真是觉得自己被戚暮这孩子给带上了一条无法反悔的路。
从一个最小的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到助理首席,到首席。
从B市,到巴黎,再到维也纳,最后是柏林。
他陪着这个孩子走了一路,也亲眼见证了他成为那个矗立在世界顶端的存在。
这个世界上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会只有一条,但是只要是戚暮的选择,他便是义无反顾地——
支持。
第十九章
虽然说是正式成为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但是谭老并没有真的和戚暮签下长期合约。这件事令戚暮感到一些惊讶,但是心里却也明白谭老是不想一下子绑住他。
在谭老的心里,一直希望他去进修学习。这是每一个传统的老前辈心里都惦记着的事,要先学了、才能会用。虽然这目的与戚暮所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却也阴差阳错地随了戚暮的意。
B市交响乐团的合约一签就是三年,这时间实在太长。
既然决定了要正式在乐团里呆下去了,那么戚暮便打算先搬家了。原本住的房子距离乐团太远,每次就算是乘郑未乔的车都要半个小时之久。而如果是乘地铁……
戚暮是一点都不想再体验一遍B市的地铁了!
那滋味……用句比较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太·酸·爽·了!
于是在正式转为助理首席的第四天,一大早,郑未乔便早早地来帮戚暮搬家了。戚暮原本住的小区位于B市东四环,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也是目前戚暮所拥有的最后一处房产了,在昨天他已经联系好下家将这里租了出去。
“小七啊,其实你也不用租出去的,这以后……以后要是想回来看看,怎么办哪?”戚暮要搬走的东西并不多,郑未乔捧着一个小箱子放入了借来的白色皮卡上,一边说道:“你新租的那个单身公寓也太小了一点吧,要不要我再去帮你找个大点的,你住着也舒服些?”
戚暮将一个重重的箱子轻轻放在了皮卡上,听着郑未乔的话,他笑了笑,摇头道:“郑哥,多谢你了,我觉得那个单身公寓挺好,就不要麻烦你再找了。”
郑未乔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郑未乔是认为那样的地方,戚暮恐怕是住不惯的,就连现在这间比较高档的小区几年前戚暮搬进来的时候都嫌弃了好久,才勉强住下。
这一点,戚暮也明白。坐在车上的时候,戚暮悄悄地转眼看向一旁认真开车的郑未乔,眼中流露出一丝感激。
其实郑未乔不知道,他当初最为困顿的时候,曾经住过桥洞。维也纳的秋天真的很冷,虽然因为温带海洋性气候的缘故使得它秋冬也十分湿润,但是一旦入了夜,真的是很冷、很冷。
为了上学,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自己勤工俭学、打工赚钱,总算是将学业完成。而等到毕业后,除了养父养母的一栋小房子外,他只剩下几百欧元的现金。
房子他是不可能卖的,虽然是租出去了,但是租金却也不高,所以在那刚加入乐团还没发工资的十几天里,他只能一个人蜷缩在桥洞里,几乎彻夜不得入眠。
而郑未乔口中的那间单身公寓与维也纳的冰冷桥洞相比,真的是如同天堂般的地方了。
“今天堵车好像堵得有点严重,马上就要到地方了,要不先下午吃点东西吧,小七?”
B市堵车之严重,戚暮早已在刚重生没几天的时候就已经见识到了。原本他们今天上了高架一路通畅还觉得十分幸运,但是才下高架没过几分钟,明明很远地已经能看到那间单身公寓的楼了,却怎么都开不过去。
戚暮看了眼车窗前拥堵到似乎没有一点流动意思的车流,他点点头,无奈地笑道:“好,也到中午了,我们先吃点东西吧,郑哥。”
两人将车停在了路边,随意地找了间小餐馆就进去了。餐馆里吃饭的人并不多,恍然间见到一个昳丽俊秀的青年忽然走进来,他们都惊艳地多看了戚暮几眼,但是最后还是悄悄地移开目光。
这张过分好看的长相是给戚暮带来了一些烦恼,但是却也不是什么大事。等到吃完饭后,戚暮抢着付了账,郑未乔借用了店家的厕所方便一下,戚暮便站在店门口等他。
不知道是不是即将入冬的缘故,最近B市的天空上并没有什么云絮,也没有春季的灰尘风沙,整片蔚蓝的天空仿佛一汪浅浅的湖水,泛着透彻澄净的光芒。
戚暮见着这番场景,心情大好。趁着等待郑未乔的时间,他好奇地四处打量着附近的环境,幸运地发现了一家小型欧尚超市、一家看上去不错的健身房,还有一条比较繁华的小商业街,以及……
戚暮的目光倏地怔住。
姣好的眸子陡然睁大,他认真地盯着那方向看了许久,似乎有些不信地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了看后便松了口气,低声笑道:“真是看错了,那个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啊……”
“哪个人啊?小七啊,你是见到什么熟人了吗?”郑未乔走了过来,好奇地往戚暮刚才看着的方向看去,只见到一辆长长的客运货车挡在了道路的出入口正要转弯,几乎堵住了一条小路。
听了郑未乔的话,戚暮又转首看了那方向一眼,然后他笑着摇首,道:“没什么,郑哥,是我看错了。今天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们先赶紧走吧,要是路再堵起来就不好了。”
郑未乔闻言点点头,两人又检查了一下东西后,便赶紧地上车离开。
而戚暮所没有发现的是,就在他们刚离开不过多久,那辆庞大的货车总算是挪着它笨拙的身躯、艰难地转了个弯,原本被它掩藏住的地方也彻底的显露出来。
这是一条老街,有不少小摊贩正围在路边贩卖着各色小吃。他们吆喝着最纯正的京城口音,卖着的大多也是流传在这片土地几百年的老牌小吃,整条小街都包含了B市最正宗的华夏风味,有不少游客经常光顾游览。
当然,自然也少不了最常见的老京城酸奶和……油炸蝎子。
一架小小的手推车上,用细细的竹签插了无数只蝎子、虫蛹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泛着热气的油锅里还炸着几串东西,吸引了不少游客,却很少有人敢上前尝试。
金发碧眼的男人半弯下腰看着那被串成一串的蝎子们,他专注的目光紧紧盯在上头,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道:“咳咳……闵,华夏人也太敢吃了吧,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不会……不会中毒吗?”
在丹尼尔的身旁,是一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闵琛穿着深黑色的高定风衣,微微垂眸,目光认真地凝视在油锅里的那串炸蝎子身上。他仿佛没有听见丹尼尔的话,只是薄唇越抿越紧。
良久,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我想吃。”
丹尼尔正好奇地打量着一串离自己最近的炸蝎子,又不敢碰、又很想碰地来回尝试,忽然听了闵琛的话,丹尼尔一个惊吓差点把自己的手送进了蝎子钳子里。
丹尼尔惊魂未定地瞪大双眼,惊悚地看向闵琛:“你居然想吃这个鬼!!!哦我的上帝,奥斯顿,你真是太可怕了!!!”
丹尼尔很少会喊出“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惊骇到只能脱口而出一串流利的英文,完全忘了自己身处何地。
闵琛轻轻睨了丹尼尔一眼,道:“是你吃。”
“天哪你居然吃这个,这真是太可怕……什么我吃?明明是你要吃啊!”丹尼尔惊悚道。
闵琛却轻飘飘地启唇:“我不敢吃。”
“……”
不敢吃那你还想吃!!!
丹尼尔脸色发青:“我也不敢吃啊!那你还要吃什么啊,这个鬼我们就不要吃了嘛!”
谁料闵琛却抬了眸子,语气看似平淡实则带了笑意地道:“你是英国人,嗯……你吃,吃完告诉我什么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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